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
持有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泛亚微透”)股份
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南方精工送达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南方精工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10,000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泛亚微透的股票不超
过 1,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所
持有的泛亚微透的股票不超过 7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
东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减持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当前持股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股) 来源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5,583,157 7.98%
一大股东 5,583,157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前期减持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计划披露
(股) (元/股)
日期
江苏南方精工 2022/7/26~ 2022 年 7
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6 月5日
注:南方精工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6,1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于 2023 年 1 月 9 日至
股本的 2.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发布了《泛亚微透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拟减持
股东 计划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份来
名称 持比例 价格区间 原因
(股) 源
江苏
大宗交易减持,不
南方
不超过: 超过:1,400,000
精工 不超 2024/12/25 按市场价 IPO 前 自身资
股份 过:3% ~2025/3/25 格 取得 金需求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有限
超过:700,000 股
公司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
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南方精工相关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如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
下,本企业拟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价
格,若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
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
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南方精工基于其未来发展需要,实现长期产业投
资回收,增加可支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形成自身产业发展与对外产业
投资的良性循环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
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
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