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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乐德: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8 17:07:49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5-041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换
公司债券购买江苏富乐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
         (证监许可〔2025〕1325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年 6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安徽富乐德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
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富乐华 100%股权。标的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出具《江
苏富乐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并已将上市公司登记在其股
东名册。上市公司自当日起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持有标的公司 417,074,258 股
股份(对应占标的公司总股本 100%的股份)
                     。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登记手续,同时向深交
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手续;
的股份发行事宜,并就前述发行涉及的新增股份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登记手
续,并向深交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的手续;
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变更事宜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二、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市公司已合法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标的资产过户程序合法、有效;
义务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相关批准与授权合法有效;相关协
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标的资产过户具备实施条件;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已完成交割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尚需办理本法律意见书“四、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所述的后续事项,在交易各方全面履行相关交易协议约定及所作承诺的前提下,
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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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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