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13064 债券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东材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提前赎回“东材转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赎回登记日:2025 年 9 月 5 日
赎回价格:100.8055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5 年 9 月 8 日
最后交易日:2025 年 9 月 2 日
截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收市后,距离 2025 年 9 月 2 日(“东材转债”最后交
易日)仅剩 13 个交易日,2025 年 9 月 2 日为“东材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5 年 9 月 5 日
截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收市后,距离 2025 年 9 月 5 日(“东材转债”最后转
股日)仅剩 16 个交易日,2025 年 9 月 5 日为“东材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东材转债将自 2025 年 9 月 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11.53 元
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特提醒“东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自 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8 月 7 日,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东材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14.99 元/股)。根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
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东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东材转债”
的议案》
,决定行使“东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东材
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
“东材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东材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东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14.99 元/股)。根据《募集说
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东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和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5 年 9 月 5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材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8055 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即 1.0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 年 11 月 18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2025 年 9 月 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 294 天。
因此,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00%×294÷365=0.8055 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8055=100.8055 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东材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东
材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 年 9 月 8 日)
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材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
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5 年 9 月 8 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
应的“东材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
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收市后,距离 2025 年 9 月 2 日(“东材转债”最后交
易日)仅剩 13 个交易日,2025 年 9 月 2 日为“东材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
年 9 月 2 日收市后,“东材转债”将停止交易。
截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收市后,距离 2025 年 9 月 5 日(“东材转债”最后转
股日)仅剩 16 个交易日,2025 年 9 月 5 日为“东材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2025
年 9 月 5 日收市后,“东材转债”将停止转股。
(七)摘牌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东材转债”将自 2025 年 9 月 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定,“东材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
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8055 元(含
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6444 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
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定,对于持有“东材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
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8055 元(含税)。
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
政策的公告》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8055 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收市后,距离 2025 年 9 月 2 日(“东材转债”
最后交易日)仅剩 13 个交易日,2025 年 9 月 2 日为“东材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距离 2025 年 9 月 5 日(“东材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 16 个交易日,2025 年 9
月 5 日为“东材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东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
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东材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
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2025 年 9 月 5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东材转债”
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 100.8055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
回完成后,“东材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东材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5 年 8 月 14 日收盘价为 151.068
元/张)与赎回价格(100.8055 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
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东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5498663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