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5-019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 渝建 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工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69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申报期: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5 年 3 月 7 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 年 3 月 12 日
● 回售期内“建工转债”停止转股
● 建工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建工
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间“建工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 停牌起始 停牌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码 日 期间
●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69 元/张(含当期应
计利息、含税)卖出持有的“建工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建工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
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股票
自 2025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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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建工转债”)当期转
股价格的 70%,且“建工转债”处于最后一个计息年度。根据《重庆建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建工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
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建工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一)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如
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
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
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
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内容,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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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
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建工转债”第六年的票面利
率 3.6%,计算天数为 70 天(自 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算头不算尾),利息为 100×3.6%×70/365=0.69 元/张,即回售价格
为 100.69 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建工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建
工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0064”,转债简称为“建工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
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5 年 3 月 7 日。
(四)回售价格:100.69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建工转债,按照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
发放日为 2025 年 3 月 12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
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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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建工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
若建工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
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 3000 万
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
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建工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风险提示
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69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含税)卖出持有的“建工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建工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
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联系电话:(023)63511570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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