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邦港股通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德邦
港股通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德邦
港股通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现将
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德邦港股通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德邦港股通成长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 A 类: 013897;C 类: 0138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3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
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本基金已连续 55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若截
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 5000 万元,则可能触发在 6 个月
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特此提示投资者注意。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
购、赎回等业务, 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热线(400-821-7788), 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