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8216.SZ 债券简称:23 新化 0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3 新化 01
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
性公告
重要提示: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
作为“23新化01”(债券代码:148216.SZ)的发行人,有权决
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4年的票面
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下调票面利率,即“23
新化01”债券存续期第3、4年的票面利率为3.50%。在债券存
续期的第4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
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年票面
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固定不变;如发行
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
存续期第5年票面利率仍维持第3年及第4年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
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
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
为继续持有债券。
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
的“23新化01”。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
者注意风险。
交易日)。
以回售结果公告说明为准。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2年(2023年3月22日至2025年3月
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4年
(2025年3月22日至2027年3月21日)的票面利率为3.50%。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固定不变;
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
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票面利率仍维持第3年及第4年票面利率
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证
券 每张 每张派
每张兑
业务 派息/兑 年利 计 派息 息/兑
序号 起息日 付本金
类型 付日 率(%) 划 金额 付额
额(元)
面 (元) (元)
值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全部 2027-3 2028-3-
兑付 -22 22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证
券 每张派
每张兑 每张派
业务 派息/兑 年利 计 息/兑
序号 起息日 付本金 息金额
类型 付日 率(%) 划 付额
额(元) (元)
面 (元)
值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全部 2027-3 2028-3-
兑付 -22 22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售或全部回售。
(仅限交易日)。
不少于 100 元。
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
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
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
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
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
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以回售结果公告说明为准。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利息为人民币 44.9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92 元;非居
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为 44.9 元。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
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
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
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
联系人:张林林
电话:0991-392881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6 号
联系人:杨亚飞、连捷
电话:18810403882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3 新
化 01 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之
盖章页)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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