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李东生 张佐腾 赵 军
闫晓林 廖 骞 林 枫
金 李 万良勇 王利祥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
吴志明 庄伟东 朱 伟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黎 健 王彦君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第四章 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释义
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TCL科技、公司、上
指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发行人
深圳华星半导体、交
指 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易标的、标的公司
交易对方、重大产业
指 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
基金
上市公司向重大产业基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华星半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导体21.5311%股权(对应900,000万元注册资本),同时向不超
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上市公司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
指
定对象发行股票 集配套资金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
告书》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认购邀请书》 指 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邀请
书》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发行方案》 指 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与承销
方案》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拟发送认购邀请
指 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拟发送认购
书对象名单》
邀请书对象名单》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认购合同》 指
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合同》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
销商)、申万宏源承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销保荐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公司
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 指
(2025年修订)》
《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TCL Technology Group Corporation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000100.SZ
证券简称 TCL 科技
法定代表人 李东生
董事会秘书 廖骞
成立日期 1982 年 3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195971850Y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 17 号 TCL 科技大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 17 号 TCL 科技大厦
发行前总股本 19,765,372,873 股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516001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516001
联系电话 0755-33311666
公司网站 https://www.tcltech.com/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新型光电、
液晶显示器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
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创业投资业务及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
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构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动
经营范围
产租赁,提供信息系统服务,提供会务服务,提供电子计算机技术服
务和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专利转让,代
理报关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支付结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如下:
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全部所需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二)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出具《验资报
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78 号),截至 2025 年 8 月 8 日,申万宏源承销保
荐指定的认购资金账户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 4,359,411,106.54 元。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90 号),截
至 2025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已收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划转的股票募集款
集资金净额为 4,300,995,724.98 元,其中增加股本 1,035,489,574 元,增加资本公
积 3,265,506,150.98 元。
(三)股权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359,411,108.52 元,全部采
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035,489,574
股,未超过本次拟发行数量 1,210,947,530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5
年 8 月 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即 3.60 元/股。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
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
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 4.21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6.94%。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6 名,未超过 35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所有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合同》。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湖 南华 菱迪 策鸿 钢投资合 伙企 业
(有限合伙)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INTERNATIONAL PLC)
深圳润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润城
金进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035,489,574 4,359,411,106.54 -
(五)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359,411,106.54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
总额上限。
(六)发行股票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
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上述锁定期结束后,认购对象的股份转让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已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
《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包括:截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72 家;证券公司 41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等文件。
除上述 192 家投资者外,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至申
购日(2025 年 8 月 5 日)上午 9:00 前,有 17 家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发
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
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上述过程均经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
证。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符合《实施细则》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新增的 17 家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经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办法》《注
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
大会相关决议通过的有关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提供有效报价的
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是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主
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且未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上述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在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2025 年 8 月 5 日(T 日)9:00-12:00,
本次发行共有 43 家认购对象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申购报价
文件。经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见证律师共同核查确认:43 家认购对象
均按时、完整地发送了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无需缴纳),报价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规模 是否缴纳 是否为有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报价
申购价格 申购规模 是否缴纳 是否为有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报价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产品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资基金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高毅晓峰 2 号致信基金
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
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INTERNATIONAL PLC)
申购价格 申购规模 是否缴纳 是否为有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报价
申购价格 申购规模 是否缴纳 是否为有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报价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
同成长基金
北京源峰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投资基金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
天津镕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润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润城
金进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以联席主
承销商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为准,若传真或专人送达了多份有效《申购报价
单》,以联席主承销商收到的第一份有效《申购报价单》为准)的原则,对以上
进行排序,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21 元/股,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为 16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INTERNATIONAL PLC)
深圳润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润城
金进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035,489,574 4,359,411,106.54 -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及新
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联席主
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各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 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河洛路 202 号天元自贸港 11
注册地址
号楼 10 楼
法定代表人 张涛
注册资本 238,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0326745301N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
经营范围
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29,691,211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姓名 李世勇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707251966********
住所 山东省昌乐县
获配股数(股) 29,691,211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2450 号环创园 B1 栋 1706-2、1707-1 号
法定代表人 邬智勇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MA4L5PG787
资本管理;资产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服务;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投资;(以
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
经营范围
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商业信息咨询;市场调研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5,629,453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 号 6 层
法定代表人 吴欣荣
注册资本 13,244.2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8666D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74,444,451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4#栋 401D-40 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南迪策润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2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MA4TDBNWXN
从事未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上市公司定向
增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投资
经营范围 活动;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收
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29,691,211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INTERNATIONAL PLC)
摩 根 士 丹 利 国 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MORGAN STANLEY & CO.
名称
INTERNATIONAL PLC)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营业场所) 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E14 4QA England
法定代表人(分支
Young Chun Lee
机构负责人)
注册资本 127.65 亿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3
(境外机构编号)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股数(股) 54,631,828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鲁花道生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上实中心 T3 号楼 1304、1305 室
法定代表人 李长虹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MA3REWUR2H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农副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物联网应用服务;国内货物运输
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房地
经营范围 产咨询;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获配股数(股) 29,691,211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瑞士联合银行集团(UBS AG)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
住所(营业场所)
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
(境外机构编号)
法定代表人(分支
房东明
机构负责人)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股数(股) 243,467,933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陈亮
注册资本 482,725.686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25909986U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外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06,888,361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注册资本 760,584.5511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
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获配股数(股) 59,382,422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资本 1,482,054.682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017814402
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
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
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股数(股) 65,320,665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营范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4,916,864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注册资本 1,762,970.869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经营范围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
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45,130,641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经营范围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51,781,472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时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中国人寿中心 14 至 18 层
法定代表人 于泳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2101M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
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0,878,859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深圳润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福华路 350 号岗厦皇庭大厦 20D
法定代表人 郭浩天
注册资本 1,25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235738N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期货、金融等需前置
经营范围
审批的项目)
获配股数(股) 114,251,781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出承诺:发行对
象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对象参与本次发
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以上机构或个人资金用
于本次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
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行为。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及作出的承诺等文件,联席主承销商及本次发
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次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
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以直接或者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
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是否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
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
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
的“润城金进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认购,前述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
划参与本次认购,前述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
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的规定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
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
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
理计划相关备案程序。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
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
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
备案程序。
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鲁花道生集团有限公司、瑞士联合银行集团(UBS AG)、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
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
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
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中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
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
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完
成备案。
(四)本次发行对象的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
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
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和专业投资者Ⅱ,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
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
(积极型)、C5(激进型)。本次 TCL 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
为 R3 级(中风险),专业投资者和 C3 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均可认购。本次发
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联席
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深圳润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润城金进一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经核查,上述 16 个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最终获配投资者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五)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出承诺,承
诺:(1)发行对象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发行对象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以
上机构或个人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2)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
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行为;(4)本次认
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
(5)本次申购金额未超过发行对象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明希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住所
楼 2004 室
联系电话 0755-33089896
传真 0755-33015700
项目主办人 任成、莫凯、黄思敏
项目协办人 孙航、李雪岩
夏泽童、刘祥伟、岑哲烽、陈辉、唐悦、徐天行、张雪晨、李龙飞、
其他主要经办人
邓淼青、朱逸轩、赵志刚、张云熙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住所
B7 栋 401
联系电话 0755-81902036
传真 0755-81902020
主要经办人员 宁小波、于首祥、唐军帅、冯原、陈展培
(三)法律顾问
名称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颜羽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联系电话 010-66413377
传真 010-66412855
主要经办人员 文梁娟、刘兴
(四)审计机构
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肖厚发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联系电话 0551-62652879
传真 0755-83207707
主要经办人员 陈泽丰、陈志浩
(五)验资机构
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肖厚发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联系电话 0551-62652879
传真 0755-83207707
主要经办人员 陈泽丰、肖梦英、陈志浩
第二章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
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5,232,304,728 26.4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市公司 2025 年 7 月 10 日股东名册为测算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预计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
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5,232,304,728 25.15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持股比例因公司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1,035,489,574 股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发生变化,上市公司
均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权控制结构发生变化,也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深交所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
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
的现金对价,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独立运营的经营机制。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仍然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将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产生不利影响。
(五)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尚无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
研人员结构调整的具体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
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
关系、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均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不
会导致新增关联方,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
情形。
第三章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获得了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26 号)和发行人
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并已
报送深交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相关约定执行。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合规性
发行人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
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联席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
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所规
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
(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章 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行股份的相关规定,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对象签署《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书未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定以及《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主体资格。
第五章 中介机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
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王明希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任 成 莫 凯 黄思敏
项目协办人:
孙 航 李雪岩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
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 负 责 人:颜 羽
经办律师:文梁娟
刘 兴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
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518Z0833 号审计报
告、容诚专字[2025]518Z0108 号备考审阅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
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内容无异议,确
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 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泽丰 陈志浩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
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容诚验字[2025]518Z0078 号、容诚
验字[2025]518Z0090 号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
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 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泽丰 肖梦英 陈志浩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26 号);
[2025]518Z0078 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90 号);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上市公司名称: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科学园国际 E 城 G1
栋 10 楼
电话:0755-33311666
联系人:张博琪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