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4]39721 号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4]3972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
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
计师”)作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军信股份”)
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如下:
问题一:
申请文件显示:(1)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仁
和环境)主要从事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餐厨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
用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等业务,具有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项目、长
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2)标的资产收入根据与市政管理部门或
客户形成的餐厨垃圾收运计量月报表等报表中的业务量数据确定;(3)特许经
营权项目在合同中约定了价格调整方式,其中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存在因
单价暂未确定暂估确认收入的情形,在下发正式调价文件之前标的资产根据调
价前的价格确认收入,在获取正式调价文件当月确认收入差额;(4)标的资产
主要客户中除政府客户外主要为工业级混合油销售客户;(5)报告期内标的资
产剔除 BOT 项目建设期服务收入后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7.86%、68.43%和
资产生活垃圾中转处理毛利率分别为 75.36%、75.08%和 77.33%;餐厨垃圾无害
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毛利率分别为 56.55%、58.25%和 53.15%,其中工业级混合
油毛利率超过 80%;
(6)报告期内,标的资产营业成本包括人工成本、折旧与摊
销、水电及燃油、车辆支出、直接材料等,其中人工成本占比分别为 45.60%、
及耗材等。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关于垃圾处理量等主营业务数据的计
量方式及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业务数据是否准确、可靠,
相关业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级混合油产量与餐厨垃圾收运量之间的匹配性;
(2)标的资产与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就保底业务量进行约定,如有,补充披露未
达保底业务量的处理方式及对标的资产业绩的影响;(3)结合历史期间调价文
件下发时间等补充披露相关事项对标的资产收入确认准确性的影响,是否存在
其他导致收入需暂估确认的情形;(4)标的资产主要工业级混合油销售客户的
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历史、结算及信用政策,相关客户经营规模与标
的资产销售金额是否匹配;(5)结合标的资产业务对人工、能源、材料等成本
的需求及耗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情况、折旧与摊销计算的准确性
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成本项目构成及金额的合理性,并结合各业务间的成本
分配方式进一步披露标的资产各项业务毛利率的准确性,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与合理性。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按照成本费用归集口径,以列表形式逐项说明
报告期各期计入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的人员数量、职工
薪酬费用、对外采购劳务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标的资产所处地域的
平均工资水平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内人员薪酬水平的合理性,人员数量是否与
其业务规模匹配;(2)报告期内标的资产采购项目与成本项目间的勾稽关系,
成本结转是否准确、完整。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补充说明对标的资产成
本与费用核算完整性与准确性的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手段、核查范围、
覆盖比例,相关核查程序及比例是否足以支撑其发表核查结论。
回复:
一、上市公司补充披露
(一)标的资产关于垃圾处理量等主营业务数据的计量方式及内部控制制度,
相关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业务数据是否准确、可靠,相关业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工业级混合油产量与餐厨垃圾收运量之间的匹配性
相关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业务数据是否准确、可靠
业务数据的计量
业务类型 内部控制制度 客户或第三方验证方式
方式
生活垃圾 根据国家计量法规,结合地方 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的过磅
转运 监管部门要求,标的公司制定 数据通过计量系统实时上传
了《地磅称重管理规程》《地 至长沙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
磅操作员岗位操作手册》《地 理智能监管指挥平台,长沙
磅故障操作规程》等内部控制 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事务中
电子汽车衡(地 制度,该制度规定,地磅计量 心(以下简称“事务中心”)
餐厨垃圾
磅)计量 为全自动称重管理,自动读取 可通过该平台对数据进行实
收运及厌
显示当前过秤的车辆信息和 时检查监督,事务中心审核
氧发酵
有效重量,并对相关数据保 每月数据后出具计量月报
存;操作员负责填写整理每日 表,由标的公司与事务中心
各项运行记录和日志,并及时 签字及长沙市城管局签字、
填写、打印、报送日报表;标 盖章确认。
的公司定期检查、维护计量系 客户上门提货,货物经客户
工业级混 电子汽车衡(地
统,并做好地磅计量设备的日 签收后,由标的公司与客户
合油 磅)计量
常维护保养工作,配合监管部 对《销售验收单》进行盖章
业务数据的计量
业务类型 内部控制制度 客户或第三方验证方式
方式
门或第三方专业计量校准单 确认;每月末,标的公司与
位对地磅称重计量系统进行 客户进行对账,核对一致后
定期检定工作。 形成《销售对账单》,由标
的公司与客户盖章确认。
根据国家计量法规及地方监
管部门要求,标的公司制定了
标的公司负责在每月末将外
《地磅及电磁流量计使用规
排水水表进行抄表并拍照留
程》,该制度规定标的公司 A
作计量证据提交事务中心,
类电磁流量计的日常使用程
污水处理 流量计计量 事务中心审核每月数据后出
序、维护保养、内部检验、日
具计量月报表,由标的公司
常数据管理、突发故障应急处
与事务中心签字及长沙市城
理流程等。标的公司应定期检
管局签字、盖章确认。
查、维护计量系统,并做好计
量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于
根据国家计量法规及地方监
每月 1 日通过电能信息采集
管部门要求,标的公司制定了
装置自动抄录上一月电量。
《电力销售管理细则》,该规
标的公司按季度与国网湖南
沼气发电 电能计量表计量 定详细确定电量的抄录、电能
省电力有限公司核对上网电
计量表的标准配置等。标的公
量并形成电量核对表,国网
司于每日八点前人工抄表上
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据此开
一日电量,并进行记录。
具《电量结算表》。
和监督,以确保各类业务数据统计的准确性;标的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有效,业务
数据准确、可靠。
匹配性
标的公司在对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进行收运处置的同时,一方面需要对生活
垃圾中转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另一方面会利用厨余垃圾及餐厨垃圾
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及有机废水生成的沼气发电,以及对废弃油脂进行加工生
产出工业级混合油。以上各项业务数据间的匹配情况如下:
业务类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生活垃圾转运量(万吨) 294.79 284.15 278.79
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量(万吨) 16.82 16.51 14.05
污水处理量/生活垃圾转运量 5.71% 5.81% 5.04%
厨余垃圾及餐厨垃圾收运量(万吨) 74.60 71.56 73.57
沼气发电
沼气发电量(万千瓦时) 3,552.30 3,097.73 2,669.09
业务类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沼气发电量/厨余垃圾及餐厨垃圾收运量 47.62 43.29 36.28
餐厨垃圾收运量(万吨) 42.02 38.74 39.94
工业级混
工业级混合油产量(万吨) 2.96 2.42 2.43
合油
工业级混合油产量/餐厨垃圾收运量 7.04% 6.25% 6.08%
注:因望城区临时中转站产生的污水在 2021 年至 2023 年全部外运处理,因此上表中的生活
垃圾转运量中不含望城区临时中转站的转运量。
本保持稳定。2021 年下半年标的公司污水处理(二期)投入运营,在污水处理
(二期)投产前,因产能受限标的公司将部分污水外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污水处理(二期)投入运营后,标的公司对污水的处理能力提升,因此 2022 年、
水及有机废水产生的沼气进行发电。污水处理(二期)投入运营后,标的公司对
污水的处理能力提升,因此 2022 年每吨垃圾收运量对应的沼气发电量较 2021 年
有所上升。2023 年每吨垃圾收运量对应的沼气发电量较 2022 年上升,主要系:
方式,提高了厌氧发酵效率,进而提高了单位污水产生的沼气量;2)长沙市餐
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升级技改项目中新建的沼气发电机组自 2023 年 5 月试运行后,
提高了沼气的利用率,因此 2023 年度每吨垃圾收运量对应的沼气发电量上升。
地沟油收集,地沟油收运量增加且含油量较高;同时,标的公司对工业级混合油
工艺持续进行改进,废弃油脂的回收与利用效率提升,因此每吨餐厨垃圾收运量
对应的工业级混合油产量有所上升。
综上,标的公司各相关业务的数据具有匹配性。
(二)标的资产与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就保底业务量进行约定,如有,补充披
露未达保底业务量的处理方式及对标的资产业绩的影响
标的公司所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中关于保底量的相关约定如下:
是否约定
序号 协议名称 相关条款
保底量
月平均每日应向乙方提供垃圾的最低量,
即每日平均 2000 吨。
《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
理场特许经营合同》
或高于 2000 吨时均按实际处理量计算,且
垃圾处理服务费均按 7.1.1 或 7.2 的单价
支付。
《<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
污水处理项目补充协议》
《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特
许经营合同书》
《长沙市餐厨垃圾残渣废
水厌氧发酵项目运营合同》
《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
经营合同》
综上,标的公司所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中均未约定保底量。其中,《长沙
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特许经营合同》中虽约定了每日 2000 吨的最低垃圾输送
量,但根据协议约定,无论日均处理量高于或低于保底量,结算时仍按照实际处
理量计算,因此该条款对结算金额无影响,不属于对保底量的约定,对标的公司
收入确认及业绩均无影响。
(三)结合历史期间调价文件下发时间等补充披露相关事项对标的资产收入
确认准确性的影响,是否存在其他导致收入需暂估确认的情形
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存在收入需暂估确认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据经确认的月计量报表记录的处理量以及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其中,对于结算单价,以每年 5 月至次年 4 月为一个合同年度,每一个合同年度
调整一次,具体根据长沙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湖南地区生产资料价格指数等进
行确定,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城管局于每年下半年对上一个合同年度的结算单
价进行确认,下发相应调价文件。
因价格调整所涉指数、计算方式等均在特许经营权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因此,
每年 5 月上述指数公布后,标的公司可以根据合同中的计算方式,结合历史调价
惯例,重新计算新一个合同年度的结算单价。从 2021 年至 2023 年情况来看,标
的公司暂估价格与政府部门下发的调价文件中的价格一致。2021 年至 2023 年的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生活垃圾转运 污水处理
调价文件下
合同期间 标的公司暂 调价文件确 标的公司暂 调价文件确 发时间
估价格 认价格 估价格 认价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并
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
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
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
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
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因此,标的公司在相应调价文件下
发前可以准确预估处理单价,在履约当期即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该部分收入确认
金额准确。
因小型餐饮单位门店分散且众多,收运工作量极大,标的公司采用“上门收
集至各区(县)中转点,再统一转运至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小散集中”
模式收运。
定的服务片区小型餐饮单位数量、单价与客户进行结算。标的公司向政府部门提
交支付明细表,由政府部门进行审核,政府部门会根据服务门店数量和考核情况
对结算金额进行调整;其中,对于服务片区门店数量,每一年或每三年(根据合
同约定)政府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服务期间门店数量差异正负 5%
以内的不予调整,超过正负 5%的部分,由标的公司申请后进行调整。上述审核
流程结束后,政府部门出具最终结算文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予以结算。因该部
分业务由标的公司与各个区县单独结算,涉及政府部门较多,因此存在部分区域
在年底时尚未取得政府最终结算文件而导致需要对收入进行暂估的情况。2021
年至 2023 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标的公司当期账面确认收入(①) 6,381.86 6,264.71 5,910.90
政府部门实际结算收入(②) 6,379.98 6,211.34 5,923.81
差异金额(③=②-①) -1.88 -53.36 12.91
差异率(④=③/①) -0.03% -0.85% 0.22%
与实际结算之间的差异主要系考核、门店数量调整等导致的,差异金额较小,标
的公司收入确认金额准确。
务量的匹配关系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服务片区门店总数(户)(①) 28,571 27,985 27,392
收入确认金额(万元)(②) 6,381.86 6,264.71 5,910.90
结算单价(元/户/年)(③=②/
①)
别为 2,157.89 元/户/年、2,238.60 元/户/年和 2,233.68 元/户/年,2022 年标
的公司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入业务的结算单价高于 2021 年,主要系餐厨垃
圾收运收入自 2022 年 3 月起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因此不含税单价上升,2022
年至 2023 年基本保持稳定。
对于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不含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
业务,因调价所需相关指数于次年 5-6 月公布,标的公司无法在当年度准确估计
新一个合同年度的结算单价,故标的公司以既定的调价文件所约定的结算单价确
认当年度收入。
除此外,2021 年至 2023 年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导致收入需暂估确认的情形。
(四)标的资产主要工业级混合油销售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作
历史、结算及信用政策,相关客户经营规模与标的资产销售金额是否匹配
五大)的基本情况如下:
占当期工业级混合 当期客户经营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油业务收入比例 规模
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限 2023 年营业收入
公司 12 亿元
江苏旗云油脂科技有限公 2023 年营业收入
司 12 亿元
四川金尚环保科技有限公 2023 年营业收入
司 8 亿元
安庆一枝梅化工有限责任 2023 年营业收入
公司 4 亿元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 2023 年营业收入
公司 28 亿元
合计 16,567.41 96.95% -
占当期工业级混合 当期客户经营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油业务收入比例 规模
江苏旗云油脂科技有限公 2022 年营业收入
司 14 亿元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 2022 年营业收入
公司 43 亿元
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限 2022 年营业收入
公司 9 亿元
石家庄绿环新能源科技有 2022 年营业收入
限公司 2 亿元
四川金尚环保科技有限公 2022 年营业收入
司 8 亿元
合计 18,436.56 99.15% -
占当期工业级混合 当期客户经营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油业务收入比例 规模
江苏旗云油脂科技有限公 2021 年营业收入
司 8 亿元
公司 31 亿元
石家庄绿环新能源科技有 2021 年营业收入
限公司 2 亿元
徐州市恒源生物油脂科技 2021 年营业收入
有限公司 1 亿元
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 2021 年销售收入
司 1 亿元
合计 15,306.42 95.22% -
注 1: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数据来源于公开信息,其他主要工业级混合油
客户的经营规模数据来源为各客户出具的相关信息确认函。
注 2: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196.SH),浙江嘉澳
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嘉澳环保(股票代码:603822.SH)全资子公司。
以上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与标的公司 信用
序号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 结算方式
合作历史 政策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
源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浙江嘉澳环保 2022 年开始
浙江嘉澳绿 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植物
科技股份有限 合作,期间未 款到
公司 发生中断,合 发货
限公司 油脂(废弃动植物油脂)的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603822.SH) 作良好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废弃油脂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废弃油脂的收购,利用废弃
油脂生产工业油脂和脂肪酸分馏单体、脂肪酸甲脂及上述产
江苏旗云油 品的销售,工业油脂、脂肪酸、脂肪酸甲脂、脂肪醇及其衍
合作,期间未 款到
中断,合作良 发货
公司 间设备租赁、化工机械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技术
好
及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
(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物
质燃料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 2022 年开始
四川金尚环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 合作,期间未 款到
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 发生中断,合 发货
公司
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 作良好
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
物油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物基材料销售;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与标的公司 信用
序号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 结算方式
合作历史 政策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
措施的除外)
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用洗涤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用动物
油脂化学品制造;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
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
源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制
造;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 2023 年开始
安庆一枝梅
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 合作,期间未 款到
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汽车 发生中断,合 发货
任公司
零配件批发;合成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计算机软 作良好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日用口罩(非医
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石灰和石膏销售;互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食品用
洗涤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
品);危险化学品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
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龙岩卓越新 一般项目:生物质燃料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 2020 年开始
款到
发货
限公司 工处理;生物基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发生中断,合
与标的公司 信用
序号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 结算方式
合作历史 政策
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除 作良好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
域开展经营活动)。
生物柴油的技术研发;非食用动植物油的制造、销售;化工
石家庄绿环 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和需专项审批的除外)的销售;可
合作,期间未 款到
发生中断,合 发货
有限公司 与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
作良好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物柴油(闭杯闪点>60℃) 、工业级混合油(以上均不含危
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生物油脂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及
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燃料油、柴油(闭杯闪点>60℃)、工业
徐州市恒源 油脂、植物沥青、润滑油脂、白油、化工原料及产品(以上
仅 2021 年合 款到
作 发货
技有限公司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餐厨废弃物(含废弃食用油脂)的收运处理;废油脂的销售;
资源再利用设备、生物柴油、植物沥青、粗甘油、有机肥料
济南十方固 山高环能集团 及微生物肥料的生产、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固体
仅 2021 年合 款到
作 发货
公司 (000803.SZ) 液的处理;LNG 液化天燃气项目的投资;LNG 液化天然气贸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销售金额匹配,不存在异常。
(五)结合标的资产业务对人工、能源、材料等成本的需求及耗用情况、同
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情况、折旧与摊销计算的准确性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成
本项目构成及金额的合理性,并结合各业务间的成本分配方式进一步披露标的资
产各项业务毛利率的准确性,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
原因与合理性。
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情况、折旧与摊销计算的准确性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成本
项目构成及金额的合理性
(1)标的资产业务对人工、能源、材料等成本的需求及耗用情况
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其中,生活垃圾中转处理包括生活垃圾转运和污水处理,
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包括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工业级混合油
生产销售及沼气发电。各业务的收入、成本、毛利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毛利贡
业务类型 收入金额 收入占比 成本金额 成本占比 毛利金额
献度
生活垃圾中转处理 64,173.97 62.86% 13,794.25 44.40% 50,379.72 70.94%
生活垃圾转运 62,850.91 61.57% 13,033.70 41.95% 49,817.21 70.15%
污水处理 1,323.07 1.30% 760.55 2.45% 562.51 0.79%
餐厨垃圾无害化处
理与资源化利用
餐厨垃圾收运及厌
氧发酵
工业级混合油 17,089.33 16.74% 2,287.27 7.36% 14,802.06 20.84%
沼气发电 313.15 0.31% 169.05 0.54% 144.10 0.20%
BOT 项目建设 4.48 0.00% 4.48 0.01% - -
毛利贡
业务类型 收入金额 收入占比 成本金额 成本占比 毛利金额
献度
生活垃圾中转处理 58,390.06 60.46% 14,551.26 47.71% 43,838.80 66.35%
生活垃圾转运 57,080.81 59.11% 13,640.10 44.73% 43,440.71 65.74%
污水处理 1,309.25 1.36% 911.16 2.99% 398.09 0.60%
餐厨垃圾无害化处
理与资源化利用
餐厨垃圾收运及厌
氧发酵
工业级混合油 18,593.84 19.25% 2,459.36 8.06% 16,134.48 24.42%
沼气发电 629.35 0.65% 314.17 1.03% 315.18 0.48%
BOT 项目建设 8.87 0.01% 8.87 0.03% - -
毛利贡
业务类型 收入金额 收入占比 成本金额 成本占比 毛利金额
献度
生活垃圾中转处理 51,848.51 58.42% 12,777.83 42.26% 39,070.68 66.77%
生活垃圾转运 50,738.47 57.17% 11,689.61 38.66% 39,048.86 66.73%
污水处理 1,110.05 1.25% 1,088.22 3.60% 21.82 0.04%
餐厨垃圾无害化处
理与资源化利用
餐厨垃圾收运及厌
氧发酵
工业级混合油 16,074.57 18.11% 2,366.25 7.83% 13,708.32 23.43%
沼气发电 610.95 0.69% 314.85 1.04% 296.10 0.51%
BOT 项目建设 2,517.54 2.84% 2,517.54 8.33% - -
油销售对收入、成本及毛利的贡献度超过 90%;对上述业务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折旧与摊销 4,832.33 37.08% 4,762.13 34.91% 4,477.25 38.30%
人工成本 3,884.50 29.80% 3,846.62 28.20% 3,279.98 28.06%
其中:职工薪酬 3,884.50 29.80% 3,846.62 28.20% 3,279.98 28.06%
劳务成本 - - - - - -
水电及燃油 3,446.19 26.44% 3,925.23 28.78% 2,629.76 22.50%
车辆支出 338.54 2.60% 465.06 3.41% 514.69 4.40%
材料成本 25.58 0.20% 24.81 0.18% 26.32 0.23%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 506.56 3.89% 616.25 4.52% 761.61 6.52%
合计 13,033.70 100.00% 13,640.10 100.00% 11,689.61 100.00%
生产人员对长沙市内的生活垃圾进行压缩处理和转运:标的公司对长沙市内的生
活垃圾在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进行压缩处理后,通过大型集装箱车将已压
缩的垃圾按规定路线集中转运至焚烧发电厂;市政管理部门就标的公司提供的上
述生活垃圾压缩处理、转运服务支付服务费。标的公司生活垃圾转运业务需使用
大量的压缩设备和大型集装箱运输车辆,资产规模较大,因此该项业务的成本中
资产折旧与摊销(包括特许经营权摊销、有形资产如车辆的折旧等)占比相对较
高;生活垃圾中转业务需要将已压缩的垃圾集中转运至焚烧发电厂,运输距离单
程约为 38 公里,因此该项业务的成本中水电及燃油(主要为运输车辆油耗)成
本占比较高;因生活垃圾压缩转运量大且运输距离远,需要大量运输人员及生产
人员,因此该项业务的成本中人工成本占比较高。上述成本构成符合业务特征。
各项主要成本类型的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单位成本 变动幅度 单位成本 变动幅度 单位成本
单位成本 39.15 -7.02% 42.11 13.90% 36.97
其中:折旧与摊销 14.52 -1.26% 14.70 3.83% 14.16
人工成本 11.67 -1.69% 11.87 14.48% 10.37
水电及燃油 10.35 -14.57% 12.12 45.70% 8.32
成本上涨 14.48%,主要系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标的公司于 2022 年进行了薪酬
体制改革并提高了薪酬待遇;2)水电及燃油单位成本上涨 45.70%,主要系燃油
采购价格随市场价格有所波动。
人工成本的单位成本略有下降;水电及燃油单位成本较 2022 年下降 14.57%,主
要系当期燃油采购价格有所下降,且当期沼气发电中用于生产自用的比重提高,
自行发电成本低于外购电能成本,进而使得单位用电成本下降。
生活垃圾转运业务主要成本构成与业务量的匹配关系如下:
①人工成本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垃圾转运量(万吨) 332.89 323.94 316.21
年平均人数(人) 292 286 273
人工成本(万元) 3,884.50 3,846.62 3,279.98
年人均薪酬=人工成本/年平均人数(万元) 13.30 13.45 12.01
年人均转运量=垃圾转运量/年平均人数(万吨) 1.14 1.13 1.16
日人均转运量=年人均转运量/365(吨) 31.23 30.96 31.78
元、13.45 万元和 13.30 万元,年人均转运量分别为 1.16 万吨、1.13 万吨和 1.14
万吨,基本保持稳定。
②水电及燃油耗用
万元、3,925.23 万元和 3,446.19 万元,其中燃油费、电费合计占比 97.46%、97.80%
和 97.29%,是水电及燃油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
A 燃油耗用情况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垃圾转运量(万吨) 332.89 323.94 316.21
燃油耗用量(万升) 397.49 395.07 380.55
燃油费(万元) 2,616.53 2,866.88 1,837.82
车辆行驶里程(万公里) 1,025.21 1,011.02 982.95
单位油耗=燃油耗用量/垃圾转运量(升) 1.19 1.22 1.20
百公里油耗=燃油耗用量/车辆行驶里程*100(升) 38.77 39.08 38.72
燃油单价=燃油费/燃油耗用量(元/升) 6.58 7.26 4.83
柴油市价(元/升) 7.56 8.06 6.53
注:上述燃油仅包括柴油,柴油市价数据来源 Wind。
量分别为 1.20 升、1.22 升和 1.19 升,基本保持稳定。
为 39.71 升(发动机对应油耗申报值),与标的公司生活垃圾转运业务百公里油
耗较为接近。
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柴油指导价整体较 2022 年有所下降。
标的公司生活垃圾转运业务耗用的燃油种类为柴油,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
标的公司生活垃圾转运业务适用免税政策,柴油采购进项税额转出至营业成本,
因此营业成本中的柴油单价包括进项税额,而采购单价为不含税价格,导致计入
营业成本的柴油单价高于标的公司采购柴油的平均价格。
一致。其中,2021 年、2022 年,营业成本中的柴油单价低于市场价格,主要系
市场价格为含税价,而 2022 年 3 月 1 日前营业成本中的柴油单价为不含税价。
司在 2023 年 11 月开始择机储油,因此 2023 年营业成本中的柴油单价低于市场
价格。
B 电力耗用情况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垃圾转运量(万吨) 332.89 323.94 316.21
电力耗用量(万千瓦时) 1,413.70 1,260.81 1,114.58
电费(万元) 736.22 972.11 725.15
单位电耗=电力耗用量/垃圾转运量(千瓦
时)
电力单价=电费/电力耗用量(元/千瓦时) 0.52 0.77 0.65
系:标的公司分别在 2022 年、2023 年对部分压缩生产线进行了更新改造,生产
线的更新需耗时三至四个月,更新改造期间其他生产线的工作时间延长,导致单
位电耗增加;且进行更新改造的生产线在此期间需进行测试,仍会耗用电力,也
会导致单位电耗增加。
较 2021 年增长;2)仁和环保自 2022 年 9 月起开始使用自发电,自行发电成本
低于外购电能,因此 2023 年电力单价较 2022 年降低。
根据标的公司与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沙供电分公司的《高压供用电合
同》,供电人根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包括国家规
定的随电价征收的有关费用),与用电人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结算电费。在
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按政府有关电价调整文件
执行。标的公司电费系根据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沙供电分公司统一装置并
联网的计量装置的用电记录、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进行结算,2021 年
至 2023 年,根据国家当地工业用电收费标准,每月对于峰时段、平时段、谷时
段的计费标准进行调整,标的公司计入营业成本的电力单价无异常。
单位:万元
成本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成本 9,734.34 65.72% 8,683.24 65.97% 8,584.54 70.01%
其中:职工薪酬 2,163.29 14.60% 2,034.78 15.46% 1,753.68 14.30%
劳务成本 7,571.05 51.11% 6,648.46 50.51% 6,830.86 55.71%
折旧与摊销 1,265.72 8.54% 1,056.28 8.02% 994.99 8.11%
水电及燃油 1,197.09 8.08% 1,188.17 9.03% 908.38 7.41%
材料成本 527.37 3.56% 463.25 3.52% 510.87 4.17%
车辆支出 554.07 3.74% 627.34 4.77% 446.74 3.64%
其他 1,534.13 10.36% 1,144.83 8.70% 816.19 6.66%
合计 14,812.72 100.00% 13,163.11 100.00% 12,261.71 100.00%
厨垃圾收运(不含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小型餐饮单位终端
垃圾收运两部分。上述两类业务的核算环节区分如下:
业务类型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具体描述
小型餐饮单位餐厨垃圾 将小型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从门店收集至各区
小型餐饮单位
收运(第一段:终端至 (县)中转集中点,各区(县)政府部门就上
终端垃圾收运
集中点) 述餐厨垃圾的收运支付服务费
小型餐饮单位餐厨垃圾 将小型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从各区(县)中转
收运(第二段:集中点 集中点收运至处理场内,政府部门就上述餐厨
餐饮单位餐厨
至处理场) 垃圾的收运支付服务费
垃圾收运(不含
大中型餐饮单位餐厨垃 将大中型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及地沟油从各餐饮
小型餐饮单位
圾及地沟油收运(终端 单位收运至处理场内,政府部门就上述餐厨垃
终端垃圾收运)
至处理场) 圾的收运支付服务费
及厌氧发酵
三相分离后,形成的有机废水经厌氧发酵处理,
厌氧发酵处理
政府部门就上述有机废水的处理支付服务费
注:根据标的公司与各区(县)政府部门签订的小型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相关协议,小型
餐饮单位是指 15 桌以下的产生餐厨垃圾的餐饮单位。
相较于大中型餐饮单位餐厨垃圾的处理直接归为“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
(不含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因小型餐饮单位门店分散且
众多,收运工作量极大,采用“上门收集至各区(县)中转点,再统一转运至长
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小散集中”模式收运;从各终端门店收运至各区
(县)集中点这一环节,由标的公司与各区(县)政府部门单独结算,业务模式
略有差异,因此该环节归为“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自各区(县)集中
点到垃圾场及之后的环节,归为“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不含小型餐饮单位终
端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
上述两种业务的模式差异导致其成本构成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①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不含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成本 4,787.64 53.07% 3,865.62 51.30% 3,535.04 52.26%
其中:职工薪酬 2,163.29 23.98% 2,034.78 27.00% 1,753.68 25.92%
劳务成本 2,624.35 29.09% 1,830.84 24.30% 1,781.36 26.33%
折旧与摊销 1,137.92 12.61% 892.32 11.84% 828.68 12.25%
水电及燃油 881.73 9.77% 914.60 12.14% 824.20 12.18%
材料成本 424.42 4.70% 372.33 4.94% 446.19 6.60%
车辆支出 290.69 3.22% 380.92 5.05% 329.69 4.87%
其他 1,498.80 16.61% 1,110.06 14.73% 801.1 11.84%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9,021.20 100.00% 7,535.85 100.00% 6,764.90 100.00%
运)及厌氧发酵业务系标的公司以特许经营权形式,通过生产人员和劳务外包的
方式,对长沙市内的餐厨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并在垃圾场内进行分拣除杂等:
标的公司负责将餐厨垃圾从各大中型餐饮单位或各区(县)中转集中点收集至处
理场内,通过专用设备进行分拣除杂等无害化处理,以实现三相分离,三相分离
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水转入废水处理车间进行厌氧发酵;市政管理部门就标的公
司提供的餐厨垃圾收运、厌氧发酵处理服务支付服务费。因长沙市内餐饮单位分
散且众多,需要大量人员进行收集运输工作,因此该项业务成本中人工成本占比
最高,其余主要为资产折旧与摊销、水电及燃油(主要是运输车辆油耗),2021
年至 2023 年,以上成本合计占成本比例分别为 76.69%、75.28%及 75.46%。上述
成本构成符合业务特征。
运)及厌氧发酵业务成本上升,主要原因是:1)长沙市餐饮消费增长,餐厨垃
圾收运量增加;2)受单位劳务成本、单位折旧与摊销成本增加等影响,单位总
成本增加。
各项主要成本类型的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单位成本 变动幅度 单位成本 变动幅度 单位成本
单位成本 214.68 10.36% 194.53 15.71% 169.36
其中:人工成本-职工薪酬 51.48 -1.94% 52.50 19.58% 43.90
人工成本-劳务成
本
折旧与摊销 27.08 17.56% 23.03 11.03% 20.75
水电及燃油 20.98 -11.12% 23.61 14.42% 20.63
运)及厌氧发酵业务单位成本较 2021 年上升,主要系:1)单位职工薪酬上涨,
主要系标的公司于 2022 年进行了薪酬体制改革并提高了薪酬待遇;2)水电及燃
油单位成本上涨,主要系燃油采购价格随市场价格有所波动;3)单位折旧与摊
销成本上涨,主要系餐厨垃圾收运量减少,拉高了单位固定成本。
运)及厌氧发酵单位成本较 2022 年上升,主要系:1)单位人工成本上涨。其中,
单位劳务成本上涨 32.15%,主要系自 2022 年 10 月起,标的公司开始采用阶梯
式结算等方式鼓励劳务外包商进行地沟油收集,地沟油收运量增加,结算单价提
高;2)单位折旧与摊销成本上涨,系因增加了配套机器设备和收运车辆更新,
折旧与摊销总额增加。
标的公司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不含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及厌氧
发酵主要成本构成与业务量的匹配关系如下:
A 人工成本-职工薪酬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垃圾收运量(万吨) 42.02 38.74 39.94
年平均人数(人) 201 192 186
职工薪酬(万元) 2,163.29 2,034.78 1,753.68
年人均薪酬=人工成本/年平均人数(万
元)
人均处理量=垃圾收运量/年平均人数
(万吨)
日人均处理量=年人均处理量/365(吨) 5.73 5.48 5.75
端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年人均薪酬分别为 9.43 万元、10.60 万元和 10.76 万
元,年人均收运量分别为 0.21 万吨、0.20 万吨和 0.21 万吨,基本保持稳定。
B 人工成本-劳务成本
收运(不含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等环节采用劳务外包的形式,按收运量
与劳务公司进行结算。地沟油收运的成本全部为劳务外包成本。
运)及厌氧发酵业务的劳务成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劳务采购总额(万元) 2,624.35 1,830.84 1,781.36
结算量(吨) 54,329.84 51,050.16 49,390.60
单位成本(元/吨) 483.04 358.64 360.67
年劳务采购单位成本上升,主要系 2022 年 10 月起,为鼓励地沟油收集,标的公
司开始采用阶梯式结算的方式与地沟油收运的劳务外包商进行结算;2023 年地
沟油收运量较 2022 年有所增长,地沟油收运结算单价提高,因此该部分劳务外
包的单位成本上升。
C 水电及燃油耗用
运)及厌氧发酵的水电及燃油成本分别为 824.20 万元、914.60 万元和 881.73
万元,其中燃油费、电费合计占比 92.43%、92.13%和 94.14%,是水电及燃油成
本的主要构成部分。
a 燃油耗用情况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垃圾收运量(万吨) 42.02 38.74 39.94
燃油耗用量(万升) 86.54 84.49 75.76
燃油费(万元) 687.65 690.38 450.70
车辆行驶里程(万公里) 301.39 309.42 265.01
单位油耗=燃油耗用量/垃圾收运量(升) 2.06 2.18 1.90
百公里油耗=燃油耗用量/车辆行驶里程*100
(升)
燃油单价=燃油费/燃油耗用量(元/升) 7.95 8.17 5.95
柴油市价(元/升) 7.56 8.06 6.53
汽油市价(元/升) 8.27 9.58 7.88
注:上述燃油包括柴油、汽油,柴油、汽油市价数据来源 Wind。
端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每单位垃圾收运耗用的燃油量分别为 1.90 升、2.18 升
和 2.06 升,2023 年单位油耗较 2022 年下降,主要系:1)2023 年标的公司购置
新车,对使用年限较长的餐厨垃圾收运车辆进行了更新替换,新车车况较好、油
耗较低;2)2023 年标的公司餐厨垃圾收运总量增加,在收运频率保持稳定的情
况下对应每车收运量增加,因此当年单位垃圾收运耗用的燃油量有所下降。2021
年至 2023 年,标的公司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不含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
运)及厌氧发酵百公里油耗分别为 28.59 升、27.31 升和 28.71 升,基本保持稳
定。
端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业务耗用的燃油种类包括柴油及汽油,因此计入营业成
本的燃油单价高于柴油市价,但低于汽油市价。2021 年,营业成本中的燃油单
价低于柴油及汽油的市场价格,主要系:1)市场价格为含税价,而 2022 年 3 月
有一定优惠。
因生活垃圾转运业务使用的车辆自重高、载重高,因此油耗高于餐厨垃圾收
运使用的车辆。2021 年至 2023 年,生活垃圾转运业务使用的车辆主要为自重 25
吨集装箱车,单车次转运重量可达 30 吨,而餐厨垃圾收运使用的车辆自重在 2
吨至 8 吨之间,单车次转运量一般不超过 10 吨,因此两项业务的车辆百公里油
耗存在较大差异。
b 电力耗用情况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垃圾收运量(万吨) 42.02 38.74 39.94
电力耗用量(万千瓦时) 653.06 631.15 648.97
电费(万元) 142.41 152.24 311.09
单位电耗=电力耗用量/垃圾收运量(千瓦
时)
电力单价=电费/电力耗用量(元/千瓦时) 0.22 0.24 0.48
及厌氧发酵业务的单位电耗较以前年度略有下降,主要系前端三相分离技术改造
后,污水中杂质浓度下降,厌氧发酵环节需耗用的电力减少。
单位餐厨垃圾收运(不含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业务、工业级
混合油业务,主要系:2021 年 10 月,标的公司仁和环境吸收合并中技清能后,
其自发自用电比例达 100%,但由于供电管网建设等原因,直至 2022 年 9 月底仁
和环保才开始使用自发电,且由于自发电的发电功率有限,无法完全满足仁和环
保的生产需要,仁和环保仍需对外采购电力,进而使得 2021 年至 2023 年仁和环
保自用电比例低于仁和环境,因此电力单价高于仁和环境。
根据标的公司与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沙供电分公司的《高压供用电合
同》,供电人根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包括国家规
定的随电价征收的有关费用),与用电人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结算电费。在
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按政府有关电价调整文件
执行。标的公司电费系根据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沙供电分公司统一装置并
联网的计量装置的用电记录、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进行结算,2021 年
至 2023 年,根据国家当地工业用电收费标准,每月对于峰时段、平时段、谷时
段的计费标准进行调整,标的公司计入营业成本的电力单价无异常。
②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
单位:万元
成本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成本 4,946.70 85.41% 4,817.62 85.61% 5,049.50 91.86%
其中:职工薪酬 - - - - - -
劳务成本 4,946.70 85.41% 4,817.62 85.61% 5,049.50 91.86%
水电及燃油 315.35 5.45% 273.57 4.86% 84.18 1.53%
车辆支出 263.38 4.55% 246.41 4.38% 117.05 2.13%
折旧与摊销 127.80 2.21% 163.96 2.91% 166.31 3.03%
材料成本 102.95 1.78% 90.92 1.62% 64.68 1.18%
其他 35.33 0.61% 34.77 0.62% 15.09 0.27%
合计 5,791.52 100.00% 5,627.25 100.00% 5,496.81 100.00%
司采用劳务外包的方式将小型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从门店收集至各区(县)中转
集中点,因此该项业务的人工成本全部为劳务外包成本,且劳务外包成本占该项
业务成本比例较高。成本构成符合业务特征。
与劳务公司协商确定服务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劳务采购总额(万元) 4,946.70 4,817.62 5,049.50
服务片区门店总数(户) 28,571 27,985 27,392
单位成本(元/户/天) 4.74 4.72 5.05
元/户/天和 4.74 元/户/天,基本保持稳定。
对于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业务,根据合同约定,标的公司需负责车辆
的购置,并承担燃油费、车辆维修费等,因此除劳务成本外,标的公司还存在水
电及燃油、车辆支出、折旧与摊销等成本;2021 年至 2023 年,上述成本合计占
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业务成本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14%、14.39%和 14.59%,
自 2022 年起,该部分成本金额及占比上升,主要系 2021 年 1-8 月小型餐饮单位
终端垃圾收运过程中的燃油费主要由劳务公司承担,标的公司将其作为劳务公司
承担的支出进行考虑,与劳务公司确定劳务外包价格;自 2021 年 9 月起,为进
一步加强成本管理,标的公司对燃油进行统一采购,并计入“生产成本-水电及
燃油”进行核算。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折旧与摊销 983.05 42.98% 1,129.90 45.94% 1,131.09 47.80%
人工成本 741.47 32.42% 720.65 29.30% 623.65 26.36%
水电及燃油 124.87 5.46% 129.46 5.26% 223.85 9.46%
材料成本 27.46 1.20% 19.05 0.77% 20.64 0.87%
车辆支出 13.85 0.61% 31.27 1.27% 20.53 0.87%
其他 396.58 17.34% 429.03 17.44% 346.49 14.64%
合计 2,287.27 100.00% 2,459.36 100.00% 2,366.25 100.00%
处理,将处理过程中收集的废弃油脂加工成工业级混合油并对外销售。工业级混
合油作为标的公司餐厨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利用产品,其原材料全部为餐厨垃圾处
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不需要外购原材料并支付额外的材料采购成本,同时,
根据标的公司各业务工艺流程,工业级混合油业务不需承担前序餐厨垃圾收运的
相关成本。标的公司工业级混合油业务主要系在预处理车间与工业油车间通过专
业化设备进行分拣除杂、水油分离等工序处理,因此该项业务的成本中资产折旧
与摊销成本占比较高;因车间内需要生产人员进行运营维护,因此该项业务的成
本中人工成本占比较高。上述成本结构符合业务特征。其他成本主要系生产设施
备品备件、生产车间维修维护费等。
各项主要成本类型的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单位成本 变动幅度 单位成本 变动幅度 单位成本
单位成本 772.24 -24.41% 1,021.56 3.02% 991.57
其中:折旧与摊销 331.90 -29.28% 469.33 -0.98% 473.98
人工成本 250.34 -16.37% 299.34 14.54% 261.34
水电及燃油 42.16 -21.60% 53.77 -42.68% 93.80
较 2021 年增长 3.02%。其中,单位人工成本较 2021 年上涨 14.54%,主要系标的
公司于 2022 年进行了薪酬体制改革并提高了薪酬待遇。2023 年,标的公司工业
级混合油业务销量较 2022 年增长 23.03%,单位成本较 2022 年下降 24.41%。其
中,资产折旧与摊销单位成本较 2022 年下降 29.28%,一是部分资产折旧摊销年
限到期,折旧与摊销总额减少,二是标的公司工业级混合油销量增加,摊薄了单
位固定成本。人工成本较 2022 年下降 16.37%,主要系标的公司工业级混合油销
量增加,摊薄了单位人工成本。
标的公司工业级混合油销量增加,摊薄了单位水电及燃油成本;2)2021 年 10
月标的公司吸收合并中技清能,沼气发电中用于生产自用的比重提高,自行发电
成本低于外购电能成本,电力单价降低。
标的公司工业级混合油业务主要成本构成与业务量的匹配关系如下:
①人工成本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工业级混合油销量(万吨) 2.96 2.41 2.39
年平均人数(人) 70 70 69
人工成本(万元) 741.47 720.65 623.65
年人均薪酬=人工成本/年平均人数 10.59 10.29 9.04
工业级混合油销量/年平均人数 0.04 0.03 0.03
元、10.29 万元和 10.59 万元,单个生产人员对应的销售量分别为 0.03 万吨、
员人数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地沟油收运量增加且废弃油脂的回收与利用效率提升,
导致工业级混合油产量有所上升,因此单个生产人员对应的工业级混合油销售量
上升。
②电力耗用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工业级混合油销量(万吨) 2.96 2.41 2.39
电力耗用量(万千瓦时) 451.41 381.66 371.77
电费(万元) 95.74 90.31 180.46
单位电耗=电力耗用量/工业级混合油
销量(千瓦时/吨)
电力单价=电费/电力耗用量(元/千瓦
时)
瓦时/吨、158.37 千瓦时/吨和 152.41 千瓦时/吨,基本保持稳定;电力单价持
续下降,主要系沼气发电中用于生产自用的比重提高,自行发电成本低于外购电
能成本。
根据标的公司与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沙供电分公司的《高压供用电合
同》,供电人根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包括国家规
定的随电价征收的有关费用),与用电人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结算电费。在
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按政府有关电价调整文件
执行。标的公司电费系根据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沙供电分公司统一装置并
联网的计量装置的用电记录、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进行结算,2021 年
至 2023 年,根据国家当地工业用电收费标准,每月对于峰时段、平时段、谷时
段的计费标准进行调整,标的公司计入营业成本的电力单价无异常。
(2)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通过生产人员对长沙市内的生活垃圾进行压缩处理和转运。目
前 A 股上市公司未见公开披露生活垃圾转运业务的成本构成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通过生产人员和劳务外包的方式对长沙市内的餐厨垃圾进行
收集、处理,并在垃圾场内进行分拣除杂、水油分离和发酵等。同行业可比公司
中,仅有朗坤环境、瀚蓝环境披露了类似业务成本构成,山高环能在 2022 年实
施重大资产购买时披露了标的公司菏泽同华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成本构成,具体
情况如下:
① 标的公司
单位:万元
成本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成本 9,734.34 65.72% 8,683.24 65.97% 8,584.54 70.01%
其中:职工薪酬 2,163.29 14.60% 2,034.78 15.46% 1,753.68 14.30%
劳务成本 7,571.05 51.11% 6,648.46 50.51% 6,830.86 55.71%
折旧与摊销 1,265.72 8.54% 1,056.28 8.02% 994.99 8.11%
水电及燃油 1,197.09 8.08% 1,188.17 9.03% 908.38 7.41%
材料成本 527.37 3.56% 463.25 3.52% 510.87 4.17%
车辆支出 554.07 3.74% 627.34 4.77% 446.74 3.64%
其他 1,534.13 10.36% 1,144.83 8.70% 816.19 6.66%
合计 14,812.72 100.00% 100.00%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业务整体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运
营。因长沙市内餐饮单位分散且众多,需要大量人员进行收集运输工作,因此该
项业务成本中人工成本占比最高,其余主要为资产折旧与摊销、水电及燃油。
②朗坤环境
业务 成本构成项目 2023 年占比 2022 年占比 2021 年占比
材料成本 未披露 12.03% 12.09%
有机固废处 人工成本 未披露 34.25% 35.17%
理运营服务 折旧摊销 未披露 24.33% 27.70%
运营维护费用 未披露 29.39% 25.05%
标的公司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业务与朗坤环境有机固废处理运营服务
的成本均以人工成本和折旧与摊销为主,但各项成本占比存在一定差异。
朗坤环境有机固废处理运营服务为对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粪污、动物固废
等进行收运及无害化处理,根据朗坤环境公开披露信息,其有机固废处理项目包
括多种有机固废协同处理的生态环境园项目和单项有机固废处理项目,其中单项
有机固废处理项目以动物固废单项处理为主。朗坤环境的有机固废收运点相对比
较集中,而标的公司以终端餐饮单位为收运对象,截至 2023 年末,门店数量合
计约为 2.8 万家,门店众多且分布极散,需要耗费的人力更多,上述收运模式的
差异导致标的公司成本构成中人工成本比例高于朗坤环境。2023 年,朗坤环境
公开信息未披露其有机固废处理运营服务成本构成。
③瀚蓝环境
业务 成本构成项目 2023 年占比 2022 年占比 2021 年占比
折旧及摊销 16.46% 10.98% 11.23%
固废业务
运营成本及其他 83.54% 89.02% 88.77%
注:瀚蓝环境在年度报告中对固废业务成本按“折旧及摊销”、“运营成本及其他”进行披
露,未进行进一步拆分。
本占比分别为 8.11%、8.02%和 8.54%,除折旧与摊销以外的成本占比分别为
焚烧、餐厨及厨余垃圾处理等,成本中固定成本(折旧及摊销)与变动成本(除
折旧及摊销以外的成本构成项目)的占比与标的公司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业
务不存在重大差异。
④山高环能
业务 成本构成项目 2023 年占比 2022 年占比 2021 年占比
特许经营权摊销 未披露 未披露 25.92%
收运服务费 未披露 未披露 28.90%
菏泽同华餐厨垃
运营管理费 未披露 未披露 12.97%
圾处理项目
人工费用 未披露 未披露 16.72%
其他 未披露 未披露 9.80%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山高环能菏泽同华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以 BOT 模式运营,
主要服务内容为餐厨垃圾收运。该项目部分区域的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由山高环能
委托给第三方公司负责实际作业,山高环能向其支付收运服务费,因此,2021
年其成本构成中人工成本(收运服务费和人工费用)占比最高,为 45.62%,其
次为特许经营权摊销,占比 25.92%,与标的公司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业务
成本以人工成本、资产折旧与摊销为主的构成相似。但山高环能菏泽同华餐厨垃
圾处理项目披露的上述成本中除包括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环节的成本外,还
包括资源化利用(油脂加工及销售)、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等环节的成本,因此
其成本构成与标的公司存在一定差异。2022 年、2023 年,山高环能公开信息未
披露菏泽同华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成本构成。
标的公司该业务的主要产品为工业级混合油。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仅有朗坤
环境披露了类似业务成本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①标的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折旧与摊销 983.05 42.98% 1,129.90 45.94% 1,131.09 47.80%
人工成本 741.47 32.42% 720.65 29.30% 623.65 26.36%
水电及燃油 124.87 5.46% 129.46 5.26% 223.85 9.46%
材料成本 27.46 1.20% 19.05 0.77% 20.64 0.87%
车辆支出 13.85 0.61% 31.27 1.27% 20.53 0.87%
其他 396.58 17.34% 429.03 17.44% 346.49 14.64%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2,287.27 100.00% 2,459.36 100.00% 2,366.25 100.00%
②朗坤环境
业务 成本构成项目 2023 年占比 2022 年占比 2021 年占比
材料成本 未披露 86.84% 81.99%
有机固废处理资 人工成本 未披露 3.14% 4.92%
源化产品销售 折旧摊销 未披露 3.47% 5.26%
制造费用 未披露 6.54% 7.84%
标的公司对外销售的产品为工业级混合油,朗坤环境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为
生物柴油,二者区别为:废弃油脂经提取加工形成工业级混合油,工业级混合油
经深入加工后形成生物柴油。
标的公司与朗坤环境在运营模式、业务内容上存在差异:标的公司系以自行
收集的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作为原材料,加工形成工业级混合油
对外销售;工业级混合油作为标的公司餐厨垃圾处理中的资源化利用产品,其原
材料全部为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不需要外购原材料并支付额外
的材料采购成本,同时,根据标的公司各业务工艺流程,工业级混合油业务不需
承担前序餐厨垃圾收运的相关成本。朗坤环境的生物柴油原材料主要为外购废弃
油脂,因此朗坤环境的有机固废处理业务中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其他成本占比相
应降低,且随着废弃油脂市场价格的上升,显著拉升了朗坤环境成本中材料成本
的占比。2023 年,朗坤环境公开信息未披露其有机固废处理资源化产品销售成
本构成。
综上,标的公司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业务、工业级混合油业务的成本构
成符合其业务特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的成本构成之间的差异具有合理
解释。
(3)折旧与摊销计算的准确性
单位:万元
本期原值增 加权平均折 测算当期折
期间 项目 期初原值
加净额 旧年限 旧额
固定资产 80,443.44 2,342.95 11.98 6,471.69
无形资产 32,400.16 1,875.95 28.32 1,177.24
长期待摊费用 12,511.40 172.47 7.78 1,619.01
合计 125,355.00 4,391.37 - 9,267.94
固定资产 75,795.33 4,648.11 12.11 6,128.61
无形资产 32,174.75 225.41 28.33 1,139.56
长期待摊费用 13,305.76 924.60 8.69 1,583.55
合计 121,275.84 5,798.12 - 8,851.72
固定资产 66,564.86 9,230.47 12.24 5,522.39
无形资产 32,174.75 - 28.50 1,129.07
长期待摊费用 15,070.69 - 9.62 1,566.48
合计 113,810.29 9,230.47 - 8,217.93
注 1:加权平均年限=单项资产年限×单项资产原值÷资产原值总计;
注 2:当期新增资产视为当期期中新增,测算折旧计提期限为半年;
注 3:测算当期折旧额=(期初原值+本期原值增加净额×50%)×(1-残值率%)÷加权平均
折旧年限÷12×当期折旧月数。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折旧与摊销测算金额(①) 9,267.94 8,851.72 8,217.93
折旧与摊销实际计提金额(②) 9,459.23 9,257.07 8,512.62
测算与实际差异(③=②-①) 191.29 405.35 294.69
差异率(④=③/②) 2.02% 4.38% 3.46%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额 6,580.22 6,438.11 5,655.41
无形资产摊销额 1,145.19 1,100.00 1,092.2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 1,733.82 1,718.96 1,764.93
折旧与摊销计提总额 9,459.23 9,257.07 8,512.62
其中:计入营业成本的折旧与摊销 7,729.50 7,696.04 7,403.20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82,786.39 80,443.44 75,795.33
无形资产账面原值 36,720.81 34,926.57 34,692.29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原值 10,950.05 12,511.40 13,305.76
账面原值合计 130,457.25 127,881.41 123,793.38
折旧与摊销计提总额/账面原值合计 7.25% 7.24% 6.88%
计入营业成本的折旧与摊销/账面原值合计 5.92% 6.02% 5.98%
较小,折旧与摊销计提金额与对应资产原值的比例较为稳定,折旧与摊销计提金
额准确。
综上,2021 年至 2023 年,标的公司主要业务成本构成符合其业务特征,人
工、能源等主要成本项目变动合理,折旧与摊销计提金额准确,标的公司成本项
目构成与金额合理。
确性,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与合理性
(1)各业务间的成本分配方式及各项业务毛利率的准确性
标的公司不存在传统制造业的生产加工环节,生产成本的归集与分配反映的
是“采购(发生)-耗用”的生产过程。标的公司的材料成本主要是化学药剂等,
人工成本包括生产人员职工薪酬和劳务外包成本,制造费用主要系折旧与摊销、
水电与燃油、维修保养费等,均于实际领用或实际发生时归集计入“生产成本”,
月末时将归集的生产成本根据“谁受益谁承担”原则计入各业务营业成本。各业
务具体核算过程如下:
①结合业务处理流程,分析营业成本在各业务间分配的合理性
生活垃圾转运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仁和环保的主营
业务,其生产成本由子公司仁和环保进行归集与分配。其业务处理流程为:生活
垃圾集中运输至标的公司,厨余垃圾通过地磅计量后进入三车间进行卸料、破袋
粉碎、压榨脱水和二相分离;其他生活垃圾通过地磅计量后进入一车间及二车间
进行卸料、中控压缩。上述生活垃圾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进入污水处理车间
进行处理,直至产生可直接外排的废水。其工艺流程图及对应成本情况如下:
A 工艺流程图
注:上图中灰色阴影区域表示非标的公司厂区内的工艺流程,不进入标的公司成本核算范围;
蓝色阴影区域表示标的公司生活垃圾转运业务成本核算范围;绿色阴影区域表示标的公司污
水处理业务成本核算范围。
B 成本对应情况
业务类型 服务内容具体描述 生产成本在各业务间的分配方式
生活垃圾由政府部门组织收运后运输 a.生活垃圾转运业务在中转处理场一
至标的公司,通过地磅计量后进入一至 至三车间进行卸料及中控压缩,因此一
生活垃圾 三车间进行卸料及中控压缩。压缩后的 至三车间发生的卸料、中控压缩成本计
转运 垃圾由标的公司通过集装箱车转运至 入生活垃圾转运业务;
焚烧发电厂。政府部门就上述垃圾的处 b.压缩后的垃圾由标的公司通过集装
理、转运支付服务费 箱车集中转运至焚烧发电厂,因此转运
环节发生的成本计入生活垃圾转运业
上述生活垃圾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垃
务;
圾渗滤液、以及中转处理场内的保洁废
c.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在
污水处理 水进入污水处理车间进行处理,直至产
污水处理车间进行配套污水处理,因此
生可直接外排的废水。政府部门就上述
污水处理车间发生的成本计入污水处
污水的处理支付服务费
理业务。
②结合成本核算流程,分析各成本项目在各业务间归集及分配的合理性
生活垃圾集中运输至标的公司后,由一、二、三车间负责压缩,压缩过程中
产生的污水进入污水处理车间进行处理;标的公司不同部门(车间)对应不同业
务模块,发生的材料、能源、人工等成本按部门(车间)进行归集,除维修车间
成本外,其余生产成本不涉及在业务间进行分配,具体详见下表:
成本要素 生产成本的归集 生产成本的分配
材料按领用和使用部门(车间)进行
归集。领用时,需在领料单上注明领
用部门(车间),仓库及时记录出库,
材料成本按部门(车间)进行核算,不
材料成本 财务部门每月对领料汇总表和出库
涉及在各业务间进行分配。
汇总表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根据实
际出库金额计入各部门(车间)的生
产成本。
每月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生产部门上
报的人员工时记录,计算统计各部门 维修车间的人工成本按照人员工时记
(车间)薪酬,经审核后提交至财务 录在各业务间进行分配;除维修车间
人工成本
部门,财务部门复核汇总后,根据工 外,其他部门(车间)人员不混用,不
资表归集核算各部门(车间)生产人 涉及在各业务间的分配。
员职工薪酬。
维修车间发生的其他成本按照维修车
制造费用主要为折旧与摊销、水电及
间员工在各部门(车间)的工时进行分
制造费用 燃油等,制造费用在实际发生(或计
摊;除维修车间发生的成本外,其他制
提)时按部门(车间)计入生产成本。
造费用不涉及在各业务间的分摊。
综上,标的公司子公司仁和环保负责的生活垃圾转运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
作业过程不涉及混同的工序或处理流程,因此直接按业务流程归集生产成本,除
共有部门(车间)如维修车间发生的成本外,其余生产成本无需进行分配,上述
成本核算过程具备合理性。
①结合业务处理流程,分析营业成本在各业务间分配的合理性
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业务、工业级混合油业务和沼气发电业务系标的公
司仁和环境的主营业务,其生产成本由仁和环境进行归集与分配。其业务处理流
程为:标的公司负责将餐厨垃圾从各大型餐饮单位或各区(县)中转集中点收集
至处理场内,通过专用设备对餐厨垃圾进行组合分拣、破碎制浆、高温灭菌、固
液分离等无害化处理,将餐厨垃圾中的废弃油脂、有机废水和废渣分离开,实现
三相分离。其中,废弃油脂经工业油车间处理进行回收利用,形成资源化产品工
业级混合油,有机废水经厌氧发酵产生沼气,并进行沼气发电。其工艺流程图及
对应成本情况如下:
A 工艺流程图
注:上图中灰色阴影区域表示非标的公司厂区内的工艺流程,不进入标的公司成本核算范围;
蓝色阴影区域表示标的公司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业务成本核算范围;绿色阴影区域表示
标的公司工业级混合油成本核算范围;橙色阴影区域表示标的公司沼气发电业务成本核算范
围。
B 成本对应情况
生产成本在各业务间的
业务类型 具体业务 服务内容具体描述
分配方式
将小型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 a.对于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
小 型 餐 饮 单 从门店收集至各区(县)中 收运,从各终端门店收运至各
位 终 端 垃 圾 转集中点,各区(县)政府 区(县)集中点这一环节,由
收运 部门就上述餐厨垃圾的收运 标的公司与各区县政府部门单
支付服务费 独结算,相应发生的成本计入
将小型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 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业
餐饮单位 从各区(县)中转集中点收 务;
餐厨垃圾 运至处理场内将大中型餐饮 b. 将餐厨垃圾从各大型餐饮
餐饮单位餐
收运及厌 单位餐厨垃圾及地沟油从各 单位、各区(县)中转集中点
厨垃圾收运
氧发酵 餐饮单位收运至处理场内, 收运至处理场环节发生的收
(不含小型
政府部门就上述餐厨垃圾的 集、转运回厂、过磅计量的成
餐饮单位终
收运支付服务费; 本计入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
端垃圾收运)
餐厨垃圾实现三相分离后, (不含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
及厌氧发酵
形成的有机废水经厌氧发酵 收运),合并计入餐饮单位餐
处理,政府部门就上述有机 厨垃圾收运(不含小型餐饮单
废水的处理支付服务费 位终端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
在处理场内,通过专用设备 业务;
对餐厨垃圾进行组合分拣、 c.为了提取工业级混合油对外
破碎制浆、高温灭菌、固液 销售,标的公司在预处理车间
分离等无害化处理,将餐厨 和工业油车间对餐厨垃圾进行
工业级混合油
垃圾中的废弃油脂、有机废 无害化处理,组合分拣、破碎
水和废渣分离开,实现三相 制浆、高温灭菌、固液分离等
分离,以提取工业级混合油 处理环节发生的成本计入工业
对外销售 级混合油业务;
生产成本在各业务间的
业务类型 具体业务 服务内容具体描述
分配方式
d.为使无害化处理过程中产生
的有机废水可直接外排,标的
公司对有机废水进行厌氧发
酵,政府部门对厌氧发酵和餐
厨垃圾收运统一按照餐厨垃圾
收运量进行计量和付费,因此
厌氧发酵环节产生了大量沼
厌氧发酵车间发生的成本合并
沼气发电 气,利用沼气进行发电,并
计入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
网销售
(不含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
收运)及厌氧发酵业务;
e.有机废水在厌氧发酵后会产
生沼气,利用沼气进行发电,
相应的发电成本计入沼气发电
业务。
②结合成本核算流程,分析各成本项目在各业务间归集及分配的合理性
餐厨垃圾由收运部门从各大型餐饮单位或各区(县)中转集中点收集至处理
场内,过磅后卸料至工业级混合油预处理车间进行预处理,实现三相分离后,废
弃油脂转入工业油车间生产工业级混合油,有机废水转入废水处理车间进行厌氧
发酵处理,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转入沼气发电车间进行发电;标的公司不同部门
(车间)对应不同业务模块,发生的材料、能源、人工等成本按部门(车间)进
行归集,除废气处理成本外,其余生产成本不涉及在业务间进行分配,具体详见
下表:
成本要素 生产成本的归集 生产成本的分配
材料按领用和使用部门(车间)进行归集。
领用时,需在领料单上注明领用部门(车间),
材料成本按部门(车间)进行
仓库及时记录出库,财务部门每月对领料汇
材料成本 核算,不涉及在各业务间进行
总表和出库汇总表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根
分配。
据实际出库金额计入各部门(车间)的生产
成本。
人工成本包括职工薪酬与劳务成本。
对于职工薪酬,每月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生产 对于职工薪酬,各部门(车间)
部门上报的人员工时记录,计算统计各部门 人员不混用,不涉及在各业务
(车间)薪酬,经审核后提交至财务部门, 间的分配。对于劳务成本,归
人工成本
财务部门复核汇总后,根据工资表归集核算 集计入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
各部门(车间)生产人员职工薪酬。对于劳 发酵业务,不涉及在各业务间
务成本,每月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收运情况及 进行分配。
劳务合同约定进行计提。
废气处理成本按部门(车间)
制造费用主要为折旧与摊销、水电及燃油等,
所占土地面积在各部门(车
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在实际发生(或计提)时按部门(车
间)间进行分配,其他制造费
间)计入生产成本。
用不涉及在各业务间的分摊。
综上,标的公司仁和环境负责的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业务、工业级混合
油业务和沼气发电业务,作业过程不涉及混同的工序或处理流程,因此直接按业
务流程归集生产成本,除废气处理成本外,其余生产成本无需进行分配,上述成
本核算过程具备合理性。
制制度和会计准则规定对各项业务成本进行归集,标的公司各项业务成本核算和
毛利率准确。
(2)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与合理性
和 79.26%,处于较高水平;目前无法在公开信息中获取其他公司垃圾转运业务
的毛利率数据,无法进行毛利率比较。
标的公司生活垃圾转运的单位收入、单位成本等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处理量(万吨) 332.89 2.76% 323.94 2.44% 316.21
平均价格(元/吨) 188.80 7.15% 176.21 9.82% 160.46
单位成本(元/吨) 39.15 -7.02% 42.11 13.90% 36.97
单位毛利(元/吨) 149.65 11.39% 134.10 8.59% 123.49
增加 3.16 减少 0.86 个
毛利率 79.26% 76.10% 76.96%
个百分点 百分点
标的公司自 2004 年取得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项目特许经营权,其毛
利率较高的原因如下:1)根据相关特许经营权协议,政府部门每年度均会依据
长沙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对结算单价进行调整,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项
目运营期内均为向上调整,目前标的公司与长沙市城管局间的结算单价为 205.90
元/吨;2)经过长期的运营管理积累,该项目已处于成熟稳定运营阶段,成本相
对稳定;3)标的公司拥有一支在生活垃圾处理行业深耕多年的运营管理团队,
运营经验丰富,运营效率较高;4)标的公司的该项目目前日处理能力可达厨余
垃圾 2,000 吨、其他生活垃圾 8,000 吨,是目前国内单体运营规模最大的项目之
一,具有显著的规模效应。
从收入端来看,标的公司生活垃圾转运的客户主要为长沙市城管局、长沙市
望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等政府单位,处理量及结算价格均经过相关政府部
门确认。从成本端来看,根据市场公开信息搜索,2021 年经南充市高坪区发展
和改革局监审并公示的永明绿色环保有限公司垃圾转运单位成本为 48.48 元/吨
(该公司 2021 年生活垃圾压缩转运量为 8.64 万吨);标的公司生活垃圾转运的
单位成本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标的公司生活垃圾转运业务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公司名称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山高环能-环保无害化处理及
工业级混合油
旺能环境-餐厨垃圾项目运行 27.94% 34.41% 35.15% 未披露
伟明环保-餐厨垃圾处置 未披露 49.98% 55.54% 50.46%
朗坤环境-有机固废处理投资
运营(包括有机固废处理运营 未披露 22.75% 27.61% 37.03%
服务资源化产品销售)
仁和环境 54.45% 58.25% 56.55% 44.27%
注 1:仁和环境 2020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标的公司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包括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工业级混合油加工
销售和沼气发电,2021 年至 2023 年毛利率分别为 56.55%、58.25%及 54.45%,
处于较高水平,主要系工业级混合油业务毛利率较高:1)标的公司对收集的餐
厨垃圾进行分拣除杂、水油分离等工序处理,将餐厨垃圾中的废弃油脂加工成工
业级混合油并对外销售。工业级混合油作为标的公司餐厨垃圾处理中的资源化利
用产品,其原材料全部为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不需要外购原材料并
支付额外的材料采购成本,同时,根据标的公司各业务工艺流程,工业级混合油
业务无需承担前序餐厨垃圾收运的相关成本,因此毛利率水平较高。2)受欧盟
《可再生能源指令》和国内积极推进生物柴油应用等政策影响,生物柴油市场需
求上升,由废弃油脂加工而来的生物柴油市场价格整体呈上升趋势,带动工业级
混合油价格上升。3)仁和环境持续加大对工业级混合油的工艺升级,废弃油脂
的回收与利用效率提升,2021 年至 2023 年提油率分别为 6.08%、6.25%和 7.04%。
一定抬升作用。
山高环能环保无害化处理及工业级混合油业务,系通过处理餐厨垃圾和外购
油脂,经加工后获得 UCO(生物柴油的主要原料)等可再生产品,2020 年至 2023
年,山高环能该部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9.35%、20.49%、13.37%和 12.28%。2020
年山高环能毛利率低于标的公司,主要系 2020 年山高环能该部分业务中毛利率
较高的工业级混合油收入占比仅 7.27%,而标的公司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
化利用业务中,2020 年工业级混合油业务收入占比为 46.74%。2021 年至 2023
年,山高环能上述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与标的公司差异扩大,主要系:1)山
高环能济南十方项目在 2021 年应对环保提标进行了污水处理系统技改,技改期
间污水委托外部处理,增加了处理成本。2)2021 年起山高环能该部分业务模式
及构成发生变化。山高环能自 2021 年起新增外购油脂贸易业务,且 2021 年至
至 2023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15,976.25 万元、110,241.50 万元和 142,660.60 万
元),外购油脂贸易业务毛利低,使得山高环能工业级混合油业务毛利率由 2020
年的 82.47%下降至 2023 年的 12.13%;在工业级混合油毛利率下降的同时,开展
外贸业务使得山高环能该部分业务中工业级混合油收入占比由 2020 年的 7.27%
增加至 2023 年的 83.02%。因此山高环能毛利率逐年下降,与标的公司毛利率差
异扩大。
旺能环境对餐厨垃圾项目运行未进行进一步拆分,从披露的处理量上看,旺
能环境该业务以餐厨垃圾处理为主(2021 年餐厨垃圾处理量 54 万吨、提取废弃
油脂 1.2 万吨,2022 年餐厨垃圾处理量 62 万吨、提取废弃油脂 2.1 万吨,2023
年餐厨垃圾处理量 74 万吨、提取废弃油脂 2.7 万吨)。旺能环境餐厨垃圾处置业
务毛利率低于标的公司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毛利率,主要系:1)按旺能环境餐
厨垃圾处理量与提取废弃油脂量计算,2021 年至 2023 年其提油率分别为 2.22%、
垃圾收运量)分别为 6.08%、6.25%和 7.04%,受收运模式和地域差异影响,且标
的公司持续改进生产工艺,标的公司提油率高于旺能环境。旺能环境毛利率相对
较高的废弃油脂业务量占比低于标的公司,导致其毛利率低于标的公司。2)根
据旺能环境 2023 年年报,旺能环境餐厨垃圾项目建成投运 15 期餐厨项目共 2,650
吨,据此计算平均单个项目规模为 177 吨;而标的公司运营的长沙市餐厨垃圾处
理项目日处理规模可达 1,200 吨,是全国单体处理规模最大的餐厨垃圾处理场之
一,单个项目规模远大于旺能环境,具有显著的规模效应。3)根据旺能环境 2023
年年报,餐厨垃圾项目设计产能 2,810 吨(建成投运 2,650 吨、试运行 160 吨),
根据 2023 年处理量 74 万吨计算日处理量 2,023 吨,产能利用率约 72%,而标的
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36.78%、132.67%和 143.90%,旺能环
境产能利用率较低,其固定资产无法得到充分利用,进而使得其处理单位垃圾的
折旧费用相对较高,导致其毛利率低于标的公司。2023 年,旺能环境餐厨垃圾
项目运行毛利率较 2022 年下降,主要系其在 2023 年有 3 个新项目投产,资产折
旧摊销及运营成本增长,同时油脂市场价格下降,导致收入增幅小于成本增幅。
伟明环保餐厨垃圾处置中包括餐厨垃圾处理、副产品油脂销售等业务,与标
的公司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业务构成较为相似,毛利率较为可比。根据伟明环保
超 1,000 吨,据此计算平均单个项目规模约 111 吨,远小于标的公司单体项目规
模,因此毛利率略低于标的公司。根据伟明环保 2021 年餐厨垃圾处理量 28.96
万吨计算日处理量 793 吨,产能利用率约 79%,高于旺能环境,但低于标的公司。
朗坤环境有机固废处理投资运营包括餐厨垃圾处理、生物柴油、沼气发电等
业务,2020 年至 2022 年,该部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7.03%、27.61%和 22.75%。
朗坤环境毛利率低于标的公司且持续下降,主要系其需要采购废弃油脂作为生物
柴油原材料,且采购量逐年扩大。2020 年朗坤环境有机固废处理资源化产品销
售业务毛利率为 42.73%;2020 年至 2022 年,朗坤环境采购废弃油脂量快速增长,
分别为 14,403.36 吨、57,896.62 吨和 88,080.47 吨,2021 年和 2022 年采购量
增长率分别为 301.97%和 52.13%;采购金额分别为 4,488.68 万元、34,960.47
万元和 63,548.12 万元,2021 年和 2022 年采购金额增长率分别为 678.86%和
产能大幅增加,2021 年广州项目实现生物柴油销售收入 35,218.38 万元,日常
通过垃圾处理提取废弃油脂的产量不能满足其新增生物柴油产能对原材料供应
的需求,2021 年下半年大幅增加了废弃油脂对外采购,导致毛利率降低;2022
年朗坤环境广州项目生物柴油车间全年稳定生产,2022 年实现生物柴油销售收
入 72,711.10 万元,因此增加了废弃油脂的对外采购比例,导致毛利率进一步降
低。综上,因朗坤环境加大了废弃油脂的对外采购比例,导致其有机固废处理投
资运营毛利率低于标的公司。2023 年,朗坤环境未单独披露有机固废处理投资运
营业务毛利率其有机固废处理业务(含有机固废处理工程建造)毛利率为 23.23%。
公司名称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山高环能-环保无害化处理 13.03% 5.38% -3.19% 31.23%
朗坤环境-有机固废处理运
未披露 33.16% 38.60% 33.15%
营服务
仁和环境 27.76% 30.54% 30.74% 31.66%
注:朗坤环境 2023 年年报中未单独披露有机固废处理运营服务毛利率。
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业务的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2021 年后山高环能毛利率
显著下降系其主要项目的污水委托外部处理,相应成本增加。
包方式收集和运输各区县小型餐饮门店的餐厨垃圾,该业务所涉门店分布较广、
收运难度较大,毛利率低于大型餐饮门店餐厨垃圾收运的毛利率。2023 年,朗
坤环境公开信息中未单独披露有机固废处理运营服务毛利率。
综上,仁和环境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业务的毛利率处于合理水平,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间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公司名称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山高环能-工业级混合油 12.13% 14.50% 42.14% 82.47%
朗坤环境-有机固废处理
未披露 19.02% 22.37% 42.73%
资源化产品销售
仁和环境 86.62% 86.77% 85.28% 68.00%
在重大差异;2021 年至 2023 年,山高环能毛利率持续显著下降系新增外购油脂
贸易业务,外购油脂贸易业务毛利低,拉低了其工业级混合油整体毛利率。
朗坤环境有机固废处理下的包括生物柴油、沼气发电等副产品,其业务构成
与仁和环境的工业级混合油存在较大差异,且朗坤环境需要外购废弃油脂作为原
材料,材料成本较高,因此毛利率低于标的公司。2023 年,朗坤环境公开信息
中未单独披露有机固废处理资源化产品销售毛利率。
综上,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符合标的公司经营特征。
二、上市公司补充说明
(一)按照成本费用归集口径,以列表形式逐项说明报告期各期计入生产成
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的人员数量、职工薪酬费用、对外采购劳务
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标的资产所处地域的平均工资水平等,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人员薪酬水平的合理性,人员数量是否与其业务规模匹配
及对外采购劳务成本两部分,其具体人数、金额及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标的
公司所处地域的平均工资水平对比如下:
(1)公司生产人员数量及薪酬
公司名称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生产人员薪酬总额(万元) 7,104.63 6,985.85 5,941.39
标的公司 生产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581 574 546
生产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12.23 12.17 10.88
生产人员年人均人数(人) 21,694 18,980 9,983
瀚蓝环境
生产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6.35 6.48 9.89
生产人员年人均人数(人) 1,110 705 327
山高环能
生产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15.83 13.98 17.36
生产人员年人均人数(人) 1,724 1,641 1,349
旺能环境
生产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11.22 11.32 12.98
生产人员年人均人数(人) 1,919 1,663 1,520
伟明环保
生产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17.31 19.84 17.01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人均薪酬平均值(万元) 12.68 12.91 14.31
长沙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薪酬(万元/人/ 未披露 12.12 11.48
公司名称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年)
注 1:标的公司员工人数为月加权平均人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员工人数为期初期末平均
人数,下同。
注 2:生产人员薪酬按照各可比公司当期职工薪酬计提总额扣除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金额计算得出。
注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长沙城镇非私营单位
在岗职工薪酬数据来源于长沙市统计局。
万元及 12.23 万元,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和同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不
存在重大差异。
(2)对外采购劳务
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地沟油收运等环节采用劳务外包的形式,结算模式分
为按服务片区结算及按收运量结算。标的公司对外采购劳务的情况如下:
业务类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劳务采购总额(万元) 4,946.70 4,817.62 5,049.50
按服务片区结
服务片区门店总数(户) 28,571 27,985 27,392
算的劳务采购
单位成本(元/户/天) 4.74 4.72 5.05
劳务采购总额(万元) 2,624.35 1,830.84 1,781.36
按收运量结算
结算量(吨) 54,329.84 51,050.16 49,390.60
的劳务采购
单位成本(元/吨) 483.04 358.64 360.67
与劳务公司协商确定服务价格。2021 年至 2023 年,该部分劳务外包的单位成本
基本保持稳定。
浏阳市餐饮单位垃圾收运。标的公司按照收运量与劳务公司协商确定服务价格。
司开始采用阶梯式结算的方式与地沟油收运的劳务外包商进行结算;随着地沟油
收运量增加,结算单价提高,该部分劳务外包的单位成本上升。
①标的公司劳务采购背景
根据标的公司与长沙市人民政府(授权单位:长沙市城管局)签订的《长沙
市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补充合同》,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在运营中,由于
餐厨垃圾收集过程中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不配合等原因,导致餐厨垃圾很难收集到
位,无法达到政府部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的目
的。因此,经长沙市人民政府同意,标的公司自 2012 年 6 月起,将长沙市餐厨
垃圾收集模式由集中定点收集变更为上门收集。
因长沙市内小型餐饮单位数量众多,分布极散,标的公司采用劳务外包的方
式对小型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进行上门收集;为减少地沟油回流,提高地沟油收
集效率,标的公司采用劳务外包的方式对部分餐饮单位产生的地沟油进行前置回
收。相关工作需要熟悉环境、经验丰富且专业的团队来负责,标的公司与具备上
述条件的劳务公司进行合作,由此产生劳务外包业务。
②标的公司与劳务外包商的价格确定方式
为实现政府部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的目
的,标的公司与劳务外包商的价格确定方式系根据标的公司与政府部门实际结算
金额的固定比例并扣除变动成本或实际收运量定价,鼓励劳务外包商多劳多得,
以保证餐厨垃圾的应收尽收。
A 按服务片区结算的劳务采购
端垃圾收运。标的公司根据各区(县)政府部门与标的公司实际结算金额的一定
比例,并扣减标的公司实际承担的燃油、车辆维修、劳保用品及垃圾桶等费用,
结合劳务外包商的考核结果确定最终结算金额。
标的公司根据终端收运各环节具体工作内容,结合劳务用工标准定额数量及
统计局平均薪酬水平、机物料定额消耗数量及平均市场采购价格、各区(县)场
地租赁面积及平均价格等对终端收运成本进行测算。经测算,终端收运环节中,
劳务成本及燃油、车辆维修、物料成本等变动成本占终端收运环节成本总额的
其结算金额的 87.05%为基础,扣减各区(县)实际发生并由标的公司承担的燃
油、车辆维修、物料成本等,结合对劳务外包商的考核结果确定其与劳务公司的
结算金额。
B 按收运量结算的劳务采购
收运价格以邀请招标的形式确定。2021 年至 2023 年,合同约定的地沟油收运单
价区间为 1600 元/吨至 2400 元/吨。
③标的公司与劳务外包商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A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劳务外包情况
公司名称 劳务外包相关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在餐厨垃圾收运及厌氧发酵业务中,对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
标的公司 圾收运、地沟油收运等环节采用劳务外包的形式,结算模式分为按服务片
区结算及按收运量结算。
瀚蓝环境 不存在劳务外包情形。
山高环能 不存在劳务外包情形。
旺能环境 在危废处理环节存在劳务外包情形。
伟明环保 不存在劳务外包情形。
在部分区域以及特定情况下的动物固废、餐厨及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环节
朗坤环境
采用劳务外包的形式,以及保安、物业等服务外包。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瀚蓝环境、山高环能与伟明环保不存在劳务外包情
形,旺能环境仅在危废处理环节存在劳务外包,与标的公司不具有可比性;朗坤
环境在餐厨及生活垃圾收运环节存在劳务外包,与标的公司可比,但因其劳务外
包成本占营业成本总额的比例较低,故未披露劳务外包的具体情况。因此,标的
公司劳务外包业务无法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进行对比。
B 标的公司人工成本与劳务外包成本对比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劳务采购总额(万元) 7,571.05 6,648.46 6,830.86
劳务外包商平均人数(人) 356 347 343
劳务外包商人均成本(劳务采购总额/劳
务外包商平均人数,万元)
标的公司生产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12.23 12.17 10.88
向劳务外包商支付的服务费中除人员工资外,还包含了劳务外包商的管理费用、
运营成本及利润。
C 标的公司人工成本与劳务外包商人员工资对比
标的公司以工作任务的形式进行劳务发包,其与劳务外包商签订的合同中,
不约定劳务外包商具体的用工人数,亦不掌握劳务外包商用工人员的具体数据。
根据劳务外包商提供的用工人数数据及审计报告[注]中的人工成本(营业成本中
工资、福利费及社保总额),2021 年至 2023 年劳务外包商年人均薪酬分别为 12.23
万元、12.91 万元和 14.34 万元,与标的公司生产人员年人均薪酬、长沙城镇非
私营单位在岗职工薪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劳务外包商人工成本总额(万元) 5,103.53 4,479.52 4,196.56
劳务外包商年平均人数(人) 356 347 343
劳务外包商年人均薪酬(万元) 14.34 12.91 12.23
标的公司生产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12.23 12.17 10.88
长沙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薪酬(万元
未披露 12.12 11.48
/人/年)
注:2021 年至 2023 年,已提供审计报告的劳务外包商所提供劳务服务金额占标的公司劳务
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99.78%、100.00%和 100.00%。
人均成本和劳务外包商人员工资水平,标的公司与劳务供应商定价公允。
公司名称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万元) 5,202.15 5,017.28 3,618.85
标的公司 管理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200 195 169
管理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26.01 25.73 21.41
管理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1,595 1,582 1,531
瀚蓝环境
管理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23.80 22.07 20.20
管理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399 279 147
山高环能
管理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20.31 28.50 38.26
管理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420 408 389
旺能环境
管理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28.07 25.70 21.59
管理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648 523 422
伟明环保
管理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19.36 17.87 13.84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人均薪酬平均值(万元) 22.89 23.53 23.47
长沙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薪酬(万元/人/
未披露 12.12 11.48
年)
万元、26.01 万元,管理人员年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
重大差异;因管理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一般高于普通职工,因
此标的公司管理人员年人均薪酬高于长沙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薪酬。
公司名称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销售人员薪酬总额(万元) 8.49 9.22 10.97
标的公司 销售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1 1 1
销售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8.49 9.22 10.97
销售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435 573 622
瀚蓝环境
销售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17.43 12.45 10.61
销售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28 18 48
山高环能
销售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9.26 12.25 6.91
销售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76 68 49
旺能环境
销售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2.22 0.27 -
销售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130 23 36
伟明环保
销售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4.12 33.27 22.41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人均薪酬平均值(万元) 8.26 14.56 9.98
长沙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薪酬(万元/人/
未披露 12.12 11.48
年)
注 1:上述表格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员工人数为期初期末平均人数。根据旺能环境 2020
年至 2022 年的年度报告,其各期末销售人员人数分别为 37 人、61 人和 74 人,按照期初期
末平均计算,2021 年、2022 年的销售人员人数为 49 人、68 人(即上表中数据) ;但其年度
报告披露的 2021 年、2022 年销售费用-职工薪酬金额为 0.00 万元、18.52 万元,因此据此
计算的销售人员年人均薪酬明显偏低。
注 2:根据伟明环保 2021 年至 2023 年的年度报告,其各期末销售人员人数分别为 34 人、
人(即上表中数据) ,2023 年销售人员人数大幅增加,因此据此计算的 2023 年销售人员年
人均薪酬明显偏低。
等特许经营权运营,客户主要为长沙市城管局等当地政府机构,客户相对稳定;
标的公司未设立销售部门,仅有 1 名专职销售人员负责工业级混合油销售相关事
务及配合其他客户沟通事务等。主要以特许经营权方式提供公共环保服务的上市
公司中,军信股份、圣元环保、绿色动力在 2021 年至 2023 年均无销售人员。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瀚蓝环境主营业务包括固废处理、能源、供水及排
水业务,其全资或控股的各级子公司超过一百家,项目遍布全国 16 个省;山高
环能主营业务包括有机固废处理、工业级混合油销售、城市供暖等业务;旺能环
境主营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置、废旧锂电再生等业务。以上公司
均不完全以政府特许经营权模式开展业务,因此销售人员规模与标的公司存在一
定差异。
万元及 8.49 万元,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和同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不
存在重大差异。
标的公司重视研发工作,投入大量成本研究开发新技术,研发方向主要针对
生活垃圾中转以及餐厨垃圾处理环节中的油脂回收效率、污水臭气处理、智慧运
营系统等,旨在提高生活垃圾中转以及餐厨垃圾处理效率,降低成本。截至本回
复出具日,标的公司已获得超过 100 项专利权。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仁和环保均已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
公司名称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研发人员薪酬总额(万元) 1,811.74 1,741.45 1,454.83
标的公司 研发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93 88 66
研发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19.48 19.79 22.04
研发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272 297 282
瀚蓝环境
研发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16.76 12.53 20.40
研发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90 71 49
山高环能
研发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6.55 11.65 10.49
研发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378 277 183
旺能环境
研发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16.25 17.48 14.87
公司名称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研发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348 290 184
伟明环保
研发人员年人均薪酬(万元) 14.78 13.79 18.69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人均薪酬平均值(万元) 13.59 13.86 16.11
长沙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薪酬(万元/人/
未披露 12.12 11.48
年)
注:标的公司研发人员人数为专职研发人员和其他研发人员加总数。
万元和 19.48 万元,因研发人员薪酬水平一般高于普通职工,因此标的公司研发
人员年人均薪酬高于长沙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薪酬。2022 年标的公司研发
人员年人均薪酬较 2021 年下降,主要系标的公司扩大研发人员队伍以满足业务
发展和研发需要,因新员工薪酬水平较低拉低了研发人员年人均薪酬。
标的公司的其他研发人员薪酬总额、其他研发人员人数在研发活动与非研发
活动中进行划分时,均是按照其参与研发活动和非研发活动的工时比例进行划分
的,因此,上表中研发人员薪酬总额、研发人员年平均人数均包括其他研发人员
(即包括兼职研发人员参与研发部分)。
(1)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的区分
公司根据所属研发项目独立归集研发费用,确保研发过程与生产过程区分,
具体区分过程如下:
研发项目立项后会明确研发项目的研发人员,主要包括专职研发人员及其他
研发人员,其人员的界定方式及薪酬的核算方式如下:
专职研发人员,指专职从事研发活动的技术研究人员,界定方法如下:①部
门归属于研发部门、研发中心、研发信息中心的人员;②部门归属于其他部门但
是全职只做研发工作的人员,该部分人员一般为研发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骨干,
鉴于研发项目完成后会继续留在原部门履职,因此未进行调岗处理,不归研发部
门管理。
薪酬的核算方式:研发项目组人员按照参与研发项目工作天数计酬,由研发
项目组负责人确定研发人员名单、工作时长并上报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
门制定工资表并报财务发放研发工资。
其他研发人员,指部门归属于其他部门、既参与研发又参与其他活动的人员,
界定方法如下:①一般兼职研发人员:在研发项目试验阶段部分工作中,需要经
验丰富、技术熟练的生产人员共同参与项目论证,因此在存在一定数量的生产人
员共同参与研发工作;②管理人员兼职研发活动:管理人员参与研发项目的方式
是制定技术方案、主导或参与研发项目。
薪酬的核算方式:兼职研发人员工资在研发与非研发活动中的划分是采用其
参与研发活动和非研发活动的工时比例进行的。一般兼职研发人员从事研发活动
以研发部门下发的派工单作为指令,派工单上记录参与研发活动工时,一般兼职
研发人员参与研发活动后,每月底其派工单交由公司人事部汇总统计其当月参与
研发活动工时,并根据其参与研发活动工时计算应计入研发费用的工资薪酬。管
理人员兼职参与研发活动,每月底根据该管理人员当月工作总结,按其参与研发
活动时间比例将其当月薪酬分摊计入研发费用中。
在上述过程中,一般兼职研发人员参与研发活动工时记录经过其所在部门主
管、研发项目负责人、公司人事部、财务中心多重复核,审核通过后由研发部门
按月将考勤记录登记录入研发管理云平台留档,最后由财务中心计算应计入研发
费用的工资薪酬,可以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性。
公司根据研发项目的需要进行材料采购,具体采购流程为:需求部门研发项
目组成员填写采购申请表,并注明所属研发项目,需要采购的材料,并提交采购
中心进行采购。采购回的材料与生产材料一并进入仓库,研发材料领用流程为:
采购回的材料与生产材料一并进入仓库,研发材料领用流程为:仓库根据领用信
息,制备物料出库单,并标注用于 XX 研发项目。
大型试验需要通过规模化研究试验验证研发效果并进一步优化相关工艺技
术,会短时间使用部分生产设备,但均进行了完整的过程记录以便与生产区分,
具体如下:研发项目组成员根据研发过程中实际使用的设备及时长填写相应记录
表格,其内容包括日期、设备名称、数量、使用时长、总时长等数据并按月上报,
由财务部门归总并计算折旧摊销费用。
(2)研发费用的核算方式
公司在研发项目立项后按照项目分别设置辅助明细,分别记录各个项目的研
发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的折旧费、电费等。财务部门根据研发费用支出
范围和标准,判断是否可以将实际发生的支出列入研发费用。
在核算人工时,已按照特定人员参与研发项目工作天数计酬并每月经各级审
批后提交财务部门。在核算材料费时,仓库根据领用信息,制备物料出库单,并
标注用于 XX 研发项目,之后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在核算设备的折旧费时,
研发项目均按照实际使用的设备及时长填写相应记录表格,交财务部门对设备折
旧费用进行分摊。核算其他相关费用,例如差旅费等,研发人员出差需在差旅费
申请单上标明差旅目的并附在报销凭证后作为归集依据,公司根据差旅工作目的
区分研发与非研发人员差旅费归集。
综上所述,公司研发人员、材料、设备可以准确划分,研发费用核算方式符
合准则规定,不存在研发费用与生产成本混同的情形。
可比上市公司的人均产出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标的公司员工年平均人数(人) 875 858 782
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万元) 102,665.11 96,915.97 89,065.68
标的公司人均产出(万元/人) 117.33 112.96 113.89
瀚蓝环境人均产出(万元/人) 49.64 49.94 59.16
山高环能人均产出(万元/人) 117.07 115.47 117.43
旺能环境人均产出(万元/人) 123.31 127.37 140.60
伟明环保人均产出(万元/人) 175.02 134.24 157.00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人均产出(万元/人) 116.26 106.76 118.55
注:人均产出=营业收入/员工年平均人数。
构逐步调整,标的公司员工人数略有增加。2021 年至 2023 年,标的公司员工人
均产出分别为 113.89 万元、112.96 万元和 117.33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处于合理范围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瀚蓝环境的人
均产出低于标的公司及其他公司,主要系其固废处理项目分散、单个项目规模较
小,管理运营所需人员较多。
综上,2021 年至 2023 年,标的公司生产、管理、销售、研发等各类人员薪
酬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和同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薪
酬水平合理,人员数量与业务规模相匹配。
(二)报告期内标的资产采购项目与成本项目间的勾稽关系,成本结转是否
准确、完整
下:
对应成本费
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对应成本费用科目
用明细
车辆、设备、工程建设等长 计入长期资产,按各期摊
车辆、设备及工程 折旧与摊销
期资产采购 销计入营业成本
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 人工成本(劳
劳务 计入营业成本
运外包等劳务采购 务成本)
汽油、柴油、水、电等能源
能源 计入营业成本及各项费用 水电及燃油
采购
计入存货,领用时计入营 材料成本、车
原材料及耗材 原材料及生产耗材采购
业成本 辆使用费
维修、审计、咨询等服务采
服务 计入营业成本及各项费用 其他
购
其他 食堂采购、员工福利采购等 计入营业成本及各项费用 其他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期初存货余额 288.86 339.96 442.87
加:本期采购 18,060.61 18,230.43 16,460.67
其中:原材料及耗材采购 2,823.07 2,815.83 2,846.26
能源采购 4,164.09 5,098.16 3,778.33
劳务采购 7,571.05 6,648.46 6,830.86
服务及其他采购 3,502.40 3,667.98 3,005.22
加:直接人工(未计入采购数 6,906.86 6,841.01 5,899.27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据)
加:资产折旧与摊销(未计入
采购数据)
减:其他领用(管理费用及研
发费用等)
减:期末存货余额 308.12 288.86 339.96
加:BOT 项目建设期成本 4.48 8.87 2,517.54
等于:营业成本 31,130.58 30,553.32 30,294.80
营业成本金额 31,130.58 30,553.32 30,294.80
差额 - - -
综上,2021 年至 2023 年,标的公司采购项目与营业成本勾稽一致,成本结
转准确、完整。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对于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如下:
(一)核查程序
位操作手册》
《地磅及电磁流量计使用规程》
《电力销售管理细则》等与计量相关
的内部控制制度,获取并检查月计量报表、电量结算表、客户验收单等业务单据,
检查内外部控制是否有效,各类业务全年计量报表中计量的处理量是否与业务单
据一致;
厨余垃圾及餐厨垃圾收运量与沼气发电量之间的比例变动进行分析,核查是否存
在重大异常;
经营权项目是否存在保底量约定,并分析相关条款对业绩的影响;
告期内政府单位下发的调价文件;结合历史价格调整及暂估情况、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等,分析收入暂估事项对收入确认准确性的影响;
工商信息查询、函证、走访、抽凭等程序,并获取主要工业级混合油客户出具的
信息确认函,确认其与标的公司的合作历史、销售情况等是否存在异常;
理性进行分析;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分析成本构成合理性;
计是否正确;检查折旧与摊销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计提及分配金额是否
正确;
流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标的公司生活垃圾转运、工业级混合油销售等
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合理性;
了解平均薪酬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同地区工资水平进行对
比;了解人均产出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
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地沟油收运单位采购成本、人均收运量的变动情况及变
动原因;
稽关系。
(二)核查结论
督,同时,存在客户或第三方验证的方式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标的公司
相关内部控制有效,业务数据准确、可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生活垃圾转运量与污水处理量、餐厨垃圾收运量与工业
级混合油产量、厨余垃圾及餐厨垃圾收运量与沼气发电量之间的比例不存在异常,
变动具有合理解释,标的公司相关业务数据具有匹配性;
绩无影响;
收运存在暂估确认收入情形。生活垃圾转运及污水处理的收入暂估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约定,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的收入暂估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差
异较小;标的公司收入确认金额准确;
金额匹配,不存在异常;
主要成本项目变动具有合理解释,折旧与摊销计提金额准确,标的公司成本项目
构成与金额合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从各项业务的工艺流程出发,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和
会计准则规定对各项业务成本进行归集,标的公司各项业务成本核算和毛利率准
确;主要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具有合理解释,符合标的公司经
营特征;
工资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年人均产出基本保持稳定,员工人数与业务规模匹配;
整。
(三)补充说明对标的资产成本与费用核算完整性与准确性的核查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核查手段、核查范围、覆盖比例,相关核查程序及比例是否足以支撑
其发表核查结论
(1)成本: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包括折旧与摊销成本、人工成本、水电及
燃油成本、车辆支出成本、直接材料成本、其他成本等;
(2)费用:报告期内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
针对成本的核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询问、检查、测试、访谈、函证等。具体
核查内容如下:
(1)了解并获取标的公司的采购制度,评估标的公司采购付款循环内部控
制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2)获取标的公司采购明细,抽取大额采购执行穿行细节测试,获取采购
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凭证,检查采购金额入账是否准确、完整,核实采购真
实性、准确性;
(3)获取成本明细表,结合标的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对成本结构及其变动的
合理性进行分析;结合标的公司的收入、成本变动分析标的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
及原因,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检查成本和毛利率变动是否存在重
大异常;
(4)对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对函证过程保持全程
控制,并对回函情况进行检查;
(5)对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进行访谈,了解主要供应商的经营情
况、与标的公司的合同签订情况、合作交易情况、定价方式、价款结算方式等,
对采购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核查;
(6)结合工商信息查询、标的公司管理层访谈及供应商走访等程序,核查
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新增重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关注经营范围、股东、成立
时间等信息是否存在异常,是否与标的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7)获取无形资产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和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表,复核
加计是否正确;检查折旧与摊销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计提及分配金额是
否正确;
(8)抽查标的公司人员花名册、工资明细表,检查工资计提是否正确,各
月工资费用的发生额是否存在异常波动;
(9)对报告期各期营业成本实施截止测试。
对于成本完整性的核查主要包括:
(1)对折旧及摊销科目,实地盘点主要资产,并获取主要资产卡片,抽查
测算各报告期应计提折旧及摊销金额,与标的公司账面计提金额进行核对;根据
主要资产科目原值、净值等变动情况测算整体应计提及摊销金额,与标的公司账
面计提金额进行核对。
(2)对于职工薪酬,获取报告期内员工花名册,分析员工人数增减变动的
合理性;将标的公司人均产出、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及当地工资水平
进行对比,核查标的公司人员规模、人员工资是否合理。
(3)对于劳务外包成本,对主要供应商执行函证、走访等程序,确认交易
真实性及采购金额;抽查核对标的公司与客户各期结算数量及金额、标的公司与
劳务供应商结算数量及金额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并检查标的公司入账金额是否与
当期结算金额一致。
(4)对于水电及燃油费,对主要供应商执行函证、走访等程序,确认交易
真实性及采购金额;分析能源耗用数量、价格变动的合理性,并与可取得的市场
公开信息进行比对,核查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5)对采购、主要成本项目执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是否存在跨期。
针对费用的核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询问、检查、测试等。具体核查内容如下:
(1)了解和评价标的公司与费用相关内部控制的流程和相关制度,抽取大
额样本,检查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相
关记账、支付凭证及支持性凭证等资料,评价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2)获取并复核标的公司期间费用明细表,分析费用变动及构成是否符合
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复核标的公司期间费用率,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
较分析;
(3)获取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明细表、无形资产明细表和长期待摊费用明细
表,复核计算报告期各期进入各费用的折旧与摊销费用是否准确;
(4)获取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研发人员名单和工资表,了解平
均薪酬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同地区工资水平进行对比;
(5)了解标的公司研发项目内容、研发费用构成和研发费用核算过程,检
查研发项目的立项文件、费用归集明细情况等,检查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
(6)对银行借款执行函证程序,获取标的公司借款合同、还款凭证、银行
回单等资料,复核检查账面借款利息费用是否准确、完整;
(7)对各期末的费用实施截止测试。
对于费用完整性的核查主要包括:
(1)对折旧及摊销科目,实地盘点主要资产,并获取主要资产卡片,抽查
测算各报告期应计提折旧及摊销金额,与标的公司账面计提金额进行核对;根据
主要资产科目原值、净值等变动情况测算整体应计提及摊销金额,与标的公司账
面计提金额进行核对。
(2)对于职工薪酬,获取报告期内员工花名册,分析员工人数增减变动的
合理性;将标的公司人均产出、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及当地工资水平
进行对比,核查标的公司人员规模、人员工资是否合理。
(3)对银行借款执行函证程序,获取标的公司借款合同、还款凭证、银行
回单等资料对借款利息费用进行测算,并与标的公司账面计提金额进行核对。
(4)对于水电及燃油费,对主要供应商执行函证、走访等程序,确认交易
真实性及采购金额;分析能源耗用数量、价格变动的合理性,并与可取得的市场
公开信息进行比对,核查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5)对各期末的费用执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是否存在跨期。
独立财务顾问及申报会计师通过实地走访、函证等方式对标的公司采购情况
进行了核查,核查的交易金额及占各期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采购总额 25,154.21 27,585.05 23,582.82
发函金额 17,689.05 19,992.56 16,528.13
函证程序 发函比例 70.32% 72.48% 70.09%
回函可确认金额 14,750.86 14,516.54 11,812.42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可确认回函比例 83.39% 72.61% 71.47%
替代测试金额 2,938.20 5,476.02 4,715.71
替代测试占发函
金额的比例
走访金额 17,591.37 18,423.31 14,487.50
走访程序
走访比例 69.93% 66.79% 61.43%
独立财务顾问及申报会计师通过凭证抽查及重新计算等细节测试等对营业
成本进行核查,核查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营业成本金额 31,126.10 30,544.45 27,777.26
细节测试可确认金额 22,148.81 21,828.01 21,274.60
核查覆盖率 71.16% 71.46% 76.59%
注:上表中营业成本金额已剔除 BOT 项目建设期服务收入对应成本。
独立财务顾问及申报会计师通过凭证抽查、重新计算的方式,核查标的公司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相关记账、支付凭证等支持
性凭证资料,评价费用是否合理准确,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报告期内,凭证抽查、
重新计算所覆盖标的公司各项费用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发生额 9,829.92 8,088.87 6,536.95
管理费用
核查金额 7,529.05 6,167.79 4,530.19
管理费用核查比例 76.59% 76.25% 69.30%
发生额 8.49 29.51 38.09
销售费用
核查金额 8.49 29.51 38.02
销售费用核查比例 100.00% 100.00% 99.82%
发生额 3,305.79 3,136.93 2,847.60
研发费用
核查金额 2,384.84 2,893.81 2,746.13
研发费用核查比例 72.14% 92.25% 96.44%
发生额 130.20 404.79 638.42
财务费用
核查金额 130.20 404.79 638.42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财务费用核查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经核查,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成本、费用核算完整、准确,未见重大异常。
相关核查程序及核查覆盖率足以支撑核查结论。
问题二:
申请文件显示: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项目特许经营权包括 BOT/BOOT
模式,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属于 BOO 项目,其中 BOT/BOOT 项目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双特征”“双控制”条件,通过“无形资
产”进行核算。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特许经营权获取方式及合规性,是否
存在撤销、变更风险,并披露相关合同主要条款;(2)特许经营权是否存在其
他的潜在纠纷或风险及标的资产的有关防范措施;(3)标的资产是否具备从事
特许经营项目相关业务的各项资质。
请上市公司结合各项目的具体合同约定及业务特征,补充说明对特许经营
权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解释的规定。
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补充披露
(一)标的资产特许经营权获取方式及合规性,是否存在撤销、变更风险,
并披露相关合同主要条款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获取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及合规性情况如下:
(1)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项目特许经营权
展计划委员会审批立项,业主单位为长沙市城管局下属的长沙市固废公司,长沙
市规划管理局于 2001 年 1 月出具中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定点(要点)通知书》,
长沙市固废公司启动土地平整工作。2001 至 2003 年期间,为响应市政公用事业
引入社会资金、外国资本进行合资、合作经营的指导意见,长沙市固废公司与香
港南丰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丰园公司”)就项目合作事宜进行协
商洽谈,双方于 2003 年 5 月签署《合作经营合同》。后因原合作方南丰园公司出
现资金不足、内部股权变化等事项,不愿继续履行合资经营合同。长沙市固废公
司与南丰园公司终止合作时,中转场项目场地平整尚未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尚未
开工。
经与长沙市城管局授权的相关人员访谈确认,长沙市固废公司与原合作方南
丰园公司已于 2003 年终止合作,南丰园公司就中转处理场及特许经营权不享有
任何权益,各方就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特许经营权事宜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未决
事项。
当时,长沙市生活垃圾由各区县运送至新河三角洲废弃砂石厂临时堆放,通
过渣土车运输至填埋场,没有压缩中转工序,不仅不利于提升运输效率,也存在
污染沿途环境、消耗更多能源、造成交通拥堵、临时堆放场地急需进行土地开发
等诸多问题。同时,垃圾中转站建设也关系到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整体推
进。因此,长沙市垃圾中转项目建设具有现实需求和时间紧迫性。
为尽快启动长沙市垃圾中转项目建设,2004 年 4 月,长沙市城管局向长沙
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情况及后期运营方案的请示》及《关
于垃圾中转站项目引资建设和后期运营有关事项的请示》,上述请示于 2004 年 5
月经长沙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
转项目系公开招商项目,协威国际作为港资企业参与本次招商。长沙市固废公司
与协威国际签署《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招商引资合同书》,约定长沙市固
废公司与协威国际投资设立仁和环保,共同建设、经营长沙市区域内的第一垃圾
中转处理场。
环保签订《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特许经营合同》,授予仁和环保在特许经
营期限内独家的建设、运营与维护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对长沙市区域垃
圾提供压缩、中转处理服务的特许经营权。此后,仁和环保与长沙市人民政府及
授权单位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配套污水处
理站项目事宜。
法律法规。根据 2004 年 2 月 24 日发布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政公用事
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湘政发[2004]8 号)规定,城市供水、燃气、公交客运、
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国有自然垄断型行业,应当依法实行特许经营。加快制定
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鼓励有资质的企业通过公开竞标获取
特许经营权。根据 200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26 号),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下列程序选择投资者或者经营者:
(一)
提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
开发布招标条件,受理投标;(二)根据招标条件,对特许经营权的投标人进行
资格审查和方案预审,推荐出符合条件的投标候选人;(三)组织评审委员会依
法进行评审,并经过质询和公开答辩,择优选择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四)向
社会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 20 天;
(五)公示期满,对中标者没有异议
的,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与中标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长沙市第一
垃圾中转处理场最初建设、运营审批流程在上述规定实施前已经启动,在前合作
单位不继续履行合同,项目被迫停摆的背景下,为尽快恢复项目建设,通过公开
招商引资方式由协威国际继续进行项目投资和建设,符合特定现实需要和客观条
件。
为明确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特许经营权的合法有效性,2021 年 3 月
特许经营权相关事项的说明》,明确以下事项:“1)本单位与联合餐厨、仁和环
保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及其所有补充协议均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法有效、正常履行。本单位授予联合餐厨、仁和环保的特许经营权不存在任何
权利瑕疵或争议;2)本单位与联合餐厨、仁和环保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及其所
有补充协议均处于正常履行之中,未因特许经营权的取得及相关协议的履行发生
过争议或纠纷。自联合餐厨、仁和环保取得特许经营权至今,联合餐厨、仁和环
保未曾有因特许经营权有关事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形;3)除
法律、法规规定或特许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外,在联合餐厨、仁和环保如约
履行特许经营合同及所有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本单位不会单方面中止或终止联合
餐厨、仁和环保所享有的特许经营权。”
综上,仁和环保获取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特许经营权由于现实需要和
客观条件存在一定程序瑕疵,但已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长沙市人民政府确认,该
特许经营权合法有效。
(2)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
发布《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招标文件》,仁和综合具备项目建设及运营经验,
中联重科在环保设备研发生产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能够为项目运行提供设备
支持,双方同在长沙地区,具备区域优势,故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经过评标委
员会评审,最终确定仁和综合与中联重科组成的联合体中标。
彭芳、蔡思吉和祖柱共同出资设立,中联重科未参与联合餐厨的设立,与投标文
件存在不一致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
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
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
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上述法律法规对
联合中标方必须全部参与合同订立、必须参与项目公司设立均没有进行强制性规
定。
根据仁和综合与中联重科《联合投标备忘录》,中联重科为项目所需设备的
提供方,不涉及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TJS-1002-050),中标人将成立项目公司并获得长沙市餐厨垃圾处
理项目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股权的要求为中标人在项目公司必须是全资或控
股 51%以上,未作其他限制性要求。
对于联合投标方参与项目公司投资设立事宜,相关法律法规无强制性规定,
在招标文件中亦无明确要求。中联重科为设备生产企业,为合作项目的设备提供
方,项目建设及运营并非其主营业务,中联重科参与本次投标的主要目的系销售
环保设备,故未参与项目公司投资。因此,在招标人认可的情况下,联合体一方
成员未参与项目公司出资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招标文件
要求。
厨签订的《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合同书》中确认联合体中标、联合餐厨
成立和特许经营权授权事宜。此后,为满足餐厨垃圾收运实际和餐厨垃圾残渣废
水处理工艺升级需要,仁和环境与长沙市人民政府及授权单位通过签订补充协议
的方式,约定餐厨收集方式调整和餐厨垃圾残渣废水厌氧发酵项目事宜。
垃圾处理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并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联合餐厨,中联重科与仁和
综合、联合餐厨就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
如前所述,2021 年 3 月 18 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湖南联合餐厨垃
圾处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特许经营权相关事项的说明》,明确仁和环境特许经
营合同合法有效、正常履行,该特许经营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争议。
综上,仁和环境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获
取,虽项目公司成立时联合投标方中联重科未参与投资,与投标文件存在不一致,
但该事项已经投标联合体的合作单位确认,并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认可,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该特许经营权合法有效。
(3)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特许经营权
圾转运站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仁和环保具备项目建设及运营经验,长沙中联
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环境”)在环保设备研发生产方面具有
市场竞争力,能够为项目运行提供设备支持,且双方同在长沙地区,具备区域优
势,故仁和环保和中联环境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并于 2019 年 12 月最终中标。
环境卫生维护中心)与仁和环保、中联环境签订《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
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各方确认由仁和环保或其控股企业(股东)全额
投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建
设、运营;在项目公司成立后,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正式签订特许
经营合同,授予其项目特许经营权。
与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类似,中联环境为合作项目的设备提
供方,项目建设及运营并非其主营业务,中联环境参与本次投标的主要目的系销
售环保设备,故未参与项目公司投资。在招标人认可的情况下,中联环境未参与
项目公司出资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招标文件要求。
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与仁和环境产业(系仁和环保全资子公司)签订《长沙市
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合同》,授予仁和环境产业在特许
经营期限内独家的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为长
沙市望城区区域内的全部生活垃圾提供垃圾转运处理服务,以及政府指派的所有
生活垃圾收运(含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分类收运)服务的特许经营权。
圾转运站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权相关事项的证明》,确认如下事项:1)长沙市
望城区人民政府与仁和环境产业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正常履行。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授予仁和环境产业的特
许经营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争议;2)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与仁和环境产
业处于特许经营合同正常履行之中,未因特许经营权的取得及相关协议的履行发
生过争议或纠纷。自仁和环境产业取得特许经营权至今,仁和环境产业未曾有因
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有关事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形;3)除法律
法规规定或特许经营合同约定外,在仁和环境产业如约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
下,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不会单方面中止或终止仁和环境产业所享有的特许经
营权。
综上,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特许经营权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获取,
已签订正式特许经营权协议,该特许经营权合法有效。
款
标的资产特许经营权合同,其就特许经营权撤销、终止、变更等作出约定的
相关条款如下:
合同名称 合同条款 具体内容
乙方(指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下同)擅自转让、租赁特许经营
权,或以挂靠等方式分包特许经营权;擅自将资产、土地处置或
特许经营
抵押担保;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特、重大服务质量、安全事故
权撤销相
的;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等;生产的产品
关条款
质量严重不合格或用于其它非法用途等。甲方(指特许经营权授
予方,下同)有权撤销乙方特许经营权。
(1)本项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届满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合同终止
(2)项目特许经营期内乙方严重违约且无法补救的,甲方可以
《长沙市餐 相关条款
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履行合同。
厨垃圾处理
第十九条 (3)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变化,且超过
特许经营合
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经论证必须对乙方原有相关工艺进行
同书》
合同变更 技术改造且这种改造并非乙方原有技术、工艺不符合当时招投标
相关条款 条件所致,乙方应执行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乙方实
施相关工艺技术改造前应与甲方协商,所产生的改造费用经甲方
政府专业部门审核认可后甲方承担审核认可数的 50%。
若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由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
可分割性
行,双方应立即协商替代该等条款的新条款,以法律允许和最接
和修订相
近于本合同和条款目的为限。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条款不应
关条款
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和强制执行性。
《长沙市餐
厨垃圾残渣
废水厌氧发 / /
酵项目运营
合同》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仅在下述情况下,可根据本合同第 3.5.3
条给予通知后提前终止本合同。
(a)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并且该等违约事件在甲方给予乙方
至少 60 日的书面通知后未能得到补救或被豁免的;
(b)为重大公共利益经法定程序对乙方该项目进行国有化征收。
非因前述原因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补
《长沙市第 特许经营 偿,其补偿以违约当年服务费单价收益、上年度垃圾总量和剩余
一垃圾中转 期的提前 年度之积进行核算。
处理场特许 终止相关 3.5.2 乙方终止
经营合同》 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仅在下述情况下可根据本合同第 3.5.3
条给予通知后提前终止本合同:
(a)甲方未能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到期应付的
任何款项,且逾期达 60 日;
(b) 甲方未能在启用日之后 30 天内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供垃圾;
(c)任何政府部门、机构或第三方采取任何行为,而该行为对
乙方在享受本合同的权利或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或造成重大威胁。
合同名称 合同条款 具体内容
否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另外签署新的特许经营权合同。
协议变更
相关条款
深化处理服务时,双方同意对垃圾深化处理事宜及垃圾处理服务
费根据相关政策另行协商。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可分割性
和修订相
制执行,双方应立即协商替代该等条款的新条款,以法律允许和
关条款
最接近于本合同和条款目的为限。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条款
不应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和强制执行性。
行为,甲方有权按照第 10.5 条规定提前终止本协议。
(1)乙方在无法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义务达不到协议约定要
求时,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整改补救到位
的,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2)在本项目的运营期间,对于乙方股权结构重大变更,乙方
全部或部分股权、收费权质押,本项目全部或部分资产、设施、
设备的抵押、转让,乙方未事先经过甲方或甲方授权单位书面同
意的,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整改补救到位
的,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3)擅自将本项目转让、承包、分包给第三方的,经甲方书面
协议提前
《<长沙市 通知后仍不采取补救措施或不能补救的,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
终止相关
第一垃圾中 议。
条款
转处理场特 (4)乙方财务、经营恶化,资不抵债或经认定达到法定破产条
许经营合 件的,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同>之配套 (5)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彻底丧
污水处理项 失履约能力的,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目补充协 (6)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或
议》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甲方拖欠处理服务费累计达壹仟万元,且经乙方催告后在合理期
限内仍未支付的。
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大变化,对本协议的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甲方应积极与乙方协
协议变更 商解决方案,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各方的损失扩大。
相关条款 4.4.8 本项目运营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重
大变化,对本协议的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
商解决方案,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各方的损失扩大。
《长沙市望 2.3.1 甲方提出终止
城区生活垃 特许经营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仅在下述情况下,可根据本合同第 2.3.3
圾转运站特 期的提前 条给予通知后提前终止合同:
许经营项目 终止相关 (a)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合 条款 (b)本合同第 11.3.4 条所述情形(若乙方在临时接管期限内未
同》 完成纠正,且在甲方授权实施机构指定的宽限期限内仍未完成或
合同名称 合同条款 具体内容
未得到甲方豁免的,甲方可终止本合同) ;
(c)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并且该等违
约事件在甲方给予乙方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乙方仍未能提出解决
方案或未能被豁免的;
(d)乙方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放弃本项目特许经营权。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仅在下述情况下可根据本合同第 2.3.3 条
给予通知后提前终止合同:
(a)甲方未能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到期应付款项,且
逾期达 90 日;
(b)任何政府部门、机构或第三方无故采取任何行为,而该行
为对乙方享有本合同的权利或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或造成重大威胁。
(如厨余垃圾) 被运输至第三方场所处理,甲方承诺在特许经
营期内,望城区区域内全部生活垃圾由乙方负责处理。如因政策
要求导致垃圾处理工艺发生变化,届时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
协商。
协议变更
订之日前尚未生效或实施的法律法规、政策或标准的要求,乙方
相关条款
必须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的,甲方应就乙方的技术改造、升级提
供协助,并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助或补贴(具体事宜由甲方与乙方
另行协商) 。
应与乙方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以保障乙方在剩余的特许
经营期限内继续享受特许经营权,并另签补充协议。
与乙方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可分割性
和修订相
双方应立即协商替代该等条款的新条款,以法律允许和最接近于
关条款
本合同和条款目的为限。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条款不应影响
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和可强制执行性。
上述合同明确约定了特许经营权终止、撤销的具体情形,经特许经营权授予
方的确认,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如约履行特许经营权合同及所有补充协议的情况
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会单方面终止或中止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享有的特许经
营权。
根据《<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特许经营合同>之配套污水处理项目补充
协议》第 10.5.1 条,本次交易属于需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的
情形。根据长沙市城管局于 2023 年 6 月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与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事项的批复》(长城管复函[2023]162
号),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本次交易事宜。
经与长沙市城管局授权的相关人员访谈确认,仁和环保获取长沙市第一垃圾
中转处理场特许经营权至今,不存在或潜在涉及特许经营权终止的情形。
综上,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特许经营权的取得已经授权单位的确认,特
许经营权合法有效;在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全面、有效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前提
下,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特许经营权不存在撤销、变更风险。
(二)特许经营权是否存在其他的潜在纠纷或风险及标的资产的有关防范措
施
根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长沙市人民政府及长沙望城区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文件,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正常履行之中,不存在因特许经营权的
取得及相关协议的履行发生过争议或纠纷。自取得特许经营权至今,标的公司及
其子公司未曾有因特许经营权有关事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形。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特许经营权合同均正常履行,各项目运行稳定,特许经
营权授予方未就合同履行向标的公司提出异议或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标的公司
及其子公司特许经营权不存在潜在纠纷或风险。
根据特许经营权合同的约定,标的公司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积极行使合同权
利是预防其特许经营权提前终止的有效方式。为保证合同义务的严格履行,防止
发生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提前终止情形,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采取的防范措施
具体如下:
(1)标的公司建立并健全了公司组织机构,设有运营管理中心、采购中心、
研发中心、财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各特许经营项目均有独立的运营单位,为严格
履行特许经营合同提供了机构和人员基础。
(2)标的公司严格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工艺、技术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营。在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环境保护、财务管
理、采购管理等方面均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如《运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
(3)标的公司通过员工培训、定期会议、绩效考核等具体方式明确各部门、
各岗位的职责,保证上述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4)标的公司建立调度系统、智慧收运、智慧安全、车载主动安全防御系
统(含随车视频监控)、云台扫描式激光甲烷气体在线监测系统等信息化、智能
化管理工具,进一步提升垃圾收运及处理终端处置设施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的运
营成效,确保垃圾收运及处理、终端处置计量准确、分类处理、安全稳定、环境
友好、高效运行。
(5)标的公司积极配合主管部门长沙市城管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生
态环境局等就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在线巡查、
抽样检测、台账检查、公众监督、专题会议等,对主管部门提出的运营建议、要
求及时调整、优化。
综上,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确认,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特许经营权合同正常
履行,不存在潜在纠纷或风险,标的公司已采取有关措施防范特许经营合同发生
终止、撤销情形。
(三)标的资产是否具备从事特许经营项目相关业务的各项资质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开展其业务和经营所必须的经营许可和认证,具
体如下:
序号 单位 资质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至
城市餐厨垃圾经营性 长城管(2012)字 长沙市城市管理
回收处置服务许可证 第(001)号 和行政执法局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
仁和 长沙市城市管理
环境 和综合执法局
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国家能源局湖南
监管办公室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
仁和 长沙市城市管理 2029/11/1
环保 和行政执法局 8
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
长沙 长沙市城市管理
仁华 和综合执法局
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注:仁和环境产业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特许经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无需取得相关
运营资质
长沙仁华报告期内存在未经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的情形,
但目前已取得相关经营资质。根据长沙市望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出具的说
明:“长沙仁华存在未取得垃圾处置许可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收运行为,没有造
成严重危害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自设立之日,长沙仁华、仁和环境产业
合法合规经营,不存在违反市容环卫、特许经营权实施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不
存在被本单位行政处罚的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未取得相关资质开展业务的情况。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具备从事特许经营项目相
关业务的各项资质。
二、上市公司补充说明
(一)请上市公司结合各项目的具体合同约定及业务特征,补充说明对特许
经营权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解释的规定
是否符合“双特
特许经营权 项目 核算模式
征”“双控制”
其他垃圾处理和厨余垃圾处理
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 是 无形资产模式
项目
处理场特许经营权
配套污水处理项目 是 无形资产模式
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 长沙市餐厨垃圾及厌氧发酵处
否 固定资产模式
特许经营权 理项目
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 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
是 无形资产模式
圾转运站特许经营权 项目
“双特征”
“双控制”的判断
(1)其他垃圾处理项目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特许经营合同》,
“甲方”指长沙市人民政府(授
权单位:长沙市城管局),“乙方”指仁和环保。
对应准
合同相关约定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说明
则要求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的建设、经 由乙方提供长沙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
营权利:建设、运营与维护长沙市第一 乙方具有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维护维
垃圾中转处理场,对长沙市区域日垃圾 修等权利和义务,符合“双特征”之一
双特征
量 4000 吨以内的垃圾提供压缩、中转处 “社会资本方代表政府方使用 PPP 项目
理服务。 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负责: 理服务并取得垃圾处理服务费,乙方通
对应准
合同相关约定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说明
则要求
a.中转处理场的建设、管理、运行、维 过提供相关公共服务获得回报,符合
护和维修; “双特征”之二“社会资本方就其提供
b.中转处理场设备调试和启动,包括管 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理、监理、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
特许经营权及其从权利,并依法自主经
营。
及其它应收款项。
向乙方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
从启用日起,按实际日处理量计算,甲
方以每吨 61.56 元的价格(税前价)向
乙方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
务,按照垃圾处理量及约定价格与政府
方进行结算,政府方通过合同对社会资
于或高于 2000 吨时均按实际处理量计
本方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
算,且垃圾处理服务费按 7.1.1 或 7.2
象和价格进行了明确,符合“双控制”
的单价支付。
条件之一“政府方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
合同条款等方式,有权决定社会资本方
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
费标准(每吨垃圾的压缩转运处理服务
双控制 价格”。
费用价格)将在启用日后,每一个合同
年度调整一次,调整方式如下:以湖南
双方认可的评估值向政府方移交项目所
省统计部门公布的长沙地区上年度长沙
有固定资产,且合同期末时甲方仍享有
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调整系数调整,
移交项目固定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符
作为调整下一年度的收费标准。
合“双控制”条件之二“PPP 项目合同
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
时,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清理
其他形式控制 PPP 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
完毕有关的债权债务及其他流动资产
权益”。
后,将项目固定资产(不含土地)及附
属设施以经双方认可的评估值按有关规
定协商转让给甲方或甲方认可的第三
方。
(2)配套污水处理项目
《<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特许经营合同>之配套污水处理项目补充协
议》,“甲方”指长沙市人民政府(授权单位:长沙市城管局),“乙方”指仁和
环保。
对应准
合同相关约定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说明
则要求
一垃圾中转处理场配套污水处理站项 乙方采用 BOT 模式提供废水处理服务,
双特征
目,并在运营期内对项目进行污水处理、 乙方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符合
运营维护的特许经营权。本项目指:由 “双特征”之一,社会资本方代表甲方
对应准
合同相关约定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说明
则要求
乙方投资建设的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 使用 PPP 项目资产提供公共服务。
理场配套污水处理站,又称“配套废水 2)合同约定乙方对污水进行规范处理,
处理站”,负责处理中转场内部生活垃 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足额的污水处理服
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生产保洁废 务费,符合“双特征”之二,社会资本
水。 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
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向乙方按时、
足额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及其它应付款
项。
理服务费。
改造和大中修工作,并提前将计划和方
案上报甲方授权单位,确保项目良好正
常运行。
投入,确保污水处理维持良好高效的运
营状态,并满足环保等规范要求。
算量不超过 450 吨/日,处理单价为人民 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按照经政府主管部
币 83.45 元/吨(税前);当年平均结算 门审定的每月实际垃圾处理量及特许经
量超过 450 吨/日但未超过 500 吨/日, 营权合同约定的单价与甲方进行结算,
超出部分按变动单价计费,超出部分单 即甲方通过特许经营权合同对乙方提供
价为人民币 11.49 元/吨(税前) ;当年 的服务类型、对象及价格进行了明确,
平均结算量超过 500 吨/日,超出部分不 符合“双控制”之一,政府方控制或管
予计费。 制社会资本方使用 PPP 项目资产必须提
双控制
有资产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 格。
三方,本项目所有资产是指《长财评专 2)合同约定特许经营权期满,乙方将本
字[2020]56 号》计入项目投资的资产。 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
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在移交之前 存在权利瑕疵,符合“双控制”条件之
结清本项目下的所有债务,且乙方应当 二“PPP 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
保证移交的资产不存在权利瑕疵。 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 PPP 项
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3)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及厌氧发酵项目
《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合同书》、
《长沙市餐厨垃圾残渣废水厌氧发
酵项目运营合同》,
“甲方”指长沙市人民政府(授权单位:长沙市城管局),
“乙
方”指标的公司。
对应准
合同相关约定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说明
则要求
第六条 (1)授权范围:依据本合同约 1)合同约定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双特征
定,特许经营权的授权范围为:在长沙 由乙方采用 BOT 模式提供餐厨垃圾收运
对应准
合同相关约定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说明
则要求
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和标 服务,乙方具有项目建设、运营管理、
底范围内(含预留二期 375 吨/天处理规 定时做好设备更新维护等权利和义务,
模),乙方在长沙市市区范围内享有对长 符合“双特征”之一,社会资本方代表
沙市餐厨垃圾“集中收集、预处理、残 甲方使用 PPP 项目资产提供公共服务。
渣转运至黑麋峰污泥处理场”进行餐厨 2)合同约定甲方应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
垃圾处理的特许经营权; 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餐厨垃圾收
第十一条 项目建设。甲方按照长沙市餐 运政府补贴,符合“双特征”之二,社
厨垃圾处理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 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
的投标文件内容对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 的公共服务获得补偿。
全程监管。在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的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范围内,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建
设承包商选择、报建审批、建设工程质
量控制、安全控制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重要设备的采购需甲方认可,但项目建
设必须依法、依规,项目建设过程中乙
方必须向甲方申报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
第十四条 项目运营与维护: (1)长沙市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乙
方负责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日常
运营管理、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设备
更新、工艺技术升级改造、安全生产等。
第十七条 (4)支付餐厨垃圾收运政府
补贴。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
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长沙市餐厨垃
圾处理项目的餐厨垃圾收运政府补贴。
第六条 (1)授权范围:依据本合同约 务,同时每月将餐厨垃圾收集量报表报
定,特许经营权的授权范围为:在长沙 给委托执行单位审核后,按照合同约定
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和标 的单价与甲方进行结算,即甲方通过特
底范围内(含预留二期 375 吨/天处理规 许经营权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类型、
模),乙方在长沙市市区范围内享有对长 对象及价格进行了明确,符合“双控
沙市餐厨垃圾“集中收集、预处理、残 制”之一,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资本
渣转运至黑麋峰污泥处理场”进行餐厨 方使用 PPP 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
垃圾处理的特许经营权; 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
双控制
第三十三条 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2)合同约定,25 年特许经营期届满,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处理(2) 25 年特 乙方未取得后续特许经营权时,乙方终
许经营期届满,乙方未取得后续特许经 止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业务,乙方所有的
营权时,乙方终止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业 厂房、设备等财产自行处置,无需移交,
务,乙方所有的厂房、设备等财产自行 说明乙方通过所有权形式控制 PPP 项目
处置,包括场地,甲方不给付任何补偿; 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不符合“双控
乙方取得了后续特许经营权时,乙方按 制”之二,PPP 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
新一轮招标条件执行。 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
PPP 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综上,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及厌氧发酵项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双特征”、
“双控制”的判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
(4)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特许经营项目
《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合同》,
“甲方”指长
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授权代表:长沙市望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乙方”
指仁和环境产业。
对应准
合同相关约定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说明
则要求
务:指乙方在本合同第 1.3.5 条所述场
地或甲方授权实施机构指定的其他临时
场地内将垃圾(包括分类后的各类垃圾)
进行处理,并将已处理的垃圾运到长沙
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场或 1)合同约定由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
其他的垃圾处理场所卸货为止。 权,乙方采用 BOT 模式提供垃圾转运处
甲方授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的 定时做好设备更新维护等权利和义务,
投资、建设、经营权利;投资、建设、 符合“双特征”之一,社会资本方代表
双特征 运营与维护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 甲方使用 PPP 项目资产提供公共服务。
站;为长沙市望城区区域内的全部生活 2)合同约定乙方提供垃圾转运处理服
垃圾提供垃圾转运处理服务,以及政府 务,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垃圾处理服务
指派的所有生活垃圾收运(含生活垃圾 费,符合“双特征”之二,社会资本方
分类后的分类收运)服务。 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服
圾并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
常运营管理、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更
新等,保证垃圾处理服务正常进行,确
保项目安全、连续和稳定运行。
甲方授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的 1)合同约定乙方投资、建设、运营与维
投资、建设、经营权利;投资、建设、 护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为长
运营与维护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 沙市望城区区域内的全部生活垃圾提供
站;为长沙市望城区区域内的全部生活 垃圾转运处理服务,同时按照实际处理
垃圾提供垃圾转运处理服务,以及政府 垃圾量及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的单价与
指派的所有生活垃圾收运(含生活垃圾 甲方进行结算,即甲方通过特许经营权
分类后的分类收运)服务。 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类型、对象及价
双控制
清运费、转运站运营费、渗滤液处理费、 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
总投资收益摊销共四部分(其中税金、 类型、对象和价格。
利润均包含在费用中,不单独列项) 。 2)合同约定特许经营权期满,乙方将资
焚烧场进场地磅计量为准。 的第三方,说明乙方通过所有权形式控
合同的约定,每月向乙方支付垃圾处理 “双控制”之二,PPP 项目合同终止时,
服务费,甲方与乙方按实际处理垃圾量 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
结算,直至特许经营期届满。 控制 PPP 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对应准
合同相关约定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说明
则要求
时,乙方应在清理完毕有关的债权债务
及其他流动资产后:其中纳入本合同第
无偿移交给甲方或根据法律规定所确定
的其他第三方;其他未纳入本合同第
产,按照双方认可的评估值转让给甲方
或根据法律规定所确定的其他第三方。
“双控制”的项目具
体核算模式的判断
项目 合同条款 相关判断
方提供垃圾的最低量,即每日平均 2000 吨
按实际处理量计算,且垃圾处理服务费按 7.1.1 或 7.2 的单 按实际处理量
其他垃圾处
价支付 结算,单价不
理和厨余垃
圾处理项目
压缩转运处理服务费用价格)将在启用日后,每一个合同年 形资产模式
度调整一次,调整方式如下:以湖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长沙
地区上年度长沙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调整系数调整,作为
调整下一年度的收费标准……
日,处理单价为人民币 83.45 元/吨(税前) ;当年平均结算
量超过 450 吨/日但未超过 500 吨/日,超出部分按变动单价
计费,超出部分单价为人民币 11.49 元/吨(税前) ;当年平
按实际处理量
均结算量超过 500 吨/日,超出部分不予计费。
配套污水处 结算,单价不
理项目 固定,适用无
《特许经营合同》同步调整。调整方式如下:以湖南省统计
形资产模式
部门公布的长沙地区上一年度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对变动成
本单价调整;以湖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长沙地区上一年度居
民消费价格指数对人工成本单价调整,作为调整下一年度的
收费标准……
组成包含生活垃圾清运费、转运站运营费、渗滤液处理费、
总投资收益摊销共四部分。
据,调整运营期初始结算单价。运营期内调价均执行该中标
下浮率。总投资收益费用摊销具体实施时以批准的竣工财务 按实际处理量
长沙市望城
决算为准,该项仅调整一次。 结算,单价不
区生活垃圾
转运站项目
行定期调整,以正式投产运营的当月为起始月计算,每满 1 形资产模式
年调整一次。其中人员工资以省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
水费、电费、动力柴油费以上年度《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
预算单价平均值计取。税率根据国家政策实行调整,以乙方
实际承担税赋为调整依据……
项目 合同条款 相关判断
乙方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甲方与乙方按实际处理垃圾量结
算,直至特许经营期届满。
综上,标的公司对各特许经营权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解释的规定。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对于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如下:
(一)核查程序
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及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招投标文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出具的
说明文件;
经营资质情况;
说明文件;
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双特征”“双控制”的判断,关注并分析其
核算模式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解释的规定。
(二)核查结论
经营权合法有效;在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全面、有效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前提下,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特许经营权不存在撤销、变更风险;
标的公司已采取有关措施防范特许经营合同发生终止、撤销情形;
问题三:
申请文件显示:(1)标的资产 100%股权收益法评估值为 388,709.70 万元,
增值率为 284.14%;其中主要子公司湖南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和
环保)评估值为 263,953.56 万元,增值率为 220.31%;标的资产直接拥有长沙
市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仁和环保拥有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特许经
营权;(2)本次评估预测仁和环境、仁和环保垃圾量增长接近设计产能后保持
稳定直至项目经营结束,其他相关业务量数据参考垃圾处理量的增长幅度进行
预测;
(3)针对仁和环境、仁和环保垃圾处理单价,本次评估结合 2017 年-2022
年调价情况预测各年调价幅度为 3%;工业级混合油因近年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结
合历史年度近几年平均价格进行预测;
(4)当收入变动幅度在-10%至 10%之间时,
标的资产评估值的变动率范围为-16.95%至 16.95%;
(5)预测期内仁和环境、仁
和环保直接材料成本等基于近年单位成本进行预测,直接人工成本依据部门未
来人员需求数量参考平均工资增长水平进行预测,并结合折旧费等制造费用的
预测确定预测期营业成本;(6)本次评估预测中仁和环境、仁和环保的折现率
分别为 9.47%、9.30%;(7)仁和环境、仁和环保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评
估预测期内企业所得税率均为 15%。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特许经营权协议中是否具有排他性条
款,报告期内收运、处理垃圾是否存在来源于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服务区域外
的情形,并结合约定服务区域垃圾产生情况、标的资产垃圾处理能力及实际垃
圾处理量、周边地区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展等,补充披露预测垃圾处理量的可
实现性,是否充分考虑服务区域内外新建垃圾处理项目分流的影响并进行量化
分析;(2)工业级混合油、沼气发电量、小散餐厨垃圾处置与餐厨处理量、污
水处理量等与垃圾处理量存在相关性的业务数据的预测过程及合理性;(3)结
合各项目自开展运营以来垃圾处理单价的调整情况、调整依据及主要影响参数
等,补充披露预测期内垃圾处理单价持续上调的可实现性,评估时是否充分考
虑垃圾处理单价下降的风险;(4)结合历史期间价格波动情况、下游生物柴油
等产品的需求与价格走势,补充披露预测期内工业级混合油单价的确定依据及
合理性;(5)主要业务参数变动对标的资产评估增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并充
分提示标的资产评估增值风险;(6)结合预测期营业成本中各成本项目的具体
预测过程、金额及占比,包括但不限于预计人员数量及平均工资水平等,补充
披露预测期营业成本的完整性,主要成本项目构成及金额、单位营业成本与报
告期内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详细披露差异原因;(7)结合标的资产现有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及预计折旧摊销年限,补充披露折旧与摊销、
资本性支出等参数的预测依据及合理性;(8)折现率计算过程中主要参数的取
值依据,结合同行业可比案例中折现率计算参数与本次交易的具体取值差异,
补充披露本次评估折现率的合理性,是否充分反映所处行业的特定风险及自身
财务风险水平;
(9)结合本次交易评估对税收优惠政策影响的预测,仁和环境、
仁和环保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续期的可行性等,补充披露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评
估结果的潜在影响;(10)截至回函披露日仁和环境、仁和环保实际业务、财务
数据与预测数据的对比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是,补充披露对本次评估
预测的影响。
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补充披露
(一)标的资产特许经营权协议中是否具有排他性条款,报告期内收运、处
理垃圾是否存在来源于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服务区域外的情形,并结合约定服务
区域垃圾产生情况、标的资产垃圾处理能力及实际垃圾处理量、周边地区垃圾处
理项目建设进展等,补充披露预测垃圾处理量的可实现性,是否充分考虑服务区
域内外新建垃圾处理项目分流的影响并进行量化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包括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和长
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场特许经营, 排他性条款及服务区域具体如下:
项目 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 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特许经营
长沙市人民政府授予湖南联合餐 (a)垃圾深化处理特许经营权:在长
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在长沙市区 沙市区域内的日垃圾量不超过 4000 吨
排他性条款
范围内享有对长沙市餐厨垃圾进 的情况下,乙方对长沙市区域内的垃
行收集运输处理的 25 年特许经营 圾独家无偿享有深化处理、利用和经
项目 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 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特许经营
权。 营的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期内,授权范围不受行政 (b)不竞争:本合同有效期内,在长
区域调整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 沙市区域内的日垃圾量不超过 4000 吨
相关功能区调整等影响(如设立湖 的情况下,甲方在垃圾压缩、中转、
南湘江新区等)。特许经营权范围 综合利用领域不在长沙市区域内以任
内所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包括但 何形式与第三方合作或合资新建该类
不限于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供餐、 经营实体,亦不另行单独新建该类经
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 营实体;
人)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属于 (c)优先权:在长沙市区域内的日垃
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内容。 圾量超过 4000 吨,甲方需要与第三方
合资或合作新建该类经营实体时,在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长沙市区(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
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 2004 年时长沙市区域(即长沙市芙蓉
业务区域范围 长沙县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各区 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
县”)
,以及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 区)
发区范围。)
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经济功能区,非行政区,区域范围包含岳麓区和望城区的部
分街道,因此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生活垃圾处理由对应的行政区负责。
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协议条款并未明确排除其他方新建餐厨
垃圾处理设施;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特许经营项目协议条款为有条件的排
他性条款即在 4,000 吨内标的公司享有独占的排他性权力。报告期内,长沙市区
域内日垃圾量已超 4,000 吨,标的公司通过新建生产线及技改等方式提高了生活
垃圾转运产能,报告期内处理产能已达到 10,000 吨/天,2023 年,产能利用率
达到 80.76%。目前标的公司的产能可以满足长沙市区域内的垃圾处理需求,政
府尚无需新建生活垃圾转运设施的规划。
的情形,来源于特许经营权约定服务区外的收运、处理垃圾业务均签署了相关协
议,不存在未签署协议开展收运、处理垃圾业务的情形。报告期内收运、处理垃
圾来源于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服务区域外的主要是望城区、长沙县的垃圾转运业
务以及来源于浏阳市和宁乡市的餐厨垃圾处理业务,标的公司另外单独与望城区、
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签署了垃圾处理协议,2021 年-2023 年相关业务收入合
计分别为 12,187.79 万元、13,354.76 万元和 14,120.24 万元,占对应期间的收
入比例分别为 13.68%、13.78%和 13.75%,金额及占比较小,且标的公司与该区
域主管单位单独签署了垃圾收运及处理相关协议,周边地区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
展对标的公司业务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预测期垃圾处理量具备可实现性,具体
情况如下:
区域 主要协议内容
望城区与标的公司已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望城区人民政府授予标的公司在
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的投资、建设、经营权力;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长
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为长沙市望城区区域内的全部生活垃圾提供垃
圾转运处理服务,一级政府指派的所有生活垃圾收运(含生活垃圾分类后的
分类收运)服务
垃圾量及单价:未明确约定垃圾量,垃圾综合转运费中标价为 143.2 元/吨,
后续按照望城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运处理服务费用测算方案,由望城区财政
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定期测算,根据测算标准进行付费
排他性:在特许经营期内,望城区域内全部生活垃圾由标的公司处理
终止条款:标的公司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违约时,望城区人民政府实施临时
望城区
接管,临时接管内标的公司未完成纠正且在宽限期限内未得到望城区人民政
府豁免,望城区人民政府可终止本协议
长沙市望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将望城区城区和街镇生活垃圾转运至
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的转运权授予仁和环保,区域为望城区辖区范围内
所有街镇,有效期至标的公司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建成投产运营之日止
垃圾量及单价:只作临时中转,未明确约定垃圾量,单价以望城区出具的批
文为准
排他性: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建成投产运营,先按照临时协议履行,无明
确的排他性条款
终止条款:未约定
长沙县将其所属区域的生活垃圾运送到标的公司,截止时间将服从市政府安
排以长沙市城管局通知为准
垃圾量及单价:垃圾量未约定,单价以市财政每年核算的相应单价计算
长沙县
排他性:协议约定长沙县将其所属区域的生活垃圾运送到标的公司处理,无
明确排他性条款
终止条款:未约定
合同期内,标的公司为浏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内餐厨垃圾 (包含地沟油,快
餐油等《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的餐厨垃圾) 唯一指定收运处置
单位,合同期至 2037 年 6 月 27 日。
垃圾量及单价:未明确约定垃圾量,按照基本补贴以及调价机制进行单价计
算。
浏阳市
排他性:合同期内标的公司为浏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内餐厨垃圾(包含地沟油,
快餐油等《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的餐厨垃圾)唯一指定收运处置
单位。
终止条款:服务期内,如标的公司严重违约,浏阳市政府相关单位可以书面
通知标的公司终止履行合同。
项目合同期内,宁乡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需明确宁乡市城区内仅有标的
公司可以对餐厨垃圾进行收运处置,保证标的公司能够正常开展收运处置工
作,合同期至 2037 年 6 月 27 日
垃圾量及单价:按照 15 吨/天对收运量进行保底(如实际垃圾收运量未达到
宁乡市 15 吨/天,则依然按照 15 吨/天计量及结算),按照基本补贴以及调价机制进
行单价计算。
排他性:在项目合同期内,宁乡市城区内仅有标的公司可以对餐厨垃圾进行
收运处理。
终止条款:服务期内,如标的公司严重违约,宁乡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区域 主要协议内容
可以书面通知标的公司终止履行合同。
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量、转运单价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量(万吨)(①) 37.47 39.05 36.83
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确认收入(万元)(②) 3,231.64 3,241.41 3,207.03
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单价(元/吨)(③=②/①) 86.25 83.00 87.08
有略微波动,主要系干垃圾与厨余垃圾结算单价不同,不同年份两者占比略有差
异,导致平均单价有略微波动。
长沙县生活垃圾转运量、转运单价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长沙县生活垃圾转运量(万吨)(①) 43.28 42.59 41.63
长沙县生活垃圾转运确认收入(万元)(②) 8,745.09 8,049.24 7,083.88
长沙县生活垃圾转运单价(元/吨)(③=②/①) 202.06 188.99 170.16
上升,主要系长沙县受调价机制以及 2022 年 3 月以来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影
响,导致平均单价有所上升。
浏阳市餐厨垃圾收运量、收运单价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浏阳市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确认收入(万元) 1,046.08 991.14 896.74
其中:浏阳市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确认收入(不含小散)
(万
元)(①)
浏阳市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确认收入(万元)
(②)
浏阳市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单价
其中:浏阳市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量(不含小散)(万吨)
(③)
浏阳市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单价(不含小散)(元/
吨)(④=①/③)
浏阳市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门店家数(⑤) 1,489.00 1,399.00 1,263.00
浏阳市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单价(万元/家)
(⑥=②/⑤)
注:浏阳市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按家数统计,因此分开统计收运量及收运单价
年以来有所上升,主要系 2022 年以来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影响,导致平均单
价有所上升。
宁乡市餐厨垃圾收运量、收运单价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宁乡市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确认收入(万元) 1,097.43 1,072.96 1,000.14
其中:宁乡市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确认收入(不含小散)
(万
元)(①)
宁乡市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确认收入(万元)
(②)
宁乡市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单价
其中:宁乡市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量(不含小散)(万吨)
(③)
宁乡市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单价(不含小散)(元/
吨)(④=①/③)
宁乡市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门店家数(⑤) 1,272.00 1,226.00 1,168.00
宁乡市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单价(万元/家)
(⑥=②/⑤)
注:宁乡市小型餐饮单位终端垃圾收运按家数统计,因此分开统计收运量及收运单价
年以来有所上升,主要系 2022 年以来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影响,导致平均单
价有所上升。
理量、周边地区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展等,补充披露预测垃圾处理量的可实现性,
是否充分考虑服务区域内外新建垃圾处理项目分流的影响并进行量化分析
(1)约定服务区域垃圾产生情况、标的资产垃圾处理能力及实际垃圾处理
量
单位:万吨
项目 垃圾分类 产生量 产能 处理量
生活垃圾 2022 年 284.15 365.00 284.15
餐厨垃圾
项目 垃圾分类 产生量 产能 处理量
注:1、现餐厨垃圾处理产能为日均 800 吨,由于长沙市日益增长的餐厨垃圾产量超过原生
产能力,标的公司通过增加工作时长的方式对餐厨垃圾进行处理,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已取得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相关事项的说明》,明确批复标的
公司餐厨垃圾项目在升级技改完成前,可按照 1200 吨/天产能规模、生产方式、排污措施等
进行餐厨垃圾处理;
标的公司一家项目运营,因此产生量基本等同于处理量
(2)周边地区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展
垃圾处理项目地域性较强,一般不会跨地区运送,因此周边可能存在影响标
的公司垃圾处理量的地区主要是长沙市各区(县)、浏阳市以及宁乡市。根据公
开信息披露,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除标的公司外,周边地区仅有宁乡市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以及浏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其中浏阳市生
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计 2024 年底完工投产运营,上述项目均为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不存在生活垃圾转运以及餐厨垃圾处理类等与标的公司业务存在直接竞争
的项目,对标的公司现有业务不存在影响。
(3)预测垃圾处理量的可实现性,是否充分考虑服务区域内外新建垃圾处
理项目分流的影响并进行量化分析
①生活垃圾转运
标的公司现有生活垃圾转运产能日均 10,000 吨,历史转运量情况如下:
内容 指标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设计处理能力(万吨/年) 365.00 365.00 335.80
生活垃圾 处理量(万吨) 294.79 284.15 278.79
产能利用率 80.76% 77.85% 83.02%
预测期生活垃圾转运量如下:
名称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日均
垃 处理 7,922.7 8,063.0 8,205.7 8,221.6 8,237.8 8,254.2 8,270.9 8,403.3
圾 量 4 1 5 4 1 5 6 3
处 (吨)
理
处理 289.18 294.30 299.51 300.09 300.68 301.28 301.89 100.84
名称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量(万
吨)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仁和环保运营的长沙市垃圾中转运营项目,近年来,其服务半径内的企业数
量和居民人口数量较为稳定,预测垃圾处理量根据当地人口增长量进行预测,当
垃圾处理量接近设计产能时,处理量保持稳定直至项目经营结束。2018 年至 2022
年标的公司生活垃圾处理量平均增长率为 5.32%,2022 年生活垃圾处理量同比增
长 1.92%,考虑到垃圾处理基数增加并结合当地人口增长情况,预测期生活垃圾
处理量(包含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均按照 1.77%的增长率进行估计,低于历史
年份,预测合理,具备可实现性。
② 餐厨垃圾处理
标的公司现设计产能为日均 800 吨,由于长沙市日益增长的餐厨垃圾产量超
过了原生产能力,标的公司只能通过增加工作时长的方式对餐厨垃圾进行处理,
取得《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相关事项的说
明》,明确批复标的公司餐厨垃圾项目在升级技改完成前,可按照 1,200 吨/天产
能规模、生产方式、排污措施等进行餐厨垃圾处理。历史处理量如下:
内容 指标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设计处理能力(万吨/年) 29.20 29.20 29.20
餐厨垃圾收运 处理量(万吨) 42.02 38.74 39.94
产能利用率 143.90% 132.67% 136.78%
预测期餐厨垃圾处理量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餐 平均日
厨 处理量
垃 (吨/
圾 天)
处 处理量
理 (万吨)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单位:万元
名称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6 月
餐 平均日处理量
厨 (吨/天)
垃
圾
处理量(万吨) 43.80 43.80 43.80 43.80 43.80 43.80 21.90
处
理
仁和环境运营的餐厨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项目,近年来,其服务半径内的餐
厨垃圾较为稳定,结合历史餐厨垃圾量变动趋势,从谨慎角度出发,本次评估以
未来餐厨垃圾量增长接近设计产能达到稳定状态,并一直保持稳定直至项目经营
结束。2020 年至 2022 年标的公司餐厨处理量平均增长率为 4.48%,2022 年生活
垃圾处理量同比下降 3.02%,主要是当地餐饮单位开业率不足,2023 年餐饮行业
经营情况好转,2023 年餐厨垃圾处理量同比增长 8.47%,结合长沙市人口的增长
趋势,预测期餐厨垃圾按照 1.77%的增长率进行估计,低于历史年份,预测合理,
具备可实现性。
析
垃圾处理项目一般通过与当地政府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方式实施,社会资
本方为当地政府管辖范围内提供服务,收取一定报酬或者补贴,具备地域性,服
务区外的项目对服务区内不存在分流影响。此外,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服务区域
内在建的宁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及浏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为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存在生活垃圾转运以及餐厨垃圾处理类等与标的公司业务
存在直接竞争的项目,以上项目建成后,浏阳市及宁乡市餐厨垃圾仍然按照协议
约定运送至标的公司进行处理,对标的公司业务不存在分流影响。
(二)工业级混合油、沼气发电量、小散餐厨垃圾处置与餐厨处理量;污水
处理量等与垃圾处理量存在相关性的业务数据的预测过程及合理性
仁和环境从事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运营,通过对餐厨垃
圾进行预处理、三相分离等工艺流程产生资源化产品,将废弃油脂加工为工业级
混合油,工业级混合油产量主要与餐厨垃圾处理量相关。
历史年度及预测期工业级混合油销量、餐厨垃圾处理量情况如下:
数量:万吨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餐厨垃圾处理量 25.71 37.89 33.74 39.94 38.74
工业级混合油销量 1.26 2.00 2.11 2.39 2.41
比值 4.89% 5.29% 6.26% 5.97% 6.21%
数量:万吨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餐厨垃圾处理量 39.42 40.12 40.83 41.55 42.29 43.04 43.80 43.80
工业级混合油销量 2.45 2.49 2.52 2.56 2.61 2.80 3.03 3.03
比值 6.22% 6.20% 6.16% 6.16% 6.17% 6.50% 6.91% 6.91%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数量:万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餐厨垃圾处理量 43.80 43.80 43.80 43.80 43.80 43.80 21.90
工业级混合油销量 3.03 3.03 3.03 3.03 3.03 3.03 1.51
比值 6.91% 6.91% 6.91% 6.91% 6.91% 6.91% 6.91%
报告期内工业级混合油出油率提高,2023 年实际出油率提升至 7.04%,主要
系标的公司采用阶梯式结算等方式鼓励劳务外包商进行地沟油收集,并对工业级
混合油工艺持续进行改进,废弃油脂的回收与利用效率提升。预测期出油率低于
仁和环境不断进行餐厨垃圾处理业务的工艺流程创新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开
发,实现餐厨垃圾中废弃油脂的回收,利用有机废水厌氧发酵产生大量沼气进行
发电,沼气发电量主要与餐厨垃圾处理量相关。
历史年度及预测期沼气发电售电量、餐厨垃圾处理量情况如下:
数量:万吨、万度
项 2021
目 年
餐
厨 39.94 38.74 39.42 40.12 40.83 41.55 42.29 43.04 43.80
垃
圾
处
理
量
销
售
电
量
比
值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数量:万吨、万度
项目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餐厨垃
圾处理 43.80 43.80 43.80 43.80 43.80 43.80 43.80 21.90
量
销售电
量
比值 49.74 49.74 49.74 49.74 49.74 49.74 49.74 49.74
标的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末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式收购中技清能。
中技清能的沼气发电业务自 2021 年 11 月纳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因此 2021 年
发电量仅为 2021 年 11 月和 12 月两个月发电量,而 2021 年餐厨垃圾处理量为全
年处理量,因此 2022 年销售电量与餐厨垃圾处理量比值明显高于 2021 年。预测
期销售电量与餐厨垃圾处理量的比值与 2022 年保持一致,预测合理。
小散餐厨垃圾处置业务主要为各区域内小散餐饮单位餐厨垃圾的收集和运
输。该项收支费用大部分按区域小散餐饮单位数量计价,当相应区域小散餐饮单
位数量发生一定变化时才调整其收运价格,由于区域内小散餐饮单位数量发生变
化时,餐厨垃圾收运量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因此小散餐厨垃圾处置业务收入间接
与餐厨垃圾收运数量相关。
历史年度及预测期小散餐厨垃圾处置业务与餐厨垃圾处理量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数量单位:万吨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餐厨垃圾处理量 25.71 37.89 33.74 39.94 38.74
小散餐厨垃圾处置 3,944.19 6,004.23 5,632.63 5,910.90 6,264.71
比值 153.41 158.46 166.95 147.98 161.72
金额单位:万元、数量单位:万吨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餐厨垃
圾处理 39.42 40.12 40.83 41.55 42.29 43.04 43.80 43.80
量
小散餐
厨垃圾 6,375.59 6,488.44 6,603.29 6,720.16 6,839.11 6,960.16 7,083.36 7,083.36
处置
比值 161.72 161.72 161.72 161.72 161.72 161.72 161.72 161.72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数量单位:万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餐厨垃圾处理量 43.80 43.80 43.80 43.80 43.80 43.80 21.90
小散餐厨垃圾处
置
比值 161.72 161.72 161.72 161.72 161.72 161.72 161.72
入为基础,并按照与 2023 年餐厨垃圾处理量增长率保持相同的比例增长进行预
测;预测期其他年度小散餐厨垃圾处置收入是在前一年度小散餐厨垃圾处置收入
的基础上,按照与当年餐厨垃圾处理量增长率保持同比例增长进行预测。
日最近年度,与历史年度平均值差异较小,因此,预测期小散餐厨垃圾处置业务
收入是合理的。
仁和环保需处理的污水主要来源于垃圾挤压渗滤液、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喷
淋降尘废水等,经项目配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历史年度及预测期污水处理量与中转垃圾处理情况如下:
数量单位:万吨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中转垃圾处理量 278.79 284.15 289.18 294.30 299.51
污水处理量 17.05 24.11 24.11 24.11 24.11
比值 0.06 0.08 0.08 0.08 0.08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数量单位:万吨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中转垃圾处理量 300.09 300.68 301.28 301.89 100.84
污水处理量 24.11 24.11 24.11 24.11 8.04
比值 0.08 0.08 0.08 0.08 0.08
预测期各年污水处理量占垃圾中转处理量比值为 0.08 左右,预测期占比与
标的公司工业级混合油、沼气发电量、小散餐厨垃圾处置、污水处理量等预
测数据与报告期经营情况基本一致,预测合理。
(三)结合各项目自开展运营以来垃圾处理单价的调整情况、调整依据及主
要影响参数等,补充披露预测期内垃圾处理单价持续上调的可实现性,评估时是
否充分考虑垃圾处理单价下降的风险
标的公司按照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依据每年长沙市相关物价指数变动情况
进行垃圾处理价格调整。
(1)仁和环境历史年度餐厨垃圾收运补贴单价调整情况
单位:元/吨
项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餐厨垃圾收运补贴单价 173.92 182.15 193.64 194.72 203.12 213.05
年增长率 4.73% 6.31% 0.56% 4.31% 4.89%
厌氧发酵项目单价 55.80 58.24 60.17
年增长率 4.37% 3.31%
单位:元/吨
年平均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增长率
餐厨垃圾收运补贴单价 228.41 234.88 240.36 252.46 261.11
年增长率 7.21% 2.83% 2.33% 5.03% 3.43% 4.16%
厌氧发酵项目单价 62.47 63.34 64.61 67.00 69.48
年增长率 3.82% 1.39% 2.01% 3.70% 3.70% 3.19%
注:以上各年单价为各年初执行单价
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每个合同年度根据物价波动情况在餐厨垃圾收运补贴
基本补贴单价基础上调整当期餐厨垃圾收运补贴单价。
经分析,仁和环境历史年度各年餐厨垃圾收运补贴单价调价幅度平均为
出于谨慎性考虑,预计调价相关指数的增速可能放缓,以后年度调价幅度可能会
小于历史年度平均调价幅度,预测年度各年餐厨垃圾及厌氧发酵单价调价幅度取
单位:元/吨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餐厨垃圾及厌
氧发酵单价
年增长率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单位:元/吨
项目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餐厨垃圾及厌
氧发酵单价
年增长率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2)仁和环保历史年度垃圾中转处理服务费单价调整情况
单位:元/吨
项目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垃圾中转
处理服务 61.56 65.48 69.59 75.57 82.91 88.12 94.21 102.7 110.03
费单价
年增长率 6.37% 6.28% 8.59% 9.71% 6.28% 6.91% 9.01% 7.14%
单位:元/吨
年平均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增长率
垃圾中转处理
服务费单价
年增长率 7.66% 7.79% 5.52% 6.23% 5.85% 6.50% 7.34% 6.09% 5.57% 6.99%
注:以上各年单价为年初执行单价
经分析仁和环保垃圾中转处理服务费单价历史年度各年调价幅度平均为
速可能放缓,以后年度调价幅度可能会小于历史年度平均调价幅度,预测年度各
年调价幅度取 3%,各年单价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垃圾中转处理
服务费单价
年增长率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1)仁和环境餐厨垃圾收运补贴单价历史年度调整依据及主要影响因素
①报告期内基本补贴 173.92 元/吨,价格调整分别为 66.44 元/吨(2021 年
月 27 日)
②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Ft1 Ft 2
0 .1 9 7 0 .1 3 9 0 .2 6 3
F0 1 F0 2
1
价格调整B 基本补贴A
Ft 3 Ft 4
0 .2 2 1 0 .1 8 0
F0 3 F0 4
第一个合同年度价格调整为 0。公式中 0.197 为基价中定值的权重,0.139、
算期(年)的车用燃料及零配件累计价格指数、车辆使用及维修费累计价格指数、
长沙城市职工平均工资累计指数、长沙城市居民消费累计价格指数,F01、F02、F03、
F04 分别指基准期的价格指数,以湖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若存在价格调
整,标的公司按年提交该项结算申请后,经政府部门审核后支付或抵减基本补贴。
③税率变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 C=A×企业所得税率变动影响率+[A×(1+企业所得税率变动影响
率)+B]×流转税率变动影响率
①报告期内基本补贴 55.80 元/吨,价格调整分别为 8.80 元/吨(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2 月)和 11.20 元/吨(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2 月)
②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F t1 Ft2 Ft3
0 . 341 0 . 151 0 . 23 0 . 193
F 01 F 02 F 03
价格调整 B 基本补贴 A 1
Ft4 Ft5
0 . 02 0 . 065
F 04 F 05
第一个合同年度价格调整为 0。公式中 0.341 为基价中定值的权重,0.151、
分别指结算期(年)的长沙市居民消费累计价格指数、长沙城市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累计指数、电累计价格指数、自来水累计价格指数、设备维修维护累计价格指
数,F01、F02、F03、F04、F05 分别指基准期的价格指数,以湖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数
据为准。若存在价格调整,乙方按年提交该项结算申请后,甲方审核后支付或抵
减基本补贴。
③税率变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 C=A×企业所得税率变动影响率+[A×(1+企业所得税率变动影响
率)+B]×流转税率变动影响率
(2)仁和环保垃圾处理单价历史年度调整依据及主要影响因素
垃圾处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将在启用日后,每一个合同年度调整一次,调整
方式如下:以湖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长沙地区上年度长沙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调
整系数调整,作为调整下年度的收费标准。
具体调整计算的公式为:实际收费标准 Pn=Pn-1+上年度变动成本单价×Yn,
上年度变动成本单价=Pn-1-G,不可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和投资回报单价 G 为 29.7
元/吨,Yn 计算的系数以双方认可的湖南省统计局相关职能部门的计算为依据。
其中长沙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每一年调整一次,以湖南省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
度长沙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准。价格变动调整系数每五年调整一次,以湖南省
统计局相关职能部门的计算依据为准。
处理单价下降的风险
标的公司垃圾处理单价主要与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指数、车辆使用及维修
费价格指数、长沙城市职工平均工资指数、长沙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电价格
指数、自来水价格指数、设备维修维护价格指数等指数相关。随着经济的飞速发
展,长沙消费水平也在一步步提高。长沙消费水平的提高,反映出消费者对商品
和服务的需求,也体现出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当地政策支持以及对经济
社会发展的指导,如:出台消费补贴政策、提高消费税收减免等,长沙市消费水
平有了显著提高,消费品价格指数、消费量指数、消费支出指数、消费品及服务
消费指数、消费者信心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表明长沙市居民消费能力不断
提高,消费支出更加集中。近十年来,长沙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上涨,预计未
来年度长沙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其他价格指数出现负增长的可能性极小。
历史长沙市居民消费指数如下:
注:2013 年 1 月为基期,2013 年 1 月为 100
历史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如下:
受长沙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年平均工资等物价指数每年稳步增长的影响,
标的公司垃圾中转和处理单价自开展运营以来,各年均为上涨趋势,均未出现单
价下降情况。预计未来年度垃圾中转和处理单价仍持续稳步增长,出现价格下降
的可能性极小。
单位:元/吨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宁乡市餐厨垃圾处理单价 309.56 325.55 325.16
浏阳市(含浏阳经开区)
餐厨垃圾处理单价
幅度增长,由于其收入占仁和环境总营业收入比约 5.5%,因占比较小,收益法
中未单独进行预测,未来年度宁乡市、浏阳市(含浏阳经开区)厨垃圾单价调整
对评估结论影响很小。
(四)结合历史期间价格波动情况、下游生物柴油等产品的需求与价格走势,
补充披露预测期内工业级混合油单价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工业级混合油是由泔水油、地沟油等废弃油脂原料经过精炼纯化后生成的混
合油。仁和环境历史年度工业级混合油平均销售单价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吨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销售金额 3,841.55 6,444.11 8,353.21 16,074.57 18,593.84 17,089.33
销售数量 1.26 2.00 2.11 2.39 2.41 2.96
单价 3,056.70 3,216.88 3,954.35 6,736.04 7,723.42 5,769.75
工业级混合油平均价格快速增涨。主要原因是生物柴油在碳排放和污染上相比柴
油更少,因而欧盟在 2021 年发布可再生能源指令,要求欧洲公路运输行业的生
物柴油掺混比例由 10%提升到 25%,进而使得生物柴油需求增加,价格相应上涨,
工业级混合油是生物柴油的主要原料,因此其价格也出现较大幅度上涨,2023
年受外部经济波动以及欧盟对中国生物柴油产品实施的反规避和反倾销调査的
影响,国内生物柴油出口价格下降,使得工业级混合油销售价格回落。
价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在气候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极端天气日益频繁的背景下,国际社会对温室
气体减排已达成共识,各国纷纷提出了“碳中和”的目标,并建立起应对气候变
化的政治和法律规则,碳中和目标下的绿色发展已成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生物
柴油是典型的“绿色能源”,具有原料来源广泛、燃烧性能好、环保效果显著等
特性。以生物柴油为主要代表的生物质能源,相比太阳能和风能在可持续能源的
连续性方面更具优势;同时,生物柴油也可用于生产环保型增塑剂、表面活性剂、
工业溶剂、工业润滑剂等可降解生物基绿色化学品,是替代石化材料和制造领域
减碳的极优选择方案。
临时协议,显示到 2030 年将可再生能源在欧盟总能源消费中的份额由 42.5%再
增加 2.5%的指示性补充目标,使其达到 45%。每个成员国都将为这一共同目标努
力。从欧盟政策的调整变化来看,不断提高的可再生能源目标将继续促进生物柴
油的应用和推广。工业级混合油作为生物柴油的重要原材料,随着欧洲市场对于
生物柴油的需求,特别是对由各类废弃油脂生产的生物柴油的需求,工业级混合
油需求量预计仍将保持增长。
我国生物柴油主要是以生产生活产生的废弃油脂资源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
发展生物柴油产业对减少餐桌污染、保护环境、推进能源替代、实现碳减排等方
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几年,我国的生物柴油主要出口欧洲市场,在国内主
要用于环保型增塑剂、表面活性剂、环保型醇酸树脂、工业润滑剂等生物基材料
的原料或用于车用燃料、锅炉燃料,其中生物基增塑剂是国内最主要的应用领域。
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提出“大力发展非粮生物质液体燃料。
支持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等领域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使用”。国家《“十
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中提到要积极推进生物柴油等生物能源的应用,推动
化石能源向绿色低碳可再生能源转型,并强调“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物柴油推
广试点,推进生物航空燃料示范应用”。
生物柴油,尤其以废弃油脂制取的生物柴油,减碳效益突出,将继续保持良
好的发展态势。近两年来国内生物柴油价格持续上涨,2022 年我国生物柴油全
年均价约为 10,565 元/吨,较 2021 年上涨 17%。生物柴油主要用于出口,其价
格主要受国际市场供需影响。
国内生物柴油平均销售价格(元/吨)
数据来源:wind
自 2021 年起,工业级混合油销售价格上涨趋势明显,评估中考虑到 2021 年
和 2022 年价格上涨的速度较快、幅度较大,该期间为工业级混合油价格的高点,
预计未来年度会逐渐回落,本次评估参考历史年度平均销售单价进行预测,以及
考虑工业级混合油平均单价将会有所回落的情况,2023 年单价参考 2020 年至
年及以后年度单价参考 2018 年至 2022 年平均单价,预测期平均单价均低于报告
期平均售价,单价预测较为谨慎,可减少销售价格波动带来的预测售价无法实现
的风险,故工业级混合油销售单价预测谨慎合理。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预测单
价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单位:元/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预测单价 4,920.35 4,920.35 4,920.35 4,920.35 4,920.35 4,920.35 4,920.35
根据仁和环境 2023 年财务数据,2023 年工业级混合油销售数量 29,618.83
吨,平均销售单价 5,769.75 元/吨,销售收入 17,089.33 万元。财务数据与预测
数据对比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财务数据 2023 年预测数 差异额 差异率
销售数量 29,618.83 24,521.87 5,096.96 17.21%
销售单价 5,769.75 6,061.95 -292.20 -5.06%
销售收入 17,089.33 14,865.03 2,224.30 13.02%
经比较,工业级混合油 2023 年实际销售量高于 2023 年预计销售量,主要是
由于 2022 年 10 月起,标的公司开始采用阶梯式结算等方式鼓励劳务外包商进行
地沟油收集,地沟油收运量增加且含油量较高;同时,标的公司对工业级混合油
工艺持续进行改进,废弃油脂的回收与利用效率提升,因此每吨餐厨垃圾收运量
对应的工业级混合油产量有所上升;实际销售单价与预测销售单价差异率为
响。
根据标的公司 2024 年财务数据,工业级混合油销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 月 2024 年 2 月 2024 年 3 月 2024 年 4 月 合计
销售金额 1,415.43 1,104.63 1,489.99 1,704.50 5,714.54
销售量(万吨) 254.03 196.32 263.05 287.61 1,001.00
销售单价(元/吨) 5,571.96 5,626.78 5,664.31 5,926.39 5,708.82
由于欧盟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对印度尼西亚经由中国和英国出口到欧洲的
生物柴油提出反规避调査,并在同年 12 月对原产于中国的生物柴油产品进行反
倾销调查,致使 2023 年工业及混合油销售价格下降。 2024 年 3 月欧盟委员会
公告终止对中国生物柴油反规避调查,2024 年 4-5 月标的公司工业级混合油销
售单价上涨,明显高于 2023 年平均销售单价和 2024 年 1-3 月平均销售单价。
根据生物柴油网信息 2024 年 1 月初华东、华北、华中地区生物柴油出厂平
均报价在 7000-7200 元每吨(含税),至 2024 年 4 月底华东、华北、华中地区生
物柴油厂报价在 7500-7600 元每吨(含税),2024 年以来生物柴油价格已企稳并
呈增长趋势。同时由于生物柴油的广泛应用以及相关政策的积极影响,预计未来
年度工业级混合油单价持续下降的可能性较小。标的公司 2024 年 1-4 月工业级
混合油平均销售单价为 5,708.82 元/吨,评估报告预计 2024 年平均销售单价为
已经考虑近期工业级混合油价格下降的风险。
工业级混合油为生产生物柴油的主要原料,其需求量与生物柴油紧密相关。
生物柴油是一种生物质新能源,主要用于环保型增塑剂、表面活性剂、环保型醇
酸树脂、工业润滑剂等新型生物基材料的原料或用于车用燃料、锅炉燃料。作为
燃料可有效减排二氧化碳,助力石化燃料实现碳中和。我国以废弃油脂为原料生
产生物柴油,经欧盟 ISCC 机构认证和 DDC 认证,可达到双倍减排效果。生物
柴油作为一种绿色能源,正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欧盟作为生物柴油主要消
费国家和地区,预计未来年度在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 RED Ш》的影响下,欧
盟生物柴油消费量未来有望持续走高。国家能源局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下发《关
于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公示全国开
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单位的名单,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路径、政
策体系,逐步形成示范效应和规模效应。目前根据对环保的要求以及对可再生能
源的普及和应用,特别是在交通领域,这一趋势预示着生物柴油将迎来新的发展
机遇,在生物柴油的带动下,工业级混合油需求量也将保持增长。
(五)主要业务参数变动对标的资产评估增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并充分提
示标的资产评估增值风险
标的公司垃圾处理业务主要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对评估值影响主要业
务参数有:处理单价、处理数量、营业成本,所以本次对处理单价、处理数量、
营业成本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
处理单价波动敏感性分析是以处理单价变动为准,假设标的公司未来各期资
本性支出、折现率、处理数量、营业成本费用等保持不变,考虑处理单价变动对
标的公司估值影响额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单价变动比例 评估值 评估值变动额 评估值变动比例
+5.00% 416,678.84 27,969.14 7.20%
+1.00% 394,276.47 5,566.77 1.43%
- 388,709.70 0.00 0.00%
-1.00% 383,107.63 -5,602.07 -1.43%
-5.00% 360,715.97 -27,993.73 -7.20%
处理数量波动敏感性分析是以处理数量变动为准,假设标的公司未来各期资
本性支出、折现率、处理单价等保持不变,考虑处理数量变动对标的公司估值影
响额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数量变动比例 评估值 评估值变动额 评估值变动比例
+5.00% 410,926.00 22,216.30 5.72%
+1.00% 393,152.97 4,443.27 1.14%
- 388,709.70 0.00 0.00%
-1.00% 384,266.43 -4,443.27 -1.14%
-5.00% 366,493.40 -22,216.30 -5.72%
营业成本波动敏感性分析是以营业成本变动为准,假设标的公司未来各期资
本性支出、折现率、处理单价、处理数量等保持不变,考虑营业成本变动对标的
公司估值影响额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营业成本变动比例 评估值 评估值变动额 评估值变动比例
+5.00% 378,553.26 -10,156.44 -2.61%
+1.00% 386,678.40 -2,031.30 -0.52%
- 388,709.70 0.00 0.00%
-1.00% 390,740.98 2,031.28 0.52%
-5.00% 398,866.14 10,156.44 2.61%
从上述处理单价、处理数量、营业成本三项指标变动对估值的敏感性分析可
看出,处理单价的变动对估值的影响最大,单价增减 1%,相应估值增减 1.43%,
其次是处理数量的变动影响,处理数量增减 1%,相应估值增减 1.14%。营业成本
的变动影响相对较少,营业成本增减 1%,相应估值增减 0.52%,
本次评估对垃圾处理单价的预测,主要考虑了标的公司历史年度单价调整幅
度,以及未来年度长沙市各项物价指标变动情况进行预测,预测期处理单价增长
幅度小于历史年度平均增长幅度,对处理价格的预测是偏谨慎的。主要业务参数
变动对标的资产评估增值影响相对有限。
(六)结合预测期营业成本中各成本项目的具体预测过程、金额及占比,包
括但不限于预计人员数量及平均工资水平等,补充披露预测期营业成本的完整性,
主要成本项目构成及金额、单位营业成本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
详细披露差异原因
本次评估以标的公司及子公司单体法人单位为口径进行分析预测。
标的公司各业务营业成本主要为材料、人工和制造费用等。
(1)仁和环境报告期及预测期主要成本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直接材料 423.43 335.97 391.32 410.21 430.00 450.75
总成本占比 2.87% 2.08% 2.27% 2.33% 2.40% 2.47%
餐
厨 直接人工 1,786.97 2,127.65 2,320.69 2,390.31 2,462.01 2,535.88
垃
总成本占比 12.13% 13.20% 13.47% 13.56% 13.75% 13.87%
圾
处 制造费用 2,540.55 2,885.02 2,924.68 2,993.55 3,009.36 3,061.76
理
总成本占比 17.24% 17.90% 16.97% 16.98% 16.81% 16.75%
其他费用等 2,017.36 2,131.39 2,142.51 2,245.83 2,354.14 2,467.70
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总成本占比 13.69% 13.22% 12.43% 12.74% 13.15% 13.50%
成本合计 6,768.31 7,480.03 7,779.20 8,039.89 8,255.52 8,516.08
直接材料 5.03 5.81 5.71 5.97 6.21 6.51
总成本占比 0.03% 0.04% 0.03% 0.03% 0.03% 0.04%
直接人工 623.65 720.65 796.91 820.82 845.44 870.80
工
业 总成本占比 4.23% 4.47% 4.62% 4.66% 4.72% 4.76%
级
制造费用 1,645.54 1,630.06 1,892.14 1,888.98 1,823.44 1,797.18
混
合 总成本占比 11.17% 10.11% 10.98% 10.71% 10.18% 9.83%
油
其他费用等 80.88 43.13 65.42 68.36 71.19 74.63
总成本占比 0.55% 0.27% 0.38% 0.39% 0.40% 0.41%
成本合计 2,355.10 2,399.64 2,760.18 2,784.12 2,746.28 2,749.12
直接材料 0.00 7.20 7.84 7.98 8.12 8.27
总成本占比 0.00% 0.04% 0.05% 0.05% 0.05% 0.05%
直接人工 20.38 165.40 110.06 113.36 116.77 120.27
沼 总成本占比 0.14% 1.03% 0.64% 0.64% 0.65% 0.66%
气
制造费用 105.79 515.14 743.71 750.87 740.28 739.47
发
电 总成本占比 0.72% 3.20% 4.32% 4.26% 4.13% 4.05%
其他费用等 8.53 3.85 29.41 29.94 30.47 31.00
总成本占比 0.06% 0.02% 0.17% 0.17% 0.17% 0.17%
成本合计 134.70 691.58 891.03 902.15 895.64 899.01
小散餐厨垃圾处置 5,475.36 5,547.85 5,801.79 5,904.48 6,008.99 6,115.35
总成本占比 37.16% 34.42% 33.67% 33.49% 33.56% 33.45%
合计 14,733.47 16,119.10 17,232.20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直接材料 472.47 495.25 519.13 534.72 550.75 567.26
总成本占比 2.50% 2.60% 2.73% 2.80% 2.84% 2.87%
餐
厨 直接人工 2,611.95 2,690.31 2,771.02 2,854.15 2,939.77 3,027.97
垃
总成本占比 13.84% 14.12% 14.56% 14.95% 15.16% 15.31%
圾
处 制造费用 3,199.64 3,285.86 3,202.40 3,165.40 3,230.11 3,329.62
理
总成本占比 16.96% 17.24% 16.83% 16.58% 16.66% 16.83%
其他费用等 2,586.74 2,711.50 2,842.28 2,927.56 3,015.38 3,105.83
名称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总成本占比 13.71% 14.23% 14.94% 15.34% 15.55% 15.70%
成本合计 8,870.80 9,182.92 9,334.82 9,481.83 9,736.01 10,030.68
直接材料 6.84 7.55 8.41 8.67 8.93 9.19
总成本占比 0.04% 0.04% 0.04% 0.05% 0.05% 0.05%
直接人工 896.93 923.84 951.55 980.10 1,009.50 1,039.78
工
业 总成本占比 4.75% 4.85% 5.00% 5.14% 5.21% 5.26%
级
制造费用 1,862.40 1,832.26 1,687.98 1,589.64 1,598.74 1,644.48
混
合 总成本占比 9.87% 9.61% 8.87% 8.33% 8.24% 8.31%
油
其他费用等 78.35 86.52 96.42 99.31 102.29 105.36
总成本占比 0.42% 0.45% 0.51% 0.52% 0.53% 0.53%
成本合计 2,844.52 2,850.17 2,744.36 2,677.72 2,719.46 2,798.82
直接材料 8.41 8.56 8.71 8.71 8.71 8.71
总成本占比 0.04% 0.04% 0.05% 0.05% 0.04% 0.04%
直接人工 123.88 127.59 131.42 135.36 139.42 143.61
沼 总成本占比 0.66% 0.67% 0.69% 0.71% 0.72% 0.73%
气
制造费用 763.79 730.16 683.85 658.03 662.80 677.54
发
电 总成本占比 4.05% 3.83% 3.59% 3.45% 3.42% 3.42%
其他费用等 31.55 32.11 32.68 32.68 32.68 32.68
总成本占比 0.17% 0.17% 0.17% 0.17% 0.17% 0.17%
成本合计 927.63 898.43 856.66 834.78 843.62 862.54
小散餐厨垃圾处置 6,223.59 6,124.94 6,091.69 6,091.69 6,091.69 6,091.69
总成本占比 32.99% 32.14% 32.02% 31.92% 31.42% 30.79%
合计 18,866.54 19,056.46 19,027.54 19,783.73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33 年度 2034 年度 2035 年度 2036 年度
月
直接材料 584.30 601.82 619.87 638.48 328.81
总成本占比 2.89% 2.92% 2.95% 2.97% 3.03%
直接人工 3,118.81 3,212.37 3,308.74 3,408.00 1,704.00
餐厨垃圾
总成本占比 15.40% 15.58% 15.72% 15.84% 15.71%
处理
制造费用 3,459.15 3,546.38 3,650.62 3,772.57 1,922.36
总成本占比 17.08% 17.19% 17.35% 17.54% 17.72%
其他费用等 3,198.99 3,294.96 3,393.82 3,495.61 1,800.23
名称 2033 年度 2034 年度 2035 年度 2036 年度
月
总成本占比 15.80% 15.98% 16.13% 16.25% 16.60%
成本合计 10,361.25 10,655.53 10,973.04 11,314.66 5,755.41
直接材料 9.47 9.75 10.05 10.35 5.33
总成本占比 0.05% 0.05% 0.05% 0.05% 0.05%
直接人工 1,070.98 1,103.11 1,136.20 1,170.29 585.14
总成本占比 5.29% 5.35% 5.40% 5.44% 5.39%
工业级混
制造费用 1,718.23 1,746.42 1,791.46 1,853.89 915.22
合油
总成本占比 8.48% 8.47% 8.51% 8.62% 8.44%
其他费用等 108.52 111.78 115.13 118.58 61.07
总成本占比 0.54% 0.54% 0.55% 0.55% 0.56%
成本合计 2,907.20 2,971.06 3,052.84 3,153.10 1,566.76
直接材料 8.71 8.71 8.71 8.71 4.36
总成本占比 0.04% 0.04% 0.04% 0.04% 0.04%
直接人工 147.92 152.35 156.92 161.63 80.82
总成本占比 0.73% 0.74% 0.75% 0.75% 0.75%
沼气发电 制造费用 700.84 712.49 728.60 749.31 377.76
总成本占比 3.46% 3.45% 3.46% 3.48% 3.48%
其他费用等 32.68 32.68 32.68 32.68 16.34
总成本占比 0.16% 0.16% 0.16% 0.15% 0.15%
成本合计 890.15 906.24 926.91 952.33 479.27
小散餐厨垃圾处置 6,091.69 6,091.69 6,091.69 6,091.69 3,045.84
总成本占比 30.08% 29.54% 28.95% 28.32% 28.08%
合计 20,250.28 20,624.51 21,044.48 21,511.79 10,847.28
(2)仁和环保报告期及预测期主要成本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生产耗材 136.16 152.97 152.69 160.10 167.73
总成本占比 1.16% 1.11% 0.99% 0.99% 1.03%
垃圾 车辆耗材 1,685.83 2,588.99 2,257.35 2,366.17 2,480.23
中转
处理 总成本占比 14.33% 18.84% 14.61% 14.69% 15.30%
职工薪酬 2,750.19 3,209.06 3,957.70 4,076.43 4,198.73
总成本占比 23.38% 23.35% 25.61% 25.30% 25.91%
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安全生产费 73.67 1.40 40.20 42.08 44.03
总成本占比 0.63% 0.01% 0.26% 0.26% 0.27%
制造费用 5,654.25 6,132.92 7,094.68 7,468.05 7,342.38
总成本占比 48.08% 44.62% 45.91% 46.35% 45.30%
其他 47.21 0.00 50.32 52.68 55.11
总成本占比 0.40% 0.00% 0.33% 0.33% 0.34%
成本合计 10,347.31 12,085.35 13,552.93 14,165.52 14,288.21
生产耗材 48.61 95.97 84.82 87.38 90.01
总成本占比 0.41% 0.70% 0.55% 0.54% 0.56%
车辆耗材 0.25 0.38 0.39 0.39 0.39
总成本占比 0.002% 0.003% 0.002% 0.002% 0.002%
职工薪酬 145.63 144.37 192.60 198.38 204.33
总成本占比 1.24% 1.05% 1.25% 1.23% 1.26%
污水处理 安全生产费 6.45 0.00 9.38 9.67 9.96
总成本占比 0.05% 0.00% 0.06% 0.06% 0.06%
制造费用 1,207.29 1,419.55 1,604.47 1,642.86 1,606.94
总成本占比 10.27% 10.33% 10.38% 10.20% 9.91%
其他 5.11 0.00 7.45 7.67 7.91
总成本占比 0.04% 0.00% 0.05% 0.05% 0.05%
成本合计 1,413.34 1,660.27 1,899.11 1,946.34 1,919.53
合计 11,760.65 13,745.62 15,452.04 16,111.86 16,207.73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生产耗材 173.15 178.60 184.38 190.19 65.44
总成本占比 1.08% 1.10% 1.13% 1.16% 1.22%
车辆耗材 2,559.46 2,641.48 2,726.30 2,813.65 968.05
总成本占比 16.00% 16.24% 16.76% 17.11% 18.02%
垃圾
中转 职工薪酬 4,324.69 4,454.43 4,588.06 4,725.70 1,575.24
处理
总成本占比 27.04% 27.39% 28.20% 28.74% 29.32%
安全生产费 45.31 46.91 48.51 50.11 17.24
总成本占比 0.28% 0.29% 0.30% 0.30% 0.32%
制造费用 6,979.72 7,007.09 6,826.93 6,763.03 2,142.14
名称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总成本占比 43.64% 43.09% 41.96% 41.14% 39.87%
其他 57.02 58.93 60.86 62.79 21.58
总成本占比 0.36% 0.36% 0.37% 0.38% 0.40%
成本合计 14,139.36 14,387.44 14,435.04 14,605.48 4,789.70
生产耗材 92.71 95.48 98.35 101.29 34.78
总成本占比 0.58% 0.59% 0.60% 0.62% 0.65%
车辆耗材 0.39 0.39 0.39 0.39 0.13
总成本占比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职工薪酬 210.46 216.77 223.28 229.97 76.66
总成本占比 1.32% 1.33% 1.37% 1.40% 1.43%
污水处理 安全生产费 10.25 10.56 10.87 11.21 3.85
总成本占比 0.06% 0.06% 0.07% 0.07% 0.07%
制造费用 1,533.42 1,542.72 1,492.37 1,483.01 464.93
总成本占比 9.59% 9.49% 9.17% 9.02% 8.65%
其他 8.15 8.39 8.63 8.90 3.05
总成本占比 0.05% 0.05% 0.05% 0.05% 0.06%
成本合计 1,855.36 1,874.31 1,833.88 1,834.77 583.40
合计 15,994.72 16,261.76 16,268.92 16,440.25 5,373.09
(1)营业成本中材料费与垃圾处理量相关,主要参考报告期垃圾处理单位
成本,并考虑小幅增长进行预测。预测期与报告期相比,材料费变动趋势与垃圾
处理量保持一致,预测期与 2021 年和 2022 年单位材料成本平均值较为接近,后
续年度考虑到物价指数的变动,考虑了单位成本小幅增长;预测期垃圾处理量及
材料费总体比较稳定。报告期及预测期垃圾处理量及单位材料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餐厨 直接材料 423.43 335.97 391.32 410.21 430.00 450.75
垃圾 数量(万吨) 39.94 38.74 39.42 40.12 40.83 41.55
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处理 材料单耗 10.60 8.67 9.93 10.22 10.53 10.85
直接材料 5.03 5.81 5.71 5.97 6.21 6.51
工业级
数量(万吨) 2.39 2.41 2.45 2.49 2.52 2.56
混合油
材料单耗 2.11 2.41 2.33 2.40 2.47 2.54
直接材料 7.20 7.84 7.98 8.12 8.27
沼气
数量(万度) 1,926.86 1,960.97 1,995.68 2,031.00 2,066.95
发电
材料单耗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直接材料 472.47 495.25 519.13 534.72 550.75 567.26
餐厨
垃圾 数量(万吨) 42.29 43.04 43.80 43.80 43.80 43.80
处理
材料单耗 11.17 11.51 11.85 12.21 12.57 12.95
直接材料 6.84 7.55 8.41 8.67 8.93 9.19
工业级
数量(万吨) 2.61 2.80 3.03 3.03 3.03 3.03
混合油
材料单耗 2.62 2.70 2.78 2.86 2.95 3.04
直接材料 8.41 8.56 8.71 8.71 8.71 8.71
沼气
数量(万度) 2,103.53 2,140.77 2,178.66 2,178.66 2,178.66 2,178.66
发电
材料单耗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33 年度 2034 年度 2035 年度 2036 年度
直接材料 584.30 601.82 619.87 638.48 328.81
餐厨
垃圾 数量(万吨) 43.80 43.80 43.80 43.80 21.90
处理
材料单耗 13.34 13.74 14.15 14.58 15.01
直接材料 9.47 9.75 10.05 10.35 5.33
工业级
数量(万吨) 3.03 3.03 3.03 3.03 1.51
混合油
材料单耗 3.13 3.22 3.32 3.42 3.52
直接材料 8.71 8.71 8.71 8.71 4.36
沼气
数量(万度) 2,178.66 2,178.66 2,178.66 2,178.66 1,089.33
发电
材料单耗 0.004 0.004 0.004 0.004 0.004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生产耗材 136.16 152.97 152.69 160.10 167.73
数量(万吨) 278.79 284.15 289.18 294.30 299.51
垃圾 材料单耗 0.49 0.54 0.53 0.54 0.56
中转
处理 车辆耗材 1,685.83 2,588.99 2,257.35 2,366.17 2,480.23
数量(万吨) 278.79 284.15 289.18 294.30 299.51
材料单耗 6.05 9.11 7.81 8.04 8.28
生产耗材 48.61 95.97 84.82 87.38 90.01
数量(万吨) 17.05 24.11 24.11 24.11 24.11
污水 材料单耗 2.85 3.98 3.52 3.62 3.73
处理 车辆耗材 0.25 0.38 0.39 0.39 0.39
数量(万吨) 17.05 24.11 24.11 24.11 24.11
材料单耗 0.01 0.02 0.02 0.02 0.02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月
生产耗材 173.15 178.60 184.38 190.19 65.44
数量(万吨) 300.09 300.68 301.28 301.89 100.84
垃圾 材料单耗 0.58 0.59 0.61 0.63 0.65
中转
处理 车辆耗材 2,559.46 2,641.48 2,726.30 2,813.65 968.05
数量(万吨) 300.09 300.68 301.28 301.89 100.84
材料单耗 8.53 8.78 9.05 9.32 9.60
生产耗材 92.71 95.48 98.35 101.29 34.78
数量(万吨) 24.11 24.11 24.11 24.11 8.04
污水 材料单耗 3.85 3.96 4.08 4.20 4.33
处理 车辆耗材 0.39 0.39 0.39 0.39 0.13
数量(万吨) 24.11 24.11 24.11 24.11 8.04
材料单耗 0.02 0.02 0.02 0.02 0.02
为减少数据波动的影响,2023 年单位材料消耗数据系根据标的公司 2021 年
和 2022 年相关数据平均值为基础,并按照与 2023 年垃圾处理单价相同的比例增
长进行预测,预测期其他年度材料单耗在前一年度单位材料消耗数据基础上按照
与垃圾处理单价增长比例保持同比例增长进行预测,因此预测期个别材料单位消
耗金额会略低于报告期某个年度单位消耗金额。
(2)职工薪酬是根据报告期标的公司员工薪酬总额、其变化趋势以及生产
人员配备情况,计算年人均工资总额;预测期结合标的公司整体效益增长以及人
员工资增长预计年人均工资总额,根据年人均工资总额和生产人员配备数量等情
况预测职工薪酬发生总额。2022 年各项目已投产,生产人员数量后续基本保持
稳定,预测期平均工资水平根据管理层预期,报告期及预测期内标的公司职工薪
酬整体上呈现小幅上涨趋势。整体而言,标的公司预测期内职工薪酬与企业的营
收规模和业绩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及预测期内职工人员数量及人员平
均工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职工薪酬 2,431.00 3,013.70 3,227.66 3,324.49 3,424.22 3,526.95
生产人员数量 250.00 265.00 275.00 275.00 275.00 275.00
平均工资 9.72 11.37 11.74 12.09 12.45 12.83
餐厨垃圾处理
量(万吨)
人均处理量
(人/万吨)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职工薪酬 3,632.76 3,741.74 3,853.99 3,969.61 4,088.70 4,211.36
生产人员数量 275.00 275.00 275.00 275.00 275.00 275.00
平均工资 13.21 13.61 14.01 14.43 14.87 15.31
餐厨垃圾处理
量(万吨)
人均处理量
(人/万吨)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33 年度 2034 年度 2035 年度 2036 年度
职工薪酬 4,337.70 4,467.83 4,601.87 4,739.92 2,369.96
生产人员数量 275.00 275.00 275.00 275.00 275.00
平均工资 15.77 16.25 16.73 17.24 8.62
餐厨垃圾处理量
(万吨)
人均处理量
(人/万吨)
单位生产人员餐厨垃圾处理量预测期与报告期比较接近,预测期内保持基本
稳定,人员数量与业务量匹配。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职工薪酬 2,895.82 3,353.43 4,150.30 4,274.81 4,403.06
生产人员数量 244.00 252.00 302.00 302.00 302.00
平均工资 11.87 13.31 13.74 14.16 14.58
垃圾中转处理量
(万吨)
人均处理量
(人/万吨)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职工薪酬 4,535.15 4,671.20 4,811.34 4,955.68 1,651.89
生产人员数量 302.00 302.00 302.00 302.00 302.00
平均工资 15.02 15.47 15.93 16.41 5.47
垃圾中转处理量
(万吨)
人均处理量
(人/万吨)
单位生产人员垃圾中转处理量预测期与报告期比较接近,预测期内保持基本
稳定,人员数量与业务量匹配。
(3)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水电费、折旧摊销、维修费和租赁费等。部分制
造费用与垃圾处理量相关,主要参考历史单位成本并考虑小幅增长进行预测。预
测期与报告期相比,制造费用变动趋势与垃圾入场量保持一致,预测期与 2021
年和 2022 年平均单位消耗成本较为接近,后续年度考虑到物价指数的变动,单
位消耗成本考虑了小幅增长;预测期垃圾处理量及制造费用总体比较稳定。报告
期及预测期垃圾处理量及单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餐厨 制造费用 2,540.55 2,885.02 2,924.68 2,993.55 3,009.36 3,061.76
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垃圾 数量(万吨) 39.94 38.74 39.42 40.12 40.83 41.55
处理
制造费用单耗 63.60 74.47 74.18 74.61 73.70 73.68
制造费用 1,645.54 1,630.06 1,892.14 1,888.98 1,823.44 1,797.18
工业级
数量(万吨) 2.39 2.41 2.45 2.49 2.52 2.56
混合油
制造费用单耗 689.56 677.08 771.61 759.37 724.95 702.08
制造费用 105.79 515.14 743.71 750.87 740.28 739.47
沼气
数量(万度) 314.51 1,926.86 1,960.97 1,995.68 2,031.00 2,066.95
发电
制造费用单耗 0.34 0.27 0.38 0.38 0.36 0.36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制造费用 3,199.64 3,285.86 3,202.40 3,165.40 3,230.11 3,329.62
餐厨
垃圾 数量(万吨) 42.29 43.04 43.80 43.80 43.80 43.80
处理
制造费用单耗 75.66 76.35 73.11 72.27 73.75 76.02
制造费用 1,862.40 1,832.26 1,687.98 1,589.64 1,598.74 1,644.48
工业级
数量(万吨) 2.61 2.80 3.03 3.03 3.03 3.03
混合油
制造费用单耗 713.75 654.96 557.71 525.22 528.22 543.34
制造费用 763.79 730.16 683.85 658.03 662.80 677.54
沼气
数量(万度) 2,103.53 2,140.77 2,178.66 2,178.66 2,178.66 2,178.66
发电
制造费用单耗 0.36 0.34 0.31 0.30 0.30 0.31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33 年度 2034 年度 2035 年度 2036 年度
制造费用 3,459.15 3,546.38 3,650.62 3,772.57 1,922.36
餐厨
垃圾 数量(万吨) 43.80 43.80 43.80 43.80 21.90
处理
制造费用单耗 78.97 80.97 83.35 86.13 87.78
制造费用 1,718.23 1,746.42 1,791.46 1,853.89 915.22
工业级
数量(万吨) 3.03 3.03 3.03 3.03 1.51
混合油
制造费用单耗 567.70 577.02 591.90 612.52 604.77
制造费用 700.84 712.49 728.60 749.31 377.76
沼气
数量(万度) 2,178.66 2,178.66 2,178.66 2,178.66 1,089.33
发电
制造费用单耗 0.32 0.33 0.33 0.34 0.35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制造费用 5654.25 6132.92 7094.68 7468.05 7342.38
垃圾
中转 数量(万吨) 278.79 284.15 289.18 294.30 299.51
处理
制造费用单耗 20.28 21.58 24.53 25.38 24.51
制造费用 1207.29 1419.55 1604.47 1642.86 1606.94
污水
数量(万吨) 17.05 24.11 24.11 24.11 24.11
处理
制造费用单耗 70.82 58.88 66.55 68.14 66.65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称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月
制造费用 6979.72 7007.09 6826.93 6763.03 2142.14
垃圾
中转 数量(万吨) 300.09 300.68 301.28 301.89 100.84
处理
制造费用单耗 23.26 23.30 22.66 22.40 21.24
制造费用 1533.42 1542.72 1492.37 1483.01 464.93
污水
数量(万吨) 24.11 24.11 24.11 24.11 8.04
处理
制造费用单耗 63.60 63.98 61.90 61.51 57.85
标的公司预测期制造费用单耗小幅波动主要原因有:①部分固定资产经济使
用年限长于折旧年限,当固定资产达到折旧年限尚未达到经济使用年限期间仍在
继续使用,该期间无需计提折旧,待该固定资产达到经济使用年限重新购置后才
重新计提折旧,因此预测期固定资产折旧计提额将导致制造费用波动。②预测期
各业务板块处理量或产量逐步增长,导致单位制造费用下降。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收入 11,791.74 12,686.79 12,972.54 13,598.16 14,254.11 14,941.90
餐厨
垃圾 成本 6,768.31 7,480.03 7,779.20 8,039.89 8,255.52 8,516.08
处理
毛利率 42.60% 41.04% 40.03% 40.88% 42.08% 43.01%
收入 16,074.57 18,593.84 14,865.03 13,098.25 12,375.97 12,595.03
工业级
成本 2,355.10 2,399.64 2,760.18 2,784.12 2,746.28 2,749.12
混合油
毛利率 85.35% 87.09% 81.43% 78.74% 77.81% 78.17%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收入 15,662.27 16,417.65 17,209.32 17,725.73 18,257.48 18,804.99
餐厨
垃圾 成本 8,870.80 9,182.92 9,334.82 9,481.83 9,736.01 10,030.68
处理
毛利率 43.36% 44.07% 45.76% 46.51% 46.67% 46.66%
收入 12,838.77 13,764.85 14,892.09 14,892.09 14,892.09 14,892.09
工业级
成本 2,844.52 2,850.17 2,744.36 2,677.72 2,719.46 2,798.82
混合油
毛利率 77.84% 79.29% 81.57% 82.02% 81.74% 81.21%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33 年度 2034 年度 2035 年度 2036 年度
收入 19,369.14 19,949.94 20,548.69 21,164.97 10,900.04
餐厨
垃圾 成本 10,361.25 10,655.53 10,973.04 11,314.67 5,755.41
处理
毛利率 46.51% 46.59% 46.60% 46.54% 47.20%
收入 14,892.09 14,892.09 14,892.09 14,892.09 7,446.05
工业级
成本 2,907.20 2,971.06 3,052.84 3,153.10 1,566.76
混合油
毛利率 80.48% 80.05% 79.50% 78.83% 78.96%
仁和环境预测期餐厨垃圾处理毛利率小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有:①根据仁和环
境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垃圾处理单价的调价公式,预计未来年度垃圾处
理单价将小幅度上涨,受单价上涨的影响,标的公司毛利率将小幅增长;②预测
期餐厨垃圾处理数量在仁和环境处理能力能范围内逐步增长,受规模效应影响,
单位固定成本下降也对垃圾处理毛利率产生影响。工业级混合油预测期毛利率低
于 2021 年和 2022 年的主要原因为:2021 年及 2022 年为工业级混合油销售价格
的高点,本次评估参考历史年度平均销售单价,考虑工业级混合油平均单价将会
有所回落的情况进行预测,由于预测单价的下降,工业级混合油的毛利率随之下
降。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收入 47,461.01 53,756.28 56,349.88 59,068.93 61,917.49
垃圾
中转 成本 10,347.31 12,085.35 13,552.93 14,165.52 14,288.21
处理
毛利率 78.20% 77.52% 75.95% 76.02% 76.92%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称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收入 63,898.07 65,945.23 68,059.55 70,244.63 24,167.04
垃圾
中转 成本 14,139.36 14,387.44 14,435.04 14,605.48 4,789.70
处理
毛利率 77.87% 78.18% 78.79% 79.21% 80.18%
仁和环保预测期垃圾中转处理毛利率小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有:①根据仁和环
保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垃圾中转处理单价的价公式,预计未来年度垃圾
中转处理单价将小幅度上涨,受单价上涨的影响,标的公司毛利率将小幅增长;
②预测期垃圾中转处理数量在仁和环保处理能力能范围内逐步增长,受规模效应
影响,单位固定成本下降也对垃圾处理毛利率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营业成本各项费用与垃圾处理量变动趋势保持一致,预测期与报
告期内单位成本较为接近,营业成本总体比较稳定,因此,预测期营业成本完整、
谨慎、合理。
(七)结合标的资产现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及预计折旧摊销年
限,补充披露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等参数的预测依据及合理性
(1)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仁和环境 仁和环保
项目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房屋建筑物 10,008.69 4,044.78 27,287.69 18,188.59
机器设备 16,064.52 10,228.81 11,404.28 8,090.59
运输设备 4,029.57 1,269.20 10,744.55 3,538.78
办公及电子设备 125.40 83.69 176.22 70.57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590.64 1,380.52 6,417.99 5,118.02
无形资产—其他 229.33 220.68 24,162.20 13,116.66
(2)按照企业会计政策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折旧摊销年限如下:
折旧/摊销方
资产类别 折旧/摊销年限(年)
法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2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办公及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年限平均法 土地使用年限
无形资产—其他 年限平均法 软件 5 年、特许经营权按其年限
(1)固定资产评估采用的经济使用年限
用年限如下:
房屋分类 寿命年限(年) 房屋分类 寿命年限(年)
(一)钢结构 (三)砖混结构
生产用房 70 生产用房 40
受腐蚀生产用房 50 受腐蚀生产用房 30
(二)钢筋混凝土结构 (四)砖木结构
生产用房 50 生产用房 30
受腐蚀生产用房 35 受腐蚀生产用房 20
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机电产品
价格信息网”发布的机器设备类资产经济寿命参考年限如下表:
序 《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设备类别
号 “机电产品价格信息网”发布的机器设备类资产经济寿命参考年限
压榨机 20 年,挤压机 15 年,挤出、层压及压力机设备 14 年,酱油、
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 10 年
蒸发罐 10~20 年,立式金属油罐 20 年,储油罐、池 20 年,制油设
备 16 年
沼气利用及发
电相关设备
水泵、风机、
类设备
电气类
设备
载货车 12~15 年,其他半挂车 15 年,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 15
年
(2)无形资产评估采用的经济使用年限
序号 资产类别 经济使用年限
(1)收益法预测期折旧摊销参照企业会计政策,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折旧
摊销年限,采用直线法进行计算,其中部分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类资产经济使用年
限大于折旧年限时,在该差异期限内不再计提折旧,待资产达到经济使用年限重
新购置后重新计提折旧。
标的公司预测期折旧合计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折旧合计 9,188.82 9,221.14 8,751.79 8,071.39 8,106.85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折旧合计 7,832.18 7,176.38 3,123.97 1,411.13 1,465.26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33 年度 2034 年度 2035 年度 2036 年度
折旧合计 1,579.43 1,629.59 1,672.10 1,759.90 820.41
置了一批垃圾运输车辆,该车辆折旧年限为 5 年,经济使用年限为 12 年左右,
车辆计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在这个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导致折旧总额下降;
②标的公司废水处理车间的二期废水处理项目、预处理车间的部分垃圾预处理设
备、沼气发电机组等设备类资产为 2017 年至 2019 年建设并投入使用,该设备折
旧年限为 10 年,经济使用年限为 15 年左右,同样这些资产计提完折旧后至达经
济使用年限前仍可继续使用,在这个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导致折旧总额下降。2030
年和 2031 年折旧额下降主要原因为:仁和环保特许经营合同期限至 2030 年 4 月,
仁和环保收益法预测期至 2030 年 4 月结束。
(2)资本性支出主要是长期资产的正常更新投资,本次资本性支出主要为
存量资产的正常更新支出。资本性支出是根据标的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启用年限,参照上述各类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当资产达到经济使用年限需重置
时按照资产评估原值计算资本性支出。
标的公司预测期资本性支出合计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资本性支出合计 5,145.90 2,654.14 1,287.39 1,047.40 5,057.96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资本性支出合计 1,343.94 403.01 949.81 3,981.44 1,459.31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33 年度 2034 年度 2035 年度 2036 年度
资本性支出合计 2,758.13 2,253.26 618.48 286.97 -
置的一批垃圾运输车辆,至 2023 年基本达到经济使用年限,预计在 2023 年需更
新支出;②仁和环保于 2005 年购置的 1-4 号垃圾压缩机等设备类资产,经济使
用年限为 15 年,至 2023 年已达到经济使用年限,预计在 2023 年和 2024 年需更
新支出;③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在建工程尚未建完部分,在 2023 年需发生的
后续支出。
置的餐厨垃圾运输车辆、废水单元水热交换设备、好氧罐、1#离心机、厌氧单元
水热交换等设备类资产,经济使用年限为 12-15 年,至 2027 年陆续达到经济使
用年限需更新支出;
②仁和环保于 2012 年和 2015 年购置的半挂式垃圾运输车辆、
预压打包式垃圾压缩机(6#-7#)等设备类资产,经济使用年限为 12-15 年,至
预处理车间的预处理设备等设备类资产于 2018 年和 2019 年建设并投入使用,该
设备类资产经济使用年限为 12-15 年,至 2031 年陆续达到经济使用年限需更新
支出。
综上所述,预测期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摊销金额是根据标的公司固定资
产和无形资产的现有情况,并依据相应会计政策计提。资本性支出是根据固定资
产及无形资产启用日期、经济使用年限,在资产经济使用年限到期后根据相应资
产重置价计算更新支出。标的公司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预测依据充分合理。
(1)仁和环境报告期和预测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及资本性支出。
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房屋及构筑物 726.96 673.67 657.76 525.15 478.38 476.64
机器设备 1,160.51 1,494.38 1,479.76 1,655.63 1,516.99 1,428.33
运输设备 449.93 482.29 388.96 287.43 266.17 234.81
办公及电子设备 4.28 8.57 17.57 17.73 17.03 14.90
无形资产 38.80 46.73 76.89 76.89 76.89 76.89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房屋及构筑物 467.81 429.21 368.00 283.68 98.25 95.06
机器设备 1,484.81 1,386.44 925.11 775.11 887.73 947.79
运输设备 265.67 421.40 419.52 329.93 278.46 276.34
办公及电子设备 13.01 10.51 10.51 18.03 17.33 16.71
无形资产 76.83 76.83 76.83 76.83 76.83 76.83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33 年度 2034 年度 2035 年度 2036 年度
房屋及构筑物 84.57 63.18 63.40 63.40 31.70
机器设备 1,213.03 1,113.46 1,127.87 1,150.83 555.76
运输设备 143.43 317.13 352.18 413.94 167.09
办公及电子设备 12.92 13.63 6.45 9.53 4.76
无形资产 76.83 76.83 76.83 76.83 38.41
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房屋及构筑物 255.07 168.24 13.65 0.00 4.56
资产类别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机器设备 633.37 11.45 26.78 88.22 1,641.90
运输设备 3.80 9.89 536.30 283.56 1,040.92
办公及电子设备 23.99 1.56 5.56 15.47 3.26
无形资产 0.00 0.00 0.00 0.00 220.68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房屋及构筑物 0.00 56.83 15.29 0.00 162.50
机器设备 312.62 229.73 807.45 3,951.60 625.31
运输设备 297.08 53.95 64.74 12.68 439.97
办公及电子设备 18.04 14.22 50.65 17.16 1.01
无形资产 0.00 0.00 0.00 0.00 220.68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33 年度 2034 年度 2035 年度 2036 年度
房屋及构筑物 117.36 280.22 16.00 0.00 0.00
机器设备 2,018.79 1,034.64 353.26 242.80 0.00
运输设备 614.90 914.21 249.22 44.17 0.00
办公及电子设备 7.08 24.19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2)仁和环保报告期和预测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及资本性支出。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房屋及构筑物 1,521.68 1,577.22 1,558.09 1,557.55 1,465.68
机器设备 707.33 1,046.06 1,020.13 1,061.93 1,074.49
运输设备 1,020.64 1,061.66 945.78 945.00 888.06
办公及电子设备 16.11 18.71 20.30 24.67 25.83
无形资产 1,053.48 1,053.26 1,415.83 1,464.51 1,338.69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房屋及构筑物 1,114.77 1,080.00 1,036.58 1,035.43 334.52
机器设备 1,022.82 997.44 996.72 999.86 276.74
运输设备 797.08 816.94 795.66 674.03 203.83
办公及电子设备 27.53 25.97 20.95 17.48 4.75
无形资产 1,276.25 1,277.01 1,056.51 1,056.51 344.29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房屋及构筑物 0.00 0.00 0.00 0.00
机器设备 35.92 131.56 136.92 1.01
运输设备 904.59 665.61 525.84 649.24
办公及电子设备 38.96 28.35 24.40 5.76
无形资产 3,250.20 1,637.48 17.94 4.13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月
房屋及构筑物 0.00 0.00 0.00 0.00
机器设备 755.72 37.60 26.87 0.00
运输设备 1,383.69 649.66 9.95 0.00
办公及电子设备 7.23 26.07 11.46 0.00
无形资产 0.00 2.86 0.00 0.00
预测期部分固定资产折旧额与报告期相比,有所下降,主要因为部分固定资
产评估采用的经济使用年限大于标的公司折旧摊销年限,致使部分固定资产在折
旧计提完后,在仍可继续使用期限内无需计提折旧。
(八)折现率计算过程中主要参数的取值依据,结合同行业可比案例中折现
率计算参数与本次交易的具体取值差异,补充披露本次评估折现率的合理性,是
否充分反映所处行业的特定风险及自身财务风险水平
仁和环境和仁和环保折现率存在波动主要由于两公司特许经营权剩余期限
和资本结构差异,进而导致在不同经营期限和资本结构下计算折现率有所不同。
以仁和环境为例分析折现率计算过程中主要参数的取值依据。
本次评估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D E
WACC (1 T )
K D
V
K E
V
其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KE——权益资本成本;
D——付息债务价值;
E——权益价值;
V=D+E;
T——所得税税率。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计算需要确定如下指标:权益资本成本、付息债务资本
成本和付息债务与权益价值比例。
(1)权益资本成本(KE)的计算
对于权益资本成本的计算,我们运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
即:KE = RF +β(RM-RF)+ α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收益率;
RM-RF—市场风险溢价;
β—Beta 系数;
α—企业特有风险。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业
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 1 号》,
本项目选取银行间、上交所、深交所交易国债中,评估基准日剩余到期年限与被
评估单位有限年限口径接近的国债到期收益率平均值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本次评估,计算无风险报酬率指标值为 3.00%
市场风险溢价是预期未来较长期间市场证券组合收益率与无风险利率之间
的差额。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既可以依靠历史数据,也可以基于事前估算。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
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 1
号》,市场风险溢价采用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月收益率几何平均值换算成年收益
率后的算数平均值减去无风险报酬率指标值计算,取值时间跨度为自指数设立至
今。
本次评估,计算的市场风险溢价指标值为 5.95%。
β 反映一种股票与市场同向变动的幅度,β 指标计算模型为市场模型:
Ri = α + βRm + ε
在市场模型中,以市场回报率对股票回报率做回归求得 β 指标值,样本 β
指标的取值来源于同花顺金融终端。
标的公司 β 指标值的确定以选取的样本来自同花顺金融终端取得的考虑财
务杠杆的 β 指标值为基础,计算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业务板块的不考虑财务杠杆
的 β 指标值,根据标的公司的资本结构计算其考虑财务杠杆的 β 指标值。
考虑财务杠杆的 β 指标值与不考虑财务杠杆的 β 指标值换算公式如下:
βU = βL ÷ [1+(1-T)×D÷E]
式中:
βL:考虑财务杠杆的 Beta;
βU:不考虑财务杠杆的 Beta;
T:所得税率;
证券简称 考虑 Beta D E D/E T 不考虑 Beta
伟明环保 0.6710 597,385.84 3,139,377.49 0.1903 25.00% 0.5872
高能环境 0.9726 894,662.28 1,501,110.58 0.5960 15.00% 0.6456
山高环能 0.7451 123,203.94 400,217.30 0.3078 25.00% 0.6053
旺能环境 0.9146 587,489.98 774,810.62 0.7582 25.00% 0.5830
平均值 0.6503
数据来源:同花顺
通过上述计算标的公司综合不考虑财务杠杆的 β 指标值为 0.6503,以评估
基准日资本结构作为预测期资本结构,最终确定企业 β 指标值为 0.6119。
由于选取样本上市公司与被评估单位经营环境不同,同时考虑被评估单位自
身经营风险,考虑企业特有风险调整为 2.90%。
通过以上计算,依据 KE = RF +β(RM-RF)+α,计算被评估单位股权资本成
本为 9.54%。
(2)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根据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付息债务情况,确定付息债务资本成本为 4.62%。
(3)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确定
D E
通过上述指标的确定,依据 WACC
K D
(1 T )
K E
,计算加
V V
权平均资本成本,具体结果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9.47%。
估折现率的合理性分析
同行业可比案例折现率及本次评估折现率如下表:
无风 市场 企业
序 购买 评估 平均贝 权益 债务
标的资产 折现率 险收 风险 特定
号 方 基准日 塔值 成本 成本
益率 溢价 风险
菲达 紫光环保
环保 62.95%股权
洪城 鼎元生态
环境 100%股权
山高 十方环能
环能 86.34%股权
无风 市场 企业
序 购买 评估 平均贝 权益 债务
标的资产 折现率 险收 风险 特定
号 方 基准日 塔值 成本 成本
益率 溢价 风险
东湖 泰欣环境
高新 70%股权
博天 高频环境
环境 70%股权
中环 兆盛环保
装备 99.18%股权
盈峰 中联环境
环境 100%股权
最大值 14.43% 4.10% 1.1772 7.19% 3.30% 14.43% 6.80%
最小值 8.21% 3.57% 0.8234 6.13% 1.50% 10.64% 4.35%
平均值 11.17% 3.92% 0.9915 6.81% 2.31% 13.01% 4.96%
军信
仁和环境 2022/12/31 9.47% 3.00% 0.6119 5.95% 2.90% 9.54% 4.62%
环保
军信
仁和环保 2022/12/31 9.30% 2.90% 0.6297 6.05% 2.90% 9.61% 3.23%
环保
由上表可知,可比交易案例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折现率位于 8.21%—14.43%之
间,本次收益法评估的折现率分别为 9.47%、9.30%,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的折
现率低于部分可比交易案例折现率,主要是由于部分可比交易案例评估基准日较
早,受近几年利率调整影响,无风险收益率下降以及可比公司贝塔值下降等因素
影响,折现率有所下降。
历史年度贝塔值与评估基准日贝塔值对比情况表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平均值 1.2891 1.3132 0.8004 0.8258
受上述因素影响如剔除 2019 年以前的交易案例,可比交易案例平均折现率
为 9.26%,本次评估折现率略高于近期案例平均折现率是合理的。
本次评估折现率的计算遵循《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
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
期收益率,将评估基准日剩余到期年限与标的公司特许经营权剩余年限接近的国
债的到期收益率平均值作为无风险报酬率;债务资本成本 Kd 取被评估企业的实际
债务利率。
在计算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时,可比公司选取伟明环保、高能环境、山高环
能和旺能环境,在主营业务、企业所处行业与标的公司具有可比性,因此,本次
评估贝塔系数取值可以代表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水平。
标的公司拥有餐厨垃圾处理和垃圾中转业务,在资产规模、营业收入规模、
垃圾处理能力规模等指标上处于领先地位。同时通过多年经营发展,形成了良好
的市场能力和处理技术,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运营经验,信用较好。因此,标的公
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较低,目前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取值比较合理。
综上分析,仁和环境折现率充分反映了所处行业的特定风险及自身财务风险
水平。
(九)结合本次交易评估对税收优惠政策影响的预测,仁和环境、仁和环保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续期的可行性等,补充披露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评估结果的潜
在影响
(1)仁和环境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续期的可行性
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批准,仁
和环境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仁和环境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的相关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符合
序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 仁和环境现状
认定条件
仁和环境成立时间已满一年,满
足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条件。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
仁和环境通过自主研发的方式,
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
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
主要知识产权为公司所有。
权的所有权。
是否符合
序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 仁和环境现状
认定条件
仁和环境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 高新技术领域》之“资源与环境
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与综合利用技术”之“有机固
体废物的处理和资源化技术”。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
仁和环境从事研发活动人员比
例在 10%以上。
不低于 10%。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
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
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仁和环境 2021 年-2023 年销售
于 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年-2023 年的研发费总额占同
低于 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
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其中, 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用总额的比例有 60%以上。
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
不低于 60%
仁和环境 2023 年度核心技术产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
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仁和环境在知识产权对公司竞
争力的作用、科技成果转化情
理情况等方面能够达到企业创
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的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 仁和环境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
为。 违法行为。
如上表所示,仁和环境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
规定。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仁和环境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办法》规定的相关认定条件,此次到期后不能通过审批的风险较小,本次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到期后续期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仁和环保
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批准,仁
和环保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仁和环保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的相关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符合
序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 仁和环保现状
认定条件
仁和环保成立时间已满一年,满
足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条件。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
仁和环保通过自主研发的方式,
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
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
主要知识产权为公司所有。
权的所有权。
仁和环保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 高新技术领域》之“资源与环境
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与综合利用技术”之“有机固
体废物的处理和资源化技术”。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
仁和环保从事研发活动人员比
例在 10%以上。
不低于 10%。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
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
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仁和环保 2021 年-2023 年销售
于 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年-2023 年的研发费总额占同
低于 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
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其中, 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用总额的比例有 60%以上。
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
不低于 60%
仁和环保 2023 年度核心技术服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
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以上。
仁和环保在知识产权对公司竞
争力的作用、科技成果转化情
理情况等方面能够达到企业创
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的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 仁和环保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
为。 违法行为。
如上表所示,仁和环保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
规定。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仁和环保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办法》规定的相关认定条件,此次到期后不能通过审批的风险较小,本次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到期后续期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标的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增值税返还政策已执行多年,
相关法规多次修订仍持续实施,政策具有连贯性及延续性,从政策变化趋势看,
在未来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动的情况下,标的公司享受上述政策优惠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但若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取消或收紧,或标的公司未来不再符合高新
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导致无法持续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以及增值
税不享受返还政策,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经测算,若标的公
司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将减少评估值 30,503.00 万元,对评估值影响率为 7.80%。
(十)截至回函披露日仁和环境、仁和环保实际业务、财务数据与预测数据
的对比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是,补充披露对本次评估预测的影响
对比情况
(1)根据仁和环境 2023 年财务数据,2023 年营业收入 38,787.07 万元,
营业成本 17,586.86 万元,营业利润 44,436.20 万元,扣除投资收益后营业利润
为 14,416.70 万元,净利润 42,585.83 万元,
扣除投资收益后净利润为 12,566.32
万元。各项数据对比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财务数 2023 年预测数 差异额 差异率
营业收入 38,787.07 35,014.08 3,772.99 9.73%
减:营业成本 17,586.86 17,232.93 353.93 2.01%
毛利 21,200.21 17,781.15 3,419.06 16.13%
毛利率 54.66% 50.78% 3.88 个百分点
营业利润 14,416.70 11,756.00 2,660.70 18.46%
净利润 12,566.32 10,115.46 2,450.86 19.50%
经比较仁和环境 2023 年实际营业利润高于 2023 年预测营业利润,差异金
额为 2,660.70 万元,差异率 18.46%,净利润差异金额 2,450.86 万元,差异率
异率为 9.73%,具体分析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3 年财务数 2023 年预测数 差异额
餐厨垃圾处理 20,505.75 19,348.13 1,157.62
工业级混合油 17,089.33 14,865.03 2,224.29
沼气发电 1,152.62 780.47 372.16
其他业务 39.38 20.45 18.93
合计 38,787.07 35,014.08 3,772.99
仁和环境 2023 年实际营业收入高于 2023 年预测收入,主要为工业级混合油
收入和餐厨垃圾处理收入高于预测收入。工业级混合油收入高于预测期主要是因
为 2022 年 10 月起,仁和环境开始采用阶梯式结算等方式鼓励劳务外包商进行地
沟油收集,地沟油收运量增加且含油量较高;同时对工业级混合油工艺持续进行
改进,废弃油脂的回收与利用效率提升,因此每吨餐厨垃圾收运量对应的工业级
混合油产量有所上升。餐厨垃圾处理收入高于预测收入主要是由于仁和环境 2023
年餐厨垃圾实际处理量高于预测处理量;同时 2023 年 10 月取得长沙市城市管理
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餐厨垃圾收运补贴等服
务费结算的通知》(长财资环[2023]6 号),对 2023 年餐厨垃圾处理单价进行
调整,餐厨垃圾收运单价由 252.46 元/吨,调整为 261.11 元/吨,垃圾残渣厌氧
处理单价由 67 元/吨,调整为 69.48 元/吨,综合调整幅度为 3.48%,高于预测
单价增长幅度。
(2)根据仁和环保 2023 年财务数据,仁和环保 2023 年营业收入 62,417.63
万元,营业成本 13,647.99 万元,营业利润 42,810.91 万元,扣除投资收益后营
业利润为 42,210.91 万元,净利润 36,733.84 万元,扣除投资收益后净利润为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财务数 2023 年预测数 差异额 差异率
营业收入 62,417.63 58,434.04 3,983.59 6.38%
减:营业成本 13,647.99 15,452.65 -1,804.66 -13.22%
毛利 48,769.64 42,981.39 5,788.25 11.87%
毛利率 78.13% 73.56% 4.58 个百分点
营业利润 42,210.91 36,349.23 5,861.68 13.89%
净利润 36,133.84 31,115.80 5,018.04 13.89%
仁和环保 2023 年实现营业利润高于 2023 年预测营业利润,差异金额为
原因分析如下:
率为 6.38%,具体分析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3 年财务数 2023 年预测数 差异额
垃圾处理 59,547.25 56,349.88 3,197.38
污水处理 2,127.10 2,028.14 98.97
其他业务 743.27 56.02 687.25
合计 62,417.63 58,434.04 3,983.59
仁和环保 2023 年实际垃圾处理收入、污水处理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均高于
预测处理量。处理量差异主要是由于 2023 年长沙市居民消费增长以及长沙市流
动人口增加,使长沙市生活垃圾增加;处理单价差异是由于标的公司 2023 年实
际单价是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公式参考当地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确定,而预测期
单价考虑到以后年度相关指标增速可能会放缓,其预测增长幅度小于实际增长幅
度,致使 2023 年实际单价高于预测单价。其他业务收入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固定
资产出租收入,本次评估对出租固定资产均作溢余资产评估,不再计算预测期出
租收入。
率 13.22%,具体分析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3 年财务数 2023 年预测数 差异额
垃圾处理 11,811.63 13,552.93 -1,741.30
污水处理 1,615.55 1,899.11 -283.56
其他业务 220.81 0.61 220.20
合计 13,647.99 15,452.65 -1,804.66
仁和环保 2023 年垃圾处理营业成本实际发生额小于预测数据,主要为维修
费和职工薪酬差异,两者差异合计金额为 1,571.42 万元。预测期固定资产维修
费是按现有固定资产一定比例确定,而 2023 年实际发生的维修费小于预测金额;
生产人员职工薪酬总额小于预测金额,主要由于标的公司不会每年对职工薪酬标
准进行调增,而评估预测期每年参考垃圾处理单价增长幅度考虑职工薪酬增长率,
因此 2023 年预计人员职工薪酬增涨幅度高于标的公司实际增长幅度。
对本次评估预测的影响。
总体上看,标的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总体符合预期,与收益法预测金额差
异在合理范围内。标的公司 2023 年实现营业利润高于预测利润,其差异具有合
理性,不会对本次估值造成不利影响。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对于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如下:
(一)核查程序
的公司了解长沙周边地区的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情况;
水处理量等与垃圾处理量的比值关系,分析预测期比值与历史年度是否存在差异;
依据文件,历史年度调价幅度;考虑近几年长沙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分析预测期单价预测的合理性;
动趋势,和市场需求量进行分析;
史情况进行比较;
情况并进行对比;
原因。
(二)核查结论
圾存在来源于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服务区域外的情形,来源于望城区的垃圾转运
业务以及来源于浏阳市和宁乡市的餐厨垃圾处理业务,但相关业务收入占比较小,
且标的公司与该区域主管单位单独签署了垃圾收运及处理相关协议,周边地区垃
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展对标的公司业务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预测期垃圾处理量具
备可实现性;
餐厨垃圾的处理量,污水处理量与中转垃圾处理量的相关性以及变动趋势与历史
期间是一致的,评估预测过程具有合理性;
着标的公司所在地区持续开展城市经济建设,提倡重视环境保护等发展趋势,标
的公司垃圾处理价格随着当地物价指数等影响因素变动而调整,其下调可能性极
小。同时考虑到未来年度物价指数增速放缓等因素可能发生的变化,标的公司预
测期的垃圾处理单价增长率均低于报告期平均增长率,预测谨慎合理;
售价格情况确定预测期销售价格,同时预测期内销售价格均低于报告期,预测期
单价合理,具有可实现性;
能持续增长,预测未来年度收入具有可实现性,预测的企业现金流量及估值合理。
对标的公司垃圾处理单价、数量和营业成本进行敏感性分,其中垃圾处理单价的
变动对估值的影响最大,垃圾处理服务价格在 1%、5%的范围内上下波动,对标
的公司估值影响相对额在-7.20%至 7.20%之间,影响程度有限;
分析,本次评估成本预测完整、合理;预测期与报告期相比,材料费变动趋势与
垃圾处理量保持一致,预测期单位材料成本与报告期平均值较为接近;
性支出根据资产重置价值和资产经济使用年限预测,依据充分合理,未来年度资
本性支出能够满足标的公司生产经营;
市场风险溢价等参数的取值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案例折现率无明显差异,
折现率已充分考虑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特定风险及自身财务风险水平;
(国科发火〔2016〕
规定,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续期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理性,不会对本次估值预测造成不利影响。
问题四:
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各期末,仁和环境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况影响,2022 年政府回款周期有所延长,2023 年 5 月末,仁和环境应收账款账
面价值较 2022 年末增加主要系长沙市城管局一般在每年度下半年对上一年度的
未付服务费进行结算支付。
请上市公司结合宏观环境、地方财政情况、约定账期、历史结算惯例及期
后回款进展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应收账款回款速度是否存在持续放缓的风险,
并进一步分析本次评估预测中是否考虑款项回收时间的影响及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补充披露
(一)请上市公司结合宏观环境、地方财政情况、约定账期、历史结算惯例
及期后回款进展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应收账款回款速度是否存在持续放缓的风
险
(1)宏观经济稳中向好
近年来,国内需求逐步恢复,生产供给持续增加,居民收入平稳增长,2021
年至 2023 年,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 1,143,679 亿元、1,210,207 亿元和 1,260,582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分别为 8.1%、3.0%和 5.2%;2023 年增速较 2022 年加快 2.2
个百分点。2021 年至 2023 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 3.51 万元、3.69
万元和 3.92 万元,同比增长幅度分别为 9.1%、5.0%和 6.1%。
(2)城镇化率提升促进生活垃圾清运量、厨余垃圾产生量持续增长
《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 年)》指出,到 2030 年,预计全国总人
口将达 14.5 亿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70%。随着我国城镇人口数及城镇人
口比例持续提高的同时,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以及厨余垃圾产生量保持上升趋势,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假设我国在 2021-2026 年期间的餐厨垃圾产生量年复
合增长率不变,即维持 2015-2020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 6.16%,则 2026 年我国的
餐厨垃圾产生量能达到 1.8 亿吨。
(3)环保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
数据显示,2023 年我国节能环保领域的公共财政支出已达到 5,633 亿元。
“十
二五”、
“十三五”期间国家财政对于生活垃圾处理进行了重点投资,政府高度关
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餐厨垃圾专项工程投资分别为 109 亿元、
略新兴产业予以扶持,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加大。
收账款主要对象为长沙市城管局、长沙市望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及长沙县
城市管理局,上述三家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占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的比例分别为 93.47%、92.04%及 94.39%。
长沙市城管局、长沙市望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及长沙县城市管理局均
为长沙市政府机构,整体客户资质及信用良好,上述政府机构通过年初申请财政
公共预算资金来对生活垃圾中转、餐厨垃圾转运等服务费用进行支付。
上述主要客户的约定账期、历史结算及长沙市财政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业务类型 约定账期 历史结算情况 地方财政情况
长沙市城管局根据上年度预 2022 年,长沙市
算及财政情况以及标的公司 实现地区生产总
项目支出申请,确定本年度每 值 13,966.11 亿
月定额支付金额,并按月进行 元,比上年增长
支付;2021 年至 2023 年,月 4.5%,全年一般
均定额支付金额(含税)分别 公共预算收入
生活垃圾 为 3,250.00 万元、3,083.33 1,788.46 亿元,
中 转 处 万元及 2,833.33 万元,该定 比 上 年 增 长
理、餐厨 额支付总额占各期确认的该 0.8%,其中地方
长沙市城
管局
及厌氧发 例分别为 62.38%、55.34%及 入 1,202.00 亿
酵、污水 46.20%。标的公司一般于第二 元,比上年增长
处理 季度发起上年度结算申请,长 1.2%(剔除政策
沙市城管局在下半年出具结 因素影响,同口
算报告后,根据财政情况支付 径增长 8.17%);
上年度结算欠款同时根据预 一般公共预算支
算执行情况以及年度垃圾收 出为 1,566.26 亿
运量情况,安排预算资金增补 元,增长 1.7%。
支付 2023 年,长沙市
长沙市望 按月结算。事务中心审核上月 实现地区生产总
城区市容 生活垃圾 数据并出具计量月报表后,标 值 14,331.98 亿
环境卫生 中转处理 的公司提起付款申请,于申请 元,比上年增长
维护中心 当月结算上月款项 4.8%,全年一般
标的公司按月与长沙县城管 公共预算收入
局进行计量月报表的确认,长 1846.11 亿元,比
无 沙县城管局根据财政及预算 上年增长 3.2%,
情况确定具体的支付时间和 其中地方一般公
金额 共 预 算 收 入
长沙县城 生活垃圾 对于尚未 2013-2018 年生活垃圾中转服
市管理局 中转处理 支付的以 务费:根据长沙县人民政府常
(剔除政策因素
前年度服 务会议纪要,长沙县城市管理
影响,同口径增
务费,根 局对于尚未支付的 2013 年至
长 7.03%);一般
据还款计 2018 年生活垃圾中转处理服
公共预算支出
划按年支 务费,自 2019 年开始分期 5
付 年进行支付
增长 3.87%。
注:地方财政情况数据来源于长沙市统计局。
根据标的公司与长沙县人民政府签署的《长沙县生活垃圾临时转运合同》,
标的公司转运长沙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服务费需按照市财政每年核定的单价进
行结算。但是,2013 年至 2018 年间,在市财政核定单价每年上涨的情况下,长
沙县城管局一直以 2012 年的核定单价(94.21 元/吨)与标的公司进行结算,此
部分结算价格差异形成了尚未支付的以前年度服务费。经标的公司与长沙县人民
政府沟通,长沙县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市财政每年核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并清偿以前
年度所欠款项。
根据长沙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对于尚未支付的以前年度服务费,自
圾中转费 1,580.66 万元,2020 年至 2023 年支付剩余 3,827.28 万元(即每年支
付 956.82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余 478.00 万元暂未结清。
定增长趋势。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的结算惯例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截止日期
账面余额 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注: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根据先进先出法进行统计,因此 2023 年长沙市城管局定额支付
部分,按照先进先出法,视为对 2022 年末应收账款的回款,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中 2023 年度定额支付部分总金额为 29,740.41 万元,占 2022 年末应
收账款的比例为 84.39%;其余 4,471.00 万元回款主要为其他客户支付的截至 2022 年末的
欠款。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应收账款回款比
例分别为 97.44%、97.70%及 38.11%,其中 2023 年 12 月末应收账款截至 2024 年
所致。长沙市城管局每月会定额支付一定金额的服务费,在每年下半年,长沙市
城管局会对上年度欠款进行结算支付,同时结合项目预算情况对当年服务费进行
增补支付。2021 年至 2023 年,月均定额支付金额(含税)分别为 3,250.00 万
元、3,083.33 万元及 2,833.33 万元,该定额支付总额占各期确认的该客户当年
度应收服务费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2.38%、55.34%及 46.2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万元) 14,156.93 24,372.32 44,223.94
营业收入(万元) 89,065.68 96,915.97 102,665.11
应收账款周转率 6.29 3.98 2.32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58.02 91.79 157.23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的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及 157.23 天,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延长主要系受地方财政其他支出增加,一定程
度上影响了政府对于环保项目的回款。
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8,704.93 万元、35,243.46 万元和 59,378.94 万元,呈
逐年增长的趋势。其中,长沙市城管局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4,306.97 万元、
和 91.03%,因此,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进一步增长主要系受长沙市城管局应
收账款账面余额逐年递增所致,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教育、医疗、养老、公共事业等方面的刚性支出并没有减少,因此,政府部门面
临了阶段性财政压力。阶段性财政压力导致其加快结算的意愿不足,同时,受政
府部门及下属国有企业的内部审批、整体财政资金安排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
根据标的公司与长沙市城管局的历史结算情况,长沙市城管局根据上年度预
算及财政情况以及标的公司项目支出申请,确定本年度每月定额支付金额,并按
月进行支付,并在每年下半年对上年度欠款进行结算支付。2021 年至 2023 年,
标的公司对长沙市城管局当年度应收服务费总额随垃圾处理量的上升呈上升趋
势,但基于地方政府出现阶段性的财政压力,长沙市城管局对标的公司的定额支
付部分不升反降,结算支付部分虽然 2023 年度高于 2022 年度,但仍低于 2021
年度,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增长,具体数据对比及勾稽
核对过程如下:
(1)具体数据对比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标的公司对长沙市城管局应收服务费总额(万元) 73,593.89 66,862.64 62,521.03
长沙市城管局应收服务费增长幅度 10.07% 6.94% -
长沙市城管局对标的公司的定额支付总额(万元) 34,000.00 37,000.00 39,000.00
长沙市城管局对标的公司的定额支付增长幅度 -8.11% -5.13% -
长沙市城管局对标的公司的结算支付金额(万元) 15,283.23 14,429.20 18,909.01
长沙市城管局对标的公司的结算支付增长幅度 5.92% -23.69% -
(2)勾稽核对过程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期初标的公司对长沙市城管局的应收账款余额
(万元)①
本期标的公司对长沙市城管局应收服务费总额
(万元)②
本期长沙市城管局对标的公司的定额支付总额
(万元)③
当年度长沙市城管局对以前年度的结算支付总额
(万元)④
计算出的期末标的公司对长沙市城管局的应收账
款余额(万元)⑤=①+②-③-④
标的公司对长沙市城管局的应收账款实际期末余
额(万元)
差异金额=⑥-⑤ - - -
(1)节能环保作为重要的战略新兴产业,财政投入力度正在逐步加大
各行业生产稳步恢复,基建和制造业投资支撑有力,大项目投资带动作用明显,
社会领域投资增势良好;生态环境治理市场需求企稳回升,市场预期明显改善,
生态环保产业运行总体呈现回暖态势。2023 年 1-10 月国家财政环保支出 4,037
亿元,高于 2022 年同期及 2021 年同期,根据各省市已公布的 2023 年度财政预
算数据显示,包括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在内的 19 个省市公布的明确的节
能环保支出预算数合计为 3,633.2 亿元,相较上述省份 2022 年预算合计数
已将节能环保作为重要的战略新兴产业予以扶持,财政投入力度正在逐步加大。
(2)增发国债缓解地方财政阶段性压力
府隐性债务等风险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方案,地方特殊再融资债券加速发行、中央
增发万亿国债等积极的财政政策极大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2023 年下半年
以来中央近期化债举措具体情况如下:
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针对解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风险的一系列政策和方
案正陆续落地。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9 月底内蒙古率先发行 663 亿元特殊再融
资债券后,截至 11 月 2 日全国已有 26 个地区披露特殊再融资债券共 11,280 亿
元。特殊再融资债主要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是 2020 年 12 月到 2021 年
粤全域无隐性债务风险试点中用于化解隐债的工具,通过此类特殊再融资债券的
发行,将加速政府部门清偿拖欠债务。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 2023 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
决议,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 2023 年国债 1 万亿元,增发的国债全部通
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中央财政增发国债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
有助于缓解地方财政收支压力、持续推进改善地方政府支出能力。
综上所述,国家已将节能环保作为重要的战略新兴产业予以扶持,财政投入
力度逐步加大,同时,此次国债发行预期增发后赤字率将上升到 3.8%左右,向
国内国际市场传递积极的财政信号,客观上有利于带动国内需求,对地方债务起
到化解作用,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加快经济复苏步伐。随着地方财政压力的缓解、
增发国债资金的到位,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会逐渐变好,不会发生回收风
险。
就宏观经济发展情况而言,报告期内,我国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经济运行整
体回升向好,根据各地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和公开报道,2022 年至 2023 年,国内
生产总值百强城市经济总量分别为 85.1 万亿元及 84.87 万亿元,占全国比重分
别为 70.3%及 70.16%,其中,长沙作为新一线城市的代表,2022 年国内生产总
值总量接近 1.4 万亿元,排名第十五,增速为 4.5%,
“万亿级城市”中排名第一;
就长沙地区公共预算情况而言,报告期内,长沙地区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支
出保持增长态势,2022 年,长沙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788.46 亿元,同比
增长 0.8%,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 1,566.26 亿元,同比增长 1.7%;2023 年,
长沙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846.11 亿元,比上年增长 3.2%,全年一般公共
预算支出 1,626.83 亿元,比上年增长 3.9%。就城镇化发展情况而言,我国城镇
化人口数量及比例持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以及厨余垃圾产生量保持上升
趋势;此外,环保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
国家在产业规划方面将其作为重要的战略新兴产业予以扶持,财政投入力度逐步
加大。
因此,在经济向好发展的大背景下,加之环保行业作为国家“十四五”重要
战略新型产业,在我国宏观层面积极的财政政策下,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
回款速度的暂时性放缓状态预计会得到改善,且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单位,
信用良好,应收账款不会发生系统性的坏账风险,随着长沙市政府公共资金投入
持续增加,预计不存在回款持续放缓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补充说明
(一)进一步分析本次评估预测中是否考虑款项回收时间的影响及合理性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货币资金 1,573.46 1,835.04 1,860.61 1,885.09 1,930.09 1,991.03
应收账款 4,271.29 7,991.92 5,104.09 4,956.21 4,965.33 5,116.65
应收账款周转率 7.46 6.26 6.86 6.86 6.86 6.86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预付账款 152.35 268.64 170.59 174.53 177.26 180.96
预付账款周转率 125.46 76.58 101.02 101.02 101.02 101.02
存货 170.98 162.74 203.51 208.21 211.47 215.87
存货周转率 72.75 96.61 84.68 84.68 84.68 84.68
其他应收款 37.43 45.05 31.34 30.43 30.49 31.41
其他应收款周转率 1,303.88 930.77 1,117.33 1,117.33 1,117.33 1,117.33
预收账款 114.92 76.28 113.66 110.36 110.57 113.94
预收账款周转率 214.61 401.52 308.07 308.07 308.07 308.07
应付账款 3,067.19 3,912.18 3,439.71 3,519.21 3,574.27 3,648.74
应付账款周转率 5.40 4.62 5.01 5.01 5.01 5.01
应付职工薪酬 867.83 1,266.48 1,145.34 1,169.19 1,188.99 1,215.60
应付职工薪酬周转率 22.34 17.43 19.89 19.89 19.89 19.89
应交税费 628.76 844.13 703.52 683.13 684.39 705.25
应交税费周转率 54.06 45.47 49.77 49.77 49.77 49.77
其他应付款 115.13 8.66 98.76 101.04 102.63 104.76
其他应付款周转率 88.52 260.45 174.49 174.49 174.49 174.49
营运资金 - 4,195.66 1,869.16 1,671.52 1,653.79 1,747.63
营运资金增加额 - - -2,326.49 -197.64 -17.74 93.84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货币资金 2,050.92 2,095.26 2,172.90 2,215.13 2,254.57 2,289.88
应收账款 5,276.65 5,541.56 5,841.45 5,916.73 5,994.24 6,074.05
应收账款周转率 6.86 6.86 6.86 6.86 6.86 6.86
预付账款 186.77 188.65 188.36 188.94 191.96 195.85
预付账款周转率 101.02 101.02 101.02 101.02 101.02 101.02
存货 222.81 225.05 224.71 225.40 229.00 233.64
存货周转率 84.68 84.68 84.68 84.68 84.68 84.68
其他应收款 32.40 34.02 35.86 36.33 36.80 37.29
其他应收款周转率 1,117.33 1,117.33 1,117.33 1,117.33 1,117.33 1,117.33
预收账款 117.50 123.40 130.08 131.75 133.48 135.25
预收账款周转率 308.07 308.07 308.07 308.07 308.07 308.07
应付账款 3,765.91 3,803.81 3,798.04 3,809.71 3,870.54 3,948.98
名称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应付账款周转率 5.01 5.01 5.01 5.01 5.01 5.01
应付职工薪酬 1,252.91 1,268.32 1,273.26 1,280.06 1,296.08 1,319.56
应付职工薪酬周转率 19.89 19.89 19.89 19.89 19.89 19.89
应交税费 727.30 763.82 805.15 815.53 826.21 837.21
应交税费周转率 49.77 49.77 49.77 49.77 49.77 49.77
其他应付款 108.13 109.22 109.05 109.39 111.13 113.38
其他应付款周转率 174.49 174.49 174.49 174.49 174.49 174.49
营运资金 1,797.79 2,015.98 2,347.71 2,436.08 2,469.13 2,476.32
营运资金增加额 50.16 218.18 331.73 88.37 33.05 7.19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33 年度 2034 年度 2035 年度 2036 年度
货币资金 2,325.03 2,362.16 2,400.53 2,439.10 2,480.16
应收账款 6,156.29 6,240.95 6,328.24 6,418.07 6,510.65
应收账款周转率 6.86 6.86 6.86 6.86 6.86
预付账款 200.46 204.17 208.33 212.95 214.76
预付账款周转率 101.02 101.02 101.02 101.02 101.02
存货 239.15 243.57 248.53 254.04 256.20
存货周转率 84.68 84.68 84.68 84.68 84.68
其他应收款 37.80 38.32 38.85 39.40 39.97
其他应收款周转率 1,117.33 1,117.33 1,117.33 1,117.33 1,117.33
预收账款 137.09 138.97 140.92 142.92 144.98
预收账款周转率 308.07 308.07 308.07 308.07 308.07
应付账款 4,042.10 4,116.80 4,200.62 4,293.90 4,330.38
应付账款周转率 5.01 5.01 5.01 5.01 5.01
应付职工薪酬 1,346.29 1,370.83 1,395.35 1,422.53 1,432.83
应付职工薪酬周转率 19.89 19.89 19.89 19.89 19.89
应交税费 848.55 860.22 872.25 884.63 897.39
应交税费周转率 49.77 49.77 49.77 49.77 49.77
其他应付款 116.06 118.20 120.61 123.29 124.33
其他应付款周转率 174.49 174.49 174.49 174.49 174.49
营运资金 2,468.64 2,484.15 2,494.72 2,496.32 2,571.85
营运资金增加额 -7.68 15.51 10.58 1.59 75.53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货币资金 1,596.23 1,791.36 1,733.51 1,815.84 1,892.45
应收账款 11,559.96 24,648.61 13,684.79 14,323.57 14,992.75
应收账款周转率 5.42 3.11 4.27 4.27 4.27
预付账款 221.12 315.17 439.00 457.74 460.46
预付账款周转率 18.31 52.08 35.20 35.20 35.20
存货 168.98 126.12 195.58 203.93 205.14
存货周转率 63.38 94.64 79.01 79.01 79.01
其他应收款 22.86 41.69 31.65 33.12 34.67
其他应收款周转率 1,946.90 1,745.93 1,846.42 1,846.42 1,846.42
应付账款 1,271.22 1,480.15 1,720.79 1,794.26 1,804.94
应付账款周转率 7.81 10.15 8.98 8.98 8.98
应付职工薪酬 967.20 1,201.50 1,290.28 1,339.11 1,355.19
应付职工薪酬周转率 16.93 15.72 16.33 16.33 16.33
应交税费 2,610.81 1,154.53 1,725.75 1,806.31 1,890.70
应交税费周转率 18.92 48.80 33.86 33.86 33.86
其他应付款 32.93 8.68 28.88 30.12 30.30
其他应付款周转率 398.81 671.21 535.01 535.01 535.01
营运资金 - 23,078.10 11,318.81 11,864.40 12,504.35
营运资金增加额 - - -11,759.29 545.59 639.95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货币资金 1,956.01 2,014.60 2,068.53 2,126.89 2,187.33
应收账款 15,458.68 15,940.31 16,437.69 16,951.75 17,508.79
应收账款周转率 4.27 4.27 4.27 4.27 4.27
预付账款 454.41 462.00 462.20 467.07 457.99
预付账款周转率 35.20 35.20 35.20 35.20 35.20
存货 202.45 205.83 205.92 208.09 204.04
存货周转率 79.01 79.01 79.01 79.01 79.01
其他应收款 35.75 36.86 38.01 39.20 40.49
其他应收款周转率 1,846.42 1,846.42 1,846.42 1,846.42 1,846.42
名称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应付账款 1,781.22 1,810.95 1,811.75 1,830.83 1,795.22
应付账款周转率 8.98 8.98 8.98 8.98 8.98
应付职工薪酬 1,348.63 1,374.39 1,376.93 1,394.03 1,370.76
应付职工薪酬周转率 16.33 16.33 16.33 16.33 16.33
应交税费 1,949.46 2,010.19 2,072.92 2,137.74 2,207.99
应交税费周转率 33.86 33.86 33.86 33.86 33.86
其他应付款 29.90 30.40 30.41 30.73 30.13
其他应付款周转率 535.01 535.01 535.01 535.01 535.01
营运资金 12,998.10 13,433.67 13,920.34 14,399.66 14,994.54
营运资金增加额 493.75 435.57 486.67 479.33 594.87
营运资金预测主要是根据营运资金所属资产负债科目发生情况,对溢余非经
营性资产负债进行剔除,在此基础上,根据各科目以前年度的周转率结合企业的
实际情况进行测算,本次评估各科目周转率均采用 2021 年和 2022 年平均周转率。
标的公司对营运资金影响较大的科目主要为应收账款,2019 年至 2022 年仁
和环境、仁和环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及周转率如下:
单位:万元
仁和环境 仁和环保
项目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周转率
均周转率
均周转率
收益法评估营运资金预测中,已考虑应收账款回收时间的影响。受地方财政
支出分配发生变化影响,2021 年及 2022 年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高于以往年度,
回款周期有所延长,该款项余额仁和环保占比较大。对于仁和环保,2019 年至
周转率进行测算。预测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取近两年平均值主要是考虑到 2021 年
和 2022 年应收账款余额均高于以前年度,应收账款收回进度放缓,属于历史较
高水平,取 2021 年和 2022 年的平均值较为谨慎;同时预计未来年度随着相关因
素的消除,在长沙市财政持续向好的基础上,预计未来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将会
有所改善,上述预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及政府财政情况的变化。对于仁和环境,
为保持数据取值方式的一致性,预测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样取 2021 年和 2022 年
平均值。因此本次评估中关于应收账款的预测已经考虑回收时间的变化,是谨慎
且合理的。
评估报告收益法预测中,仁和环境和仁和环保应收账款周转率取值均为 2021
年和 2022 年平均周转率。取值分别为 6.86 和 4.27。根据仁和环境和仁和环保
账款周转率均按 2023 年周转率进行预测,将减少评估值 11,449.59 万元,对评
估值影响率为 2.95%。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对于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如下:
(一)核查程序
策、历史结算惯例、主要客户地方财政情况;
周转天数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回款比例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算惯例;
坏账风险,应收账款回款预计不存在持续放缓的风险。
问题五:
申请文件显示:申请文件不同章节在标的资产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上存
在差异,如在对比毛利率时,选取瀚蓝环境、山高环能、旺能环境、伟明环保、
朗坤环境等公司,在计算折现率时,选取山高环能、旺能环境、伟明环保、高
能环境等公司。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同行业可比公司选择的具体依据、标准和方法,是否
客观、全面、公正,与标的资产是否具有可比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补充说明
(一)非评估章节同行业可比公司选择的具体依据、标准和方法
标的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餐厨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及资
源化利用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分业务类型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生活垃圾中转处理 64,173.97 62.86% 60.46% 58.42%
其中:生活垃圾转运 62,850.91 61.57% 59.11% 57.17%
污水处理 1,323.07 1.30% 1,309.25 1.36% 1,110.05 1.25%
餐 厨垃圾 无害化 处 38,174.6 34,388.1
理与资源化利用 9 6
其中:餐厨垃圾收运 18,951.5 17,702.6
及厌氧发酵 0 4
工业级混合油 17,089.33 16.74% 19.25% 18.11%
沼气发电 313.15 0.31% 629.35 0.65% 610.95 0.69%
BOT 项目建设 4.48 0.00% 8.87 0.01% 2,517.54 2.84%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02,086.67 100.00% 100.00% 100.00%
选取 Wind 环境与设施服务行业上市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共 86 家上市公司,
从上市公司业务范围中搜索关键词“生活垃圾转运”、
“生活垃圾中转”、
“餐厨垃
圾”、
“工业混合油”以及“油脂”等,并结合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业务内容及收
入结构,主要基于业务相似度选取瀚蓝环境、山高环能、旺能环境、伟明环保、
朗坤环境作为标的公司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伟明环保创立于 2001 年,于 2015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伟明环保在全
国各地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厂,并在垃圾焚烧厂附近投资、建设、运
营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农林废弃物处理和工业固废处理项目,与生活垃圾
进行协同处置。2023 年度,伟明环保完成生活垃圾清运量 129.23 万吨;完成餐
厨垃圾清运量 28.23 万吨;处理餐厨垃圾 42.77 万吨,同比增长 26.87%,副产
品油脂销售 1.44 万吨,同比增长 39.67%;2023 年度,伟明环保实现营业收入
旺能环境创立于 1998 年,于 2004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旺能环境主要
采用 BOT、BOO、PPP 等投资运营模式,承接全国各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
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及其他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等环保项目。截至 2023 年
末,建设餐厨垃圾项目处理能力合计 3,320 吨。其中已建成投运 15 期餐厨项目
共 2,650 吨;试运营餐厨项目 2 个共 160 吨;筹建餐厨项目 2 个共 510 吨。2023
年度,处理餐厨垃圾超 73.83 万吨/天,较去年同期增长 19.16%;共提取油脂量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3 亿元。
瀚蓝环境创立于 1992 年,于 2000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瀚蓝环境为各
地政府提供系统性环境服务方案,覆盖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全产业
链。固废处理业务方面拥有固废处理服务全产业链,包括前端的垃圾分类、环卫
清扫、垃圾收转运;中端的垃圾填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干化处理、餐厨
垃圾处理、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以及末端的渗滤液
处理、飞灰处理在内的全产业链覆盖。2023 年度,瀚蓝环境实现营业收入 125.41
亿元,其中垃圾焚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2.68 亿元,同比增长 15.57%;餐厨/厨
余处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69 亿元,同比增长 30.92%,全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0 亿元。
山高环能创立于 1988 年,于 1998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山高环能主要
从事包括城乡有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与城市清洁供热业务等,
乡有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领域。截至 2023 年末,山高环能餐厨
垃圾运营产能已达 4,630 吨/日。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09 亿元。
朗坤环境创立于 2001 年,主营业务为有机固废(餐饮垃圾、厨余垃圾、粪
污、动物固废等)、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以及提供相关环
境工程服务。根据朗坤环境招股说明书,截至 2021 年末,朗坤环境餐厨垃圾日
收运处理能力为 2,650 吨,动物固废日处理能力为 499 吨,公司生活垃圾日焚烧
处理量 3,000 吨。2023 年度,朗坤环境实现营业收入 17.53 亿元,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9 亿元。
综上,由于上市公司中不存在以单独垃圾转运业务作为主营业务进行披露的
公司,最终选取的可比上市公司均为主营业务涉及生活垃圾清运(未作为单独业
务进行分类披露)、餐厨垃圾处理、油脂销售等相关业务,虽然具体的产品结构
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与公司业务较为类似,可比公司的选择客观、全面、公正,
具备可比性。
(二)评估章节同行业可比公司选择的具体依据、标准和方法
收益法评估折现率计算过程中,可比上市公司选取主要是依据可比公司主营
业务、上市时间、业务结构和企业规模及业务规模进行筛选。评估未选朗坤环境
是由于该公司于 2023 年 5 月首发上市,上市时间不符合选取标准;未选取瀚蓝
环境是由于该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均高于其他可比公司。
(1)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过程简介
司类似的上市公司。
(2)可比上市公司选择过程
标的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餐厨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及资
源化利用的企业。主营业务均与环境保护固废治理相关。
根据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查询结果,我国 A 股中主营业务与环境保护
固废治理相关的上市公司共有 29 家。具体如下:
序 证券 首发上市
证券代码 主营产品名称 产总计 营业收入
号 名称 日期
(亿元) (亿元)
中再
资环
垃圾分类、环卫清扫、垃
瀚蓝 圾收转运、垃圾填埋、生
环境 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干
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理
上海 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处
环境 理、承包及设计规划
绿色 固废处理、BOT 项目建造
动力 服务
三峰 EPC 建造、项目运营、设
环境 备销售
节能环保工程、投资运
中材
节能
节能材料工程业务
序 证券 首发上市
证券代码 主营产品名称 产总计 营业收入
号 名称 日期
(亿元) (亿元)
项目运营、餐厨垃圾处
伟明
环保
垃圾清运
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固
高能 废危废无害化处置、生活
环境 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
填埋
万德 环境整体解决方案、委托
斯 运营
无害化处置、废有机溶剂
丛麟
科技
物油回收基础油产品
填埋场建设、生活垃圾减
通源
环境
医废处理处置
中国 垃圾智慧分类、城乡智慧
天楹 环卫、绿化管理
神雾
节能
劲旅 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
环境 收集转运、厕所管护
电力产品、废弃油脂、硫
旺能
环境
再生橡胶
飞马 综合物流服务、贸易执行
国际 服务、环保新能源行业
清洁能源设备、特种发电
浙富
控股
处置及资源化产品
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工
东江
环保
属回收利用
沼气利用收入、售热收
百川
畅银
务收入
FCC 催化剂(新剂)系列
惠城
环保
品、再生平衡剂、硅铝粉
污染隔离系统、生态环境
中兰
环保
填埋场综合运营
圣元 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含
环保 售电) 、PPP 项目建设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医疗
超越
科技
产品拆解
序 证券 首发上市
证券代码 主营产品名称 产总计 营业收入
号 名称 日期
(亿元) (亿元)
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大地
海洋
电子废物的拆解处理
军信 垃圾焚烧及发电、垃圾焚
股份 烧发电及污泥协同处理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中科
环保
务
华新 电子废弃物拆解产物、报
环保 废机动车拆解产物
有机固废协同处理—生
朗坤
环境
固废处理项目
山高 环保无害化处理、工业级
环能 混合油加工和销售
根据上文所述的可比上市公司选择标准,在上述 29 家上市公司中选择本次
评估可比上市公司。过程如下:
保、超越科技、大地海洋、军信股份、中科环保、华新环保、朗坤环境等 10 家
公司系于 2021 年及以后首发上市,上市时间距评估基准日不足 2 年,不符合“上
市时间满两年”的条件,故予以剔除。
由于 H 股市场与 A 股资本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剔除。
由于中再资环、三峰环境、中材节能、万德斯、通源环境、神雾节能、飞马
国际、浙富控股、惠城环保、圣元环保等 10 家主营业务结构差异较大,因此剔
除。
由于瀚蓝环境、上海环境、中国天楹等 3 家资产规模或业务规模差距过大,
因此剔除。
经过以上筛选后,剩余 4 家上市公司均能满足上述可比上市公司选择标准,
故将其作为本次折现率计算的可比上市公司。具体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主营产品名称
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固废危废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生活垃圾填埋
(三)非评估章节与评估章节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的差异原因分析
上市公司 非评估章节 评估章节 原因分析
瀚蓝环境 选取 未选取 业务规模远大于标的公司,不符合评估选取标准
山高环能 选取 选取 符合双方选取标准
旺能环境 选取 选取 符合双方选取标准
伟明环保 选取 选取 符合双方选取标准
朗坤环境 选取 未选取 上市未满一年,不符合评估准则要求
属于固废行业,可以用于评估做折现率取值参考。
但由于高能环境主营业务包括固废危废处理、生活
垃圾处理、环境修复以及水处理和烟气处理,其中
固废危废处理、生活垃圾处理 2022 年收入占比
源化和非金属类资源化,无工业混合油相关业务)
和无害化处置(废物焚烧、填埋以及物化),且危废
高能环境 未选取 选取 业务客户主要为工业企业,而标的公司客户主要为
政府单位,此外,危废处理与标的公司生活垃圾处
理业务在处理对象和处理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异。高
能环境生活垃圾处理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填
埋,而标的公司的生活垃圾处理业务包括生活垃圾
转运和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不涉及后端焚烧和填
埋,二者业务模式差异较大,不适合作为业务以及
财务的可比公司
综上,评估章节以及其他非评估章节选取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主要系目
的不同,非评估章节主要是考虑业务上的相似性,评估部分除考虑业务上的相似
性外,同时要考虑交易数据的可获得性(即上市时间),公司体量等。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对于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主要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如下:
(一)核查程序
(二)核查结论
重组报告书中可比上市公司差异主要体现在评估章节以及其他非评估章节,
差异原因主要是两部分用途不同,非评估章节选取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用于业务、
财务数据比较,评估章节选取可比上市公司用于收益法折现率计算,在筛选过程
中,非评估章节主要是考虑业务上的相似性,评估部分除考虑业务上的相似性外,
同时要考虑交易数据的可获得性(即上市时间),公司体量等,因此选取结果存
在差异,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客观、全面、公正,与标的公司具备可比性。
问题六:
申请文件显示:(1)根据备考财务报表,2022 年末上市公司商誉账面价值
为 76,149.11 万元,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 94.38%;(2)本次评
估中,标的资产全部股东权益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下的评估价值差异为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备考财务报表中商誉的确认依据,对标的资产可辨认
无形资产及公允价值的确认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充分提示
交易完成后的商誉减值风险。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补充披露
(一)备考财务报表中商誉的确认依据,对标的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及公允
价值的确认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备考财务报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
司账面商誉分别为 76,149.11 万元和 72,559.89 万元;其中包括本次交易前标的
公司账面商誉 2,389.58 万元,其余为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
(1)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账面商誉情况
购买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2,389.58 万元确认为商
誉。
(2)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本次交易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假设以 2022 年 1 月 1 日标的公司净资
产账面价值扣除股利分配金额 40,000.00 万元为基础,加上评估基准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增值,作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2022 年 1 月 1 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商誉以合并对价与上述调整后的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 A 106,088.07
基准日后分红 B 40,000.00
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值(注) C 188,025.17
递延所得税负债 D 28,184.70
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E=A-B+C-D 225,928.54
购买股权比例 F 63%
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份额 G=E*F 142,334.98
合并对价 H 219,681.00
商誉 I=H-G 77,346.02
注:上表中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值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货等资产评估增值,
不含被评估单位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根据备考财务报表,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3 年 12 月
万元,包括核心商誉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的非核心商誉,随着评估增值在合并
报表层面摊销,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转销,等额确认非核心商誉减值损失,导致
商誉账面金额逐期减少。
本次交易商誉确认金额显著大于评估报告中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差异,主要系:1)标的公司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中对子公司仁和环保的长期
股权投资价值系根据仁和环保的收益法结果来进行评估,而计算商誉时仁和环保
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以资产基础法结果为基础,仁和环保收益法评估结果
相比其资产基础法结果高 54,681.75 万元;2)备考合并报表假设合并日为 2022
年 1 月 1 日,但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两者基准日期不一致导致标
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不同。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
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即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各类资产的价
值进行评估,然后加总并扣除被评估单位应当承担的负债确定。
各类资产评估过程如下:
值。
测算产权持有人的整体收益,在整体收益中扣除其他相关资产贡献的相应收益,
将剩余收益确定为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超额收益,再将超额收益采用适当的折现
率折现成现值,即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价值。
上述其他相关贡献性资产主要包括:营运资金,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其
他长期资产。
计算公式如下:
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超额收益=(息税前现金流-营运资金贡献额-固定资
产贡献额-土地使用权贡献额-其他长期资产贡献额)×特许经营权在无形资产
中所占份额。
营运资金贡献额=营运资金×营运资金回报率。
固定资产贡献额=固定资产原值×长期资产回报率。
土地使用权贡献额=土地使用权原值×长期资产回报率。
其他长期资产贡献额=其他长期资产价值×长期资产回报率。
其中,营运资金回报率一般取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 5 年以上 LPR,
长期资产回报率一般取上市公司出租长期资产平均报酬率。
特许经营权在无形资产中所占份额是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被评估企业其
他无形资产,如:管理水平、客户资源、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重要性进行了对
比分析,确定特许经营权所占比例。
特许经营权收益法评估与企业价值评估整体收益法相比,被评估单位预测期
收入、成本、费用、营业利润及利润总额等数据均保持一致。其折现率取值方法
不同,特许经营权为单项资产评估,采用风险累加法确定折现率;企业价值评估
主要是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进
行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专利资产评估值=专利资产重置全价×(1-陈旧率)。
重置全价=研发成本+其他税费+资金成本+合理利润。
研发成本:专利研发成本主要为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用,根据专利的开
发费情况,并参考评估基准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该项专利的研发成本。
其他税费:主要是专利的注册费用,根据现行专利注册收费标准及代理费收
费情况确定。
资金成本:根据专利的研发成本及其他税费,按评估基准日当月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 LPR 确定资金成本率。
合理利润:按照我国资本市场同行业上市公司近期平均总资产报酬率确定。
陈旧率=专利已使用时间÷专利权法定可使用时间。
(3)量化分析商誉减值对上市公司净利润、净资产的影响
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且量化分析商誉减值对上市公司净利润、净资产的影响,
假设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合并日进行测算,将形成商誉 54,634.19 万元,其
中核心商誉 26,449.49 万元,非核心商誉 28,184.70 万元。其中非核心商誉随着
评估增值在合并报表层面摊销,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转销而等额确认减值损失,
对上市公司影响较小;核心商誉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因此,在合并日后第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假设核心商誉
发生 100%减值,即上市公司计提核心商誉减值损失 26,449.49 万元,该部分减
值损失金额占上市公司净利润、净资产的比值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商誉总额 54,634.19
其中:核心商誉 26,449.49
非核心商誉 28,184.70
核心商誉减值损失/2023 年度上市公司净利润 40.52%
核心商誉减值损失/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净资产 4.62%
由上表可知,假设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合并日,且核心商誉发生 100%减值,
核心商誉计提的减值损失金额占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的 40.52%,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4.62%。但是上市公司在收购完成交割时,承担的商誉减
值风险将低于上述假设结果,主要系:1)随着标的公司净利润的累积,将增加
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少本次交易产生的核心商誉金额;2)标的公司业
绩较为稳定,非极端情况下,核心商誉发生 100%减值的可能性很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是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及
或有负债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符合
下列条件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
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
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次交易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标的资产的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
专利技术、软件等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单独计量。根据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
第 1088 号《资产评估报告》,在计算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时,先测
算被评估单位的整体收益,在整体收益中扣除其他相关贡献资产的相应收益,将
剩余收益确定为特许经营权超额收益,再将超额收益采用适当的折现率转换成现
值,即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依照上述方法确定的特许经营权等无形
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即为评估增值。
鉴于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假设以 2022 年 1 月 1 日的标的公司无形资产账面
价值,加上根据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 1088 号《资产评估报告》无形资
产评估增值,作为 2022 年 1 月 1 日标的公司可辨认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具体计
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增值 公允价值
特许经营权-运营 14,042.91 169,523.15 183,566.06
特许经营权-筹建 2,517.54 - 2,517.54
土地使用权 6,666.92 489.60 7,156.52
专利技术、软件等 0.64 1,674.08 1,674.72
合计 23,228.01 171,686.83 194,914.84
标的公司在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范围和期限内开展垃圾处理和垃圾中转业
务,特许经营权为标的公司开展垃圾处理和垃圾中转业务的基础,生活垃圾处理
和中转需求与当地人口、城市规划、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相关。标的公司获得了
当地政府的特许经营许可,在其特许经营权规定的经营期间,且在较长一段时间
内具有垃圾处理的支配性地位、形成自然垄断,该权益保障性较强,相关的业务
具有稳定性、特许经营期限内可持续获得收益,该权益对标的公司价值贡献较大。
而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为标的公司历史取得成本,评估值是在特许经营期限内,
根据特许经营权产生的收益折现计算的评估值,因此评估会有一定程度的评估增
值。
土地评估增值是由于被评估宗地取得时间较早,近年来长沙市地价上涨所致。
专利技术和软件账面价值仅为外购计算机软件购入成本,标的公司拥有多项
利技术,列入评估范围的专利技术均无账面价值。
标的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管理,特许经营权、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
资产均对标的公司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各项无形资产组合的价值随着标的公司收
入规模的扩大或盈利能力的增强而增长,故相较于账面价值有一定的增值是合理
的。
综上,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备考财务报表中商誉的确认及对标的公司可
辨认无形资产及公允价值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对于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如下:
(一)核查程序
查阅沃克森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分析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合理性,检查商誉计算过程和会计处理。
(二)核查结论
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备考财务报表中商誉的确认及对标的公司可辨认
无形资产及公允价值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已在重
组报告书中充分提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商誉减值风险。
问题七:
申请文件显示:(1)过渡期标的资产可进行 4 亿元的现金分红,截至报告
书签署日,已经完成 2 亿元分红,剩余 2 亿元现金分红将在标的资产股权交割
日当月月末前完成;(2)截至报告期末,标的资产货币资金余额为 3.23 亿元;
(3)仁和环境评估预测 2023 年营运资金增加额为-2,326.49 万元,仁和环保评
估预测 2023 年营运资金增加额为-11,759.29 万元;
(4)本次拟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 15 亿元,其中标的资产及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 亿
元。
请上市公司结合标的资产货币资金余额、本次评估中对标的资产营运资金
的预测、预计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及使用规划、当前债务情况、融资能力及成本
等,补充说明过渡期内现金分红是否对标的资产日常经营存在不利影响,是否
对标的资产营运资金产生影响,评估中是否充分考虑相关事项,以及在现金分
红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建设相关项目的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补充说明
(一)标的资产货币资金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仁和环境货币资金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 - 0.60
银行存款 35,684.07 42,255.39 32,416.77
其他货币资金 0.20 0.20 0.20
合计 35,684.27 42,255.59 32,417.57
报告期各期末,仁和环境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32,417.57 万元、42,255.59
万元和 35,684.27 万元,货币资金保有量较高。2023 年末,仁和环境货币资金
余额较 2022 年末减少 6,571.32 万元,主要系 2023 年对现有股东进行了 4 亿元
现金分红。
(二)标的资产营运资金的预测
根据沃克森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说明,2023-2025 年,仁和环境
和仁和环保收益法评估营运资金及其增加额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仁和环境:
营运资金 4,195.66 1,869.16 1,671.52 1,653.79
营运资金增加额 - -2,326.49 -197.64 -17.74
仁和环保:
项目
营运资金 23,078.10 11,318.81 11,864.40 12,504.35
营运资金增加额 - -11,759.29 545.59 639.95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标的公司 2023 年预测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负值主要是因为:受经济环境及政
府款项支付进度的影响标的公司 2022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明显增加,考虑到未来
年度宏观经济环境趋势向好和政府支付能力的增强,预计后续年度标的公司应收
账款余额将会低于 2022 年末余额;随着应收账款的收回,企业流动资金将会有
一定增加,拥有的流动资金将高于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因此营运资金
增加额为负值。
由上表所示,仁和环境和仁和环保收益法评估未来三年营运资金增加额较小。
同时,综合考虑仁和环境和仁和环保的溢余货币资金、企业在过渡期内持续经营
资金流入等因素,过渡期内 4 亿元分红对标的公司营运资金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考虑因素 金额(万元)
标的公司分红 4 亿元(其中 2 亿元分红于 2023 年 4
月完成,剩余 2 亿元分红已经于 2023 年 9 月完成)
综上,仁和环境和仁和环保溢余货币资金(截至 2022 年末)和企业自由现
金流(2023 年度)合计 93,171.71 万元,大于标的公司 4 亿元的现金分红,标
的公司现金分红有足额的货币资金,不会对公司营运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计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及使用规划
仁和环境预计建设项目主要为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升级技改项目和
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项目资金需求及使用情况规划如下:
项目总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进度
(万元)
项目已完成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土地审
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
化处理升级技改项目
设时间为 2024 年
项目用地正在办理土地征收、拆迁安置手
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
圾转运站项目
计开工建设时间为 2024 年
由上表所示,标的公司在建项目预计开工建设时间为 2024 年,近期标的公
司预计建设项目无大额资金投入情形。
(四)债务情况、融资能力及成本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付息债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短期借款 2,002.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38.20
长期借款 11,266.24
付息债务合计 15,906.47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例 速动比例
瀚蓝环境 64.13% 0.79 0.76
山高环能 73.29% 0.47 0.44
旺能环境 54.95% 0.90 0.85
伟明环保 47.99% 1.74 1.68
朗坤环境 41.21% 4.04 3.73
平均值 56.31% 1.59 1.49
仁和环境 20.03% 4.70 4.69
注 1:朗坤环境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且流动比例、速动比例相对较高主要系 2023 年 5 月
朗坤环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运营的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项目、长沙市餐厨
垃圾处理项目处于稳定运行阶段,经营情况良好,且尚未发生新项目的大额投资
支出,因此标的公司的债务水平和偿债能力表现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
平。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主要的融资渠道为银行贷款,授信总额
为 2.37 亿元,未使用的授信额度 0.80 亿元,具体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融资成本(纯
授信 实际授信总 已使用授信 未使用授信
银行 项目公司 信用/抵押担
类别 额(万元) 额度(万元) 额度(万元)
保/利率)
仁和环境 3,000.00 2,400.00 600.00 三年期 3.9%
流动
仁和环保 5,000.00 5,000.00 0.00 三年期 4.1%
建设银行 资金
湘江支行 仁和环保 3,000.00 2,800.00 200.00 三年期 3.9%
项目
仁和环保 9,660.00 3,437.50 6,222.50 4.4625%
贷款
农商行开 流动
仁和环境 3,000.00 2,000.00 1,000.00 一年期 3.65%
福支行 资金
合计 23,660.00 15,637.50 8,022.50 -
注:表中数据不含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专项贷款
(五)补充说明过渡期内现金分红是否对标的资产日常经营存在不利影响,
是否对标的资产营运资金产生影响,评估中是否充分考虑相关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末皆有一定的货币资金结余,截至
营运资金测算,仁和环境和仁和环保的溢余货币资金(截至 2022 年末)和企业
自由现金流(2023 年度)合计 93,171.71 万元,大于标的公司 4 亿元的现金分
红,标的公司现金分红有足额的货币资金;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标的公司在建项
目尚未开工建设,短期无大额资金投入情形;标的公司债务情况良好,且有一定
的银行授信额度。综上分析,标的公司过渡期分红不会对标的公司日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沃克森评估在收益法评估中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预测期进行预
测,评估基准日尚未发生分红事项,且标的企业有足够的货币资金可供分红,即
使分红后也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沃克森评估采用
收益法评估时的现金流量为经营性资产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量,现金分红
事项系评估基准日之后事项,评估结论无需考虑分红事项对评估结果产生的影响。
此外,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已在收益法评估结果基础上扣除了分红事项的影响。
(六)标的公司在现金分红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建设相关项目的合理性
标的公司保持一贯持续的现金分红具有合理性,具体如下:
(1)根据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
未限定分配比例及分配比例的前提条件。标的公司经过多年持续发展的积累,整
体现金流情况良好,在过往五年持续保持平均约 77%的分红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分红金额① 上年净利润② 分红比例①/② 当期资本性支出
合计 111,278.44 144,931.89 76.78% 54,609.07
注 1:2018 年至 2020 年的净利润、资本性支出未经审计
注 2:当期资本性支出为现金流量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发生金额
由上表所示,标的公司通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已经实现较好的经营规模和盈
利水平,股东投资标的公司多年,现金分红为标的公司股东主要经济来源之一;
过往年度在持续保持较高现金分红水平的同时,标的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需
要也发生了相对较高的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设备更新和
运输工具购置等方面支出;公司未来的长期投资计划主要为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
化处理升级技改项目和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其中长沙市餐厨垃圾
无害化处理升级技改项目预计开工时间为 2024 年三季度、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
圾转运站项目预计具体开工时间为 2024 年四季度,因此短期公司无大额资金投
入计划;在标的公司经营稳定增长、经营业绩良好的情况下,标的公司充分考虑
了股东的分红需求,保持了一贯持续的现金分红。
(2)标的公司制定了过渡期内 4 亿元利润分配计划,系对上年度(2022 年)
经营利润的分红安排;
(3)经过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对价已经扣减该现金分红的影响,
如标的公司不进行前述现金分红,将导致交易对价相应增加。本次交易上市公司
和交易对方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标的公
司 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388,709.70 万元…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
日后进行利润分配,向标的公司全体股东现金分红 40,000 万元…扣除 40,000 万
元现金分红后,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即交易对价)确定
为 219,681.0000 万元”;
(4)上市公司保持持续的分红,对于树立企业形象,维护与投资者良好关
系具有重要作用。本次收购完成后,鉴于标的公司的分红将是上市公司分红的重
要资金来源之一,标的公司将继续保持一贯持续的分红。
综上,基于标的公司过往年度分红一贯性、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已经充分考
虑过渡期分红的影响及上市公司将持续给股东带来分红回报,标的公司在过渡期
内现金分红具有合理性。
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
对方补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文件的议案》《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
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现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结合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自身财
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经交易双方协商,对交易方案主要变更如下:(1)
调整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减少本次交易中现金支付的金额和比例,相应调整
股份支付对价的金额和比例,因而相应减少募集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的金额;
(2)缩减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规模,并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原标的公
司建设项目“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及“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
理升级技改项目”全部由标的公司自筹资金解决,不再使用募集资金。
经调整,现行募集资金用途中不含标的公司项目建设,不涉及分析募集配套
资金建设相关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对于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如下:
(一)核查程序
(二)核查结论
余,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35,684.27 万元;
至 2022 年末)和企业自由现金流(2022 年度)合计 93,171.71 万元,大于标的
公司 4 亿元的现金分红,标的公司现金分红有足额的货币资金;
期标的公司预计建设项目无大额资金投入情形;
理项目处于稳定运行阶段,经营情况良好,且尚未发生新项目的大额投资支出,
因此标的公司的债务水平和偿债能力表现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主要的融资渠道为银行贷款,授信总额为 2.37
亿元,未使用的授信额度 0.80 亿元;
生的现金流量,现金分红事项系评估基准日之后事项,评估结论无需考虑分红事
项对评估结果产生的影响;同时,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已在收益法评估结果基础
上扣除了分红事项的影响;
期分红的影响及上市公司将持续给股东带来分红回报,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现金
分红具有合理性。
问题八:
申请文件显示:(1)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0,000 万元,用于
支付现金对价、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升级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
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技改项目为在现有
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基础上的升级,升级后相关项目的产能将得到
提升,当前设计处理能力 29.20 万吨/年且产能利用率超过 130%,预测期标的资
产餐厨垃圾处理量将逐步增长至 43.80 万吨/年;
(2)本次收益法评估预测的现
金流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效益。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融资能力
等,补充披露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成功实施,支付现金对价的具体安排和保
障措施,以及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2)募投项目投资构成明细、各项
投资支出的必要性及测算依据,以及具体资金使用计划;(3)募投项目需履行
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截至回函日建设进展,募
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募集资金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安排,
如通过增资或提供委托贷款形式实施募投项目,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少数
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并明确增资价格或借款的主要条款及贷
款利率,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5)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方式及
单独核算的可行性、参数选取依据及其合理性;(6)结合餐厨垃圾项目设计处
理能力、目前垃圾入场量及产能利用率,补充披露技改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
对标的资产预测期垃圾处理量是否存在影响,收益法评估预测现金流不包含募
集配套资金投入的表述是否准确,并进一步披露区分各募投项目收益的具体依
据及合理性,明确在计算标的资产实际实现业绩时是否包括募投项目产生的收
益。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补充披露
(一)结合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融资能力等,补充披露如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未成功实施,支付现金对价的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以及对上市公司
生产经营的影响;
(1)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万元) 185,744.91 157,058.67 207,878.87
毛利率 51.73% 56.56% 38.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万元) 46,191.23 42,388.84 44,079.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86,873.14 79,022.73 80,911.04
注:2022 年、2021 年相关财务数据由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追溯调整。
报告期各期,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07,878.87 万元、157,058.67 万元
和 185,744.9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44,079.88 万元、
项目运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稳中有升。
(2)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40.66% 43.35% 62.70%
流动比率 3.00 3.86 1.05
速动比率 2.97 3.84 1.0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2,948.86 107,485.27 92,495.62
利息保障倍数 6.20 4.74 5.74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
率=总负债/总资产;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
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
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注 2:2022 年相关财务数据由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追溯调整。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均大于 1 且较为
稳定,资产负债率下降,偿债能力较强。
(3)融资能力
上市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筹资能力较强,与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均保持了
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 2023 年末,上市公司获得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 405,536.00 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 264,374.04 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
利息成本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各期,利息费用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2.47%、
高影响上市公司净利润,非必要时上市公司不会通过大额举债的方式进行筹资。
(4)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及投资计划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非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 86,137.02 万元,
可变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144,824.31 万元,上市公司资金保有量较为充足。
上市公司在建的项目中,2023 年 5 月 18 日,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与吉尔吉斯共和国奥什市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谅解备忘录》,双方达
成意向性约定:“为了解决吉尔吉斯共和国奥什市的城市垃圾处理问题,甲方希
望,引用乙方在中国湖南长沙城市垃圾处理项目成功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
开发奥什城市垃圾处置项目。”经奥什市政府书面确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
规模为 1,000 吨/日。参考比什凯克项目单位投资金额测算,预计投资金额约 6.9
亿元(按照吨投资约 69 万元计算)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框架协议》,为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比
什凯克市政府决定采用清洁焚烧方式对吉尔吉斯共和国楚河州比什凯克市的垃
圾进行处置,双方协商一致并确定由上市公司实施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规模 3,000 吨/日,将根据比什凯克市政府要求分期分批
建设)。2024 年 3 月 29 日,上市公司与吉尔吉斯共和国内阁签署《垃圾科技处
置发电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初期建设一个处理规模为 1,000 吨/日的垃圾科
技处置发电站,年处理量为 36.50 万吨,总投资额为约 9,500 万美元,约合人民
币 6.9 亿元。剩余 2,000 吨/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计测算投资约 13.8 亿元
人民币(按照吨投资约 69 万元计算)
,共计未来投资约 20.7 亿元人民币。
上市公司与吉尔吉斯共和国奥什市政府、比什凯克市政府的合作事项如能顺
利推进,有利于扩大上市公司海外市场业务,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属于公司
重点关注项目。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金额较大,如本次募投项目未能成功实
施,将导致上市公司未来项目投资建设受到影响。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其中交
易对价的 85.1%采取发行股份支付,14.9%通过现金支付,股份支付和现金支付
的金额分别为 186,948.53 万元和 32,732.47 万元。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成功
实施,上市公司应支付的现金对价为 32,732.47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
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在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
若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足额募集,待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金到账并
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募集资金
出具验资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向标的资产一次性支付现金对价;
若上市公司配套募集资金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则于标的资产交割日之后
因此,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成功实施,上市公司需在标的资产交割日之后
对价支付的安排和措施如下:(1)以部分自有资金支付。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可用现金(含可变现理财产品,不含 IPO 募集资金)为 217,908.28
万元。如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成功实施,上述资金可部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
金对价。
(2)以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融资方式解决部分资金需求。如前所述,上市
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并与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截至 2023
年末,上市公司于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未使用授信额度 141,161.96 万元。此
外,上市公司与主要合作银行进行了关于贷款的沟通接洽,预计在必要时可为支
付现金对价提供部分资金。
结合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成功实施,全额或部分以自
有或自筹资金支付现金对价预计将对上市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可能在短期
内对公司既定的经营决策和生产经营的顺利执行构成一定影响。同时,上市公司
若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将增加财务费用支出,影响上市公司的业绩水
平。
(二)募投项目投资构成明细、各项投资支出的必要性及测算依据,以及具
体资金使用计划;
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现行募集资金用途中不含标的公司项目建设,不涉
及募投项目投资构成明细、各项投资支出以及具体资金使用计划。
(三)募投项目需履行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
截至回函日建设进展,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现行募集资金用途中不含标的公司项目建设,不涉
及募投项目需履行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
(四)募集资金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安排,如通过增资或提供委托贷款形
式实施募投项目,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少数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
贷款,并明确增资价格或借款的主要条款及贷款利率,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
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现行募集资金用途中不含标的公司项目建设,不涉
及募投项目的具体安排。
(五)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方式及单独核算的可行性、参数选取依据及其合
理性;
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现行募集资金用途中不含标的公司项目建设,不涉
及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方式、单独核算、参数选取依据。
(六)结合餐厨垃圾项目设计处理能力、目前垃圾入场量及产能利用率,补
充披露技改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对标的资产预测期垃圾处理量是否存在影响,
收益法评估预测现金流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的表述是否准确,并进一步披露
区分各募投项目收益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明确在计算标的资产实际实现业绩时
是否包括募投项目产生的收益。
报告期内餐厨垃圾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 指标 2023 年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设计处理能力
(万吨/年)
长沙市餐厨垃 餐厨垃圾
圾处理项目 收运 处理量(万吨) 42.02 38.74 39.94
产能利用率 143.90% 132.67% 136.78%
标的公司现设计产能为日均 800 吨,由于长沙市日益增长的餐厨垃圾产量超
过了原生产能力,标的公司只能通过增加工作时长的方式对餐厨垃圾进行处理,
取得《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相关事项的说
明》,明确批复标的公司餐厨垃圾项目在升级技改完成前,可按照 1,200 吨/天产
能规模、生产方式、排污措施等进行餐厨垃圾处理。
益法评估预测现金流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的表述是否准确
(1)餐厨预测期处理量
仁和环境运营的餐厨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项目,近年来,其服务半径内的餐
厨垃圾较为稳定,结合历史餐厨垃圾量变动趋势,从谨慎角度出发,本次评估以
未来餐厨垃圾量增长接近设计产能达到稳定状态,并一直保持稳定直至项目经营
结束。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文件《关于湖南仁和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餐厨垃圾收运补贴等服务费结算的通知》
(长财资环【2022】
个合同年度根据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
经分析仁和环境 2017 至 2022 年各年垃圾处理调价金额及调价幅度,各年调
价幅度平均为 4.15%,以后年度随着调价基数增加,出于谨慎性考虑,预计调价
相关指数的增速可能放缓,调价幅度可能会小于历史年度平均调价幅度,因此预
测年度各年调价幅度取 3%。
预测期各年营业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平均日处理量
(吨/天)
餐厨 处理量(万吨) 39.42 40.12 40.83 41.55 42.29 43.04 43.80 43.80
垃圾
处理 单价(元/吨) 329.05 338.92 349.09 359.57 370.35 381.46 392.90 404.69
营业收入 12,972.54 13,598.16 14,254.11 14,941.90 15,662.27 16,417.65 17,209.32 17,725.73
注:以上 2023 年数据为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据。
单位:万元
名称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6 月
平均日处理量
(吨/天)
餐厨 处理量(万吨) 43.80 43.80 43.80 43.80 43.80 43.80 21.90
垃圾
处理 单价(元/吨) 416.83 429.33 442.21 455.47 469.14 483.21 497.71
营业收入 18,257.48 18,804.99 19,369.14 19,949.94 20,548.69 21,164.97 10,900.04
(2)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对标的资产预测期垃圾处理量是否存在影响,
收益法评估预测现金流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的表述是否准确
标的公司现设计产能为日均 800 吨,由于长沙市日益增长的餐厨垃圾产量超
过了原生产能力,标的公司只能通过增加工作时长的方式对餐厨垃圾进行处理,
取得《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相关事项的说
明》,明确批复标的公司餐厨垃圾项目在升级技改完成前,可按照 1,200 吨/天产
能规模、生产方式、排污措施等进行餐厨垃圾处理。
根据预测期情况,预测期内最大日产能未超过标的公司目前被允许的产能规
模,技改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与现有项目完全独立,不存在因为新建产线影响现
有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项目实施进度是否与预期一致对标的公司预测期垃圾处
理量不存在影响。此外,预测期标的公司产量仍然按照现有产能进行预测,未考
虑技改项目,因此收益法评估预测现金流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的表述准确。
绩时是否包括募投项目产生的收益
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现行募集资金用途中不含标的公司项目建设。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对于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如下:
(一)核查程序
现金流量、存量借款、融资渠道及资本性支出规划情况,分析若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未能实施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的影响;
付现金对价的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的说明;
(二)核查结论
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充裕,现金流量情况良好,可通过银行借款等债务性融资
方式补充流动资金,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与上市公司目前业务规模、业务发展及
资金周转情况相匹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或持续不利影响。
问题十二:
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就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事宜提起诉讼,湖南思源新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思源)提出反诉,截至报告书签署日,该诉
讼案件尚未审结。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湖南思源提出反诉的具体情况,涉及金额,是否需计
提预计负债,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是否产生不利影响。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补充披露
(一)湖南思源提出反诉的具体情况,涉及金额
湖南思源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
令:1)仁和环境继续履行《怀化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项目合作协议》
《怀化
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怀化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
目补充协议》;2)仁和环境向其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 1,000 万元的双倍金额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仁和环境和湖南思源签订的《怀化市餐厨垃圾
集中收运处理项目合作协议》第十一条及《怀化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项目合
作协议补充协议》《怀化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目补充协议》自 2022 年 7 月 25
日解除;2)湖南思源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仁和环境返还 2,000 万元,并按年
利率 5.6%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自 2022 年 7 月 25 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3)
王政对湖南思源履行上述第二项义务及诉讼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仁和环
境对湖南思源持有的联合思源 2,850 万元出资额享有质权,就质押物处置后所得
价款在上述第二项义务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5)驳回仁和
环境的其他诉讼请求;6)驳回湖南思源的全部诉讼请求。
湖南思源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 年 8 月
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怀化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项目合作协议》中的第五条、第四条中关于联合
思源公司治理方面的部分条款约定。2024 年 2 月 29 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
回湖南思源的再审申请。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中方县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湖
南思源起诉事宜,尚未作出判决。
(二)计提预计负债情况,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是否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案件二审判决仁和环境已胜诉,且该判决为终
审判决。因此,标的公司不存在需要承担赔偿的现时义务,不满足预计负债的确
认条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湖南思源诉讼事项
无需计提预计负债,不会对仁和环境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对于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如下:
(一)核查程序
具体背景;
照分析湖南思源诉讼事项的会计处理情况。
(二)核查结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湖南思源案件二审判决仁和环境已胜诉,且该判
决为终审判决。因此,标的公司不存在需要承担赔偿的现时义务,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湖南思源诉讼事项无需计提预计负债,不
会对仁和环境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春卫
中国·北京
年 月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彭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