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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科技: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5 16:10:19

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
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
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6.75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式回购公司股份 106,200 股,占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总股本 87,000,000
股的 0.12%,最高成交价为 47.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88 元/股,成交金额
为 4,994,58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
均 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
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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