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上纬新材
股票代码:68858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4幢308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纬新材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纬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风投控 指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上纬新材 指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金风投控通过集中交易和协议转让减持上纬新材股份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上海致远新创科技设备合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15 号准则》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4幢308
法定代表人 薛乃川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成立时间 2010-08-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560441533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环境工程、新能源的投资;投资管理;风电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
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经营范围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0-08-02 至 2060-08-01
主要股东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总
薛乃川 男 中国 中国 否
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上市地点 持股比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
有权益的股份
《上纬新材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金
风投控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除上述执行的减持计划外,公司未收到信息披露义务
人其他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少其
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和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金风投控 21,800,883 5.40% 3,985,189 0.99%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一)集中交易
股东 交易
名称 减持方式 变动期间 股数(股) 变动比例
方向
金风 集中 2025/06/13~
卖出 48,428 0.01%
投控 竞价 本报告出具日
(二)协议转让
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致远新创科技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同意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包括其所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的17,767,266
股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4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及
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
表决权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
权利和权益)。
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7.78 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38,229,329.48
元。
乙方应在 SWANCOR 萨摩亚股份转让(SWANCOR 萨摩亚拟向乙方转让其
所持上纬新材 2,400,9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纬新材股份总数的 0.60%
及本次股份转让经上交所确认(即取得上交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
书)后,且在就 SWANCOR 萨摩亚股份转让及本次股份转让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当日或前一(1)
个工作日内,向以甲方或双方名义开立、共同监管的共管账户(“共管账户”)
足额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甲方、乙方应共同配合实现,在以下条件均已达成后的一(1)个工作日内
向共管账户开户银行分别发出付款指令,实现将全部股份转让价款从共管账户支
付至转让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1)SWANCOR萨摩亚股份转让及本次股份转让已经上交所确认,并取得
上交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
(2)SWANCOR萨摩亚股份转让及本次股份转让项下标的股份在中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并取得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
确认书。。
本次转股份转让的实施以SWANCOR萨摩亚股份转让为前提,如SWANCOR
萨摩亚股份转让无法付诸实施,则本次股份转让不予实施。
本协议于双方签署之日成立,并于以下条件实现之日生效:
(1)上市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豁免上纬国际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自
然人股东履行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
(2)SWANCOR IND.CO.,LTD.等方与乙方签署《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 限公司 之股份转让 协 议》已 经签署 、成立并生 效。乙方 应在SWANCOR
IND.CO.,LTD.与乙方签署的《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生效当日向甲方出具上述协议签署、成立并生效的书面证明文件。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程序
本报告签署日前,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取得金风投控有权决策机构批准。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不存在受限的
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纬新材股份合计不超过 12,100,851 股,
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截至 2025 年 3 月 5 日,该次减持已实施完毕,金风投控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033,6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数 减持价 减持后
减持 减持方 减持总金额
量 减持期间 格区间 持股比
比例 式 (元)
(股) (元/股) 例
集中竞 7.27-
价交易 7.95
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100,851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3%。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为:金风投控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减持公司股份 48,4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数 减持价格 减持总金
减持比 减持后持
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 额
例 股比例
(股) (元/股) (元)
本报告出具日 交易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
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薛乃川
签署日期: 2025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上纬新材 股票代码 68858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名称 务人注册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
减少☑ 有 无☑
数量变化 动人
不变,但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质押证券处置)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21,800,883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5.40%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减少 17,815,694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减少 4.4168%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3,985,189 股
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0.9880%
时间:
持 48,428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20%。
在上市公司中拥 2025 年 7 月 8 日,上海致远新创科技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风投控
有权益的股份变 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海致远新创科技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动的时间及方式 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金风投控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17,767,266 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4.4048%。
方式:集中交易及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否拟于未来 其他 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增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未来
增持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本报告书签署
日前 6 个月是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薛乃川
签署日期: 202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