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利得资源鑫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 年 7 月 10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7 月 16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西部利得资源鑫选混合发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24830
起
西部利得资源鑫选混合发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4830
起A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司 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基金经理 管浩阳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6 年 7 月 1 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构建有效的投资组合,充分利用研究投资优势,
投资目标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等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
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投资范围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还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
投资于资源主题相关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比例占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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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
主要投资策略 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融资交易
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详见《基金合同》)
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收益率*60%+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
业绩比较基准
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1)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2)根据 2017 年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进行
风险评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代表基金的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参见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
的评级结果。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1,000,000 1.2%
认购费
M≥5,000,000 1,000 元/笔
M<1,000,000 1.5%
申购费 1,000,000≤M<2,000,000 1.2%
(前收费) 2,000,000≤M<5,000,000 0.6%
M≥5,000,000 1,000 元/笔
N<7 天 1.50%
赎回费
N≥180 天 0.0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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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 用 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别
管理费 1.2%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其 他 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审计费用及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的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无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1、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
率风险;(4)信用风险;(5)上市公司经营风险;(6)购买力风险。2、管理风险。3、本基金特有风险:
(1)混合型基金的风险;(2)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4)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5)参与融资交易风险;(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7)存托凭证投资风险;(8)汇率风险;(9)
境外市场的风险。4、技术风险。5、流动性风险。6、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7、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westlead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7818
六、其他情况说明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
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
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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