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主代码:001761,基金简
称:广发安宏回报混合,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5〕1746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正式成立
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为了适应市场
环境变化,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发安
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
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同时调整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及明确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业绩比较基准的
情形,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邮寄等方式送达至本次大会指定收件人,具体地址和联
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3 号保利国际广场东裙楼 4 楼
联系人:张琪骊
联系电话:020-89188656
传真:020-34281105、89899070
电子邮件:services@gffunds.com.cn
邮政编码:51030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调整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及修改业绩比
较基准相关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
(一)纸质投票
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
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
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
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
并提供以下材料:①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
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②该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③取得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④如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
的,还需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
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
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
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邮寄等方式送达至本次大会指定收件人处。
(二)电话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自 2024 年 12 月 4 日起,至 2025 年
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并按提示转人工坐席
参与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投票。基金管理人也可主动与有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取得联系。通话过程将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身份核
实后由人工坐席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愿进行投票记录从而完成持有人大会的
投票。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表决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暂
不适用。
(三)投票效力确定规则
在最后的表决为准;
决的,以有效纸面表决为准。
结束之日止。若本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以最多重新召开
持有人大会两次为限,上述表决继续有效。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
以在投票期间自行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
票表决权。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以及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
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法律法规认可的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
行使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
告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广发基金网站下载等方式获
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
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
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
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基金管理人的,无需提供
受托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授权委托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
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
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委托他人投票的,
应由委托人填妥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
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如
无公章),并提供以下材料:①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
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授权委托书的其他证明文
件;②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
复印件;③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④如由授权代表
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的,还需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
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
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
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基金管理人的,无需提供受托人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
认可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授权文件的送达方式、送达时间、收件地址、联系方式
等与表决票送达要求一致。
(1)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既进行了授权委托,又存在有效的直接投票表决,
则以直接投票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视为无效;
(2)如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
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以
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纸面授权均未表示具体
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
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
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
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授权之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结束之日止。若本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以最多重新
召开持有人大会两次为限,上述授权继续有效。
六、计票
内,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
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
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
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
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
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
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
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
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
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
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①直接投票优
先。同一投资者既授权投票又自行投票的,以自行投票的表决票为准。②原件优
先。同一投资者既送达投票原件又送达传真件或影印件的,以表决票原件为准。
③最后时间优先。投资者不同时间以相同方式多次投票的,以最后送达的有效的
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
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其他投票方式以系统
记录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
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
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对于投票而言,除非投票人已不在持有人
大会权益登记日名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
表决票依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
票为准。对于授权而言,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或授权委托人已不在持有人大
会权益登记日名单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授权依然
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或明确撤销授
权,则以最新授权和投票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7 楼
联系人:莫静雅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传真:020-34281105、89899070
电子邮件:services@gffunds.com.cn
邮政编码:510308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公司官网:www.cs.ecitic.com
客服电话:9554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 26 号 2 楼
联系人:邓军群
联系电话:020-83354571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 号周大福金融中心 29 层、10 层、
联系人:刘智
电话:(020)37181333
十、重要提示
决票。
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会再次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可从基金资产列支,上述费用支付情况将另行公告。
可对本公告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附件一:《关于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
止条款、调整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及修改业绩比较基准相关条款的议案》
及《<关于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调整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及修改业绩比较基准相关条款的议案>的说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票》
附件四:《<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
表》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关于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
款、调整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及修改业绩比较基准相关条款的议案
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了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广发安宏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广发安
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
与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安宏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同时调整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率及明确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并根据最新法
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
为实施本基金上述调整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本次变更的有
关具体事宜,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进行其他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基金合同》的具体方案详见本议
案附件《<关于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
款、调整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及修改业绩比较基准相关条款的议案>的
说明》。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调
整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及修改业绩比较基准相关条款的议案》的说明
一、声明
年 12 月 30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了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更好地维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同时调整本
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及明确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业绩
比较基准的情形,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
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
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且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需经参加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决议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本基金本次调整情况
(一)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由原表述: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
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
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
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合同》中其他部分涉及上述相关条款的内容,将一并修改。
(二)调整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原赎回费率:
A 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N 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N≥730 日 0
C 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N 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N≥730 日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调整为:
A 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N 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N≥180 日 0.00%
C 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N 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N≥30 日 0.0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明确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
《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的“五、业绩比较基准”,由
原表述:
……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这些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本基金可以在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
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
时公告。
修改为:
……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更改以上指数名称、停止或变更以上指数的编制或发布,
或以上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以上指数不宜
继续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后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需履行适当程序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未来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合、或有更加适合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准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变
更业绩比较基准,需履行适当程序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其他
除上述事项外,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
修订。详细修订情况见附件四《<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三、基金合同修订生效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议案及其
说明对基金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生效时间详见相关
公告。
四、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应当有权益登记日代表基金份额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基金份
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为防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上述要求而
不能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将在会前尽可能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预沟通,争取
更多的持有人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本议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提前向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了意见,
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
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对议案进行适当修订,并重新公告。
如本次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则基金管理人可按照有关
规定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审议。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议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
系: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机构持有或所管理的产品持有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就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及《中国证券报》公布的《关于以通讯方
式召开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
方划“√”):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人/本机构特此授权 代表本人/本机构参
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
机构同意受托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
束之日止。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
束之日止;但如果本基金根据本公告“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
授权”章节的规定就相同审议事项重新召集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
表决权。
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
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授权无效。
附件三: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以权益登记日份额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调整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及修
改业绩比较基准相关条款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
的全部投资于本基金产品的投票意见。
意见。本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表决
意见未选、多选或字迹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
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签
名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
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票计为无效
表决票。
附件四:《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书面表决意见/书面意见 表决意见
指定媒介 规定媒介
指定报刊 规定报刊
全文
指定网站 规定网站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具有从
符合《证券法》规定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
则 和原则
…… ……
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下简称“《民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 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 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法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 ……
前言 三、 三、
……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
保证最低收益。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 保证本金不受损失。
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
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 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
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行承担投资风险。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
……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
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 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
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 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
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 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
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 ……
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
通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
做出的修订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
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
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月 1 日实施,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释义 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
的修订 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
……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
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会 总局
…… ……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
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
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
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 理办法》 (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
投资者 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
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
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
…… 称
……
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 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
…… 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
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
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
并确认后予以公告的日期 国证监会备案后予以公告的日期
…… ……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 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
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
换为现金的行为
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 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向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或基金中
的行为 的某一类别份额(转出基金)的全
……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或其
他类别份额(转入基金)的基金份
额的行为
……
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
…… 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
其他媒介 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
…… 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
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
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的客观事件
…… ……
八、基金份额类别 八、基金份额类别
…… ……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
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
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 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
第三部分 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 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
基金的基本情 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
况 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
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 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 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
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 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
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 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证监会备案。 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
发售对象 式、发售对象
…… ……
第四部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
基金份额的发
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售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他投资人。 金的其他投资人。
…… ……
…… ……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
量和资产规模 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第五部分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人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基金备案 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 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
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 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
会。 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时,从其规定。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
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构进行。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 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
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 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
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
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 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基准进行计算;
…… ……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 ……
第六部分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
基金份额的申
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 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
购与赎回
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 项,申购申请成立;本基金登记机
时,申购生效。 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
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 回申请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
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 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
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 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
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 (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
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
…… 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 用途
……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
产的比例应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并在招 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应根据相关规
募说明书中列示;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定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收取不低于 1.50%的赎回费,并将
产。 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
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
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 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
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 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 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
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 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
回费率。 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基
…… 金销售服务费率。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 ……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
号 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东路 3018 号 2608 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116,908,400 元 注册资本:14,820,546,829 元人民
…… 币
……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部分 …… ……
基金合同当事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 、《运作办法》及
人及权利义务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
…… ……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决定; 大会的决议;
……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
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括但不限于: 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的决定; 会的决议;
…… ……
……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
…… 式
……
第八部分
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基金份额持有
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 书面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
人大会
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 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
行表决。 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
…… 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
表决。
……
…… ……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
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
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 凭证)、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
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 融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
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 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 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
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等)、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第十二部分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款、现金等)、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
基金的投资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
五、业绩比较基准 五、业绩比较基准
…… ……
…… ……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这些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更改以上指数名
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本基金可以在报 称、停止或变更以上指数的编制或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发布,或以上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
并及时公告。 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 致以上指数不宜继续作为业绩比较
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 基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
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 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
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需履行适当程
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 序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额持有人大会。
并及时公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
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
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未来上
述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合、或有更
加适合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变更业
绩比较基准,需履行适当程序并及
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
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 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 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险特征的基金。
…… ……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 ……
如下: 法如下:
…… ……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
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0%时,
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
第十四部分 …… 监会备案。
基金资产估值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 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 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
第十六部分 …… ……
基金的收益与 四、收益分配方案 四、收益分配方案
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至收
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 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
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 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
分配方式等内容。 数额、分配方式等内容。
…… ……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 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全
(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 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
第十八部分 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或“网 及规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
基金的信息披 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 定网站”或“网站”
)等媒介披露,
露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
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
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 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规定网
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
站。指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资者提供基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金信息披露服务。 网站。规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资者
…… 提供基金信息披露服务。
……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
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 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 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
第十九部分
效,生效后方可执行,通过之日起五个 起生效,生效后方可执行,通过之
基金合同的变
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生效之日 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生
更、终止与基
起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效之日起两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 ……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
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删
除,以下序号对应调整)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确认后公告; 并公告;
…… ……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 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
证监会备案并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由 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
…… 公告。
……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
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基金法》等法 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基金
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
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 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
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 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
第二十部分 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 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 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 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
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损失的赔偿,仅限 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
于直接损失。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 带赔偿责任,对损失的赔偿,仅限
人可以免责: 于直接损失。但是发生下列情况之
…… 一的,当事人可以免责:
……
…… ……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 2、《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
基金合同的效
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
力
备案确认并公告之日止。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 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同步修订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