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8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表,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41,314,055.76 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 10%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24,131,405.58 元 后 , 扣 除 2023 年 已 对 股 东 现 金 分 红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57,974,340.75 元。
股 东 每 10 股 派 送 现 金 红 利 1.20 元 ( 含 税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公积金转增股本。
为 0 元,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00,085,891.52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7.53%。
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0,085,891.52 100,085,891.52 100,085,891.5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 司 最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 2022 年 -2024 年 )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为
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
多方因素制定,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
划》等相关规定。
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元
占总资产 占总资产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的比例 的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51,409,875.38 69.01% 2,190,503,243.95 61.51%
衍生金融资产 0 0 0
债权投资 0 0 0
其他债权投资 0 0 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 0 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 0 0
其他流动资产 34,295,024.00 0.93% 15,199,657.54 0.43%
合计 2,585,704,899.38 69.94% 2,205,702,901.49 61.94%
下情况考虑:
(1)《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利润分配原则:1、公司实行持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最近 3 年每年的现金分红总额均为
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6,676,884.39 61,907,212.88 11,163,126.20
现金分红总额 100,085,891.52 100,085,891.52 100,085,891.52
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2)2024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达
到 37.18%,如下:
单位:元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占利
项目 利润总额
失以“-”号填列) 润总额的比例
金额 112,092,245.75 301,462,914.64 37.18%
合并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系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该收益随着金融市场的变化而波动,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综上,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现金分红总额 100,085,891.52
元,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在公司盈利且
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在 2024—2026 年度,公司原
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以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孰低原则)的 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规划,兼顾好业绩增长与股
东回报的关系,积极履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带来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