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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9 00:00:00

股票代码:000006.SZ                             债券简称:深振业A
债券代码:148280.SZ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SZ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
关公开信息、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
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
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
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振业01”、“23
振业02”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
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
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了《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
事会秘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晓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会秘书杨
晓东先生提出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杨晓东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杨
晓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杨晓东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票。
  杨晓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运
作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杨晓东先生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宋扬先
生的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十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副总
裁杜汛女士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负责董事会事务、公司股证事务、战略管理、
产权管理工作,分管董事会办公室,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杜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
   姓名         办公电话                  传真               邮箱
   杜汛       0755-25863381       0755-25863012   szzygp@126.com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任职人员简历
  杜汛: 女,汉族,1975年4月出生,西南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本科毕业,
学士,高级经济师。1997年7月起先后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证事务
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团委书记、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05年2月起
兼任公司计生办副主任(主持工作)、女工委副主任(主持工作),2005年4月起兼
任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委员,2008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3年6月起
兼任公司纪委委员,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12月起任
公司副总裁,2022年8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2024年4月起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杜汛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或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通报批评等惩戒或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
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无其他需要
披露的重要事项。”
  二、风险提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3振业01”和“23振业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
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
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
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
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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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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