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72
债券代码:24251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债券代码:242813 债券简称:25豫园02
债券代码:242814 债券简称:25豫园03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谢颖、徐坚凌、唐美一、
郭琰峰、施一晨、徐啸天、王帅、刘勋、杜鑫、高晓光、赵诚宁、焦峰已分别辞
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
的劳动合同;
(2)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现金股利,并同意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85,340股(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3,460股,回
购价格为人民币5.37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25,980.20元;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2,567,38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82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人民币3,896,943,613元减少至人民币3,892,458,273元。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其涉及的公司减资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
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复兴东路2号12楼董秘办
邮政编码:200010
电话:021-23029999转董秘办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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