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及监事
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二、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依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353,922,291.40 元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公司 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0,151,452.5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上市公司
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
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
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2024 年年末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222,142,147.13 元。
为了实现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拟以公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 亿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
现金分红总额 10,800 万元(含税)。
如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公司累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额 10,800 万元,占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30.52%。
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应当以最新股本总
额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8,000,000.00 150,000,000.00 105,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3,922,291.40 503,459,989.84 436,963,662.2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31,448,647.8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
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规定,“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若公司无重大投资或重大支出事项,应当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 30%。” 及《公司章程》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当达到 40%”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5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财务可行性、股东回报与公司
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