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2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 7 人,审议结果为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381,774.16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0.00元、任意公积金0.00
元、弥补亏损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总股本为3,311,562,790.00股。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实际可供分
配利润为0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
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
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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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50,009,244.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710,739,374.6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682,370,394.25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50,009,244.93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2022年3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2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3月15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股份合计 4,445,947股,金额为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
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
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母公司报表中
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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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
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公 司 2024 年 度 每 股 收 益 为 0.0178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投资支出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情况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
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
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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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
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
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并按照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与股
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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