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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5 00:12:00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4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无回购专户
后总股本:408,665,563 股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获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以最新总股本为基准,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侨银转债”
     (债券代码:128138 )转股而发生变化的,则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即“以实施 2024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当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人民币(含税)”;
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8,665,56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7 月 11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的
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8.00 元/股,调整后
“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7.9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23 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 9 号侨银大厦
  咨询联系人:许硕伦
  电话:020-22283188
  传真:020-2228316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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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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