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E00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08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
作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年审机构,
对本次反馈意见中提到的要求会计师核查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特别说明:
本所没有接受委托审计或审阅发行人 2024 年 1-9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以
下所述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不构成审计或审阅,其结果可能与发行人 2024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得出的结论存在差异。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本问询函回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所致。
问题 1
根据申报材料,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分别持
有公司 20.97%、7.53%、3.29%、1.33%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 33.11%;杨
涛、杨勇发为兄弟关系,冯杰为杨涛、杨勇发的妹夫,前述四人签订了一致行动
协议,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持有公司股票
被质押股数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 51.43%、61.97%、64.28%、0.00%,四
人合计质押股数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 53.04%。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9,599.46 万元,发
行对象为湖北聚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聚势”)和杨涛,其中湖
北聚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涛所控制的企业。湖北聚势认购上限金额
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湖北聚势的股权结构及杨涛、杨峰、杨勇发、
冯杰四人一致行动协议的具体约定、期限、生效条件及有效性等,说明本次发行
拟由湖北聚势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原因和必要性,本次发行后前述四人一致行动
关系是否将发生变化,并结合各股东的持股目的及后续增持或减持计划(如有),
说明本次发行是否对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2)结合杨涛
的财务状况及湖北聚势的成立时间、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股东
出资实缴情况及未来增资计划等情况,说明杨涛、湖北聚势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
来源,涉及筹资计划的,进一步说明偿还安排;(3)杨涛、湖北聚势是否存在
对外募集、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
的情形,如认购资金部分或全部来源于股份质押,结合杨涛、杨峰、杨勇发、冯
杰及湖北聚势的股权质押情况,说明如何防范因股份质押导致的平仓以及公司控
制权不稳定等风险;(4)说明本次发行的下限,以及杨涛、湖北聚势承诺认购
股票数量区间的下限,承诺的最低认购数量应与拟募集的资金金额相匹配;
(5)
本次发行对象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并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出具相关期限内不减持的承诺;(6)请结合发
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率、运营资金需求、银行授信情况、大额资金支出
计划、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
况、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以及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总额、私募基金购买金额与本
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对比情况等,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是否与
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相匹配,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规模是否合理。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核查(2)(6)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二、结合杨涛的财务状况及湖北聚势的成立时间、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主
要财务数据、股东出资实缴情况及未来增资计划等情况,说明杨涛、湖北聚势参
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涉及筹资计划的,进一步说明偿还安排
(一)杨涛的财务状况
杨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长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截至本回复
出具日,杨涛持有公司 4,361.47 万股,持股比例 20.65%,按 2025 年 2 月 28 日
发行人股票收盘价 18.00 元/股计算,上述股票市值约为 78,506.46 万元。
最近五年,杨涛的收入主要为从发行人处获得的工资薪酬、股票分红,其中
税前薪酬 498.46 万元,税前现金分红 1,778.14 万元,合计为 2,276.60 万元(税
前)。
杨涛及其配偶目前在武汉、宜昌共拥有 4 套房产且均无抵押贷款,根据公开
查询的市场价格,上述房产市场价值约 1,000 多万元。
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且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网站显示,杨涛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大额到期未
偿还债务、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中,信用状况良好。
(二)湖北聚势的成立时间、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股东出
资实缴情况及未来增资计划等情况
湖北聚势成立于 2024 年 10 月,是专门为本次发行设立的持股平台,并未实
际经营,其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暂未实缴,计划于本次发行前完成实缴。
湖北聚势未来无增资计划,湖北聚势 4 位股东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拟
通过借款方式向湖北聚势提供本次认购所需的资金。根据杨涛、杨峰、杨勇发、
冯杰与湖北聚势签订的《借款协议》,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将通过股东借
款的方式为湖北聚势提供 3.90 亿元资金支持,借款期限 5 年,年利率 5%,湖北
聚势可提前 3 个自然日通知,按照《借款协议》现有条件单方延长借款期限 12
个月,最多可以延长两次,即借款期限最多延长 24 个月。
(三)杨涛、湖北聚势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及偿还安排
杨涛及湖北聚势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包括: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
自有现金 5,000 万元,以家族自有资产担保的方式借款 20,000 万元,以和远气体
股票质押借款 35,0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来源 说明 金额
以和远气体股票 1,112 万股作质押向余君波借款,借款
期限 5 年(在没有利息逾期的前提下,债务人可申请延
期 2 年),年利率 5%,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余君波在宜昌地区从事教育、物流、磷化工等行业多年,
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余君波提供了与借款金额匹配的
资产证明。
以和远气体股票 556 万股作质押向易磊借款,借款期限
股票质押借款 5 年(在没有利息逾期的前提下,债务人可申请延期 2
年),年利率 5%,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10,000
易磊在宜昌地区从事餐饮、地产等行业多年,具有较强
的资金实力;易磊提供了与借款金额匹配的资产证明。
以和远气体股票 278 万股作质押向湖北某知名化工企业
董事、第三大股东殷银华借款,借款期限 5 年(在没有
利息逾期的前提下,债务人可申请延期 2 年),年利率
以个人房产和股权投资等家族资产担保向何功威借款,
借款期限 5 年(在没有利息逾期的前提下,债务人可申
请延期 2 年),年利率 5%,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自有资产担保借款 20,000
何功威系何文忠之子,何文忠家族在宜昌地区从事地产、
新能源等行业多年,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何功威提供
了与借款金额匹配的资产证明。
自有现金 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个人账户上的现金 5,000
合计 60,000
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未来偿还借款本息的资金来源包括:杨涛、杨峰、
杨勇发、冯杰从发行人处获取的薪酬与分红,处置对外投资和减持发行人股份等
方式取得的资金。
(1)薪酬及分红
最近五年,实控人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从公司合计领取的税前薪酬平
均为 251.49 万元/年,假设未来保持同等水平,则未来 5 年将合计从公司领取税
前薪酬为 1,257.45 万元。
假设资金借入后 5 年,发行人每年实施中期和年度 2 次分红,每次按 10 股
分配 1 元,并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后、年度分红之前完成,杨涛、
杨峰、杨勇发、冯杰预计未来 5 年可获得税前分红 10,492.01 万元。
(2)处置对外投资
根据湖北德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过往交易记录,目前实
控人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及其家族成员持有除上市公司股票外的其他股权
市场价值约为 1.56 亿元,持有的外部债权价值为 0.15 亿元。
未来,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及其家族成员将通过处置对外股权投资、
收回对外借款筹集资金偿还部分借款。
(3)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偿还
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通过本次认购新增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股份限售期结束之后,杨涛、杨峰、
杨勇发、冯杰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通过适量减持公司股份来偿还部分借
款。
根据上述偿还资金来源,假设 5 年后,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偿还借款
本金 3.00 亿元,使用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展期条款将其中 1.50 亿元借款展期 1 年,
项目 公式 5 年后 6 年后 7 年后
累计分红(万元) A 10,492.01 2,178.51 2,178.51
项目 公式 5 年后 6 年后 7 年后
累计薪酬(万元) B 1,257.45 251.49 251.49
处置对外股权投资(万元) C 15,600.00 0 0
收回外部债权(万元) D 1,500.00 0 0
累计利息(万元) E 13,750.00 1,250.00 500.00
偿还本金(万元) F 30,000.00 15,000.00 10,000.00
减持股票金额(万元) G=E+F-A-B-C-D 14,900.54 13,820.00 8,070.00
需减持股数(万股) H=G/18.00 827.81 767.78 448.33
I=H/发行人后股
占上市公司股本比例 3.29% 3.06% 1.78%
本
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持股比例 40.05% 37.00% 35.21%
注:1、根据借款协议约定,利息按年支付,到期还本;
据此测算,7 年后,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将从
本次发行完成后的 43.35%降低至 35.21%,不会对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的
实际控制人地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请结合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率、运营资金需求、银行授信情
况、大额资金支出计划、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
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以及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总额、私募
基金购买金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对比情况等,说明本次补充流
动资金规模是否与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相匹配,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规
模是否合理
(一)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及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对比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货币资金 21,264.47 24,198.93 23,438.60 31,682.82
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8,932.12 74,701.61 76,776.13 67,682.24
货币资金/(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 17.88% 32.39% 30.53% 46.81%
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随着收入规模的增长及营运资金需求的增大,短期借款余额整体
大幅提高。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为 21,264.47 万元,仅能覆盖当
期短期借款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之和的 17.88%。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相
较于发行人整体业务规模而言较低,如可扩充货币资金总量,可以显著增强公司
风险承受能力。
(二)发行人资产负债率
近年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股权融资较少,随着发行人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
材料产业园项目和潜江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公司资产负债率近年来持续
上升,2024 年 9 月末的资产负债率为 72.87%,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37.32%)。
公司目前有息负债较多,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大量的利息费用也侵蚀了公司利
润。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负债总额 36.12 亿元,其中短期负债金额 11.89
亿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要债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资产负债率 72.87% 68.06% 58.98% 50.95%
负债合计 361,172.66 277,318.47 173,380.66 118,810.14
短期负债 118,932.12 74,701.61 76,776.13 67,682.24
其中:短期借款 70,799.60 45,050.00 63,657.93 56,4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财务费用—利息
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杭氧股份 57.63% 55.43% 53.43% 51.05%
金宏气体 51.02% 45.19% 36.45% 31.40%
广钢气体 26.49% 20.50% 37.45% 28.69%
证券简称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侨源股份 11.91% 13.97% 15.81% 45.26%
华特气体 39.53% 40.86% 33.79% 21.48%
平均值 37.32% 35.19% 35.39% 35.58%
和远气体 72.87% 68.06% 58.98% 50.95%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资产负债率。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负债
规模,节省利息支出,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经模拟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 2024 年 9 月末的资产负债率将由 72.87%降至 65.04%,资本及负债结构将
得到优化,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增强,有利于保障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三)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公司与多家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计
授信额度 23.07 亿元,已使用 12.53 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 10.54 亿元。但目
前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2024 年 9 月末的资产负债率达到 72.87%,明
显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再大幅增加有息负债将增加财务风险。
(四)发行人营运资金需求测算
根据销售百分比法测算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具体流动资金缺口测算方法如下:
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存货;预
测期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合同负债;预测期营运资金占用=预
测期经营性流动资产-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负债;预测期营运资金需求=预测期末经
营营运资金占用额-预测期初经营营运资金占用额。
其一,公司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9.16%,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水
平和自身发展规划,公司估计营业收入未来年均增长率为 20%,并以此为基础计
算公司未来 2024-2026 年的营业收入。
其二,预测期内,公司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占营业收入比例和经营性流动负债
占营业收入比例与 2021 年至 2024 年 9 月相应比例的平均值保持一致。
公司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198,546.65 万元、238,255.98
万元、285,907.17 万元。
公司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9 月末主要经营性流动资
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营业收入比例
项目
应收票据 3.42% 5.92% 5.80% 16.16% 7.83%
应收账款 12.97% 12.96% 15.38% 20.65% 15.49%
应收款项融资 0.30% 0.69% 0.77% 1.46% 0.80%
预付款项 4.32% 5.29% 5.09% 3.83% 4.63%
存货 3.36% 3.68% 2.79% 3.04% 3.22%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24.37% 28.54% 29.83% 45.15% 31.97%
应付票据 9.14% 9.57% 2.63% 1.83% 5.79%
应付账款 12.13% 13.89% 7.68% 10.30% 11.00%
合同负债 1.09% 1.25% 1.07% 0.64% 1.01%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22.36% 24.72% 11.39% 12.76% 17.80%
经营营运资金占用额 2.01% 3.83% 18.44% 32.39% 14.17%
注:2024年9月末各指标已年化计算。
以上述指标计算的未来三年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平均占营
项目 2023年末 业收入比 2024年末 2025年末 2026年末
例
营业收入 165,455.54 100.00% 198,546.65 238,255.98 285,907.17
平均占营
项目 2023年末 业收入比 2024年末 2025年末 2026年末
例
应收票据 9,794.41 7.83% 15,539.16 18,647.00 22,376.40
应收账款 21,440.76 15.49% 30,756.29 36,907.54 44,289.05
应收款项融资 1,144.30 0.80% 1,597.60 1,917.12 2,300.54
预付款项 8,754.11 4.63% 9,196.74 11,036.09 13,243.30
存货 6,093.12 3.22% 6,389.98 7,667.97 9,201.56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47,226.70 31.97% 63,479.76 76,175.71 91,410.86
应付票据 15,832.46 5.79% 11,502.40 13,802.87 16,563.45
应付账款 22,988.92 11.00% 21,839.10 26,206.92 31,448.30
合同负债 2,071.67 1.01% 2,009.58 2,411.49 2,893.79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40,893.05 17.80% 35,351.07 42,421.28 50,905.54
经营营运资金占用额 6,333.65 14.17% 28,128.69 33,754.43 40,505.32
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 34,171.67
注1:流动资金需求量=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2026
年末经营营运资金占用额-2023年末经营营运资金占用额;
注2: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三年盈利预测。
根据前述假设及历史数据,结合公司主要的经营资产和经营负债的占比情况
进行测算,2026 年末经营营运资金占用额为 40,505.32 万元,与 2023 末经营营
运资金占用额相比,补充营运资金需求为 34,171.67 万元。
(五)发行人大额资金支出规划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发行人大额资金支出规划 169,677.82 万元,主要包括:
(1)偿还短期借款及未来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共计 118,932.12 万元;
(2)
主要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金额为 50,745.7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主要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截至2024年9月末已投入 资金需求缺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金额 口
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
业园项目
合计 200,000.00 149,254.30 50,745.70
(六)发行人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
金的占用情况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占营业收入比例 23.46% 10.31% 12.13%
存货占营业收入比例 3.68% 2.79% 3.04%
比例整体有所上升。随着产能扩大,存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有所上升,存货
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有所增加。
(七)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应收账款 25,754.90 21,440.76 20,324.21 20,484.63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注:已对2024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年化处理,即2024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360天/270天)/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好,应收账款变动幅度相对较小,营业收入逐年上升所致;2024 年 1-9 月公司应
收账款周转率有一定下降,主要系公司第四季度为销售旺季,前三季度收入占比
较小。随着公司收入逐步增长,应收账款对流动资金占用也将增加,公司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将逐步增加。
(八)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总额、私募基金购买金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规模对比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1,418.00 万元,占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 1.06%,未超过 30%,故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
性投资。公司财务报表中涉及财务性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财务性投资金额 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
合计 1,418.00 1.06%
公司财务性投资的投资时间、私募基金认缴时间较早,财务性投资主要为参
股性投资及产业基金投资,短期内回笼资金难度较大。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包括武汉佰仕德新能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于 2021 年参与投资的私募基金,主要投资
领域为湖北省内处于成熟期的氢能、光伏、风电、电动汽车等新能源产业链优质
项目,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该投资基金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湖北长阳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于 2012 年参与投资的企业,从事商业银行业
务,公司将该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1,418.00 万元(其中
包括私募基金金额 1,118.00 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 1.06%,
故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财务性投资金额明显小于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私募基金认缴时间较早,财务性投资主要为参股性投资及产业基金投资,短期内
回笼资金难度较大,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九)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是否与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相匹配,补充
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规模是否合理
债的比例为 17.88%,覆盖比例较低;
司平均值;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负债总额 36.12 亿元,其中短期负债
金额 11.89 亿元,高于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规模 49,599.46 万元;
再大幅增加有息负债将增加财务风险;
收入比例整体有所上升;随着产能扩大,存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有所上升,
存货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有所增加;
一定下降;同时,随着公司收入逐步增长,应收账款对流动资金占用也将增加,
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逐步增加;
集资金金额,且财务性投资的投资时间、私募基金认缴时间较早,财务性投资主
要为参股性投资及产业基金投资,短期内回笼资金难度较大,本次募集资金规模
具有合理性;
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规模 10,000.00 万元。
综上所述,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与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相匹配,补充流动
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规模合理。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的税前薪酬和分红金额;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核查
杨涛是否存在大额到期未偿还债务,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查询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核查杨涛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
仲裁;查询湖北聚势工商登记资料;了解湖北聚势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主要
财务数据、股东出资实缴情况及未来增资计划等,取得杨涛、杨峰、杨勇发、冯
杰与湖北聚势签订的《借款协议》;取得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及其家族成
员的存款证明、证券账户资产证明、对外股权投资证明、对外债权证明、房产证、
与第三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及第三方的资产证明,核查等杨涛、杨峰、杨勇发、冯
杰自有资金情况,以及借款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测算未来 5 年杨涛、杨
峰、杨勇发、冯杰从公司取得的薪酬和分红情况,核查未来相关借款到期后的偿
还安排;
余额、资产负债率、运营资金需求、银行授信情况、大额资金支出计划、应付(应
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应收账款的
回款情况等,以及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总额、私募基金购买金额与本次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对比情况,分析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是否与现有资产、业务
规模相匹配,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规模是否合理。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冯杰自有现金 5,000 万元,以家族自有资产担保的方式借款 20,000 万元,以和远
气体股票质押借款 35,000 万元;未来的偿债资金来源包括:杨涛、杨峰、杨勇
发、冯杰从发行人处获取的薪酬与分红、处置对外投资、减持发行人股份等方式
取得的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规模合理。
问题 3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中存在贸易型公司,并存在发行人对同一主体
同时进行采购和销售的情形。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为
别为 17.17%、15.72%、37.17%、37.48%,呈现增长趋势,且在建工程规模较大。
根据申报材料,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1,000 万
元以上的重大融资租赁合同合计 17 项,金额 1,700.00 万元至 5 亿元不等,报告
期末长期应付款余额为 15.97 亿元。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3,329.76
万元,其中第二、三、五名其他应收款应收对象的款项性质均为一般企业往来款;
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4,122.30 万元,包括宜昌思远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宜昌思远)等。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注册资本、参保人数、主
营业务、成立时间、与发行人合作时间及持续年限等,贸易型客户分别对应的下
游终端客户及应用领域等;
(2)发行人通过贸易型客户进行销售的背景及原因、
业务内容,是否为买断式销售,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售后退回情形及相关会计处理,
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收入确认等会计处理是否合规;(3)结合发行人对同一主
体同时进行采购和销售的内容及金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说明对同一主体同
时进行采购和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发行人与相关主体及其子公司往
来款项金额、账龄及往来款项结算情况,说明发行人对其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收情
况以及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5)结合发行人前五大预付对象的主要情况,
发行人的结算方式和周期,前五大预付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说明
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款项长期未结算的情况及原因,是否存在
资金占用的情形;(6)结合发行人的业务模式,说明发行人通过融资租赁对外
融资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7)列示截止报告期期末在建工程明细项目的所处
阶段、已累计投入金额、预计投入金额、预计转固时间以及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
要在建工程转固情况、相关在建工程转固的时点、结转金额及其依据,说明是否
存在延时转固的情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8)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的受限情
况,列示各类资产受限金额、受限原因,及是否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9)主要在建工程转固后预计增加的年折旧金额,相关产品新增产能的目
标市场、潜在客户及目前拓展情况,是否存在潜在市场开拓不及预期、下游行业
需求不足的情形,并结合上述情况以及前募项目未达预期的相关影响因素,说明
发行人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10)其他应收款中一般企业往来款的具体
内容,是否涉及资金拆借情形,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未认定为财务性投
资的合理性;(11)发行人对宜昌思远的历次出资过程、认缴及实缴金额、未来
出资计划,并结合宜昌思远的(拟)对外投资企业情况、尚未使用完毕的认缴资
金、持股目的等,说明是否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2)对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
长期股权投资,详细论证被投资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密切相关,并结合投资
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以及报告期内被投资企业主要财务数据情
况等,说明公司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
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13)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
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
金融业务),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
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是否
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的相关要求。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说明针对发行人贸易型客
户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相关业务的真实性与会计处理的合规
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注册资本、参保人数、主营业务、成立时间、与
发行人合作时间及持续年限等,贸易型客户分别对应的下游终端客户及应用领域
等
(一)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注册资本、参保人数、主营业务、成立时间、
与发行人合作时间及持续年限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存 占销售
序号 客户名称 在关联 主要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 总额的
关系 比例
宜都市尧逸化工商贸有限公
司
管道氧气、管道氮
气、液氧、液氮
武汉群星明供应链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合计 28,396.24 23.81%
管道氧气、管道氮
气、液氧
宜都市尧逸化工商贸有限公
司
合计 44,024.83 26.61%
宜都市尧逸化工商贸有限公
司
武汉群星明供应链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管道氮气、压缩空气、
公司 液氧、氩气
合计 31,111.69 23.55%
四川巨安地晟能源化工有限
公司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管道氮气、压缩空气、
公司 液氧、氩气
合计 17,316.22 17.45%
注1:主要客户中,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已合并计算销售金额;
注2: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括集团旗下的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湖北宜化松滋肥
业有限公司、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
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集团旗下的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湖北泰盛
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北省兴发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注册资本、参保人数、主营业务、成立时间、与发行人
合作时间及持续年限等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参保人数 2人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主营业务
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
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时间 2021 年 4 月 12 日
合作时间及年限 2021 年起开始合作,合作至今
自 2021 年发行人取得液氨稳定货源起,发行人开始与宜都市尧逸化工商贸
有限公司(简称“宜都尧逸”)合作,主要向其销售液氨。此后双方持续合作,
合作稳定。液氨属于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化工原材料,用途十分广泛。宜都尧
逸主要在宜都市液氨下游市场有一定客户资源,包括:湖北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嘉施利化肥有限公司等。公司与其签订液氨销售合同,有利于推动产品销售,
系正常业务往来。宜都尧逸为贸易型客户,参保人数较少,符合其自身需求。
注册资本 5,000.00 万人民币
参保人数 38 人
主营业务 天然气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
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时间 2011 年 11 月 15 日
合作时间及年限 2014 年起开始合作,合作至今
展合作,主要向其销售液化天然气(即 LNG)。此后双方持续合作,合作稳定。
宜昌力能作为天然气液化工厂,具有一定的液化天然气存储能力,承担着为宜昌
城市燃气管网补气调峰重要职能。发行人从事 LNG 贸易,可以满足宜昌力能 LNG
调峰、储存需求,双方合作系正常业务往来。
注册资本 2,000.00 万人民币
参保人数 215 人
一般项目:高纯一氧化碳研发及技术转让;尿酸钠制造、批发、
零售;化工机械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压力容器批发、零
售;化工产品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主营业务
钢结构工程服务;氨(2)、氢(1648)、甲烷(1188)、氨水
(35)、二氧化碳(642)、硫磺(1630)批发(无仓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2016 年 8 月 26 日
合作时间及年限 2016 年起开始合作,合作至今
空分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由发行人投资 15000 空分设备为碧弘盛配套现场供气,
后因碧弘盛资金及技术问题,其主体项目进展缓慢,至 2021 年 12 月才开始试生
产。2022 年发行人正式开始向其销售管道氧气、管道氮气、液氧、液氮,碧弘
盛采购上述产品用于生产液氨。此后双方持续合作,合作稳定。
注册资本 500.00 万人民币
参保人数 22 人
氨、液化石油气、甲醇、丙烯、丁烷批发(票面经营),其他石化
产品销售,货物装卸、搬运、仓储服务,化肥、矿产品(以上均不
主营业务 含危险品及国家专项规定项目)、汽车轮胎、润滑油、硅酸铝纤
维制品、酒类批发零售,卷烟零售,网上贸易代理(不含国家专项
规定项目),国内水路运输,普通货运,通行费代缴,物流信息
咨询,硫酸渣、铁粉(以上均不含危险品及国家专项规定项目)、
钢材、建材(不含砂石、散装水泥及其他扬尘材料)、水暖、五
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成立时间 2014 年 8 月 21 日
合作时间及年限 2022 年开始合作,合作至今
合作,主要向其销售液氨。此后双方持续合作,合作稳定。荆门市佳顺贸易有限
公司主要在鄂州市液氨下游市场有一定客户资源,包括:宜昌鄂中生态工程有限
公司等。公司与其签订液氨销售合同,有利于推动产品销售,系正常业务往来。
注册资本 3,903.00 万人民币
参保人数 28 人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工产品
主营业务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进出口代理;化
肥销售;肥料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无
船承运业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时间 2014 年 8 月 21 日
合作时间及年限 2021 年开始合作,合作至今
星明”)开展合作,主要向其销售液氨。武汉群星明主要在下游市场有一定客户
资源,包括: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等。此后双方持
续合作,合作稳定。
注册资本 500,000.00 万人民币
参保人数 201 人
矿产品(不含限制、禁止经营的项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爆
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销售;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
主营业务
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化工技术咨询;化肥制
造及销售;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不含特种设备);火力发电;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及代理(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
术进出口除外);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
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1995 年 4 月 16 日
合作时间及年限 2021 年开始合作,合作至今
及其子公司销售液氮等大宗气体规模持续增长。除此之外,2022 年宜化集团下
属子公司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对其 33 万吨氨醇产能搬迁升级,导致宜化集团
出现巨大液氨需求缺口,于是宜化集团开始向发行人大量采购液氨。2024 年 2
月,新宜化工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宜
化集团向发行人采购液氨规模大幅缩小。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人民币
参保人数 696 人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道路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主营业务 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
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
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
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1994 年 6 月 17 日
合作时间及年限 2022 年至 2024 年合作
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楚星化工”)由宜化集团统一管理,通
常向宜化集团采购液氨。2022 年宜化集团下属子公司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对
其 33 万吨氨醇产能搬迁升级,导致楚星化工开始向发行人大量采购液氨。2024
年 2 月,新宜化工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册资本 46,414.58 万人民币
参保人数 1,275 人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
添加剂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仪器仪表制造;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煤制品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主营业务
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光
电子器件销售;非食用盐销售;化肥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普
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食用盐加工;污
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
修理;食品添加剂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
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石灰和石膏制造;
石灰和石膏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时间 1993 年 12 月 27 日
合作时间及年限 2016 年至 2023 年合作
展合作,间歇性向其销售少量氧气。双环科技通常向宜化集团采购液氨,2022
年宜化集团下属子公司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对其 33 万吨氨醇产能搬迁升级,
导致双环科技开始向发行人大量采购液氨。2023 年 4 月份以后,随着双环科技
参股公司应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合成氨产线投产,双环科技合成氨转向应
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购买,2023 年 5 月起,双环科技基本不再向发行人采
购液氨。
注册资本 111,172.47 万人民币
参保人数 29,644 人
磷化工系列产品生产、销售、进出口;磷矿石的开采、销售;硅
主营业务 石矿开采、加工、销售;化学肥料(含复混肥料)的生产、销售;
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水力发电、供
电;汽车货运、汽车配件销售;机电设备安装(不含特种设备安
装);房屋租赁;技术咨询服务;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生产、销
售、进出口(有效期至:2025 年 08 月 11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经营范围按
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
件的,不得经营:物业管理服务;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生产
及销售
成立时间 1994 年 8 月 17 日
合作时间及年限 2010 年开始合作,合作至今
开展合作,主要向其销售管道氮气、压缩空气、液氧、氩气等。此后双方持续合
作,合作稳定。
注册资本 1,200.00 万人民币
参保人数 20 人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润
滑油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主营业务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天然气技术服
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机动
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工程
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程
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2016 年 6 月 3 日
合作时间及年限 2020 年开始,合作至今
开展合作,主要与其交易液化天然气。
注册资本 17,700.00 万人民币
参保人数 210 人
线材、变型钢筋冶炼、加工、销售;废旧金属回收;钢筋混凝土
用 热 轧 钢 筋 ( 含 钢 坯 ) 、 普 通 热 轧 钢 筋 HRB400 、
主营业务
HRB400E6mm-12mm(盘卷)12mm-20mm(直条)、热轧光圆
钢筋HPB3006.5mm-10mm(盘卷)10mm-20mm(直条)生产、
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时间 2003 年 6 月 25 日
合作时间及年限 2012 年开始合作,合作至今
作,主要向其销售液氧等。此后双方持续合作,合作稳定。
注册资本 233,477.09 万人民币
参保人数 7616 人
线材、变型钢筋冶炼、加工、销售;废旧金属回收;钢筋混凝土
用 热 轧 钢 筋 ( 含 钢 坯 ) 、 普 通 热 轧 钢 筋 HRB400 、
主营业务 HRB400E6mm-12mm(盘卷)12mm-20mm(直条)、热轧光圆
钢筋HPB3006.5mm-10mm(盘卷)10mm-20mm(直条)生产、
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时间 1998 年 4 月 2 日
合作时间及年限 2021 年与其合作,合作期 1 年
在设备停机检修的特定阶段开展合作,主要向其销售液氧等。舞阳钢铁后续设备
停机检修结束,发行人不再向其销售产品。
注册资本 231,318.789 万人民币
参保人数 5217 人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设计,危险废物经营,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
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
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通用零
部件制造,弹簧制造,弹簧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
主营业务 铁合金冶炼,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钢
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
金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
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冶金专用设备制造,
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机动车修
理和维护,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
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
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
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招投标代理服务,旅
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游览景区管理,专业
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休
闲观光活动,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1999 年 9 月 16 日
合作时间及年限 2019 年开始合作,合作至今
展合作,主要向其销售液氧等。此后双方持续合作,合作稳定。
(二)贸易型客户分别对应的下游终端客户及应用领域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贸易型客户分别对应的下游终端客户及应用领域如下:
贸易型客户名称 下游终端客户 应用领域
湖北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嘉施利化
宜都市尧逸化工商贸有限公司 各行业生产用化工原料
肥有限公司等公司
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公
宜昌力能液化燃气有限公司 石化能源
司及宜昌地区部分LNG加气站
荆门市佳顺贸易有限公司 宜昌鄂中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 各行业生产用化工原料
武汉群星明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
各行业生产用化工原料
限公司 能源化工集团等公司
四川巨安地晟能源化工有限公 西南地区主要LNG贸易商,主要供应
石化能源
司 当地LNG加气站等
注:终端客户资料来源为公司主要客户访谈记录、客户邮件说明及挂牌企业年报。
二、发行人通过贸易型客户进行销售的背景及原因、业务内容,是否为买断
式销售,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售后退回情形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收入确认等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一)发行人通过贸易型客户公司进行销售的背景及原因、业务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客户类型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类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终端
客户
贸易
型客 40,505.50 35.19% 38,452.97 23.84% 46,239.22 35.97% 15,943.89 17.09%
户
合计 115,110.03 100.00% 161,296.04 100.00% 128,547.62 100.00% 93,295.74 100.0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通过直销向终端客户开展,以
通过贸易型客户(以下简称“贸易商”)销售作为辅助。发行人在报告期各期向
贸易商销售的收入金额分别为 15,943.89 万元、46,239.22 万元、38,452.97 万元、
公司通过贸易商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液氨和液化天然气,前者为重要的无机
化工原料之一,后者为化石能源之一,上述产品均存在成熟的大宗贸易市场,属
于需求广泛的标准化产品,下游终端用户呈现较为分散的格局,通过贸易商能够
在保持销售费用可控的情况下间接覆盖更广阔区域的市场,为公司带来合理收益。
另外,公司向上述贸易商客户销售商品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方式进行结算,信用
风险低,有利于公司经营资金周转。因此,公司向贸易商销售产品存在一定合理
性及必要性。
(二)发行人通过贸易型客户公司进行销售是否为买断式销售,报告期内是
否存在售后退回情形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收入确认等会计处理
是否合规
液氨行业内诸多上市公司均选择采用终端用户与贸易商结合的方式进行销
售:如兴化股份(002109)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兴化化工的客户主要分为贸易商
和终端用户,榆神能化的客户以贸易商用户为主。公司各项产品均向社会公开销
售,销售价格在价格办规定价格之上时开展签约,收款方式以现金、银行承兑汇
票等结算”;泸天化(000912)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母公司化工产品在西南地区
传统优势市场,保持较高市场占有率与产品影响力,合成氨、硝铵、硝酸等产品
对周边区域市场具有价格风向标作用;化工客户以大型贸易商、终端用户相结合,
销售物流半径规划优良”等。
LNG 行业内众多上市公司也采用终端用户与贸易商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
如德龙汇能(000593)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在业务下游,公司深度挖掘工业终端、
加液站等用户,并与天然气贸易商合作,灵活组织、智能控制,辅以 CNG 补充,
全方位满足用户的能源需求”;恒通股份(603223)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主要通
过 LNG 贸易商组织运输车辆前往 LNG 接收站、液厂,将 LNG 销售给城市燃气
公司、工业企业、加气站、其他贸易商等”。
综上所述,通过贸易型客户销售液氨和液化天然气等大宗产品与发行人销售
模式相匹配,符合相关行业特点和惯例,具有商业合理性。
存在售后退回情形及相关会计处理,收入确认等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根据发行人与贸易商签订的销售合同,在交付方面,发行人将货物交给贸易
商即完成交付义务,货物的所有权及货物损毁灭失风险同时转移给贸易商;在退
换货政策方面,产品数量以发行人过磅数量为准,贸易商在接收产品时对产品数
量进行确认,如数量不符,须在现场向发行人提出异议,贸易商或其提货人签字
确认交收后,即视为发行人所交付的产品数量符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方面,相
关产品应符合双方约定的国家标准,逾期未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对质量无异议。
签字确认交收后,产品的风险报酬及所有权已经转移,因此,发行人通过贸易型
客户进行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
发行人建立了《采购管理办法》
《销售确认管理办法》
《核心客户管理办法》
等产品质量保障及服务制度体系。为保证产品质量,发行人严控采购环节及生产
管理环节,认真落实质量管控人员培训等工作,提高检验人员的分析能力,提升
员工的质量意识。发行人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积极跟进客户反馈情况,持续保证
产品质量。得益于以上多种质量控制措施,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能够较好地满
足客户的需求,产品质量控制能稳定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发行人销售的主要产品
均不存在售后退回的情形。鉴于该类销售业务售后退回风险较小,发行人在确认
收入时未考虑相关退货的影响,关于退货的相关会计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公司收入确认等会计处理合规。
三、结合发行人对同一主体同时进行采购和销售的内容及金额,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等,说明对同一主体同时进行采购和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发行人对同一主体同时进行采购和销售的内容及金额及关联关系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主要单位相关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存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主要销售
客户 在关联
产品
方关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湖北碧
管道氧气、
弘盛科
管道氮气、 否 5,605.22 4.70% 6,444.55 3.90% 4,306.45 3.26% - 0.00%
技有限
液氧、液氮
公司
宜昌国
管道氮气、
诚涂镀
氢气、氦气 否 597.17 0.50% 969.43 0.59% 811.94 0.61% 621.94 0.63%
板有限
等
公司
湖北三
宁化工
液氮 否 165.35 0.14% 18.65 0.01% 180.98 0.14% 1,349.19 1.36%
股份有
限公司
湖北兴
管道氮气、
瑞硅材
压缩空气、 否 2,260.38 1.90% 2,435.06 1.47% 2,937.20 2.22% 2,919.91 2.94%
料有限
氧气等
公司
宜昌力
能液化 液化天然
否 6,339.26 5.32% 93.72 0.06% 74.88 0.06% 147.63 0.15%
燃气有 气、液氮等
限公司
四川巨
安地晟
液化天然
能源化 否 - 0.00% 136.95 0.08% 17.65 0.01% 7,206.12 7.27%
气
工有限
公司
宜都市
尧逸化
工商贸 液氨 否 7,131.43 5.98% 5,781.58 3.49% 9,483.46 7.18% 344.66 0.35%
有限公
司
陕西元
和石油
液化天然
天然气 否 8.19 0.01% 314.99 0.19% 1,807.69 1.37% 1,629.24 1.64%
气
有限公
司
舞阳钢
铁有限 氧气、氮气 否 - 0.00% - 0.00% - 0.00% 1,897.73 1.91%
责任公
是否存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主要销售
客户 在关联
产品
方关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司
武汉青
盛气体 氧气、氮
否 539.07 0.45% 634.52 0.38% 596.57 0.45% 571.39 0.58%
有限公 气、氩气等
司
友创天
然气
液化天然
(武 否 32.6 0.03% 795.21 0.48% 30.91 0.02% 396.89 0.40%
气
汉)有
限公司
湖北晋
氧气、氮
控气体
气、氩气、 否 894.84 0.75% - 0.00% - 0.00% - 0.00%
有限公
氢气等
司
湖北新
液氨、氧
宜化工
气、氮气、 否 233.58 0.20% 1,973.10 1.19% - 0.00% - 0.00%
有限公
氩气等
司
注:列示报告期内销售前十大客户同时至少有一期采购金额超过 150 万元的企业以及采购前
十大供应商同时至少有一期销售金额超过 150 万元的企业之销售明细。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主要单位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采购产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供应商
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湖北碧弘
盛科技有 液氨 36,900.31 40.49% 55,746.76 44.28% 42,134.91 44.24% 2,523.85 4.05%
限公司
宜昌国诚
转售电力、
涂镀板有 1,804.21 1.98% 4,724.96 3.75% 4,271.36 4.49% 4,701.92 7.55%
水
限公司
液化天然
湖北三宁
气、液氧、
化工股份 953.09 1.05% 2,368.19 1.88% 1,719.41 1.81% 5,029.88 8.08%
液氮、液氩
有限公司
等
湖北兴瑞 含氢尾气、
硅材料有 转售电力、 3,157.37 3.46% 3,496.38 2.78% 4,076.36 4.28% 3,514.96 5.65%
限公司 水
宜昌力能
液化燃气 液化天然气 260.32 0.29% 6,783.85 5.39% - 0.00% 28.07 0.05%
有限公司
四川巨安
地晟能源 液化天然气 1,109.96 1.22% - 0.00% 113.54 0.12% 1,444.58 2.32%
化工有限
主要采购产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供应商
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公司
宜都市尧
逸化工商
液氨、盐酸 661.02 0.73% 414.92 0.33% 6.26 0.01% - 0.00%
贸有限公
司
陕西元和
石油天然
液化天然气 - 0.00% 266.16 0.21% 219.58 0.23% 249.08 0.40%
气有限公
司
舞阳钢铁
液氧、液氮、
有限责任 7.36 0.01% 27.67 0.02% 108.99 0.11% - 0.00%
液氩
公司
武汉青盛
氢气、氧气、
气体有限 1,322.22 1.45% 1,300.70 1.03% 1,298.06 1.36% 854.86 1.37%
氮气、氩气
公司
友创天然
气(武汉)液化天然气 1,494.97 1.64% 250.00 0.20% 1,051.64 1.10% 1,391.70 2.24%
有限公司
湖北晋控
气体有限 液化天然气 2,101.64 2.31% - 0.00% - 0.00% - 0.00%
公司
湖北新宜
液氮、液氧、
化工有限 374.25 0.41% - 0.00% - 0.00% - 0.00%
液氩
公司
注:列示报告期内销售前十大客户同时至少有一期采购金额超过 150 万元的企业以及采购前
十大供应商同时至少有一期销售金额超过 150 万元的企业之采购明细。
(二)公司与上述企业同时进行采购和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与碧弘盛的合作主要基于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简称“金华
润”)老厂技改项目。2016 年 8 月,金华润引入社会资本方碧弘盛对年产 20 万
吨合成氨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并签署《合作建设合成氨改产氢气循环化改造项目
合同》(以下简称《改氢合同》)。发行人作为华中地区最大的综合气体供应商
之一,与碧弘盛先后签订了《15000 空分项目投资合作协议》、《10000 方氢气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化工尾气甲烷回收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向碧弘盛配套
提供工业氧气,并通过投资获取低成本氢气、甲烷资源。
后因碧弘盛资金及技术问题,前述合成氨改产氢气循环化改造项目开工后实
际进展缓慢,碧弘盛原主要用氢意向单位金澳科技后续放弃合作;项目建设进入
中后期后,原计划生产的大量氢气无法在潜江化工园实现就地管道销售。于是
作建设合成氨改产氢气循环化改造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由发行人增加原料气
提纯氢气装置、合成氨合成装置等后续工段建设投资,碧弘盛将氢气与前述
对取得的液氨进行储存、充装后对外销售或者进一步提纯成超纯氨对外销售。
合作协议补充协议》《15000 空分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二)》,分别对
发行人向碧弘盛销售氮气和蒸汽相关交易价格、结算方式进行了补充。2021 年,
由于发行人用于向碧弘盛供气的空分设备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未转为固定资产,
发行人对碧弘盛供气销售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对应在建工程账面价
值。2022 年,上述设备转为固定资产,发行人开始确认对碧弘盛的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碧弘盛销售大宗气体及采购液氨业务相互独立,分别签
订合同,分别结算。在发行人向碧弘盛销售方面,发行人作为华中地区最大的综
合气体供应商,基于业务发展考虑向碧弘盛提供氧气、氮气,属于发行人核心业
务之一,符合商业逻辑,销售环节存在合理性。在发行人向碧弘盛采购方面,碧
弘盛所生产的合成氨是发行人开展工业级化学品业务及进一步提纯加工成超纯
氨的重要基础,采购环节存在合理性。
发行人在宜昌国诚涂镀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国诚”)所在园区内建
立生产基地作为供气中心,并通过管道输送的方式向包含宜昌国诚涂镀板有限公
司在内的园区客户供气,受场地等客观条件限制同时出于成本考虑该生产基地未
配备独立的变电站,导致需要使用客户转售的电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规定电力转售不得加价,宜昌国诚按国网电价与公司结算。公司通过前述供气中
心向宜昌国诚销售管道氮气,通过运输车辆向其销售氢气、氮气、氦气等产品。
在发行人向宜昌国诚销售方面,发行人作为华中地区最大的综合气体供应商,
基于业务发展考虑通过园区管道向宜昌国诚提供氧气、氮气,属于发行人核心业
务之一,符合商业逻辑,销售环节存在合理性。在发行人向宜昌国诚采购方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宜昌国诚采购其转售的国网电力,电力为发行人生产大
宗气体所必需的能源。客观条件决定发行人无法直接向国网采购电力,宜昌国诚
在转售电力过程中不存在加价获利,发行人向宜昌国诚采购电力符合实际业务需
求,存在商业合理性。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宁化工”)系一家规模较大的化
工企业。发行人与三宁化工于 2013 年签订了《合成氨驰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
目,向其提供设备租赁及维护服务,同时取得该项目产出的液化天然气、液氧、
液氮、液氩的优先采购权;同时三宁化工在停机检修及项目试生产等阶段会需求
大量的液氮,用于化工设备保护气、管道吹扫等,又会反向采购发行人的液氮。
前述合成氨驰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后因环保等政策停运后,公司向其采购液化
天然气的业务终止。三宁化工后期新建工厂时配套建设了大型的空分设备,有大
量富余的液氧、液氮和液氩产出,相比传统独立的空分制气工厂有较大的成本优
势,发行人继续向其购买液氧、液氮、液氩。
在发行人向三宁化工销售方面,三宁化工仅在设备停机检修及项目试生产等
特定阶段产生液氮需求,并向发行人采购,相关业务符合三宁化工的实际业务需
要。发行人基于业务规模及自身能力,在上述特定阶段能够向三宁化工保证液氮
及时供应,且保证品质持续稳定达标,上述销售行为存在合理性。在发行人向三
宁化工采购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其采购液氧、液氮、液氩。上述产品
为三宁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出售价格相对较低。发行人基于价格考虑
向其采购,符合商业逻辑,采购行为存在合理性。
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硅”)位于兴发化工园,系湖北
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为兴发工业园整体配套管道氮
气和管道压缩空气,向包括兴瑞硅在内的园区用气客户统一供应。此外,发行人
还通过液氧储罐供气项目向兴瑞硅销售液氧。兴瑞硅拥有氯碱尾氢(废氢)资源,
而园区一部分单位需求管道氢,为此公司在园区投建了一套氢气提纯装置,采购
该单位的氯碱尾氢(废氢),为园区其他客户提供提纯后的氢气。兴瑞硅向发行
人在园区的子公司金猇和远提供电力用于生产氮气、压缩空气及提纯氢气。公司
向兴瑞硅销售管道氮气、压缩空气、液氧,采购氯碱尾氢(废氢)和电力。
在发行人向兴瑞硅销售方面,发行人作为华中地区最大的综合气体供应商,
基于业务发展考虑通过园区管道向兴瑞硅提供氧气、氮气等,属于发行人核心业
务之一,符合商业逻辑,销售环节存在合理性。在发行人向兴瑞硅采购方面,报
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兴瑞硅采购其转售的国网电力,电力为发行人生产大宗气
体所必需的能源,占成本比例较高。受场地等客观条件限制同时出于成本考虑,
金猇和远未配备独立的变电站,兴瑞硅在转售电力过程中不存在加价获利,发行
人向兴瑞硅采购电力符合实际业务需求;发行人向兴瑞硅采购废氢提纯后销售给
园区内其他客户,与向其销售氧气、氮气等相互独立,上述采购行为存在商业合
理性。
发行人向宜昌力能液化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力能”)销售、采购
的主要产品均为液化天然气。除少量大型上游液化工厂外,液化天然气市场大多
是贸易商,各贸易商经常需要协调各自资源,根据价格波动在不同时间段进行买
或者卖,形成互为供应商、客户的情况,上述行为属于液态天然气市场的常见运
营模式。此外,宜昌力能作为天然气液化工厂,具有一定的液化天然气存储能力,
承担着为宜昌城市燃气管网补气调峰重要职能,其利用自身存储能力进行囤货贸
易,在市场需求低迷时低价购进,需求高峰时高价卖出。除上述交易外,力能基
于自身业务使用需要,向发行人采购少量液氮等大宗气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宜昌力能采购与销售液化天然气均基于市场价格考量,
以通过液化天然气贸易赚取差价为目的,符合市场规律,其采购及销售行为具有
商业合理性。发行人销售液氮等大宗气体,属于发行人核心业务之一,符合商业
逻辑,销售环节存在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四川巨安地晟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巨安”)
销售、采购的产品均为液化天然气。除少量大型上游液化工厂外,液化天然气市
场大多是贸易商,各贸易商经常需要协调各自资源,根据价格波动在不同时间段
进行买或者卖,形成互为供应商、客户的情况,系液态天然气市场的常见运营模
式。四川巨安在四川地区有一定液化天然气上游货源及下游客户资源,双方因存
在所处区域和上游货源地的区别,存在不同时间点相互调货赚取价差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四川巨安采购与销售液化天然气均基于市场价格考量,
以通过液化天然气贸易赚取差价为目的,符合市场规律,其采购及销售行为具有
商业合理性。
宜都市尧逸化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尧逸”)系大宗化工商品贸
易商,经营液氨、盐酸等各类化工产品。通常情况下,宜都尧逸向发行人采购液
氨对外销售。少数情况下,宜都尧逸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厂商处
采购到价格更合适的液氨时,发行人基于成本考虑也向宜都尧逸采购液氨。另外,
宜都尧逸向发行人供应盐酸并提供蒸发冷凝液回收利用服务。双方交易时都参照
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
在发行人向宜都尧逸销售方面,发行人基于业务发展考虑向宜都尧逸提供液
氨,属于发行人核心业务之一。液氨产品下游终端用户呈现较为分散的格局,通
过贸易商销售能够在保持销售费用可控的情况下间接覆盖更广阔区域的市场,为
公司带来合理收益,符合商业逻辑,销售环节存在合理性。在发行人向宜都尧逸
采购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宜都尧逸采购自身不生产的盐酸等产品,符
合实际业务需求;偶发性基于价格因素考虑向宜都尧逸采购液氨有利于发行人降
低成本,存在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陕西元和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元和”)
销售、采购的产品均为液化天然气。如本节“7、四川巨安地晟能源化工有限公
司”所述,液化天然气各贸易商经常需要协调各自资源,根据价格波动在不同时
间段进行买或者卖,形成互为供应商、客户的情况,系液态天然气市场的常见运
营模式。陕西元和在陕西地区有一定液化天然气上游货源及下游客户资源,双方
因存在所处区域和上游货源地的区别,存在不同时间点相互调货赚取价差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陕西元和采购与销售液化天然气均基于市场价格考量,
以通过液化天然气贸易赚取差价为目的,符合市场规律,其采购及销售行为具有
商业合理性。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舞阳钢铁”)系河南省一家规模较大的
钢铁生产企业。由于炼钢需要氧气,舞阳钢铁自建配套空分装置,在正常生产期
间,有大量富余的液氧、液氮和液氩产出,相比传统独立的空分制气工厂有明显
的成本优势。发行人向其采购富余的液氧、液氮、液氩。同时,舞阳钢铁每年都
需要定期检修。在检修期间,其空分装置停运,舞阳钢铁在该阶段会产生液氧和
液氮需求。此时,发行人向其销售氧气、氮气。
在发行人向舞阳钢铁销售方面,舞阳钢铁仅在设备停机检修等特定阶段产生
氧气、氮气需求,并向发行人采购。相关业务符合舞阳钢铁的实际业务需要。发
行人基于业务规模及自身能力,在上述特定阶段能够向舞阳钢铁保证氧气、氮气
及时供应,且保证品质持续稳定达标。上述销售行为存在合理性。在发行人向舞
阳钢铁采购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其采购液氧、液氮、液氩。上述产品
为舞阳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出售价格相对较低。发行人基于价格考虑
向其采购,符合商业逻辑,采购行为存在合理性。
武汉青盛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盛气体”)2012 年成立于武汉,主
要从事瓶装气体充装、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青盛气体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大
宗气体液氧、液氮、液氩等。同时,发行人基于武汉青山区附近的客户需求结合
成本考虑向青盛气体采购瓶装氢气、氧气、氮气等产品销售给客户。
在发行人向青盛气体销售方面,发行人基于业务发展考虑向青盛气体提供液
氧、液氮、液氩等液态大宗气体,属于发行人核心业务之一,符合商业逻辑,销
售环节存在合理性。在发行人向青盛气体采购方面,报告期内,结合运输费用,
发行人基于成本考虑,在特定地区客户有需求时向青盛气体采购瓶装气体,与发
行人向青盛气体销售的液态气体形态不同,能够在成本可控的情况下满足客户多
样化需求,存在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友创天然气(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创天然气”)
销售、采购的产品均为液化天然气。如本节“7、四川巨安地晟能源化工有限公
司”所述,液化天然气各贸易商经常需要协调各自资源,根据价格波动在不同时
间段进行买或者卖,形成互为供应商、客户的情况,系液态天然气市场的常见运
营模式。友创天然气在武汉地区有一定液化天然气上游货源及下游客户资源,双
方因存在所处区域和上游货源地的区别,存在不同时间点相互调货赚取价差的情
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友创天然气采购与销售液化天然气均基于市场价格考量,
以通过液化天然气贸易赚取差价为目的,符合市场规律,其采购及销售行为具有
商业合理性。
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控气体”)系湖北当阳地区一家规模
较大的化肥及化工原料生产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向其销售液氮等大宗气体。同
时,该企业在生产合成氨的过程中,会产生副产品液化天然气。公司向其采购液
化天然气用于对外销售。
在发行人向晋控气体销售方面,发行人基于业务发展考虑向晋控气体提供液
氮等大宗气体,属于发行人核心业务之一,符合商业逻辑,销售环节存在合理性。
在发行人向晋控气体采购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晋控气体采购自身不生
产的液化天然气,用于开展液化天然气贸易业务,符合实际业务需求,存在商业
合理性。
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宜化工”)系宜昌市国资委控股的湖
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提供液氮等产品,
用于最终生产化肥。同时,由于新宜化工用于最终生产化肥的液氨产线于 2022
年停产改造升级,出现阶段性液氨需求,发行人阶段性向其供应液氨。2024 年
起,新宜化工设备升级完成后,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液氮、液氧等副产品以较低
价格出售。发行人基于价格考虑采购上述产品。
在发行人向新宜化工销售方面,新宜化工仅在生产线改造升级等特定阶段产
生液氨需求,并向发行人采购。相关业务符合新宜化工的实际业务需要。另外,
发行人基于业务规模及自身能力持续向新宜化工供应液氮等大宗气体,属于发行
人核心业务之一。上述销售行为存在合理性。在发行人向新宜化工采购方面,报
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其采购液氧、液氮、液氩。上述产品为新宜化工生产过程
中产生的副产品,出售价格相对较低。发行人基于价格考虑向其采购,符合商业
逻辑,采购行为存在合理性。
四、结合发行人与相关主体及其子公司往来款项金额、账龄及往来款项结算
情况,说明发行人对其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收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一)往来款项金额、账龄及往来款项结算情况
结算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时间点 账面余额 账龄 截至2025年2月28日往来款项结算情况
应收账款 2022.12.31 687.20 1年以内 已结清
预付账款 2023.12.31 6,285.22 1年以内 已结清
应付账款 2021.12.31 2,067.69 1年以内 已结清
合同负债 2023.12.31 246.86 1年以内 已结清
注:报告期内期末余额为零的往来账项未列示,下同。
发行人向碧弘盛销售管道氧气、管道氮气、液氧、液氮等产品,应收账款的
账期为双方每月定期结算产品供应量,并开具发票后次一个月结清货款。2023
年末,基于双方资金状况及需求,碧弘盛向发行人预先支付部分货款,形成当年
末合同负债余额 246.86 万元,上述应收账款均已如期结清。
发行人向碧弘盛采购液氨产品方面,2021 年由于碧弘盛处于试生产阶段,
发行人先取得液氨产品后支付货款,2021 年末产生对其的应付账款余额。由于
碧弘盛资金压力较大,碧弘盛要求发行人预付液氨货款,2022 年,经协商后双
方签署协议将结算模式改为先款后货,预付款总额设定为一个月的货款,由于发
行人向碧弘盛采购液氨产品规模较大导致预付账款金额较大。截至 2025 年 2 月
结算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时间点 账面余额 账龄 截至2025年2月28日往来款项结算情况
应收账款 2023.12.31 10.81 1年以内 已结清
其他应收款
应付账款
发行人向宜昌国诚销售管道氮气、氢气、氦气等产品,应收账款的账期为双
方每月定期结算产品供应量,并开具发票后次一个月双方冲抵欠款,结清货款,
应收账款均已如期结清。发行人向宜昌国诚采购其转售的电力,应付账款的账期
为双方每月定期结算耗用电能,并开具发票后次一个月双方冲抵欠款,结清货款,
结算正常。另外,基于宜昌国诚的要求以及长期合作考虑,发行人向其交纳 5000
元合作保证金,合作期内预计持续保留。由于金额较小,不涉及重大资金占用。
项结算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2月28日往来款项结
科目 时间点 账面余额 账龄
算情况
应收账款 2022.12.31 1,600.00 1-2年 已结清
其他应收款
预付账款
发行人向三宁化工销售液氮等产品,应收账款的账期为双方每月定期结算产
品供应量,并开具发票后次一个月双方冲抵欠款结清货款。2020 年,发行人基
于与三宁化工签订《合成氨驰放气资源综合利用》协议,向其收取设备租赁费(具
体详见本题第三问三宁化工相关说明)。2021 年之后,由于环保要求等客观情
况,三宁化工不再向发行人租赁设备。上述租赁应收款回款周期较长,导致发行
人 2021 年末、2022 年末对其均有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余额。后发行人逐步追回
销售欠款,且三宁化工不再向发行人租赁设备,三宁化工向发行人采购及租赁金
额有所降低,综合使得发行人对三宁化工的应收账款余额下降,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对三宁化工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0.30 万元。发行人向三宁化工采
购液氧、液氮、液氩等产品,根据合同约定先款后货,预付款结算。另外,基于
三宁化工的要求以及长期合作考虑,发行人向其交纳不超过一万元合作保证金,
合作期内预计持续保留。由于金额较小,不涉及重大资金占用。除此之外,截至
结算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时间点 账面余额 账龄 截至2025年2月28日往来款项结算情况
应收账款 2022.12.31 13.48 1年以内 已结清
其他应收款
预付账款 2021.12.31 13.33 1年以内 已结清
应付账款 2023.12.31 5.84 1年以内 已结清
发行人向兴瑞硅销售管道氮气、压缩空气、液氧等产品,应收账款的账期为
双方每月定期结算产品供应量,并开具发票后次一个月结清货款,应收账款均已
如期结清。发行人向兴瑞硅采购含氢尾气及兴瑞硅转售的电力,双方约定每月定
期结算产品供应量,并开具发票后次一个月,结清货款。除 2021 年末发行人基
于长期合作考虑向兴瑞硅预付少量货款,产生期末预付账款余额 13.33 万元外,
发行人向兴瑞硅采购环节往来款项主要为一定金额的应付账款,与协议内容相符。
另外,基于兴瑞硅的要求以及长期合作考虑,发行人向其交纳不超过 5 万元合作
保证金,合作期内预计持续保留。由于金额较小,不涉及重大资金占用。除此之
外,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双方上述往来款项均已结清。
项结算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时间点 账面余额 账龄 截至2025年2月28日往来款项结算情况
应收账款
科目 时间点 账面余额 账龄 截至2025年2月28日往来款项结算情况
预付账款
应付账款 2024.9.30 12.80 1年以内 已结清
发行人向宜昌力能销售液氮等大宗气体,应收账款的账期为双方每月定期结
算产品供应量,并开具发票后次一个月结清货款,由此形成少量金额应收账款。
同时,发行人向宜昌力能采购与销售液化天然气,均采用先款后货,预付款形式
结算。发行人由此形成对宜昌力能一定金额的预付账款,与协议约定相符。另外,
宜昌力能向发行人提供液化天然气代储服务,由此产生少量应付账款余额。截至
来款项结算情况
发行人向四川巨安采购与销售液化天然气,均采用先款后货,预付款形式结
算。报告期各期末,未产生往来账项余额,与相关协议约定相符。
款项结算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时间点 账面余额 账龄 截至2025年2月28日往来款项结算情况
应收账款 2023.12.31 976.73 1年以内 已结清
应付账款 2023.12.31 200.68 1年以内 已结清
合同负债
发行人向宜都尧逸销售液氨产品,主要采用先款后货,预付款形式结算,形
成一定金额合同负债。少数情况下,由于付款转账时间差等原因,出现一定金额
的应收账款余额。发行人向宜都尧逸采购液氨、盐酸等产品及蒸发冷凝液回收利
用服务,采购液氨主要采用先款后货;采购盐酸及蒸发冷凝液回收利用服务约定
不超过三个月账期,形成一定期末余额的应付账款。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双
方上述往来款项均已结清。
款项结算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时间点 账面余额 账龄 截至2025年2月28日往来款项结算情况
预付账款 2022.12.31 0.28 1年以内 已结清
发行人向陕西元和采购与销售液化天然气,均采用先款后货,预付款形式结
算。除 2022 年末发行人对其有 0.28 万元预付账款余额外,报告期其他各期末,
未产生往来账项余额,与相关协议约定相符。
算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时间点 账面余额 账龄 截至2025年2月28日往来款项结算情况
应收账款 2021.12.31 1,056.44 1年以内 已结清
其他应收款 2024.9.30 1.00 1年以内 已结清
预付账款 2022.12.31 9.43 1年以内 已结清
发行人于 2021 年向舞阳钢铁销售氧气、氮气等大宗气体,应收账款的账期
为产品提供且无质量异议后开具发票,此后舞阳钢铁根据账期分期结算。由于舞
阳钢铁结算周期较长,2021 年末发行人对其应收账款余额为 1,056.44 万元。上
述款项已于业务发生一年内结清。同时,基于业务合作需要,发行人于 2021 年
向舞阳钢铁支付合作保证金 1.00 万元。另外,发行人主要向其采购液氧、液氮、
液氩等产品,采用先款后货的预付款结算方式。由此各期末产生少量预付账款余
额,与相关协议约定相符。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双方上述往来款项均已结清。
算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2月28日往来款项结
科目 时间点 账面余额 账龄
算情况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发行人向武汉青盛销售液氧、液氮、液氩等产品,应收账款的账期为双方每
月定期结算产品供应量,并开具发票、邮件发送电子结算单,采购方收到电子结
算单后 30 天内结清货款,应收账款均已如期结清。发行人向武汉青盛采购瓶装
氢气、氧气、氮气等产品,双方结算模式与发行人向其销售模式一致。报告期各
期末,发行人与武汉青盛应收、应付账款余额相互抵消后金额较小,不涉及重大
资金占用。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双方上述往来款项均已结清。
款项结算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时间点 账面余额 账龄 截至2025年2月28日往来款项结算情况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2024.9.30 21.76 1年以内 已结清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2022.12.31 5.00 1年以内 已结清
发行人向友创天然气采购与销售液化天然气,均主要采用先款后货,预付款
形式结算。实际业务中,发行人与友创天然气基于长期合作信任,双方均存在先
取得对方产品后支付货款情况,导致 2023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24 年 1 月
余 88.42 万元。2022 年,发行人向友创天然气收取押金 5 万元,由此产生 2022
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 5 万元。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双方上述往来款项均已结
清。
算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时间点 账面余额 账龄 截至2025年2月28日往来款项结算情况
应收账款 2024.9.30 622.15 1年以内 已结清
预付账款 2024.9.30 184.21 1年以内 已结清
应付账款 2024.9.30 95.29 1年以内 已结清
发行人向晋控气体销售液氮等产品,应收账款的账期为双方每月定期结算产
品供应量,并开具发票、完成挂账手续后 3 个月内结清货款,应收账款均已如期
结清。发行人向晋控气体采购液化天然气产品,采用先款后货,预付款形式结算。
发行人由此形成对晋控气体一定金额的预付账款。2024 年 9 月 30 日,经应付、
预付款项合并后,发行人对晋控气体的采购端往来余额为预付账款 88.92 万元。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双方上述往来款项均已结清。
算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2
科目 时间点 账面余额 账龄 月28日往来款
项结算情况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2024.9.30 18.19 1年以内 已结清
发行人向新宜化工销售液氨、氧气、氮气、氩气等产品,应收账款的账期为
双方每月定期结算产品供应量,并开具发票后 30 天结清货款,由此形成一定金
额应收账款。同时,发行人向新宜化工采购液氮、液氧、液氩等产品,均采用先
款后货,预付款形式结算。发行人由此形成对新宜化工一定金额的预付账款。截
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双方上述往来款项均已结清。
(二)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收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述同为客户及供应商的企业间应收账款结
算正常,不存在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
五、结合发行人前五大预付对象的主要情况,发行人的结算方式和周期,前
五大预付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是否存在款项长期未结算的情况及原因,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一)结合发行人前五大预付对象的主要情况,发行人的结算方式和周期,
前五大预付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单位:万元
序
号 是否关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结算方式及周期 用途
联方
采购液
湖北碧弘盛科技有
限公司
品
采购液
宜昌力能液化燃气
有限公司
气产品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公益捐
致远发展基金会 赠款
采购液
湖北晋控气体有限
公司
气产品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
加油充
值卡
分公司
合计 7,401.57
序
号 是否关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结算方式及周期 事项
联方
采购液
湖北碧弘盛科技有
限公司
品
湖北三盟机械制造 预付款到账之日起 设备采
有限公司 60 天内交付完毕 购
宜昌既济数能集团 工程合同签订后,预 工程采
有限公司 付 200 万预付款 购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
电费充
值
公司
预 付款 80%,质 保
高安市宝仕杰建材 建材采
有限公司 购
月内支付
合计 7,088.23
序
号 是否关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结算方式及周期 事项
联方
采购液
湖北碧弘盛科技有
限公司
品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
电费充
值
公司
湖北大学教育发展 自 愿 捐 赠 1,000 万 公益捐
基金会 元,分 5 年支付 赠款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加油充
值卡
昌销售分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
加油充
值卡
分公司
合计 5,818.35
序
号 是否关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结算方式及周期 事项
联方
晋城市宝铧煤炭贸 先款后货,到货双方 煤炭采
易有限责任公司 确认后,开具发票 购
协议签订后预付
阳泉益佳诚科技有 技术服
限公司 务费
得到客户认证支付
先款后货,合同签订 氧氮等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支付全部货款 购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加油充
值卡
昌销售分公司
阳泉诚迈科技有限 协 议 签 订 后 预 付 技术服
公司 60%,试生产合格支 务费
付 20%,正式生产并
得到客户认证支付
合计 1,793.58
(二)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款项长期未结算的情况及原因,
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根据上表所示,发行人发生预付账款相关交易主要为以“先款后货”模式结
算的液氨、液化天然气产品采购款、宜昌和潜江两大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工程及设
备预付款、预充值的加油卡和电卡预付款等,均具有商业实质。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湖北碧弘盛科技有限公司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向其采购
液氨产品规模较大导致。根据《合作建设合成氨改产氢气循环化改造项目补充协
议(二)》相关协议约定,发行人给碧弘盛预付款总额设定为一个月的货款,正
常参照上月采购金额确认,每月根据发行人的资金情况分批支付。报告期各期,
公司与湖北碧弘盛科技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与采购金额(含税)占比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日/2024 年 1-9
日/2023 年度 日/2022 年度 日/2021 年度
月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 6,515.08 6,285.22 5,012.56 -
采购金额(含税) 41,697.35 62,993.84 47,612.45 2,851.95
占比 15.62% 9.98% 10.53% -
注:2024 年 9 月 30 日预付账款余额占比较高主要系相应采购金额并非全年数据导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账款的账龄全部为一年以内,不存在款项长期未
结算的情况,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六、结合发行人的业务模式,说明发行人通过融资租赁对外融资的具体情况
及合理性
(一)发行人通过融资租赁对外融资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向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深圳融租”)、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
投”)、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融租”)、海通恒信国际融资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等金融主体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宜
昌和潜江两大电子特气产业园。融资租赁的方式包括售后回租和直租方式。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售后回租和直租模式的融资租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融资租赁
序号 融资主体 类型 借款本金 账面余额
公司
潜江和远、潜江
特气
潜江和远、潜江
材料
融资租赁
序号 融资主体 类型 借款本金 账面余额
公司
合计 - - 221,106.90 221,013.68
注:账面余额为发行人未来应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二)发行人通过融资租赁对外融资的合理性
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是发行人打造未来核心竞争力,实现“成为具有国际
竞争力的综合型气体公司”发展愿景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发行人总投资近 30
亿元,用于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和潜江电子特气产业园项
目。
公司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和潜江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属
于重资产投入项目,随着建设项目的快速推进,公司对建设资金需求不断增加。
目前,公司主要通过融资租赁、银行借款等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其中通过融
资租赁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具有如下优势:
性支付大额的投资建设资金,可以按季支付租金,减轻公司现金流负担;
方式,融资租赁可以获得更高的融资金额,用于项目投资建设;
金流动性;
根据需求定制租赁期限和付款方式,且审批流程相对简单,资金能够迅速到位。
综上,融资租赁在资金管理、融资能力和运营灵活性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适合重资产企业或处于建设期的企业。通过融资租赁,企业可以更高效地利用资
金,同时保持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发行人通过融资租赁对外融资具
有其合理性。
七、列示截止报告期期末在建工程明细项目的所处阶段、已累计投入金额、
预计投入金额、预计转固时间以及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转固情况、相
关在建工程转固的时点、结转金额及其依据,说明是否存在延时转固的情形,是
否符合相关规定
(一)报告期期末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所处阶 预计投入 累计投入 预计转固时
项目名称 子项目
段 金额 金额 间
宜昌电子特气及功
能性材料产业园项 试生产 201,864.24 2025 年 9 月
目(一期) 150,210.76
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
电子级硅烷项目 试生产 4,883.00 2025 年 6 月
性材料产业园项目
投建初期,结
建设期 45,900.00 55.16 合后续建设
烷项目
情况调整
新增电子特气和电子 年产 1.7 万吨电子
试生产 20,500.00 25,993.56 2025 年 6 月
化学品项目 材料(一期)项目
年产 5 万吨液氧、12
- 试生产 6,590.00 4,641.80 2024 年 12 月
万吨液氮建设项目
(二)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在建工程转固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要在建工程转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转固时点 固定资产金 其他减 转固依据 在延时
额 少金额 转固
氢提纯项目
气相关项目,转固依据为双方
化工尾气甲烷
回收项目
公司企管、项目中心、安环中
目 体潜江有限公司 15000 空分项
目内部验收报告》
公司企管、项目中心、安环中
液氮项目 体潜江有限公司食品级液氮项
目内部验收报告》
项目 转固时点 固定资产金 其他减 转固依据 在延时
额 少金额 转固
收报告》已对空分主体部分进
鄂西北气体营 行了验收转固,2021 年 4 月转
运中心项目 固部分为配套外挂充装系统,
金额较小,未再单独验收,公
司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对其转固
注:设备改造部分,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转固时点 入固定资产 他减少金 转固依据 在延时
金额 额 转固
公司企管、项目中心、安环中
心等部门联合确认的《年产 8
电子特气产业 注
园项目
方电子级高纯氢气项目验收报
告》
注:厂区维修改造部分,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转固时点 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 转固依据 在延时
金额 少金额 转固
主要为一套空分系统和办公设
施,与产线不直接相关,用于
宜昌电子特气
及功能性材料 1,011.62 - 否
陆续转固 冷,设备金额较小,未单独验
产业园项目
收,公司根据实际投用情况对
其转固
单位:万元
月转入固
项目 转固时点 月其他减 转固依据 在延时
定资产金
少金额 转固
额
月转入固
项目 转固时点 月其他减 转固依据 在延时
定资产金
少金额 转固
额
新增电子特气 公司企管、项目中心、安环中
和电子化学品 2024 年 9 月 32,401.22 - 心等部门联合确认的《特气二 否
项目 期、三期项目验收报告》
和远气体兴发 公司企管、项目中心、安环中
新材料产业园 心等部门联合确认的《金猇和
氮气供应系统 远兴发新材料产业园氮气仪表
技改项目 空气供应项目内部验收报告》
晋控年产 55 万
公司与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
吨氨醇技术升
注 联合确认的《土建及设备竣工
级改造项目污 2024 年 8 月 - 12,428.25 否
验收报告》及《正式商业运营
水处理及中水
确认函》
回用装置项目
注:该项目采用 BOT 模式,按合同享有水处理费收益权,转入无形资产。
公司对在建工程转固的判断依据为项目是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对于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公司于工程建设完成后,遵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
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45 号)规定向应急管理局申请试生
产,取得同意试生产意见函后开展产品试生产工作,试生产周期通常为 3 个月至
产且产品品质持续稳定达标的情形下,公司确认相关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据此对相关资产进行转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延时
转固的情形。
八、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的受限情况,列示各类资产受限金额、受限原因,
及是否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受限整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 19,310.56 用于借款抵押或作为融资租赁租赁物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116,240.33 用于借款抵押或作为融资租赁租赁物
固定资产—运输设备 8,436.98 用于融资租赁租赁物
固定资产—办公设备 538.07 用于借款抵押或作为融资租赁租赁物
在建工程 95,772.47 用于借款抵押或作为融资租赁租赁物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具体受限情况主要如下:
(一)不动产与在建工程抵押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设置抵押权的不动产与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抵 债
序 抵押 最高抵 被担保主债权起止期 他项权
押 务 抵押财产
号 权人 押额 间 证
人 人
宜市国用(2012)第
招商
银行
和 和 宜昌市不
股份 宜市房权证猇亭区
远 远 动产证明
气 气 第
公司 屋
体 体 0006763
宜昌 宜市房权证猇亭区
号
分行 字第 0365075 号房
屋
宜市国用(2009)第
宜市房权证西陵区
字第 0308863 号房
屋
宜市房权证西陵区
字第 0308864 号房
招商
屋 鄂(2024)
银行
宜 和 宜市房权证西陵区 宜昌市不
股份
昌 远 字第 0308865 号房 动产证明
蓝 气 屋 第
公司
天 体 宜市房权证西陵区 0006762
宜昌
字第 0329957 号房 号
分行
屋
宜市房权证西陵区
字第 0329958 号房
屋
宜市房权证西陵区
字第 0329959 号房
屋
招商 蔡国用(2010)第 鄂(2024)
武 和
银行 1997 号土地 武汉市蔡
汉 远
天 气
有限 2013002243 号房屋 证明第
赐 体
公司 武房权证蔡字第 0003697
抵 债
序 抵押 最高抵 被担保主债权起止期 他项权
押 务 抵押财产
号 权人 押额 间 证
人 人
宜昌 2013002246 号房屋 号
分行 武房权证蔡字第
招商 浠水国用(2012)第
鄂(2024)
银行 120624 号土地
浠 和 浠水县不
股份 房权证经济开发区
水 远 动产证明
蓝 气 第
公司
天 体 房权证经济开发区 0001860
宜昌
第 01018859 号房屋 号
分行
荆州国用(2008)第
湖北
银行 鄂(2023)
荆州房权证玉桥字
荆 股份 和 荆州市不
第 200400945 号房
州 有限 远 1.5 亿 动产证明
骅 公司 气 元 第
荆州房权证玉桥字
珑 宜昌 体 0027901
第 200400946 号房 号
猇亭
屋
支行
宗地编号:
Q202033 号
(82950.17 ㎡)
鄂(2023)潜江市不
动产权第 0002761
号房屋
鄂(2023)潜江市不
中电 动产权第 0002763
鄂(2024)
投融 号房屋
潜 潜 潜江市不
和融 鄂(2023)潜江市不
江 江 9.33 亿 动产证明
特 特 元 第
赁有 号房屋
气 气 0006357
限公 鄂(2023)潜江市不
号
司 动产权第 0002767
号房屋
鄂(2023)潜江市不
动产权第 0002769
号房屋
鄂(2023)潜江市不
动产权第 0002770
号房屋
深圳 鄂(2022)宜昌市不
鄂(2023)
和 市融 和 动产权第 0055850
宜昌市不
远 资租 远 号土地
万元 第
材 团)有 材 能性材料产业园项
料 限公 料 目在建工程中 504#
号
司 分析化验楼等 28 个
抵 债
序 抵押 最高抵 被担保主债权起止期 他项权
押 务 抵押财产
号 权人 押额 间 证
人 人
房屋
鄂(2022)宜昌市不
深圳
动产权第 0055850 鄂(2024)
和 市融 和
号土地 宜昌市不
远 资租 远
万元 能性材料产业园项 第
材 团)有 材
目在建工程中 504# 0003661
料 限公 料
分析化验楼等 28 个 号
司
房屋
司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编号:RHZL-2024-101-0335-QJTQ-12),为债务人
潜江和远、潜江特气、潜江电子材料 3 份《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主合同
( 编 号 : RHZL-2024-101-0335-QJTQ 、 RHZL-2022-101-0810-QJTQ 、
RHZL-2021-101-1052QJHY-01 的)共计 9.33 亿元本金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物为
潜江特气鄂(2023)潜江市不动产权第 0000292 号土地使用权、鄂(2023)潜江
市不动产权第 0014427 号土地使用权。
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编号:RHZL-2024-101-0335-QJTQ-13),为债
务人潜江和远、潜江特气、潜江电子材料 3 份《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主
合 同 ( 编 号 : RHZL-2024-101-0335-QJTQ 、 RHZL-2022-101-0810-QJTQ 、
RHZL-2021-101-1052QJHY-01 的)共计 9.33 亿元本金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物为
潜江电子材料鄂(2023)潜江市不动产权第 0017624 号(已注销作废的原权证编
号:鄂(2023)潜江市不动产权第 0000294 号)土地使用权。
(二)动产抵押与融资租赁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办理的动产抵押与融资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下:
借 借款金
序
款 贷款人 额(万 借款期限 所涉及的担保资产
号
人 元)
行股份 杨涛、岳棚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和
司宜昌 荆州骅珑以不动产提供最高额抵押
和 行
气 体、武汉天赐、宜昌蓝天以不动产提
体 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浠水蓝天以不动
行股份
司宜昌
分行
动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浠水蓝天
注 1:为担保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猇亭支行对和远气体的债权,和远气体抵押的财产
是 43 台(套)机器设备,荆州骅珑抵押的不动产系位于荆州开发区纬五路的荆州国用(2008)
第 10610050 号土地使用权和荆州房权证玉桥字第 200400945、200400946 号房屋。
注 2:为担保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对和远气体的债权,和远气体抵押的不动产系
位于宜昌市猇亭区南玻路的宜市国用(2012)第 190104423 号土地使用权和宜市房权证猇亭
区字第 0365074、0365075 号房屋,武汉天赐抵押的不动产系位于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龙王
村的蔡国用(2010)第 1997 号土地使用权和武房权证蔡字第 2013002243、2013002246、
道的浠水国用(2012)第 120624 号土地使用权和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 01018858、01018859
号房屋以及 82 台(套)机械设备,宜昌蓝天抵押的不动产系位于宜昌市西陵经济开发区石
板村二组的宜市国用
(2009)第 060303092-1 号土地使用权和宜市房权证西陵区字第 0308863、
序 合同金额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日期 租赁物 租赁期
号 (万元)
贫氪氙提取设备、氮气压缩
海通恒 和远 机等设备一批
信国际 气体 液氩常温罐、氩提取设备等
融资租 设备一批
赁股份 板框压滤机、阴离子 PAM 自
有限公 和雅 动泡药机等设备一批
司 环境 板框压滤机、干式等离心泵
设备一批
荆州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
深圳市
限 公 司 厂 区
融资租
和远 KDON-18O0/3O0 空分装置
气体 1 套、枝江三宁化工股份有
团)有限
限公司厂区合成氨驰放气净
公司
化分离再利用项目设备 1 套
序 合同金额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日期 租赁物 租赁期
号 (万元)
宜昌中心医院、武汉复投、
奇宏光电、江汉建机、楚凯
冶金、瀚瑞铜业、江瀚新材、
湖北世丰、武船重工、鸿地
重工、吉利硅谷、云岭光电、
武汉百事、荆州华泰美、中
建钢构现场供气成套设备各
宜昌兴发集团产业园现场供
气成套设备 1 套
金猇
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厂
和远
套设备 1 套
缠绕管束、高纯液氨罐箱、
罐箱
和远
氢气缠绕管束、硅烷集装箱、
硅烷管束
硅烷集装箱、硅烷管束、高
纯液氨罐箱
产装置
和远新 1 套年产 500 吨三氟化氮生
材料 产装置、1 套年产 500 吨六
氟化钨生产装置及 1 套年产
伊犁
和远
招银金
融租赁 老河口
有限公 和远
司
潜江和
特气
中电投
潜江和
融和融
远、潜江
资租赁 氯气氯化氢羰基硫设备等
有限公 161 项
江电子
司
材料
潜江
特气
综上,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受限主要系因公司外部融资需要,将部分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作为担保物,或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资产形成。报告期内,
相关资产均由公司正常使用,不存在因债务到期无法偿还致使固定资产及在建工
程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声誉和信用记录良好,因债务违约导
致担保物被处置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一、
市场及经营风险”中补充披露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资产受限风险”: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受限资产的账面价值
分别为 14.45 亿元和 9.58 亿元,合计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48.48%。相关
受限资产主要系因公司外部融资需要,将部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作为担保物,
或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资产形成。
虽然公司声誉和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偿付违约情况,但如果因现金流动
性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按时、足额偿还相应债务,则公司受限资产有可能被冻
结甚至处置,届时将对公司声誉及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主要在建工程转固后预计增加的年折旧金额,相关产品新增产能的目标
市场、潜在客户及目前拓展情况,是否存在潜在市场开拓不及预期、下游行业需
求不足的情形,并结合上述情况以及前募项目未达预期的相关影响因素,说明发
行人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一)主要在建工程转固后预计增加的年折旧金额
器设备和房屋及建筑物。其中: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 5-15 年,残值率 5%;房屋
及建筑物折旧年限 20-30 年,残值率 5%。
按整体折旧年限为 15 年,残值率 5%模拟测算,相关在建工程全部转固后,
预计每年增加折旧金额为 11,767.21 万元。
(二)相关产品新增产能的目标市场、潜在客户及目前拓展情况
公司宜昌和潜江两大电子特气产业园建设将为公司带来超纯氨、高纯氢、高
纯一氧化碳、硅烷、三氯氢硅、四氯化硅等多品类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产能,
其下游主要目标市场覆盖锂电池硅碳负极、光伏、光纤、集成电路等领域。
(1)锂电池硅碳负极领域
硅碳负极材料作为新一代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凭借其高比容量和能量密度
优势,正成为动力电池与消费电子领域升级的关键技术方向。其中,硅烷 CVD
制备的硅碳负极材料具有充放电效率高、循环稳定性好、适合工业化生产等特点,
从实现的性能、生产工艺和产品稳定性而言,是具有优势的技术方向。根据东吴
证券研究报告预测,2025 年全球 CVD 路线硅碳负极需求达 0.15 万吨,2030 年
全球硅碳负极需求可达 8 万吨左右,配套硅烷需求将达 4.23 万吨。
(2)光伏领域
参考 wind 终端的统计数据,2018 年末中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为 1.75 亿千瓦
时,2024 年末中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已增长至 8.87 亿千瓦时,对应年复合增速
高达 31.10%,光伏行业整体呈现快速增长。
(3)光纤领域
参考 wind 终端的统计数据,2017 年末中国光缆线路长度为 3,747 万公里,
行业整体平稳增长。
(4)集成电路领域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市场调研,2019-2023 年,我国境内集成电路产品市
场规模由 8,246 亿元增至 12,362 亿元,复合增长率达 10.65%。同时预计未来中
国集成电路产业市场规模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2028 年境内集成电路行业市场
规模将达到 20,680 亿元。
综上,公司新增业务产能所对应的下游目标市场均发展良好,为公司相关业
务拓展提供了支撑。
公司高度重视新产品的下游客户开拓工作,已与晶科能源、正泰集团、通威
股份、长飞光纤、三安光电等二十余家上市公司(含其子公司)或行业龙头企业
就新业务品类产品建立了合作关系,此外,公司正在与贝特瑞、道氏技术等多家
潜在客户推进验厂等供应商验证程序。随着公司产品品类的进一步完善、产品品
质进一步提升以及客户信誉的不断积累,客户群体预期将逐步扩大。
综上,公司当前在新业务领域已有一定的客户储备,针对新增产品的市场开
拓正在积极推进中,未出现潜在市场开拓不及预期、下游行业需求不足的情形。
鉴于相关产品的产能释放存在一定过程,客户拓展需伴随验厂试用等较长周期,
且新业务经营发展和市场竞争态势具有固有的不确定性,因而存在相关资产转固
后,大额折旧影响公司利润水平的可能。公司此前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二、财务风险”中披露了“在建工程转固影响未来经
营业绩的风险”,特提醒投资人关注。
(三)公司固定资产减值计提充分
公司全资子公司老河口和远气体有限公司作为前募项目“鄂西北气体营运中
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其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资产原值 11,420.83 11,420.83 11,415.76 11,402.48
累计折旧 2,649.39 2,162.61 1,482.03 803.58
减值准备 - - - -
固定资产净额 8,771.44 9,258.22 9,933.73 10,598.90
产能利用率 93.19% 104.88% 102.31% 100.86%
对外销售金额 3,949.05 7,341.35 6,452.30 7,529.20
实现效益 511.92 1,115.96 555.53 1,404.74
注:1、产能利用率系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设计产能按年运行 8000 小时测
算,运行稳定情况下实际运行一般超过 8000 小时,故导致产能利用率大于 100%。
对外销售均价还原后的对外销售金额。
公司前募项目效益虽未达预期,但整体项目资产设备运行使用情况良好且处
于盈利状态,相关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闲置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应制度管理要求,财
务部及设备管理部门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对固定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将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进行比对。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减
序号 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实际情况
值迹象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机器
计的下跌 情况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经济、
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 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无重大变化
是否存在减
序号 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实际情况
值迹象
不利影响 或者在近期将无重大变化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
报告期各期末,报告期内市场
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
未发生显著提高
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率 78.85%,成新率较高。经公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
司盘点,主要机器设备处于正
常使用状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存在部分闲置设备及拟处置设
备,涉及减值的情况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
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 报告期各期毛利额较高,相关
(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 利能力良好
计金额等
公司不存在其他表明资产可能
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部分闲置及拟处置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相关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资产原值 111.00 111.00 12,365.74 111.69
累计折旧 30.23 29.21 4,853.01 26.71
减值准备 61.32 61.32 621.50 61.76
账面净额 19.46 20.47 6,891.23 23.22
注:2022 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较大,主要系枝江分公司因项目合作方停产搬迁面临闲
置拆除风险,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8 日出具的《枝江分公司固定资产可
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3)第 B00302 号),评估确认的资产可收回金
额 6,869.36 万元、资产账面净值 7,429.10 万元,计提资产减值金额 559.74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处于闲置及拟处置状态的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由于废旧
设备的变卖价值较低,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发行人已针对相关固定资
产充分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固定资产整体使用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减值情形,报告期
内处于闲置及拟处置状态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十、其他应收款中一般企业往来款的具体内容,是否涉及资金拆借情形,并
结合上述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合理性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一般企业往来款余额为 1,149.91
万元;期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中,第二、三、五名的款项性质均为一般企业往来
款,合计 919.22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末余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额 期末余额
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 押金及其他保证金 1,515.93 1 年以内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企业往来款 413.47 1 年以内 12.40
中企云链 一般企业往来款 327.87 1 年以内 9.84
竹根滩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押金及其他保证金 201.78 2-3 年 -
代理中心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
一般企业往来款 177.89 1 年以内 5.34
司第六分公司
合计 2,636.94 27.58
公司与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中企云链的一般企业往来款是公司待提取的
货款。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中企云链是基于互联网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
公司部分客户使用前述平台的电子票据向公司支付货款,公司在相关电子票据到
期后予以提取。针对相关平台回款,企业日常记账使用其他应收款科目-一般企
业往来核算,各年度审计时,已将相关款项调整至应收账款,因最近一期未经审
计,期末数暂未调整。
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的一般企业往来款是
公司在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的应
收水电费及项目管理罚款。
除前述单位外,公司其他应收款一般企业往来款的剩余余额还主要包括公司
在“东风跃链”、“中联重科联信”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收取的货款,以及公
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产处置款、罚款等。
综上,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一般企业往来款系因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形成,
不涉及资金拆借情形,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十一、发行人对宜昌思远的历次出资过程、认缴及实缴金额、未来出资计划,
并结合宜昌思远的(拟)对外投资企业情况、尚未使用完毕的认缴资金、持股目
的等,说明是否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一)公司对宜昌思远的历次出资过程、认缴及实缴金额、未来出资计划
伙协议》,公司作为宜昌思远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
昌思远”)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4,000 万元,并于 2022 年 8 月完成出资,实
缴出资 4,000 万元。公司尚无对宜昌思远进一步出资的计划。
宜昌思远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比
宜昌慧德融合产业投资基金
普通合伙人 100.00 100.00 1.64%
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0 4,000.00 65.57%
湖北华铖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000.00 32.79%
合计 - 6,100.00 6,100.00 100.00%
(二)公司未将宜昌思远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和远气体主营业务为各类气体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以及工业尾气
回收循环利用,覆盖大宗气体、工业级化学品、清洁能源、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
品等领域,公司参与投资宜昌思远的目的,系希望发挥专业投资平台作用,加深
公司在气体、电子化学品产业布局,寻求清洁能源、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等领
域的潜在客户。宜昌思远合伙协议中已明确约定,宜昌思远投资对象为气体、清
洁能源、电子化学品、环保等领域具有传统产业发展升级潜力的企业。
最近一年及一期,宜昌思远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231.61 6,256.35
其中:货币资金 5,231.61 5,256.35
所有者权益 6,185.86 6,172.59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3.28 55.03
注:宜昌思远 2024 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2023 年年度数据经武汉容信会计师事务所(普
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宜昌思远已参与投资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被投企业名称 投资时间 投资金额 投资占比 业务情况
武汉敏声新技 2024 年 4 射频滤波器、压电式麦克风以及压
术有限公司 月 电超声传感器芯片
武汉敏声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敏声”)从事射频滤波器的设计
研发和生产销售,其产品开发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电子大宗气体需求,系公司产业
链下游的潜在客户。武汉市商务局网站信息显示,武汉敏声已宣布投资 30 亿元,
在光谷落地总部并建设高端射频滤波器研发生产基地,相应地将带来较大规模的
气体配套需求。公司通过宜昌思远参与武汉敏声投资,可以以此为契机,寻求与
武汉敏声的业务合作。公司目前已参与武汉敏声气体供应的招投标报价,双方业
务合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宜昌思远尚未使用完毕的认缴资金为 5,231.61 万元
(含资金利息),公司将持续监督相关资金的投资方向,确保用于约定的领域,
努力实现与公司业务协同发展。
综上,公司基于自身业务拓展需要投资宜昌思远,资金投向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性高,并非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可以通过该
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
十二、对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详细论证被投资企业与公司
主营业务是否密切相关,并结合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以及
报告期内被投资企业主要财务数据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有能力通过该投资有效
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或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
性收益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末
宜昌思远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47.60
湖北晋威宜远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74.70
合计 4,122.30
(一)宜昌思远
宜昌思远情况参见本题“十一”问的相关回复内容。
(二)晋威宜远
雅”)签署股东协议,决定共同投资设立湖北晋威宜远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晋威宜远”),公司认缴投资 74.70 万元,公司于 2024 年 6 月完成出资。
晋威宜远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比
威立雅(中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174.30 174.30 70.00%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74.70 74.70 30.00%
合计 249.00 249.00 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晋威宜远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25.73 156.98
其中:货币资金 169.87 156.98
所有者权益 10.97 -11.40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302.37 -
净利润 -226.63 -11.40
注:晋威宜远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晋威宜远设立的目的是专门为“年产 55 万吨氨醇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污水处
理及中水回用装置 BOT 的项目”提供污水处理配套运维服务。“年产 55 万吨氨
醇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装置 BOT 的项目”是公司、威立雅、
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晋控”)三方合作的项目,用于配套湖
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氨醇技术升级改造,为项目提供污水处理及中
水回用。
湖北晋控主要从事煤产业链相关业务,为公司重要供应商之一,公司向其采
购 LNG。晋威宜远所配套服务的湖北晋控年产 55 万吨氨醇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在
液氮洗工序会分离出副产品 LNG,是公司向湖北晋控采购的 LNG 重要来源之一,
双方已就 LNG 采购事宜签订了《LNG 销售合同》。
综上,公司对晋威宜远的投资能够进一步强化与湖北晋控的业务合作关系,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高,并非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可以通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
的。
十三、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
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
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已从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要求。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相关
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金额 财务性投资金额
注: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会计科目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
融资、预付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均与日常经营相关,不属于
财务性投资。
(一)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为 3,329.76 万元,主要为押金及其
他保证金,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二)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 7,718.53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可抵扣进项税 7,606.77
预缴税金 111.76
合计 7,718.53
其他流动资产为可抵扣进项税和预缴税金,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三)长期应收款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长期应收款为 5,967.31 万元,主要为融资租赁
保证金,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四)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 4,122.30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宜昌思远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47.60
湖北晋威宜远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74.70
合计 4,122.30
公司对宜昌思远、晋威宜远的投资具体情况,参见本题“十一”、“十二”
问的相关回复内容。
上述两项投资均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业务协同性,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及类金
融业务。
(五)长期待摊费用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为 5,390.03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融资手续费及相关费用 2,617.01
装修及维修改造 2,094.56
技术及咨询服务费 445.93
其他 232.53
合计 5,390.03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融资手续费及相关费用、装修及维修改造等,不涉及财
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 1,418.00 万元,具体构
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武汉佰仕德新能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118.00
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合计 1,418.00
武汉佰仕德新能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于 2021 年参与投资的
私募基金,主要投资领域为湖北省内处于成熟期的氢能、光伏、风电、电动汽车
等新能源产业链优质项目,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该投资基金的投资认定为财
务性投资。
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于 2012 年参与投资的企业,从
事商业银行业务,公司将该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七)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16,329.88 万元,主要为预
付工程及设备款,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综上,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
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
司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1,418.00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的
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公司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要求。
十四、请会计师说明针对发行人贸易型客户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
据,并对相关业务的真实性与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一)针对发行人贸易型客户执行的审计程序
针对发行人前述主要贸易型客户,申报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信息,了解其股权结构、营业范围、注册资本、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相关信
息,检查贸易型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收入确认方法的合规性;
性与准确性;
(二)获取的审计证据
报告期内,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主要贸易型客户通过执行函证程序、收入细
节测试程序及销售回款检查等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贸易型客户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月
收入金额 7,131.43 5,781.58 9,483.46 344.66
销售回款金额 8,157.36 6,523.18 10,941.87 236.58
收入发函金额 / 5,781.58 9,483.46 344.66
宜都市尧逸化工
函证/替代确认金额 / 5,781.58 9,483.46 344.66
商贸有限公司
函证/替代确认比例 / 100% 100% 100%
细节测试金额 / 5,781.58 9,280.10 /
细节测试覆盖比例 / 100.00% 97.86% /
收入金额 6,339.26 93.72 74.88 147.63
销售回款金额 13,607.30 114.14 118.99 150.43
收入发函金额 / 92.84 74.45 /
宜昌力能液化燃
函证/替代确认金额 / 92.84 74.45 /
气有限公司
函证/替代确认比例 / 100% 100% /
细节测试金额 / / / /
细节测试覆盖比例 / / / /
收入金额 4,895.85 5,922.77 4,751.22 /
销售回款金额 5,529.34 6,249.45 5,636.00 /
收入发函金额 / 5,922.77 4,751.22 /
荆门市佳顺贸易
函证/替代确认金额 / 5,922.77 4,751.22 /
有限公司
函证/替代确认比例 / 100% 100% /
细节测试金额 / 5,440.69 4,751.22 /
细节测试覆盖比例 / 91.86% 100.00% /
收入金额 4,424.47 3,611.55 7,882.33 1,148.73
销售回款金额 4,895.49 3,885.35 10,196.77 249.59
武汉群星明供应 收入发函金额 / 3,611.55 7,882.33 889.10
链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函证/替代确认金额 / 3,611.55 7,882.33 889.10
函证/替代确认比例 / 100% 100% 100%
细节测试金额 / 3,024.22 7,882.33 889.10
贸易型客户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月
细节测试覆盖比例 / 83.74% 100.00% 77.40%
收入金额 / 136.95 17.65 7,206.12
销售回款金额 / 149.28 20.18 7,854.67
收入发函金额 / 136.95 / 7,120.91
四川巨安地晟能
函证/替代确认金额 / 136.95 / 7,120.91
源化工有限公司
函证/替代确认比例 / 100% / 100%
细节测试金额 / / / 7,120.91
细节测试覆盖比例 / / / 98.82%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与主要贸易型客户的销售交易真实合理,收入
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一、
市场及经营风险”中补充披露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资产受限风险”: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受限资产的账面价值
分别为 14.45 亿元和 9.58 亿元,合计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48.48%。相关
受限资产主要系因公司外部融资需要,将部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作为担保物,
或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资产形成。
虽然公司声誉和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偿付违约情况,但如果因现金流动
性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按时、足额偿还相应债务,则公司受限资产有可能被冻
结甚至处置,届时将对公司声誉及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模式,与报告期内各主要供应商、客户的合作情况,售后退回情况以及其中贸易
型客户对应的下游终端客户及应用领域等详情;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
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资料,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通过贸易型客户进行销售的具体
模式;
其中贸易型客户对应的下游终端客户及应用领域等情况;检查发行人与主要客户
签订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或控制权转移)
相关的条款,判断与贸易型客户的销售是否为买断式销售;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各
期及期后财务序时账,验证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售后退回情形;向发行人了
解贸易型客户收入确认相关政策,对发行人主要贸易型客户执行收入细节测试程
序,确认相关收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工商登记资料或对外投资、兼职情况,
并通过企查查等网络手段核查上述同一主体同时进行采购和销售的公司的股东
及主要人员信息,与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名单进行比对,核查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抽取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同一主体同时进行采购和销售的相关合同、采购
及销售发票、结算单据,分析发行人对同一主体同时进行采购和销售的原因及合
理性;
析相关主体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获取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检查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情况;
结算方式及周期、预付账款用途等;查阅复核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预付对象的合
作协议、财务凭证;
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主体、合作背景、合作金额等;查阅复核报告期融资租赁相关
合作协议等;对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和潜江电子特气产业园项
目进行现场走访核查等;
最新进度情况及后续建设计划;现场盘点及查看在建工程施工情况,确认在建工
程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抽取新增的大额在建工程入账凭证,检查合同、发
票、验收入库单、工程结算单等,核查入账金额及入账时间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获取发行人在建工程转固时点及依据文件,判断该转固时点的合理性;
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受限的原因;查阅发行人相关资产权属证明文件,查阅与
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受限相关的抵押合同、融资租赁协议等文件;了解公司资金
规划安排,分析公司对相关债务的偿还能力;
了解发行人新增产能对应的下游行业公开市场信息;了解发行人与新增产能相关
的客户和潜在客户情况,查阅相关收入明细账,获取发行人相关合作证明材料;
了解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损耗程度及维护情况,获取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获取并复核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盘点表,并结合固定资产成新率、报告期各期
经营情况,分析发行人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充分计提了减值准备;
额一般企业往来款的形成原因及背景;
营业执照、合伙协议;查阅晋威宜远的营业执照、股东协议;查阅宜昌思远及晋
威宜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查阅宜昌思远对外投资企业武汉
敏声的工商公示信息和相关公开报道;查阅发行人业务人员与武汉敏声就特气业
务合作的沟通记录和往来邮件;查阅发行人与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签订的
《LNG 销售合同》;
收款、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重要科目的具体内容,持有背景;查阅公司相关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等,分析
发行人在相关期间是否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模式相匹配,相关销售属于买断式销售,符合相关行业特点和惯例,具有商业合
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的主要产品不存在售后退回情形,收入确认等相关会
计处理合规;
力能、四川巨安、宜都尧逸、陕西元和、舞阳钢铁、青盛气体、友创天然气、晋
控气体、新宜化工存在向同一主体同时进行采购和销售情况;公司与上述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上述同一主体同时进行采购和销售的行为均具有合理性;
项,期后回款较好;除业务合作需要,发行人对部分公司保有不超过 5 万元合作
保证金外,其他往来款项均已结清,发行人与上述主体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易为真实发生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且账龄全部为一年以内,不存在款项长期未
结算的情况,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更高效地利用资金,同时保持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延时转固的情形;
期内,发行人声誉和信用记录良好,因债务违约导致担保物被处置的风险较小,
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固后,预计每年增加折旧金额为 11,767.21 万元;发行人目前在新业务领域已有
一定的客户储备,针对新增产品的市场开拓正在积极推进中,未出现潜在市场开
拓不及预期、下游行业需求不足的情形;发行人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对固定资产是否减值进行了评估,对已发生的减值按照账面价值与评估值的差额
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符合行业惯例;
不涉及资金拆借情形,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务相关性高,并非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发行人可以通
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
务相关性高,并非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发行人可以通
过该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或拓展主业的目的;
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
行人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1,418.00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的
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发行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要求。
(本页无正文,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
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之签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甘声锦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汤方明
中 国·
上海 2025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