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宇新材”、“本公司”、“发行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
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tcn.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zqrb.cn ; 经 济 参 考 网 , 网 址 www.jjckb.cn ; 中 国 金 融 新 闻 网 , 网 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 cn.chinadaily.com.cn,供投资者查
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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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同宇新材
(二)股票代码:301630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000.00 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00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新股,
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属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39。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
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8.62 倍。
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情况如下:
前 20 个交易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日均价及前一
(元/股)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扣非前 扣非后
日收盘价孰低
值(元/股)
算术平均市盈率(扣除异常值和极值) 26.56 27.78 31.12 38.51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
注 1: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 20 个交
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同宇新材总股本按照发行后 4,000 万股计算,2024 年扣非前/后 EPS=2024 年归属
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总股本;
注 4:计算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时,宏昌电子市盈率显著高于其他可比公司,东材科技
率时,因宏昌电子市盈率显著高于其他可比公司,故作为异常值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 84.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3.94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7.78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
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
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驰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大沙镇马房开发区(西南一区编号 ES1020)
联系人:郑业梅
电话:0758-3202908
传真:0758-320290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军良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系人:林剑锋、万弢
电话:021-20370631
传真:021-6858 3116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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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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