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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06 23:33:10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4-069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现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6 月 18 日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
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议通过了《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7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公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并
确定 2024 年 9 月 6 日为授予日,以 1.26 元/股的价格向 110 名激励
对象授予 6,636.57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个别激励对象在此期间从本公司离职或
因个人原因表示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
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
由 130 名调整至 110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141 万股
调整至 6,636.57 万股,预留数量由 588 万股调整至 1659.14 万股1。
调整后的预留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20%。
    鉴于公司近期实施了 2023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现金红利已
分派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P0(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C(每
股的派息额)
     。调整后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
   P = P0 − C =1.27-0.01 =1.26 元/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
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
司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
预留部分为 588 万股。因实际认购数量为 6636.57 万股,本公司依据《激励计划》第五章中“在本激励计
划通过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后,因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并将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但调整后的预留
部分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20%,超过的部分作废处理”的规定,以实际认
购数 6636.57 万股为基数,结合放弃认购的股数及原先拟定的预留部分股数,以 20%为限,得出此数。
金股利 0.0085 元,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合每股分配现金股利 0.01 元。依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此现金股利应从授予价格中扣除,因此此处减 0.01 元。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调整
方法及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及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出具《法律
意见书》,主要内容为:
  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
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的授
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
                           《自
律监管指南》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
          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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