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ST富润: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19 02:04:23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122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2024 年 9 月 13 日、2024 年 9 月 1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14.3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
在影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2024 年 9 月 13 日、2024 年 9 月 18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4.3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相关重大事项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
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相关重大事项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万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2 条第
一款第(一)项规定;
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综上,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决定书》(〔2024〕18 号、〔2024〕19 号、〔2024〕20 号)。公司自收到处罚决定
书之日起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扣非前后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
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
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2024〕18 号、〔2024〕19 号、〔2024〕2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截至目前,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案件共计 4 件,涉及 4 名投资者,诉讼
金额 20.07 万元。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应
诉,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集
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其持股总数的 79.43%,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1%。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司、浙江国信成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公司股份收购之收购协议》。截
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未按预期推进,鉴于富润控股集团股票质押比
例为 74.55%,且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导
致特定时间内不得转让股份,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公司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
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
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
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
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期,公司与关联企业江苏新瑞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新瑞贝”)、鑫西达(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西达”)共同注
册设立浙江新瑞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瑞贝”)。目前尚未出
资,公司持股 40%,不控股也不并表。截至目前,浙江新瑞贝仅完成工商登记,
暂未招募员工,没有实际开展业务,未产生营业收入和投资收益,后续经营情
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江苏新瑞贝、鑫西达与公司之间亦不存在通过重大资
产重组等形式收购浙江新瑞贝、江苏新瑞贝等标的或被其收购的计划,江苏新
瑞贝、鑫西达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进行重组上市等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涉
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除前述情况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4-09-19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