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利添 12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监许可【2024】1535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1)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120 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管理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
期到期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
(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
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120 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
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
起(即第二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240 天(即第二
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2)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
作期到期日未提出赎回申请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
入下一个运作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运作期到期日申请赎回的,基金管理人按照《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事宜。
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
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
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各销售机构若对本基金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销售对象以该销售机
构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
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和养老金产品除外)。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和
养老金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
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
金销售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
告。
后将不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子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详见“七(三)2、其他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办理日
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构的规定,提出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
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一个投资
人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免予
开户申请。
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
购。
在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
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基金认购、基金申购、基金转
换、基金赎回、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
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全额缴款。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投资人在募
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
受理不得撤销。投资人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
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
况,请详细阅读 2024 年 12 月 2 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等规定网站上的《国泰利
添 12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
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和本公告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
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
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
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
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运作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
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120 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提出赎回申请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
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投资人将面临在运作期到期前无法赎回的风险,以及错
过当期运作期到期日以至未能赎回而进入下一运作期的风险。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
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与该原份额
的运作期到期日一致。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
险、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收益、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
金、股票型基金。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
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
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
式。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
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
本公告及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投资人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赎回
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
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
第一代身份证),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使用。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九条
规定: “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
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
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
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再次提醒广大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身份证,或者您的
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其将不能作为居民合法证件在
本公司办理任何需要提供身份证件的业务,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
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国泰利添 12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国泰利添 120 天滚动持有债券 A
基金代码:022611
C 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国泰利添 120 天滚动持有债券 C
基金代码:022612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管理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
期到期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
(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
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120 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
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
起(即第二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240 天(即第二
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作期到期日未提出赎回申请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
入下一个运作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运作期到期日申请赎回的,基金管理人按照《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事宜。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六)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七(三)销售机
构”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七)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
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
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各销售机构若对本基金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销售对象以该销售机
构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
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和养老金产品除外)。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和
养老金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
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九)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七(三)2、其他销售机构”。
(十)募集时间安排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自 2024 年 12 月 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进行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
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
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
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
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一)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分为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支付认购费用,认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50 万元 0.25%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
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1)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
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3)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 1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 0.25%,假定募集
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3.00 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10,000.00/(1+0.25%)=9,975.06 元
认购费用=10,000.00–9,975.06=24.94 元
认购份额=(9,975.06+3.00)/1.00=9,978.06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定认购资金利息为 3.00 元,则可
得到 9,978.06 份 A 类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 1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无认购费用,假定募集期间认
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3.00 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认购份额=(10,000.00+3.00)/1.00=10,003.00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定认购资金利息为 3.00 元,则可
得到 10,003.00 份 C 类基金份额。
(十二)认购方式
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
款。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
制。本基金募集期单一投资人的累计认购比例达到或超过 50%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部分确
认的方法对该投资人持有上限进行控制。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
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基金在募集期内通过各销售机构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
式全额缴款。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投资人在
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
经受理不得撤销。投资人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
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三)投资人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需按销售
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
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一个投
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免
予开户申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费)。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 至 16: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同名的银行存折或/及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3)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书》;
(4)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及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未填写者提交);
(5)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6)其它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及募
集未成功时资金退款的结算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直销个人客户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 (未填写问卷者提交);
(5)其它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序号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31001520313056005017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105290061008
全国联行号 52364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436459213754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104290003791
全国联行号 40379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03492300040004223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103290028025
全国联行号 092802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1001202919025802010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102290020294
全国联行号 20304005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096819216089155910001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308290003020
全国联行号 82051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0763922329500177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310290000152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18200188000394309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313290050010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310069260018800003927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上海松江支行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301290050764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216200100102867091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309290000107
(2)汇款时,投资者须注意以下事项:
至本公司直销柜台。
(3)个人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 16:00 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
(二)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费)。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 一 16: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1)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的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
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法人及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4)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书》;
(5)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
(6)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及机构税收身份声明文件(未填写者提交);
(7)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8)其它根据监管要求、银行间交易开户等交易场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9)其它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及募
集未成功时资金退款的结算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1)机构投资者业务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基金认购(申购)申请书》;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 (未填写问卷者提交);
(5)其它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1)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序号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31001520313056005017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105290061008
全国联行号 52364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436459213754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104290003791
全国联行号 40379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03492300040004223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103290028025
全国联行号 092802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1001202919025802010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102290020294
全国联行号 20304005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096819216089155910001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308290003020
全国联行号 82051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0763922329500177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310290000152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18200188000394309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313290050010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310069260018800003927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上海松江支行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301290050764
账户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 216200100102867091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309290000107
(2)汇款时,投资者须注意以下事项:
至直销柜台。
(3)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 16:00 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
(二)未来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销售对象进行调整,销售对象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
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
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
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
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机构打印确认单。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
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
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如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5-20 层
成立时间:1998 年 3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注册资本:1.1 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王良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电话:4006195555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姗
(三)销售机构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5-20 层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
销柜台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电子交易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国泰基金 智能手机 APP 平台:iPhone 交易客户端、Android 交易客户端、
电子交易平台
电话:021-31089000 联系人:赵刚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 号 901 室(部位:自编 01),1001 室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zq.com.cn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 号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http://www.cmschina.com
(1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16)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04 层
客服电话: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1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8)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客服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19)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2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客服电话:95355、4008096096
网址:http://www.swsc.com.cn
(2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6)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6 室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www.9ifund.com
(2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8)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5 层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2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7 层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3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1201-1203 单元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31)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funds.com
(3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3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苏宁总部)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34)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1809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3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36)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37)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6 层 1611
客服电话:400-012-5899
网址:www.prolinkfund.com
(38)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3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 座写字楼 11 层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4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1)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 A 座 28 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网址:www.zzfund.com
(4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盘古大观 A 座 6 层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43)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3 号楼为明大厦 C 座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4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45)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普天软件园 C5 幢
客服电话:021-340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4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7 层
客服电话:4001019301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47)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客服电话: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4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49)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50)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 6-11 层
客服电话:400-818-0100
网址:www.aibank.com
(51)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宸龙湖国际 B 座 12 楼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52)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栋嘉昱大厦 6 层
客服电话:400-100-2666
网址:www.zocaifu.com
(53)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www.wg.com.cn
(54)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大厦 A 座 5 层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55)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56)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om
(57)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广场 2 座 16 楼 01、08 单元
客服电话:400-168-1235
网址:www.luxxfund.com
在募集期间,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四)登记机构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5-20 层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联系人:辛怡
传真:021-31081800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8 楼至 20 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晓阳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炯、张晓阳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