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 25 长江 04 债券代码: 134418.SZ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主要股东完成股份过户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
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主要股东完成股份过户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 25 长江 04、25 长江 03、25 长江 K1、25 长
江 01、24 长江 07、24 长江 06、24 长江 05、24 长江 04、24 长江 03、
江 03、23 长江 02、23 长江 C1、22 长江 04、22 长江 03、21 长江 03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
定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主要股东完成股份过户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25 年 8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主要股东完成股
份过户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情况概述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证券”或“发
行人”)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发行人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业集团”)
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三峡资本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长江产业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受让湖北能源、三峡资本持有
的公司 529,609,894 股和 332,925,399 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
例分别为 9.58%和 6.02%;同时,长江产业集团与公司股东武汉城市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旅投创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湖北日报传
媒集团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上述股东在参与公司法人治
理时与长江产业集团保持一致行动。2024 年 4 月 3 日,长江产业集
团、湖北能源、三峡资本分别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发行人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2025 年 3
月 15 日和 2025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情况的公
告》《关于变更主要股东行政许可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和《关于变更主要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款项已
完成支付,本次协议转让的 862,535,293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过
户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6 日。
本次股权转让后,长江产业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962,535,293 股
股份(占股份总数比例 17.41%),长江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 1,560,622,096 股股份(占股份总数比例 28.22%),长江
产业集团成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湖北能源、三峡资本不再持有发行
人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长江产业集团承诺入股长江证券后,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
让所控制的长江证券股权(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
转让公司股权,或者长江产业集团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公司股权
由合并、分立后的新股东依法承继,或者长江产业集团为落实中国证
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改要求,或者因公司合并、分立、重组、风
险处置等特殊原因,所持股权经证监会批准发生转让的除外);股权
锁定期内不质押所控制的长江证券股权,股权锁定期满后,质押所控
制的长江证券的股权比例不超过所控制的长江证券股权比例的 50%。
如违反该项承诺,长江产业集团自动放弃相关表决权。
二、本次股份过户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发行人目前整体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主要股东股
份过户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 25 长江 04、25 长江 03、25 长江 K1、25 长
江 01、24 长江 07、24 长江 06、24 长江 05、24 长江 04、24 长江 03、
江 03、23 长江 02、23 长江 C1、22 长江 04、22 长江 03、21 长江 03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
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
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
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
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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