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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智能仓储(PC)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13 02:45:27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4-88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智能仓储(PC)项目工程总承
    包合同》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和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
储项目及扩建配套铁路专用线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油化
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化工”)投资建设智能仓储项目及
扩建配套铁路专用线。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和 5 月 12
日公告。
  二、项目进展情况
  中油化工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新疆兴吉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兴吉胜建筑”)为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智能仓
储(PC)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承包方,2024 年 12 月 10 日,
中油化工与兴吉胜建筑签订了《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智能仓储
( PC) 项 目 工程 总承 包合 同 》, 合同 金 额( 含税 价 )为 人民 币
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总包方:新疆兴吉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30080223334L
    法定代表人:张丽娜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8日
    注册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巴楚镇胜利北路东一巷36-20号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物
清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装卸搬运;规划
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消防技术服务;
防洪除涝设施管理;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
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泵及真空
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劳务服务等。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855.91万元,净资产
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219.52万元,净资产
    其他情况说明:兴吉胜建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签
署不涉及关联交易;兴吉胜建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全称):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新疆兴吉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相关内容、与本工程相关全部材料、设备的采
购、安装、调试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的缺
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库房、冷链库、道路、土方工程、铁路轨道、铁路装卸、生活办公用
房、给排水、绿化景观造型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建安、装饰装修及设备
调试工程;负责与工程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负责工艺设备的安装
等。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 年 12 月 13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6 月 3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564 天,其中施工绝对工期 534 日历天,工期
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
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含税价)为:
  人民币(大写):柒亿叁仟伍佰玖拾叁万叁仟壹佰叁拾捌元整
  人民币(小写)¥ :735,933,138.00 元
  (不含税价)为:
  人民币(大写):陆亿伍仟壹佰贰拾陆万捌仟贰佰陆拾叁元柒角
贰分
  人民币(小写)¥ :651,268,263.72 元
 (五)承诺
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工程的设备采购和施工等及其他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
违法分包,不转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
责任。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七)违约责任
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和(或)延误的工期。
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
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响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鼓励发展铁路、现代物流业
等政策号召,支撑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发挥
乌鲁木齐市城市物流核心节点的作用,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本项目
符合国家“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环境保护”等政策的要求。
  本次合同的签署,将加快中油化工“智能仓储项目及扩建配套铁
路专用线”建设的推进,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
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增强公司普通货物的存储、运输能力,促进公司经
营向多元化转型,为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本项目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方,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项
目概算情况,确定合同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承包方具备
履行合同的能力,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
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同履行仍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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