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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 关于不向下修正亚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亚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
“亚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亚药转债”转股价格。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
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
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亚药转债”转股价格
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5号)核
准,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公开发行了96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965,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52,588,20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
(天健验〔2019〕69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224号”文同意,公司9.65亿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债券代码“12806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
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
亚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6.30元/股。
年12月31日总股本536,494,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亚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亚药转债”的转股价
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亚药转债”转股价格为16.30元/股,调整后
转股价格为16.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6月10日(除权
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9日、2022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
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2年9月8日,公司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前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董
事会确定“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25 元/股向下修正为8.50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9月9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3年3月31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前述价格和公司实际
情况,董事会确定“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50元/股向下修正为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3年7月14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前述价格和公司实际
情况,董事会确定“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00元/股向下修正为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亚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自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间,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格向下修正条款。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亚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
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从2024年4月29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
次触发“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
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亚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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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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