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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06 00:00:00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公
告编号:2023-09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
计回购股份3,479,0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2%。最高成交价为19.9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3.9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7,761,157.2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
限人民币2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回购价格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
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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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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