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
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神华”)拟通过发
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煤炭、
坑口煤电以及煤制油煤制气煤化工等相关资产并于 A 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
称“本次交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中
国神华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
具核查意见。
一、中国神华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因中国神华筹划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8 月 4 日开市起开始停牌。
股票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5 年 7 月 4 日)至前 1 交易日(2025 年 8 月 1
日)的收盘价格及同期大盘及行业指数如下:
停牌前最后 1 个交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项目 易日(2025 年 8 月 1 涨跌幅
(2025 年 7 月 4 日)
日)
中国神华(601088.SH)股
票收盘价(元/股)
上 证 综 合 指 数
(000001.SH)
万 得 煤 炭 行 业 指 数
(886003.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5.69%
剔除煤炭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6.36%
注:数据已考虑除权除息影响
根据上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剔除大盘因素(上证
综合指数,000001.SH)影响后中国神华股价累计跌幅为 5.69%,未超过 20%;
剔除行业板块因素(万得煤炭行业指数,886003.WI)影响后中国神华股价累计
跌幅为 6.36%,未超过 20%。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中国神
华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波动未超过 20%,不构成异
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本
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 宁 秦 镭
康昊昱 王天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