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信音电子: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19 20:29:08

 证券代码:301329           证券简称:信音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8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进行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可根
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 2024 年上半年能够持续盈利、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的情
况下,安排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的滚存利润进行不超 25,000,000 元人
民币(含税)的现金分红并制定具体现金分红方案,全权办理 2024 年度中期进行滚
存 利 润 分 配 相 关 事 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3)、《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70,200,000 股 , 以 此 为 基 数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如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
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0,2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
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9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9 月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信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音(英属维尔京群岛)企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SINGATRON(BVI) ENTERPRISE CO., LTD.)、信音(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信
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音(英属维尔京群岛)企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SINGATRON
(BVI) ENTERPRISE CO., LTD.)、信音(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
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
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胥江工业园新峰路 509 号
 咨询联系人:曾赐斌、彭晶丽
 咨询电话:0512-66879928
 传真电话:0512-66878892
 八、备查文件
的文件。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4-09-19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