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烟台睿
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纳”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调整核心技
术人员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一)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现状,结合相关人员的任职履历、核心技术
研发的参与情况等因素,公司决定将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为马宏博士、陈高鹏博士、
董珊博士。公司新增认定陈高鹏博士、董珊博士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新增核心
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与技术专业,博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
博士学历。2010 年-2013 年,任锐迪科微电子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3 年-2021
年,任宜确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至今,任烟台睿创微纳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
陈高鹏博士深耕微波半导体及射频微系统领域十余年,拥有丰富的技术研发
与产品管理经验,专注于射频集成电路与微系统技术及产品的开发与创新。在公
司任职期间,他主导了公司微波业务规划与团队建设,领导了微波集成电路、射
频微系统、相控阵天线与分系统、毫米波雷达等产品线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并积
极推动公司研发体系的完善与技术平台化建设,为公司技术发展和市场竞争力提
升作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陈高鹏博士作为非单一发明人,共申请发明专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陈高鹏博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500 股,其与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发工程师,研发部门经理。工作以来,一直致力于半导体技术的研究,在非制冷
红外研究方向具有丰富的经验。作为核心技术骨干,带领团队研制出
无人机、个人消费电子等领域。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董珊博士作为非单一发明人,共申请发明专利 19
项,其中已获授权 11 项,发表学术论文 5 篇,取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3
项,并荣获 2018 年度山东省技术发明二等奖,2022 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一
等奖。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董珊博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00 股,其与公司
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二)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宏臣博士、陈文礼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将不再直接参
与公司具体研发项目的管理和执行工作,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基于前述工作内容
调整,公司不再认定王宏臣博士、陈文礼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
王宏臣,男,1979 年 2 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博士学历。2009 年 12 月至今,先后任公司芯片事业部总监、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文礼,男,1982 年 9 月出生,毕业于中山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
业,硕士学历。2010 年 3 月加入公司,从事非制冷红外焦平面阵列芯片产品开
发工作,历任芯片研发工程师、研发部门经理和事业部总监;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王宏臣持有公司股份 1,569,906 股,陈文礼持有
公司股份 1,805,000 股,王宏臣、陈文礼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王宏臣博士、陈文礼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属于职务技术成
果且归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其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公司与王宏臣博士、陈文礼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对知识产权、保密、竞
业限制和禁止招揽等义务进行了清晰明确的约定。王宏臣博士、陈文礼先生对其
知悉、接触、了解的公司(含控股公司)商业秘密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负有严
格的保密义务。本次调整后,王宏臣博士、陈文礼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将继续遵
守上述关于知识产权、保密、竞业限制和禁止招揽等义务。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坚持技术创新及积累,通过平台化建设,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
体系。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已经形成了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的成熟、专
业的研发团队,具备良好的人才梯队基础。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
员人数 1376 人,研发人员人数占公司总人数比例 47.35%。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
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
术的持续研发。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3 人。本次调整前后核心技
术人员具体如下:
时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马宏、王宏臣、陈文礼
本次变动后 马宏、陈高鹏、董珊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的研发项目均处于正常有序推进状态,现有
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核心技术研发工作。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
作,并将持续研发投入,进行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的建设和完善,扩大研发人员
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睿创微纳本次调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核心技
术人员的调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现状,结合相关人员的任职履历、
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的调整。且王宏臣博士、陈文礼先生仍
在公司任职,公司研发团队总体相对稳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研发管理工作
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芮辰 安 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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