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宏英智能: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9 00:00:00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43,510.50 元,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636,509.87 元。截至 2023 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49,611,983.81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9,395,209.19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2.00 元(含税)。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103,416,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 380,000 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607,200.00 元人民币(含
税),占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3.69%;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分配
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未来发展和成长性相匹配,董事会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现金分红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
果,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诉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且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