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孚能科技
(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或“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核
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熊得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离职后,熊得军先
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熊得军先生,197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江汉大
学学士,华中师范大学硕士,Dalhousie University 博士。2009 年 9 月至 2013 年
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9 年 1 月至今,先后担任孚能科技研
发总监、研究院副院长、电芯总师、电芯资深专家。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熊得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赣州宏
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207%的权益比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熊得军先生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70
万股,其中第一个归属期已归属股份数 17.5 万股,第二个归属期放弃可归属股
份数 14 万股。
熊得军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股份增减持的规定及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熊得军先生任职期间主要参与的在研项目相关工作
已平稳交接,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与实施。
熊得军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截至本核查意见
披露日,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所有,
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熊得军先生的离职不会
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熊得军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对知
识产权、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以及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发现熊得军先生存在违反《保密协议》或《竞
业限制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多年的研发创新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以核心技术人员为研发带头人的
成熟、专业和国际化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的人才基础,为公司保持技术先
进性和持续创新能力做好保障。目前公司研究院研发工作运行正常,熊得军先生
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1,432 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为 21.65%。本次变动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调整为 10 人,人员稳定,具体
人员如下:
年度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 YU WANG(王瑀)、Keith D. Kepler、HONGJIAN LIU(刘宏建)、
动前 熊得军、刘丽荣、李盘忠、杜鑫川、李慧、梁景洪、王万林、吴强
本次变 YU WANG(王瑀)、Keith D. Kepler、HONGJIAN LIU(刘宏建)、
动后 刘丽荣、李盘忠、杜鑫川、李慧、梁景洪、王万林、吴强
公司其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熊得军先生离
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原由熊得军先生负责的工作平稳衔接,经公司研究决定,其负责
的工作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电芯总师李慧女士及其他团队成员负责。截至本核
查意见披露日,熊得军先生已办理完成工作交接。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
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
研发。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并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
发体系以及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其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对孚能科技的研发工作、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为 10 人。但公司拥有以 YU WANG(王瑀)、Keith D. Kepler 领头、其他关键核
心技术人员为研发带头人的成熟、专业和国际化的研发团队,公司研发团队、其
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总体保持相对稳定;
熟、专业和国际化的研发团队。孚能科技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熊
得军先生的离职未对孚能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