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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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
案 1 和提案 3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以普通表决方式通过,提
案 2 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
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邮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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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54191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电子邮箱:002601@lomonbillions.com
联 系 人:王旭东 王海波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佰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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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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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龙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注:
单位印章。
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
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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