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船应急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3048 债券简称:应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
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元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02627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
以下简称“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内,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申请日(2025 年 7 月 3 日)期间,共计转股 80,302 股,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
转股由 986,822,295 股增至 986,902,597 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6,902,59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026268 元(含税)(2,592,399.56
÷986,902,597×10=0.026268)。
致的。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6,902,5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26268 元人民币现金,送红股 0 股(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共派发现金 2,592,395.74 元(含税)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23641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262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金额较小,经计算,本次年度权益分派后,“应急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转股价格仍为 7.0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武汉市江夏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 5 号
咨询联系人:周南
咨询电话:027-87970446
传真电话:027-87970222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