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5-031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20.29%,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
数据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及业务拓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4,958,577.7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551,460.26 元,
公司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84,958,577.73 元,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65,271,763.18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为持续重视投资者中长期回报,适配行业新的发展格局,并着力提高上市公
司质量,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拟定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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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4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
本 718,376,99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241,047.98 元(含税),
占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20.29%,剩余 948,030,715.20
元滚存下一报告期未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2 号)。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数据
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
意将《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
要,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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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未来增
长潜力、现金流状况、盈利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平衡了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与
股东分享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监管
部门对现金分红和资本充足的监管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发展规划,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因此同意该分配方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资本充足的监管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盈
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
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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