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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玛科技: 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7 19:42:47

证券代码:301611         证券简称:珂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43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3,600,000.00 元(含税)。
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若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上述股本基数
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进行相应调
整。
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6,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
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2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2 月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2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漓江路 58 号苏州科技城工业坊 B 区 6#厂房
   咨询联系人:仇劲松
   咨询电话:0512-68088521
   传真电话:0512-66918281
   七、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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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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