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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拓生物: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03 04:25:0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杭
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拓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博拓生物核心技术人员离
职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新峰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完成
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王新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基本情况
  王新峰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王新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王新峰先生签署了保密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
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王新峰先生
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王新峰先生违反保密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
的情形。
  (三)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王新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所有权均
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纠纷的情形。王新峰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
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高度重视技术
人才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已经形成了成熟、专业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的人才
队伍基础,为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持续创新能力做好保障。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124 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 20.29%。王新峰先生离职
后,公司其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王新峰先生的离
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不利
影响的情况。
  王新峰先生离职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由 4 人变动为 3 人。本次变动后,公
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吴淑江、叶春生、王百龙。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吴淑江、叶春生、王新峰、王百龙
 本次变动后             吴淑江、叶春生、王百龙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王新峰先生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
各项研发项目正常推进,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
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持续提升技
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王新峰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
的研发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王新峰先生离职不存在涉及职务
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目前公司技术研发和日常经
营均正常进行,王新峰先生离职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   强       夏静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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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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