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24-063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向全体股东通
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会议室。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以现场出席或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详见
附件二、附件三)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一)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提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券事务部)。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证券
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
确认。
四、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A 栋 11 楼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沈国良
联系电话:021-60716636
联系传真:021-6070772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件:bdoffice@bizconf.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七、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
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会议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该列打
表决意见
提案编 勾的栏
提案名称
码 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