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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时: 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30 20:05:38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 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4-106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股份数量变动,系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一致行动关系的形成情况
尚”、“上市公司”或“公司”)股东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兴投资”)、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能信托•元和 1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以下简称“华能信托”)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自此形成
一致行动关系,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在处理东方时尚经营发展以
及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将保持一致行
动。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华能贵诚信托以大兴投资意见为准进行表决。
  截至《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日,大兴投资持有公司 35,280,000 股股票,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4.89%;华能信托持有公司 51,360,000 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7.13%;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大兴投资与华能信托合计支配东方时尚
与华能信托结成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能信托•元和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3377。
的 4.89%;乙方持有东方时尚 51,360,000 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 7.13%。
  为提高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推动东方
时尚风险化解工作有效开展,促进东方时尚长期稳定发展,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一致行动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一致行动的内容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在处理上市公司经营发展以及需要经上
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将保持一致行动。
  第二条   一致行动的程序和方式
当事先就方案内容与另外一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意见一致的,各自以自身
的名义或者共同的名义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相关议案,并对议
案做出相同的表决意见;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的,乙方应当按甲方的意见提出议
案和进行表决。
案,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前,双方应当就待审议的议案进行充
分的沟通和交流。在本协议双方意见一致时,各自以自身的名义或共同的名义按
照一致意见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做出相同的表决意见;如果双方
意见不一致的,乙方应当按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一致行动。乙方的董事(如有)、监事(如有)或股东代表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
监事会或股东大会,且甲方行使表决权需要乙方出具委托授权书、在相关文件上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等事项时,乙方应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
以配合。
审议程序中保持一致的目的无法实现,应立即寻求与无法实现的约定最相近的代
替方案,并在必要时签署补充协议修改或调整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可继续实现本
协议之目的。
  第三条   协议的有效期和解除
  本协议签署系为提高甲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从而更有利于甲方
推动东方时尚整体化解目前面临的经营管理问题。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协议签署
之日起 3 年,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 3 年内,若甲方或甲方关联的国资主体通过
股票增持、认购新增股份等方式自行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或东方时尚顺利化解目
前面临的经营管理问题等事项后,届时本协议双方可另行协商,在达成一致后可
解除或调整本协议。
  第四条   陈述、承诺与保证
议,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
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第五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国的法律。
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西城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甲方就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取得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管
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主体批准同意;
  (2)乙方就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履行完成内部相应的决议程序。
签署。
效力。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本次大兴投资、华能信托两家公司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大兴投资
与华能信托合计支配东方时尚 86,640,000 股股票,占东方时尚股份总数的
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关系,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
的法人治理结构。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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