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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11 20:08:56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规定以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的实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综合考虑
了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本次回购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
的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
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中预期信用损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信用损失法计算模型和参数调整进行补充说明,
“预期损失法”使用的模型及参数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1 日之间
已使用的模型和参数一致,不影响任何与过往期间有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会计估计
的变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先明            龙小海       陈旭东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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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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