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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7 21:09:16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5-014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告附注中分部信息的列示,以更聚焦
地展现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附属
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和增长点。本次变更不影响本公司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财务报表数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 公 司 通 过 独 特 的 “CRDMO” ( Contract Research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合同研究、开发与生产)业务模式,不断降低研
发门槛,助力客户提升研发效率,为患者带来更多突破性的治疗方案,服务范
围涵盖化学药研发和生产、生物学研究、临床前测试和临床试验研究等领域。
为在财务报告中提供更聚焦、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以反映本集团当前的主要业务情
况和增长点,本公司决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报告分部的划分方式(以下
简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
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集团的报告分部主要划分为:化学业务(WuXi
Chemistry)、测试业务(WuXi Testing)、生物学业务(WuXi Biology)、高
端治疗CTDMO业务(WuXi ATU)、国内新药研发服务部(WuXi DDSU)和
其他业务(Others)。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持续经营业务主要划分为化学业
务(WuXi Chemistry)、测试业务(WuXi Testing)、生物学业务(WuXi Biology)
和其他业务(Others)。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的报告分部划分主要为:
     (1)化学业务(WuXi Chemistry):提供从化学药物的发现研究,到临
床前和临床阶段开发,到商业化生产的一体化、端到端的服务,满足各个阶段、
不同规模业务需求,涵盖所有化学药物的分子形式及所有类别,包括小分子、
寡核苷酸、多肽及相关化学偶联物,以及支持各类化学药物的制剂业务。
     (2)测试业务(WuXi Testing):提供药物从临床前测试到临床试验的一
体化测试解决方案,涵盖测试服务、临床研究服务和临床研究现场执行服务,
加速研究开发进程。
     (3)生物学业务(WuXi Biology):以全方位的生物学服务和解决方案,
针对不同靶标、不同分子类型,支持从靶点发现到候选药物筛选和优化,再到
临床阶段的各类生物学研究和测试项目。
     (4)其他业务(Others):包括非核心业务及其他行政服务、销售原材料
和废料收入。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一)准则要求
  此次变更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第八条、第九条和《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进行。自2024年第四
季度起,本公司为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向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相关的分部财
务信息,决定将以化学业务(WuXi Chemistry)、测试业务(WuXi Testing)、生
物学业务(WuXi Biology)和其他业务(Others)作为报告分部信息披露的新形
式。
  (二) 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告附注中分部信息的列示,不影响本公司资
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财务报表数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要求自2024年第四季度起按照调整后的报告分部列报方式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分
部信息,同时对2023年比较期间数据进行重新列示。本公司相信新的披露方式更
加符合本集团当前业务运营的实际情况,将更好地帮助投资者认识和分析本集团
的运营状况、聚焦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和增长点。
  四、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
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同意本公
司对该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自2024年第四季度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发表如下专项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无
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所载资
料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认
为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公司对该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并自2024年第四季度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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