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5-017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总股本为407,806,752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013,571
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
分派。因此,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每股派息金额,以公司总股本407,806,752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013,571股后
的股份数405,793,1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
(含税)。
×10股,即0.597037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7037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分派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405,793,18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0.60元人民币(含税),共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347,590.86元
(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76%。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
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
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7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11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22号
咨询联系人:朱孟勇、王梦蝶
咨询电话:0512-87881808
传真电话:0512-57871472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