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4-098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泰林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日前最后半个交易
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时,距离“泰林转债”停止转股仅剩最后半个交易日(即
“泰林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可转债将按照 101.15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
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损失。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泰林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
能转股的风险。
特别提示: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泰林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泰林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
能转股的风险。
林转债”,将按照 101.15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泰林转债”二级市场
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泰林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
股。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前赎回“泰林转债”的议案》,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期间,已满足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泰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6.40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21.32
元/股),已触发《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
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泰
林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泰林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0,0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121,111.10 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起在深交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为“泰林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3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
(2022 年 1 月 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
止,即 2022 年 7 月 4 日至 2027 年 12 月 27 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泰林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87.38元/股。
权益分派,
“泰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7.38元/股调整为54.43元/股,转股价格调
整生效日期为2022年5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泰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2-042)。
分派,
“泰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4.43元/股调整为41.64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
效日期为2023年5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泰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3-040)。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办理553,862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泰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1.64元/股调整为41.53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3年6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泰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泰
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11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下修正“泰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约
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泰林转债”的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为25.3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7日起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向下修正“泰林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泰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3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泰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
条款的约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泰林转债”
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6.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2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关于向下修正“泰林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8)。
权益分派,“泰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6.50 元/股调整为 16.40 元/股,转股价
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泰林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泰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泰林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情况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泰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6.40 元/股)的 130%(含 130%,
即 21.32 元/股),已满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
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确认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泰林转债”赎回
价格为 101.15 元/张。
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本付息期起息日(2023 年 12 月 28 日)起至本计息年
度赎回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2%×350/365=1.15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15=101.15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
“泰林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记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泰林转债”。本次
赎回完成后,“泰林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泰林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 2930 号
联系电话:0571-86589069
联系邮箱:tailin@tailingood.com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泰林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泰林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
易“泰林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
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余
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泰林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