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5-046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75,429,5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
了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经营发展战略及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为保障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公
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75,429,59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股利 9,508,591.8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度当前
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910,620.19 元,
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666,829.33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23,468,193.77 元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
公 司 报 表 中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孰 低 原 则 , 公 司 2024 年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75,429,59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股利 9,508,591.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含本次拟实施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为 9,508,591.80 元,占 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例为 30.76%。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
照现金分红的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508,591.8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3,221,873.09 42,790,790.75 44,974,358.64
营业收入(元) 731,544,749.84 734,743,233.88 632,913,639.3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0,259,283.9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9,508,591.8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6.24%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上述相关指标,净利润为负的年份包含在内;2、回购注销金额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集
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报告期末未
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9,508,591.80 元,高
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
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下制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
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
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