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3255 债券简称:鼎龙转债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的情况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转增
不送股。现暂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38,282,591 股为基数测算,共
计派发现金股利 93,828,259.10 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准测算。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9,775,200 股已行权 6,261,016 股,公司总股本因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增加 6,261,016 股。鉴于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公司
总股本由原 938,282,591 股变更为 944,543,607 股。
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总金
额 94,454,360.70 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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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4,543,60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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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8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调整事项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
券简称:鼎龙转债,债券代码:123255)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鼎龙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原来 28.68 元/股调整为 28.5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9)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
及时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黄云
咨询电话:027-59720677
传真电话:027-59720677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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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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