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6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5%整倍数
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行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合计持股比例
由 14%增加到 15%,触及 5%整倍数。
国发集团成为本行控股股东;因国发集团是苏州市财政局的独资企业,苏州市财
政局成为本行实际控制人。国发集团法律顾问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本行财
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律顾问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就上述控制权
变更事项出具了专业意见。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收到国
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吴证券出具的《关于苏州银行股东权益变动暨控制权变
更信息披露的告知函》《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 年
稀释等原因,与东吴证券合计在本行拥有权益的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从前次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 14%(详见本行 2025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大股东累计权益变动达到 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4))增加至目前的 15%,触及 5%整倍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国发集团
名称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涛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2,200,000万元
住所 注册资本
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人民币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一致行动人 东吴证券
统一社会信用号码 91320500137758728U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股 东 苏州市财政局(100%)
营业期限 1995年8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
经营范围 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联系电话 0512-80780001
邮 箱 office1995@szgfjt.com
(二)东吴证券
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范力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 496,870.2837万
住所 注册资本
星阳街5号 元人民币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否 一致行动人 国发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号码 91320000137720519P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4.3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股 东
(5.30%)等,参阅东吴证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营业期限 1993年4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
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系电话 0512-62601555
邮 箱 dwzqdb@dwzq.com.cn
二、本次权益变动及控制权变更基本情况
(一)权益变动
份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可转债转股
的方式累计增持本行股份 11,772.4636 万股,增持金额合计 85,628.5100 万元,占
本行最新总股本的 2.6333%,该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在此期间,国发集团一致
行动人东吴证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本行股份 375 万股,占本行最新总股本的 0.0839%。在上述过程中,由于本
行发行的 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转换为本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国发集
团、东吴证券持股比例存在被动稀释的情况。该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国发集
团直接持有本行股份 65,474.3124 万股,占本行最新总股本的 14.6453%;东吴证
券直接持有本行股份 375 万股,占本行最新总股本的 0.0839%;上述主体合计持
有本行股份 65,849.3124 万股,占本行最新总股本的 14.7292%。以上情况详见本
行 6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60)。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行股份 1,210.6200 万股,占本行最新总股本的 0.2708%。
截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国发集团直接持有本行股份 66,684.9324 万股,占本行
最新总股本的 14.9161%;东吴证券直接持有本行股份 375 万股,占本行最新总
股本的 0.0839%;上述主体合计持有本行股份 67,059.9324 万股,占本行最新总
股本的 15.0000%。
综上,国发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在本行拥有权益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从前
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 14%增加至目前的 15%。
(二)控制权变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
有上市公司控制权:……(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
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国发集团控制本行 15.00%的股份,是控制本行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
可实际支配的本行股份表决权比例显著高于本行其他股东,国发集团可实际支配
的本行股份表决权能够对本行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国发集团基于
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本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进一步增持本行股
份。增持涉及的后续事宜,本行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此外,目前苏州银行董事会成员由 13 名董事构成,其中包括执行董事 4 名,
非执行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5 名。因苏州银行领导班子党组织关系隶属国发集团
党委,国发集团通过苏州银行领导班子和党委成员组织关系管理 4 名执行董事崔
庆军、王强、李伟、赵刚;通过所持股权对 2 名非执行董事张统、陈文颖(其任
职资格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核准)进行提名。国发集团管理或提
名的董事人数明显超过其他股东,对苏州银行董事会也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国发集团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可以对苏州银
行股东会产生重大影响,并可以对苏州银行董事会产生重大影响。本行董事会与
国发集团一致判断认为国发集团已构成对本行的实质控制,因此本行由无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本行控股股东为国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苏州市财政局。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国发集团、东吴证券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占当时总股本 占最新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国发集团 537,018,488 14.0000 666,849,324 14.9161
东吴证券 - - 3,750,000 0.0839
合计 537,018,488 14.0000 670,599,324 15.0000
备注:
前一个交易日(2025 年 1 月 7 日)本行总股本 3,835,846,013 股的比例。
持股占比一定程度上被稀释。
四、其他事项
增持本行股票涉及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并将在后续股权管理中遵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等有关规定。
后,国发集团成为本行控股股东;因国发集团是苏州市财政局的独资企业,苏
州市财政局成为本行实际控制人。国发集团法律顾问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
所,本行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律顾问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就
上述控制权变更事项出具了专业意见。
产、销售、知识产权、财务体系、管理机构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请查阅本行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业银行15%以上股东资格事前已经过江苏金融监管局核准。
五、备查文件
披露的告知函》;
书》;
〔2025〕201号)。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