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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3 19:02:36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9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配预案(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1,2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860,066股后的股份数量179,339,9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总股本保持不变。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
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7,933,993.40元/181,200,000股×
现金红利=0.989734元/10=0.0989734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9734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81,200,000 股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1,860,066 股 后 的 股 份 数 量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933,993.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2024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1,200,000股剔除已
回购股份1,860,066股后的179,339,9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总股本保持不变。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
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7,933,993.40元/181,200,000股×
现金红利=0.989734元/10=0.0989734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9734元/股。
中承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含因各种原因延长的锁定期)
届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
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股票最低
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前的最低减持价格为12.76元/股,本次调整后的
最低减持价格为12.66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孔雀河四路78号
咨询联系人:王欢
咨询电话:0532-89066885
传真电话:0532-8859729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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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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