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索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索
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1
号),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3.3400 万股,并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133.34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3,225.6506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07.6894 万股。具体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索辰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的
限售股股东共计 3 名,限售期为自股票取得之日 36 个月,限售股数量共计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4.8 股获得的转增股份 68.0000 万股;因公司实施了
增股份 96.4467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4353%,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133.3400 万股。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2023 年 5 月 31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
股本 4,133.3400 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8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20.0010 万元,转增 1,984.0032
万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6,117.3432 万股。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
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原来的人民币 4,133.34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份数为 6,072.9025 万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07.7030 万元(含税),转增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
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原来的人民币 6,117.3432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其他事项
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自索辰科技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索辰科技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索辰科技股份,也不由索
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因索辰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
间接持有索辰科技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国发基金、航
二、在索辰科技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空基金、海南
后,自本企业取得索辰科技首发前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
锦玉满堂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索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取得
的索辰科技股份,也不由索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因索辰科技进行权
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索辰科技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
业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三、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承担索辰科技、索辰科技其他股
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06.113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序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剩余限售数
股东名称 通数量
号 数量(股) 本比例 量(股)
(股)
(%)
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
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南京锦玉满堂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浦东海望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上海航空产业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3,061,134 3.4353 3,061,134 0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
合计 3,061,134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
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
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
机构对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