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9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华仁药业 股票代码 30011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冯新光 颜文涛
电话 0532-58070788 0532-58070788
办公地址 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 187 号 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 187 号
电子信箱 huaren@qdhuaren.com huaren@qdhuaren.com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623,896,434.45 771,461,220.59 -19.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7,332,883.17 73,213,045.80 -49.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9,841,656.72 161,307,521.68 5.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16 0.0619 -48.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16 0.0619 -48.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3% 2.69% 0.14%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3,424,963,797.42 3,428,120,079.39 -0.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38,119,172.18 1,300,786,289.01 2.87%
单位:股
持有特别表决权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2,031 0 股份的股东总数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西安曲江天授大健康投资合
国有法人 20.00% 236,442,597 0 质押 118,221,298
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90% 93,365,046 0 不适用 0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72% 67,643,040 0 不适用 0
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6% 57,496,123 0 质押 43,253,523
吕波 境内自然人 2.00% 23,644,000 0 不适用 0
綦军书 境内自然人 1.70% 20,049,800 0 不适用 0
刘梅华 境内自然人 1.04% 12,287,600 0 不适用 0
赵向东 境内自然人 0.56% 6,600,000 0 不适用 0
张青 境内自然人 0.51% 6,084,000 0 不适用 0
吴远 境内自然人 0.48% 5,636,200 0 不适用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綦军书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3,400 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有 20,036,4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0,049,800 股;刘梅华通过普通证券账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户持有 740,000 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1,547,600 股,实
况说明(如有)
际合计持有 12,287,600 股;吴远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636,2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5,636,2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进出口银行、国开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等及各地城商行、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9.1 亿元。公司拟为子公司融资提供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子公司拟为公司融资提供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5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
授用信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或子公司资产办理抵押、由公司或子公司提供担保
以及融资、借款、提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在以上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
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担保相关业务,并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
应收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药材”)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为加快公司应收款项清欠回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华仁医药公司于 2025 年初与国药药材达成债权债
务化解框架方案,约定国药药材以相关公司股权及其项下资产向华仁医药公司抵偿债务。截至目前债权债务化解框架方
案尚未执行完成,在后续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不确定性,抵债资产及其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等的具体情况的尽
调及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抵债清偿金额将根据正式评估结果进行确定,不排除未来因抵债资产可执行性、过户办
理进度等因素影响履约进度、降低资产抵偿债务的质量甚至无法按约偿债,致使公司无法缓释应收款项可收回风险。公
司将基于高质量、高效率、最大化挽回损失的原则,结合业务协同的发展逻辑,持续积极跟进债务化解进度,最大程度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