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 佳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 人民币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
经审计),公司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利润为252,809,940.07人民币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24
年度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人民币元(含税)。截至2024年9
月 30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340,000,000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9.58%,占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4年9月末未
分配利润的43.04%。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 2024
年公司实际情形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 2024 年
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